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在温丽高速丽水方向的一个匝道口,发生了一起小车和货车的追尾事故。民警判定由前车的货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下货车驾驶员不干了,他觉得自己车被撞还要负全责,这非常难以理解,当场拒签事故单。这起事故究竟怎么回事呢? 14日下午,李某驾驶一辆浙C号牌的轻型厢式货车从温州娄桥进入温丽高速。从监控上可以看到,下午17时01分,李某驾车途经仰义枢纽时,突然减速,从快车道向右变更至慢车道,后方一辆红色小车避让不及追尾货车。
温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发现事故后立刻通知三大队民警前往处理。事故车辆撤离至梅岙出口后,三大队民警发现红色小车左侧前大灯被撞碎,引擎盖也被撞凸起,货车车厢有刮擦,但受损不严重。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供述以及现场监控,民警认定货车驾驶员李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因其货车年检已经过期,需暂扣车辆。李某一听,不愿意了!为什么不愿意呢?他觉得自己是被撞的一方,不应该负全部责任,并且现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这就hin尴尬了朋友,你好像还不太懂在高速上变道有多恐怖?不如让蜀黍来教你做人啊?
▲图:事故车辆错过出口后倒车引发追尾事故
看到了吗? 看到了吗?? 看到了吗??? 15日上午,李某再次来到三大队,蜀黍们摆事实讲道理、再三解释、再三教育,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顺利处理了事故的后续事宜。 近年来,在高速公路上尤其是分流岛、出口附近突然变道、停车、倒车、掉头的违法行为多次出现,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蜀黍也多次和大家说过,高速上走错了路,你只能“将错就错”!可有些人就是觉得“错不在我”!
经典案例
10月3日上午,沪渝高速荆州段就发生了一起四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 一辆小车在高速上掉头逆行约50米后,正常行驶的车辆为避让被迫紧急刹停,而就在这时,险情发生了:一辆货车因来不及刹车,撞上前面两辆小车,其中一辆小车又撞上逆行小车。 警方称,当事的女司机将承担四车相撞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高速路上逆行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用一个小“错误”来保证大家的生命安全是真的物超所值!比“双十一”的折扣还值!
温州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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