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检察 原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郭林平受贿一案,由杭州市富阳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月26日,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林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林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富阳区委批准,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对原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林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林平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提拔任用规定;通过民间借贷活动等金融活动获得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违反资金存放管理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郭林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林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富阳区监委给予郭林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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