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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杭州女子被造谣事件参与者称“都是自己作的”,网友:后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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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4日下午,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谷某某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立案受理。代理律师郑晶晶表示,此前涉嫌诽谤的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与此次刑事自诉不冲突,若胜诉,两人最高可判3年。


据此前报道,7月初,杭州一女子去小区门口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造谣事件参与者郎某表示现在很后悔,称都是自己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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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死亡”的单 不该由受害者来买

“我不是‘没有做错’,我是‘什么都没有做’!”吴女士对“什么都没有做”几个字的重点强调,是对造谣者的气愤,是对“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无奈,是对真相早已查明、造谣者已被行政拘留处罚后,自己却仍被社会排斥的无力。

“社会性死亡”已成网络流行词,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它形容的是个体在遭遇网络暴力后,主观上感到自己丢脸已经到了没脸见人的地步,就像吴女士得了抑郁症;客观上社交往来被阻断、社会声誉被倾轧,比如吴女士被原单位辞退、找新工作又被拒,尽管谣言已被公安机关澄清,却还要忍受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压抑与无助。一个词汇的流行,必然伴随着此类事件的屡禁不止,“社会性死亡”引发的伤害该谁来承担?造成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付?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被造谣伤害的后果不该由受害者去承担。解救“社会性死亡”,需要有力度的法律支撑,也需要一个有温度的社会伸出救援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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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必须打击。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的信息也必须有一个规范的发布程序。否则,个人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全,就没法保障。
发表于 2020-12-1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0-12-15 14:44
谣言必须打击。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的信息也必须有一个规范的发布程序。否则,个人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全,就没法 ...

小道消息对社会的破坏,远远大于所谓“吹哨”对社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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