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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违章停车导致路人骨折,这究竟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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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章停车导致路人骨折
———试说隐患不除,祸害不止

现在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居家养老即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养老方式。有关部门在各个方面已为此作出了无微不至的安排和照顾,使人感叹不已,真的是社会主义好,杭州不愧是连获14次世界文明城市荣光的地方。


但是,再好的地方也有隐患。隐患不除,迟早要造成祸害,这恐怕是一个千古不变人所共知的常理。本文拟以小区违章停车对居家养老事业的危害与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认识混乱的实例,来说明这个其实当前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


图片(1)仙林文化广场


下城区武林街道仙林社区这是个好社区。社区内不仅有著名的新华幼儿园,春兰中学让整个小区洋溢着孩子们的勃勃生机。更难得的是在社区里面还有一处在当年苏东坡曾多次来此赏牡丹,并留下了不少诗句的古吉祥寺遗址上所建成的仙林社区文化广场。此处小桥流水,景色宜人,成了小区老年人最喜欢的活动场所。因此社区物业管理处在本小区北边包括16-22幢居民进入此广场的必经大道上,不仅划定了停车线,还留下了两米宽度的大路用以供行人往来。还特地在此路的进出口以及中间段的墙上,立了三块警示牌,上面明明白白的写上了三行12个字:“行人通道,严禁停车,后果自负。”


图片(2)通广场所留的通道图片


(3)通道中段所留的警示牌
事情做到这一步,也可说已经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该说的已经说了。但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不用说贴在墙上的几块警示牌,就是印在什么书上,写在什么条例上的什么东西,有时实际上没有丝毫作用,只是个纸老虎,与道士在人家家门上贴的符咒实际效果差不了多少,根本不在一些人的眼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什么规章制度都不在话下。因此,就在这条留有2米左右宽度的道路上,正好在上面曾提到过的中段墙上贴着严禁停车警示牌的旁边又停了一辆车。这样一来!余下的空间只剩下了20公分左右,而且一边高(路边的绿化带)一边低(原来的路面)两者中间还有一行砖砌的隔离线。平常人要穿过这样的空间,应该说问题不大,但对老年人来说,就有一定的困难,而靠拄着拐杖才能行走的老人来说,那就十分危险。毫无疑问,这中间有隐患,迟早要发生事故,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常识,也是我们普通人对“必然性”三字最基本的理解。


果然,没有过了几天,该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本小区有一位85岁的老奶奶,生活尚且能自理,但行走不便,需要拄着4只脚的拐杖走路。平日里只在所居住的楼下活动,以现在的天气来说,在这里与老邻居晒晒太阳,谈谈家常。只有女儿来看她时,才由她扶着到那仙林社区文化广场去走走看看、坐坐、谈谈。这应该是她晚年生活的最大乐趣了。至于社区以外的世界,对她来说,几乎已经不存在的了,很少有机会再出去。可想不到的这一次在女儿帮扶着走到大路上停着这辆轿车跟前时被挡住了去路,只能由女儿紧随老娘之后沿着车侧走上那条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公尺但高低不平的小路,也就是在这里,老奶奶突然站不稳,女儿在后一把拉不住,终于摔倒在地,造成了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故。
图片(4)武林派出所取证现场


总算她们头脑还算清醒,当时就急电武林派出所,拍照立案,并由120急救车送医院抢救。行前联系到违章停车的车主,即本小区居民沈琦先生,匆匆地见了一面。沈先生当时甩下了三句话:“违章停车的很多,为什么要找到我?在这件事上我的责任很小。旁边有监护人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不可理解。”此外再无一句歉意。因为事出突然,救人要紧,因此请车主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后,接着送老奶奶进医院,再没有深谈下去。


在这以后发生的事情,沈琦先生当然不会知道。事实经过是老奶奶到了医院以后,经检查确认为股骨骨折,陷入昼夜呼痛求救甚至求死的惨景。更不会知道由于老奶奶自身的原因,经专家会诊,不宜开刀动手术。因而将面对剩下的岁月是瘫痪在床或是行走极度困难的困境。老奶奶的家人不甘心如此结局,因此又相继在杭州另外两家著名的医院求治。但结论和原来的医院诊断一致,并无进展。最后只好另送医院住院康复。至此才有时间,依法通过武林派出所与沈琦先生联系,协商解决问题。


