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当街打老师案二审维持原判,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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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河南男子常仁尧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某某,一审被判犯寻衅滋事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常仁尧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经合议庭评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被害人张某某,并安排他人同步录制视频,引发多名群众围观。后常仁尧又将其殴打张某某的视频传播给他人,导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且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常仁尧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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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打老师"获刑男子签上诉状 其妻:举报老师体罚
7月10日上午,河南“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宣判,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后者当庭表示上诉。澎湃新闻10日晚从常仁尧妻子陈希(化名)处获悉,常仁尧坚持认为“量刑过重”,已在看守所签署上诉状,将择日向一审法院或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
“上午宣判后,法官询问(常仁尧)是否上诉,他立刻表示‘要’,态度很坚决。”常仁尧辩护律师付建告诉澎湃新闻,其在下午曾与常仁尧在看守所见面,后者“情绪仍然较为激动”,签订了上诉状。
20年后打老师男子获刑:母亲崩溃躺地 妻子大声控诉
7月10日,河南栾川,“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因寻衅滋事罪,常某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得知消息,常某家人情绪激动,其母亲一度崩溃,躺地大哭。其妻子称将要上诉,还称丈夫很尊重老师,只是张老师对他带来的伤害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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