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07|回复: 0

[转帖] 厦门首例网络伤医寻衅滋事案宣判:造谣丑化医院,获刑三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思明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因在就诊过程中与医院发生纠纷,一男子长时间持续利用网络散播谣言,恶意中伤医院及医务人员,引发大量不明真相网民的负面评价。这起由思明区检察院起诉的全市首例网络伤医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该男子伍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4月,伍某到涉案医院就诊产生纠纷,心生不满。此后的2年里,伍某利用微博账户发布数百篇信息。信息内编造了该医院“活挖、买卖活人器官”等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丑化医院,并威胁、恐吓医生、医务人员,导致大量不明真相网民对医院作出负面评价,医生、医务人员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经审查,思明区检察院认为:伍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利用信息网络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伍某无悔过之意,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提出从重处罚建议。最终,思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伍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11-19 20:17 , Processed in 0.192103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