出人意料的是沈琦先生居然拒绝武林派出所的调解,只回答一句话:“此事由法院来解决。”同样的态度,对社区的调解,也是一口回绝。至于对老奶奶的家人更是避而不见,连本来还可以联系到的电话也被拉黑了。故老奶奶的家人至今连沈琦先生究竟住在仙林小区的哪个地方,是干什么的?一概不知道。据有关方面说这叫做“保护隐私”,如此遭遇真正是叫人怎么想也想不通。幸而武林派出所与社区继续耐心做工作,终于在出事将近一个月后,由武林派出所,仙林社区,郭先生与老奶奶的家人,四方面坐在社区会议室进入调解的程序。讨论的中心是此次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或者说是谁应该负最大的责任?受害方老奶奶的家人认为这是违章停车,早晚必然要发生的事故。正如高空抛物并非一抛就伤人,但此事不禁,迟早必然要出事故一样。否则还要墙上那块警示牌干什么?还要写什么“行人通道,严禁停车,后果自负”三行十二个字干什么?如果这不是一次因违章停车发生的事故,派出所怎么会在事发生时来此拍照、取证、立案,最后在这里主持协商,以求解决问题?而沈先生认为违章停车是他的过错,但所发生事故不是他的责任。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二者并无必然性,他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责任。或者说责任很小,还远远不到百分之五十。


由于在座诸位对法律并非专业,对这样违章停车所造成的事故,从情理上来说是必然的,非此即彼,迟早要发生,因此需要停车规则,与由于违规而发生的责任问题,这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常理无需多高的智商,都可以一看就明白。但从法律上来,这中间是否存在必然性以及由此产生相应的责任有多大,在座这些并非法律专业的人实在说不清楚。因此决定暂时休会,由各方面在今后咨询有关法律专家后再来协商解决问题。


由于笔者有机会了解此事全过程,认为有必要记之于上,公之于众,让大家来评论一下,特别是那些懂得法律的专家,请他们来解释一下,这违章停车与因此发生的事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存在必然性?究竟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杭州现在已经是荣获14次世界文明城市称号的地方 ,但隐患还是有的,违章停车即是其中不容忽视的一例。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这个问题会越来越成为不容忽视之的社会问题。这几年报上曾多次发表过小区失火,消防车由于违章停车阻塞必经的车道而不能及时赶到因而造成重大不应有的损失,本次所披露的事故,也是现在小区居家养老必需正视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想来这也绝不是多余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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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通过诉讼解决!让法院来评判停车人与当事人(监护人)各承担多少责任?
发表于 2020-6-1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也只能由法院来判决了
发表于 2020-6-17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该法院解决
发表于 2020-8-2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接受调解没啥问题,起诉即可
发表于 2020-9-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lzp-gerrard 发表于 2020-8-24 19:47
不接受调解没啥问题,起诉即可

是的。
发表于 2020-9-8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偶然性就有必然性,这跟楼上抛物一样,并不是每次抛物都会砸到人,但如果砸到人了,那抛物者肯定要负责任。联系到主帖所写的违章停车,也可能路过的人有几十上百个都没有事,但只要有一个是因停车原因造成了伤害,那跟楼人抛物砸到人一样是要负责任的。
发表于 2020-9-8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由违章停车车主承担。 如果是正常车位内,那就是行人的责任了。
发表于 2020-9-9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些老小区,消防通道被占也是常有的事,有的道路上已经写得明明白地写上了“消防通道,不能停车”,但有人就是喜欢停在这些字上,而且无人去(敢)管。
发表于 2020-9-1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限牌限得都提前买车,买来不开都停着。后续排队摇号摇到又买车,买来又停着,真正要天天开车的人搞的没地方停,只好也停着
发表于 2020-9-1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claud001 发表于 2020-9-11 13:44
限牌限得都提前买车,买来不开都停着。后续排队摇号摇到又买车,买来又停着,真正要天天开车的人搞的没地方 ...

这样的情况有,但毕竟不是主流,限牌政策降低了车辆增长速度,是不容置疑的。我们不能因为有这样的个例,就以偏概全的全面否定限牌政策。
发表于 2020-9-12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卖小哥咋进去?飞过去,难以办到!这次看来要眼睁睁地被客户打“差”评了,扣款是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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