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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男子宿醉街头遭性侵 律师:受害人是男性难认定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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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宿醉街头遭性侵 律师:受害人是男性难认定强奸2020-06-21 11:06:48 来源: 新京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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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宿醉街头遭性侵案嫌疑人找到 当事人:太恶心了 法律要严惩他)



男子宿醉街头被性侵,嫌犯被抓却无法定其“强奸罪”!(来源:~)






6月18日,南京男子醉酒后在街头遭性侵事件,当事人称接到警方通知嫌疑人已被抓获。王先生称,5月18日凌晨他因宿醉在街上迷路,一男子强行扒掉他的裤子实施侵犯。律师称,因受害人性别是男性,按照我国法律无法将嫌疑人认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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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应该修改法律让强奸的认定不分性别吗?应该修改法律。认定强奸不分性别不该修改法律。强奸应该区分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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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2020-06-21 至 2020-07-05





延伸 · 回顾

男子当街遭侵犯,自行到医院进行了HIV检测

5月18日凌晨,王先生因喝醉了在街头迷路了,他迷迷糊糊中被一名陌生男子带到河道旁坡道处,之后男子便强行扒下其裤子实施侵犯。事后,王先生清醒后感到身体不适,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侵犯了,于是他便选择了报警。民警在接到王先生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近一个月的摸索调查,嫌疑人男子终于被抓获。

在遭遇此事后,王先生的身心都遭受了很大的伤害,事后他担心自己会感染疾病,便自行到医院进行了HIV检测。王先生对于嫌疑人男子是恨之入骨,他声称:“社会上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法律一定要严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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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京报责任编辑:张天琪_NBJ10752


发表于 2020-6-2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完善法律。
在法律没有完善之前,法官确实不可以自说自话去比照。
发表于 2020-6-22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受害人愤而杀死臭变态

有关部门:受到不法侵害要诉诸法律,不能暴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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