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宝:王海打假与直播售假哪一个更应得到公众欢迎? 文/周禄宝 王海与假货,在二选一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支持王海,还是选择接受假货?
如果没有中国第一“吹哨人”王海,类似“家人们”端着糖水当燕窝美滋滋舔食后,到死也很难明白:“职业打假人用合法的手段,打击的是造假者的非法行为,丝毫不会侵害合法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职业打假人三至十倍的索赔行为有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造假者行为违法、侵害消费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糖水饮料能不能当燕窝卖?公众可不可以参与打假遏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中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不准造假、不得欺骗消费者,但没有一部法律规定不准购买假货、依法索赔。
王海以及众多王海们的职业打假行为,这一“吹哨人”的功能属性究竟在哪里?笔者周禄宝认为,职业打假人是活跃在市场上的“啄木鸟”,人们不能指责“啄木鸟”专门盯着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不放手,更不能动辄就苛责“啄木鸟”只许捉虫子治病、不准吃虫子。这是一种多么诡异的病态逻辑?职业打假人依法打假索赔的牟利行为本身就兼具公益性,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单位和机构,会给职业打假人给任何酬劳。公众不能站在马路两边鼓掌高呼“马儿快跑”,却从来不让马儿吃草。
2019年,笔者周禄宝所在区域一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有两个朋友购买后依法投诉举报并索赔,最终成功获赔。自从朋友“打假”之后,该超市增加负责人值班制度,加大货品管理力度,如今,这家超市生意兴旺。
职业打假人不是正义的天使,职业打假人从来也没有把正义的标签强行撕下来贴到自己身上,但也不是恶魔的代言人。正规的职业打假人都会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合法的手段依法为自己维权,进而起到监督、打击、规范假冒伪劣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职业打假需要专业且广泛的法律知识,必须熟读刑法、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等,还必须兼具超强的敏锐度和观察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正因为看似“躺赚”的道道门槛,就已经把一般维护自身利益不强烈的消费者,挡在了门外。“门外汉”除了拥有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还偶尔时不时对职业打假人有那么一点“羡慕嫉妒恨”。
中国第一“吹哨人”王海打假现象背后,呈现出来的恰恰不是假冒伪劣和任意欺诈行为的蔓延,而是无数个消费者无数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想惹事”等诸多嫌麻烦不想折腾的伪君子心态,正是这部分大众,甚至是数以亿记的公众,直接纵容了假冒伪劣和肆意的欺诈行为。如果,每个人都学王海,都利用业余时间依法打假,给造假者和欺诈者致以沉痛的打击,市场上还有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吗?
作为普通消费者,作为“电视洗脑购物”那一代父母辛辛苦苦生养长大的年轻一代,我们要走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的道路,不能关上电视打开电脑被直播带货洗脑、割韭菜。
我们的父母被电视购物洗脑割韭菜,我们被直播带货洗脑割韭菜,甚至被微商传销洗脑发展下线做所谓的“代理”,这是整个民族的耻辱,这才是该自责、该指责、该痛斥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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