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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发票随手一扔一烧 嘉兴小伙被行政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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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7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5号早上,有人报警说是自己的汽车坏了,汽车不是被撞坏的,应该是被烧坏的!

25日早上有人报警说,自己的车子前一晚停在市区泾水公寓附近的人行道上,早上拿车的时候发现车子的尾灯和后备箱盖被烧变形了,车损虽然不大,但是如果真的是有人故意纵火,这个案件的性质就不一样了。通过调查,民警发现造成车损的竟然是旁边的一只燃烧的垃圾桶。





25日凌晨5点左右,这辆面包车旁边的一只垃圾桶烧了起来,火势还不小,虽然垃圾桶距离车子有一定的距离,可是高温仍旧是把车子烧坏了,垃圾桶之所以烧起来就跟监控中这个男子的这一个动作有关。

东栅派出所副所长 范宇哲:发现这个男子也不是故意的 就是因为这个人是一个出租车司机 他在今天凌晨5点交班的时候 有大量的机打发票没有带走 要把这些发票处理掉。

出租车司机 小冬:平时少的话我用手撕掉了 25日的时候有十来张吧 我把让弄成一团 路过垃圾桶 一看垃圾桶里没有垃圾 我就把他烧掉了。



29岁的小冬做的是夜班生意,晚上坐出租车的乘客大部分人都不要发票,每次交班他们都需要自己处理这些废弃的发票,他怎么也没想到,25日的这么一个行为给他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



东栅派出所副所长 范宇哲:他这个行为呢 是过失引发火灾 是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第二项 因过失引发火灾 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条款可以对他处以10-15天的行政拘留 并且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民警提醒冬天天气比较干燥,非常容易引发火灾,大家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东栅派出所副所长 范宇哲:提高自己的防火意识 比如男士不要将烟屁股随手扔在易燃的环境下。可能的话 他自己也没有想到 因为这样一个举动会触发法律 所以要提高法律意识。


禾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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