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对孙杨禁赛8年的裁决。
第一,坚决支持孙杨上诉,也支持中国泳协对孙杨的力挺。我愿意相信孙杨是清白的,并且认为,孙杨为了销毁证据而毁坏检测样本是不合逻辑的。而且世界泳联事发后不久就表明态度,认为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
第二,我主张对此纠纷就事论事。我们支持孙杨依法维权,但无需让这种支持变成一种和国家荣誉相联系的情绪和战斗。这是孙杨本人及国际泳联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严重纠纷,不应视为中国受到的挑战。孙杨曾经获得奥运等多项国际大赛的冠军,为国争了光,但我不主张把孙杨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国家的荣辱划等号。不排除CAS的法官受到一些西方舆论的影响,他们对证据的采纳也可能有问题,所以要依法维权,但我依然不主张对该法庭仲裁的复杂性进行简单的政治解读。
第三,中国和中国人在国际场合都可能有一些不利因素,但要看到,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包括体育事业都在这个大环境里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长足进步,这证明,其间的一些障碍经过我们努力是能够突破、化解的。我们应当对对外开放的总体环境保持信心。
作者:胡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