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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调查曾春亮案有无渎职,也是为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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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调查曾春亮案有无渎职,也是为了正义
2020-08-18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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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乐安命案嫌犯落网后续:地方纪委监委检察院等部门介入调查。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针对江西乐安县曾春亮涉嫌3死1重伤案件中警方是否存在渎职等疑问,8月18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抚州市纪委监委、抚州市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3家单位已于两天内相继派员进驻乐安调查。该负责人透露,抚州市纪委于17日作出安排,今日(18日)派员到乐安进行调查。同时,抚州市检察院也于当日派员进驻乐安进行调查。

  制造抚州命案的嫌凶终于落网,该案所衍生出的“案中案”,也是时候纳入处置轨道。抚州市纪委监委、抚州市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调查涉事警方在案件前期处置中是否存在渎职,这是对受害者家属与社会疑问的正面回应,也是保障该案另一重正义实现之必须。

  或许每一起悲剧发生后,人们都会生发追问,如果提前干预,是否就能避免。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朴素情感。相对来说,人们对抚州这起恶性事件处置上的追问,更是基于某些“看得见”的疑点。因为该案前期的“发酵”过程,几乎可以用“事先张扬”来形容。

  几个时间点值得注意。据死者家属介绍,在7月22日、23日、24日,遭遇入户盗窃的受害家庭都有报警,并前往公安局做了笔录。但根据监控记录,8月7日,嫌犯曾春亮还在外自由活动。然而,第一起命案就在次日发生。有着这样的前情“铺垫”,不只是受害者家属,社会也很难不产生疑问:如果前面三次接警处置,能够及时对嫌凶采取强制措施,后续的命案或许也就能够避免。

  据家属介绍,第一次报警之后,办案人员并没有将案件定性为盗窃或者刑事案件,而是定性为非法入室,理由一是男子入室之后并没有抢劫盗窃的行为,二是家属受的都是皮外伤。这样的处置到底是依据怎样的规定,是否欠妥,显然需要得到严肃审视。

  具体而言,三次报警,办案者除了对受害者家属做笔录,到底对嫌疑人采取了哪些措施;命案发生前,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侦查到底到了哪一步?这些疑问直接关系到此前相关办案者处置是否得当,理应在后续的调查中向受害者家属和社会给出明确交代。

  退一步讲,如果嫌疑人前期非法入室并制造暴力伤害,确实还未达到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那是否应考虑到嫌疑人有多次案底、获释不久就“生事”,并曾扬言报复,对其“危险性”有更充分的预判,而不是给他留下自由活动空间,也值得追问。

  毋庸置疑,在搜捕曾春亮的过程中,当地警方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几千人把曾春亮堵在了第二个现场附近的山上,当地警方还出动无人机喊话和警犬搜寻,出动了大量人力盘查。这些努力可以看得见。如果说,涉事警方花大力气抓捕在逃犯是为了惩治凶手、维护正义,那彻查该案接警处置环节有无疏漏,同样是为了正义。

  或许舆论评判中有事后诸葛亮的成分——低估了嫌犯的狡猾性与反侦查能力,错估了基层办案条件,@抚州公安在回应网民质疑时,就披露了警力不足的问题,这些确实应该统筹考量。但这不意味着,就不该对办案过程中有无疏漏加以认真审视。对公众而言,人们都希望在感受到危险时,能获得公安机关无疏漏的对等安全保护。

  眼下,嫌凶曾春亮已经落网,其作案动机以及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相信不久就会有答案。但这只是该案正义的一部分。案件处置过程是否得当,是否有渎职现象,同样是该案正义实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不仅关系到个案处理的正义,也关系到涉事警方的公信力。

  而由省市两级纪检、公安、检查部门介入调查,预示着这个“案中案”的处置迈出了重要一步。接下来,也期待案件中的每一个疑问号都能够被拉直,办案者处理是否妥当,都据实予以还原。这样也能更好地抚慰死者家属,也才配得上社会对于公平正义和安全的期待。

  □任然(媒体人)

  编辑 胡博阳 校对 卢茜

  来源:新京报

  


  相关报道:
  江西杀3人嫌犯曾春亮落网
  抚州公安通报:
  2020年8月16日16时27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16日下午4点半,封面新闻记者从抓捕现场民警处获悉,轰动全国的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两起案件疑凶曾春亮落网。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经过连续数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当天下午在山砀镇厚坊村西边一座大山将曾春亮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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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处警和稀泥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并不是某个案件的办案民警特别的懒惰。因为现在警察首先要规避的是做过头,而不是做不足,说说很容易的,过头不行不足也不行,但是实际上在操作中,这样的不偏不倚是做不到的,机械加工都有上下偏差,现在的社会氛围让人情愿太松不愿太紧。
主帖假设的依据也不很坚实,这是个长期服刑刚刚释放的人员,即使办案警察再对他拘押,出来之后他照样还是老方一贴,主帖说可以“不给他留下自由活动空间”,这样的说法也是无法可依的,释放了,他就是自由人,你要限制他的自由,就必须有法条有程序,而不是拍拍脑袋随便说说。
总之,这样的调查,肯定是好的,只是,不要把这样的调查,又弄成一个抓几个晦气鬼平平民心的隔靴挠痒。
发表于 2020-8-19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0-8-19 11:46
现在处警和稀泥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并不是某个案件的办案民警特别的懒惰。因为现在警察首先要规避的是做 ...

这样子的调查会不会有意义,有大多的意义,我认为取决于基层一线被调查者,敢不敢在上级面前道出真情说出实话,调查者能不能够收集起来基层一线普遍性的苦经。
批斗会式的调查,我认为是没有意义的,不能解决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0-8-1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是中庸之道,实际上早就暴露了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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