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交电车古墩路整流站迁建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地点:政苑一路与古墩路交叉口XH0508-16(S41公交整流站)地块
4、建设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概要: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302万元,对原地块内公交电车古墩路整流站进行迁建,搬迁至政苑一路与古墩路交叉口的XH0508-16(S41公交整流站)地块,进行整流站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流站、区内道路、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480平方米,绿化面积220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 规模/人 | 相对方位 | 相对项目距离/m | 保护内容 | 保护级别 |
紫金文苑 | 1178户 | 东侧 | 55 | 大气环境、声环境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紫金港中学 | 793人 | 东北侧 | 76 |
冠苑 | 528户 | 西侧 | 71 |
耀江文鼎苑 | 3260户 | 西北侧 | 160 |
文鼎苑幼儿园 | 500人 | 西北侧 | 119 |
政苑小区 | 2620户 | 东北 | 222 | 大气环境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政苑小区 | 东侧 | 444 |
政苑幼儿园 | 300人 | 西侧 | 325 |
文一街小学 | 1672人 | 东侧 | 270 |
河畔水镜人家 | 800户 | 东南侧 | 414 |
五洲国际公寓 | 100户 | 西南侧 | 329 |
和苑 | 1124户 | 东北侧 | 512 |
学军小学(紫金港校区) | 2300人 | 西北侧 | 385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因此,本项目对环境空气无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3、对声环境的影响:在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按照建设部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各种声源对周界声环境可以得到控制,可以满足相应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企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校园内实行雨污分流,室内实行污废分流,项目地块内雨水经有组织收集后,部分作绿化浇灌水使用,其余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杭州城西(蒋村)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排污标志牌和采样口;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噪声治理措施:风机的出进风口、送、回风管等空气动力噪声高的部位安装消声器,墙面风口加装消声通风百叶。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等结构物时,采取弹性支撑。在临道路一侧种植一定宽度的植被,以减轻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政苑一路与古墩路交叉口XH0508-16(S41公交整流站)地块公交电车古墩路整流站迁建工程项目,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公交电车古墩路整流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杭发改审[2017]38号),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各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3 月 16日~ 月 27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861541
2、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81109629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A幢407室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1-28187312/18758223500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信息网站http://www.ryhky.com/announcement.aspx?cid=26(环评单位)及http://www.jianggan. 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建设单位)公开。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