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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六旬夫妻闹离婚 法院心理干预平息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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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龙湾一对六旬夫妇,因长期分居、性格不合闹离婚,还起诉到了法院。后来,龙湾法院引入心理干预等机制,由龙湾区妇联指派心理咨询师与经办法官共同对原、被告双方进行疏导劝解,最终打开双方心结。

今年7月,龙湾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林某(丈夫,64岁)与被告方某(妻子,61岁)离婚纠纷一案。

9月18日,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开庭。庭审开始前,方某向法庭提交一份答辩状,表示同意离婚,并提出6项赔偿和分割财产的诉求。经办人考虑原告临时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而被告年老且表述能力不强,未能就诉讼请求提供任何证据,双方诉讼能力明显不对等,遂决定延期开庭,并向被告及其家属举荐法律援助中心,建议他们寻求法律援助。

之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11月1日,该案正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及双方诉讼代理人出庭。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极大,被告数度情绪失控,大喊大叫,指责原告家庭暴力、出轨,而原告表示否认,并指责被告无端骂人。审理中,经办人发现原告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套房,被告则长期居住于大儿子家,这导致被告心态失衡。同时,原被告尚有一间店面,考虑可将夹层装修好居住。庭后调解时,法官遂召集原被告的两个儿子、儿媳商议,建议由儿子出资将该房屋进行装修后由被告居住。原被告的儿子、儿媳当场表示赞同。

考虑到原被告系老年夫妻,双方的纠纷若不能妥善解决,会造成系列不良影响,甚至易引发原被告儿子的赡养纠纷。经办法官决定建议再次组织调解,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12月13日,龙湾区妇联指派了一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参加调解,调解过程中,经办法官与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两个多小时的疏导劝解,从夫妻感情到对子女的影响等多方面进行耐心分析、打开心结,使双方从一见面就对骂的激愤情绪中逐渐平息下来,并均表示以后尽量和平相处。

最后,丈夫林某表示撤诉,该案就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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