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3月15日晚,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曾代理投资者起诉8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一旦正式处罚公布,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厦门证监局查明,安妮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30万元不等罚款。此外,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韩燕东、蒙欣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在证监会立案后,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分批审核、提前办理委托手续阶段。”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10月14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登记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等。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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