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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献血献爱心,4月一起献血(报名截至,名单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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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杭州网义工分会 于 2018-4-13 11:30 编辑

1089 火炎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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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4 6064
6群 白树獭
7107 Daisy呆西
8106 咸粽
9群 如花岁月

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
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活动详情
活动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上午9:30

活动地点:浙江省血液中心(武林路345号)

活动负责:7113小盛子  15825535570



献血小知识

无偿献血的优惠待遇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献血者享有以下优惠待遇:
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累积8000毫升)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献血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生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者》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制。

无偿献血者要求
1、年龄:18周岁-55周岁
2、体重:全血: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成分血:男55公斤以上~女50公斤以上。
3、身体条件:无严重心、肺、肝、肾、胃等疾患,非三高患者,半年内无手术史;妇女经期前后3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后未满一年的,暂不可献血。
4、时间间隔:全血两次献血至少要间隔6个月,成分血间隔14天,成分血后1个月方可捐献全血,全血后3个月方可捐献成分血。

献血流程
1、填写《健康征询表》和《献血登记表》。
2、填写表格后请到采血点进行采血检验。
3、采血检验合格后请按秩序等待献血。

注意事项
1、献血前保证睡眠,早餐请清淡饮食,禁止空腹,献成分血早餐不得饮用牛奶,豆奶,鸡蛋和荤油腻食品。
2、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的握紧放松。
3、献血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献全血可以驾驶证,市民卡。
4、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能做剧烈运动。
5、献血后4小时内多饮水,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保护针眼,防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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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本活动是纯公益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参加者要有一定的自理和处理事物的能力,本活动只接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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