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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违章停车诱发车祸致人死亡 冒名顶替更是错上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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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8日,结束了5天的行政拘留,吴某终于回家,对于自己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他懊恼不已。

4月25日傍晚,杭新景高速龙游北入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瓶车的男子,撞上违停在路边的一辆半挂车,男子经抢救无效身亡。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没想到,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却变成一件冒名顶替的刑事案件,案件的认定发生质的变化。

时隔5个多月,车主吴某依然记得那天的场景:当天,他因为有急事,临时找了朋友刘某帮忙开车。结果,傍晚时分,他接到刘某的电话,说发生了车祸。吴某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破碎的电瓶车翻倒在车后,地上躺着一个人,已经不省人事。朋友说,自己把车子开到高速公路出口处时,把车子停在路边,等着他来交接,没想到,他正在车里打盹,就听到“嘭”地一声巨响,事故在不经意之间发生。

看到刘某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一个劲地念叨着“这下完了”。吴某内疚不已,出于朋友义气,也是为了减轻内心的愧疚感,吴某决定自己承担下所有责任,让朋友离开现场。

交警很快赶到,吴某表示车是自己的,也是自己停在事发地的。他随即提交了驾驶证、行驶证,并且签下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过,当民警问起一些细节问题,他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他的反常引起警方怀疑,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在证据面前,吴某最终承认,自己其实是冒名顶替。

由于冒名顶替,事故的性质发生质的变化——原本的对半责任变成刘某全责;因存在逃离现场的行为,刘某被认定为肇事后逃逸,原本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他不得不面临着刑事处罚;意气用事的吴某,同时在本月23日接受行政拘留5天,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此外,因为刘某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所有赔偿均由他们两个人一块承担。

“如果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时说什么都不会这么意气用事的。”吴某说。肇事者刘某最后悔的,莫过于停下车子以后,没有开双跳,以至于骑车人一头撞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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