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杭州市政府开始宣布禁摩开始,有大量摩友在市区内被代号为1344处罚100元3分,处罚依据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路口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但是根据这个条款,摩托车驾驶人必须要看到禁止摩托的标志,才可以罚款,但是与我调查,现在杭州只有在各个入城口悬挂有禁止入内的交通标志,但是如果据说在市区内,是看不到这个标志的,所以并不能按这个条款处罚。哪大家都会说是不是摩托车只要不出城就可以在杭州市区内随意行驶了呢?其实也不是,杭州已经全部市区为摩托车禁止通行,所以还是违反了“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处罚为100元。 可以参考错峰限行的处罚依据,其实理论上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有时间限制一个没有,但是依据是一样的。
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因为这个路口肯定有禁止进入标志,所以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
如果没有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因为已经在禁止区域内,没有标志,所以只能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处罚)
在高架道路快速路违反错峰限行,将依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其他道路的处罚力度保持不变。(因为每一个高架入口都有标志,所以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处罚)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你和交警提出没有标志,他肯定会告诉你每一个出城口都有标志,那你就必须举证自己没有经过城外的入口,你可以说你家住在市区,并且在公布禁摩前就已经进入杭州市区没有出城,或者提供当天GPS的记录给交警查看,如果他还坚持要用1344处罚的话,那就只能后面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时阐明自己没有看到禁止标志,证据就是你的GPS记录,你的家庭住址,只能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处罚,100元,总比扣3分好。 只能帮大家到这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