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宁波余姚同一地点接连发生两起同一电动车驾驶人与轿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幸亏遇到了细心的办案民警,事情的真相得以揭开——
同一地点两次事故
在余姚电大路与世南西路路口,黑色奔驰轿车由北往南行驶在电大路上,在快到世南西路路口时,一辆电动车突然上来,随后两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随之倒地。 事情还没有完,同样的地方,就在31日下午,同一辆电动车又与一辆宝马车相撞。 “受伤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以各种要回家看病等为由,和几个老乡一起,一直在跟宝马驾驶员谈,希望一次性解决。要求宝马驾驶员一次性赔偿12000元,正当他们协议快要写好的时候。上一起处理过这个事故的事故协警就说,这个电动车驾驶员你又出事故了,伤的又是同一个手指,都是骨折了。”
事有蹊跷
在同一个地方,接连两起车祸,伤的都是右手,而且受伤的部位也是一模一样。细心的办案民警觉得事情有蹊跷。 “我们就问电动车驾驶员,你把拍的片子还有医生诊断报告给我们看一下,他就比较紧张,说诊断报告我弄丢了,我们就让他去医院再写一张,他说写不来,各方面推辞。那我说你前天拍的片子给我们看一下,他说片子也找不到了,这更加引起了我们的警觉,同时我们也发现他三四个老乡刚开始一直在,后来他们悄悄离开我们办公室,我就跟他说,你给老乡打个电话,然后他就开始打了,打了三个,都关机了,种种迹象都有碰瓷的嫌疑。”
交警分析,碰瓷者把事故地点选择在电大路上,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因为那里有电大,很多驾驶员朋友,因为酒驾驾驶证暂扣吊销暂时不能开车,他们去那里学习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都在那里看着,看好之后,他们就故意去碰瓷一下,很多汽车驾驶员因为各方面原因,心虚啊,他们就一次性给他们解决,或者当场解决。”
有人说碰瓷防不胜防,交警提醒,只要开车时确保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涉及人伤事故尽量别“私了”,碰瓷是可以避免的。同时,司机可以选择使用行车记录仪保留证据。
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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