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天目山路(绕城高速东-古翠路)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项目概况:天目山路(绕城高速东-古翠路)提升改造工程,东起古翠路,西至绕城高速东。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全长约8.17公里,采用地面道路与主线下穿隧道相结合形式,全线共设置4处下穿隧道,设计时速80公里每小时。4处隧道分别为1号隧道:绕城东—周家村东。2号隧道为花坞路下穿隧道。3号隧道为紫金港路西—西墩路东。4号隧道为丰潭路—古翠路。下穿隧道车道双向4车道设置,两侧附设2.5米宽连续紧急停车带。在留和路节点、周家村东、花坞路西、花坞路东、紫金港路西、紫金港路东及竞舟路西各设置平行匝道一对。新建留和路口、五常大道路口人行过街地道,复建紫金港路口人行过街地道。结合地下空间设置7处人行过街设施。地面仍为城市主干路形式,标准段宽53米,双向6车道布置。设置管理用房1处,工勤用房一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 | | 备注 |
| | | 现状敏感点 |
| | | 现状敏感点 |
| 西溪路499号、西溪路501号、西溪路505号、西溪路509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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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南 | 现状敏感点 |
| 省级机关党校、杭州西湖少年军校)、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武装部 | | |
| | | 现状敏感点 |
| | | 现状敏感点 |
| | | 规划敏感点 |
| | 路东 | 现状敏感点 |
| | 路西 | 现状敏感点 |
| | 路东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北 | 现状敏感点 |
| | 路东 | 现状敏感点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噪声影响: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这部分噪声虽然是暂时的,但由于同时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这些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交通噪声,设计采用低噪声路面,经预测,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应采用隔声窗等措施合理保护敏感点声环境。
2、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沥青废气,本工程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时,工地应采用防尘隔声板围护,以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沥青直接由厂家用封闭运输车辆配送至工地,随着施工结束沥青废气的影响也随之消失。营运期,经预测,机动车尾气对地面的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及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发生在天目山路隧道北线散排口处附近,对道路周边敏感点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营地建立临时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环卫所定期抽运。施工泥浆水严格按照《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超标影响。营运期沿线实行雨污分流,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虽对当地土地资源等有一定的影响,但对生物多样性基本没有影响,不会破坏生态完整性和稳定性。
6、社会环境影响:本工程建成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施工、运营期可能会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大于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采用临时隔声围护,夜间不施工,如需连续作业,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并公告居民。项目设计采用低噪声路面,周边超标敏感建筑采用隔声窗。经各项隔音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对策:完善雨污水管网布局,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维护好雨污水管道,保持排水顺畅。施工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置导排水沟,堆场上设置覆盖物。
3、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施工期采取防止扬尘和沥青烟气污染措施。采用洒水抑尘;采用商品沥青;沥青铺浇路面时,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空气敏感点的时段。营运期加强车辆的管理,严禁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绿化。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敏感点预测值均能达标,汽车尾气不会对敏感保护目标造成超标环境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处理。项目固废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风险防范措施:禁止运输危险品车辆从隧道通行;应做好防火方案设计、制定灭火、逃生和紧急救援方案、配备完善的消防系统、配备逃生救援设施、完善消防系统与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工程的建设可以完善杭州路网,缓解交通压力。
但工程的实施不可避免会对道路沿线部分路段的声环境和空气环境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该道路的实施更多地造福于民,实现本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5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1-86000719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宋工
电话:0571-88334122、88334082
审批环保部门: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1-8508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