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平南县融媒体中心针对“特岗教师何思云”一事,发布官方情况说明。
通报中分别对“2017年何思云举报猥亵儿童案的处理经过”和“何思云因没有教师资格证而转岗失败”两个问题做了详细说明。
第一,官方表示何思云报警时,该校校长已经向当地教育局报告,并且向派出所报案。 2017年5月25日有学生家长反映女儿在托管中心遭遇猥亵。 次日一早,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通过电话联系向县教育局领导,报告此事。后校长又向思旺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随即将谭某控制。 同日早晨,特岗教师何思云在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报案4分钟后,拨打110报警。 第二,官方称何思云没能正常转岗是因为服务期满,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文件,服务期已满3年但还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不得转岗。 何思云在报警后未能转岗,是因为她的3年服务期已满,但是还没有拿到教师资格证,并不存在网络上所说的“打击报复”之事。 何思云在2014年9月被招聘为特岗教师,入校时所填写的资料显示未持有教师资格证。 成为特岗教师后,何思云从2015年下半年起,连续3次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是成绩均不合格。 2017年5月20日,平南县教育局对服务期将满3年的特岗教师,进行转正核查时,发现何思云申报转岗材料中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为假,因此在期满时解聘了何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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