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两会”尚未开幕,作为诸暨市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的赵林中,已在2月12日用实名认证微博,预告了今年准备提交的部分建议目录。其中《关于将诸暨市的行政区划归属杭州市的工作建议》,引发了社会舆论对“诸暨整体划入杭州”这一建议的热议。
面对争议,本报记者也联系到了赵林中本人,他表示确有这样一份建议准备提交,他认为诸暨行政区划整体纳入杭州的条件已完善,并且自己的观点也并不局限于诸暨一方,更是站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融合角度来提出的,“一方面我进行了大量调研,另一方面也希望借此听一听更多的社会声音,探讨论证。”
他的建议——
用自己的建议来“抛砖引玉” 希望听到更多探讨和论证
《关于争取将诸暨整体并入杭州的建议》,是赵林中为今年的诸暨市“两会”征集的17份建议之一,他也希望藉此就该建议请各级政府进行科学论证,“其实这个问题在社会上的议论还是挺多的。”
实际上,对于诸暨划入杭州的民间之声早已有之。
去年,当地论坛上就盛传一个帖子,细数了诸暨和杭州融合方面的一些亮点实例:比如近年来,诸暨店口至杭州火车东站的城际公交正式开通、诸暨到杭州通勤列车开通、杭州通·都市圈诸暨卡正式发行……
基于此,赵林中决定把自己的部分建议目录发布到自己微博上,自信的同时也是希望借此听一听更广泛的舆论之声。
确如他所预料,这个观点随即引来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甚至争论。
不少网友指出,当前并不是纠结行政区划问题的时候,诸暨的发展是要努力成为“smart city”(智慧城市),在城市管理、市民素质、公共服务、生态旅游、市场整合等各方面做精做细。
面对支持与质疑,赵林中认为,区域融合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势正渐成潮流。诸暨行政区域整体纳入杭州,不仅光是诸暨的事情,而是对浙江整体经济的发展和思考,“我提出这个工作建议,其实也有点抛砖引玉的意思,希望大家都能参与到思考中来,探讨、论证。”
他的理由——
多方面因素已成熟 诸暨划入杭州并非不可能
实际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在国内以前有不少案例。例如201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安徽进行重大行政区划调整,800平方公里的巢湖并入合肥,资源丰富待发展的县级市巢湖和庐江县也投入到了“大合肥”的“怀抱”。巢湖入肥带来的绝不仅是人口和地域的简单增长,最大的变化是合肥城市定位的改变。
有鉴于此,赵林中认为,诸暨作为一个经济强市,特别是最近几年,为加快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县市,诸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北承南接”战略。全市上下为之做了大量工作,如“西施号”通勤高铁的开通、共享0571杭州号码、店口至杭州城际公交的开通等等,这都为诸暨深度融入杭州都市圈,全方位共享杭州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科技流、信息流等迈出了很好的第一步。
同时,诸暨是杭州都市圈与金义都市圈的中间站,如果把诸暨整体并入杭州,两个都市圈就实现了无缝对接,将对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有助于杭州的发展。
此外,赵林中还表示,根据我国宪法,行政区域划分原则之一是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顾及地利条件和历史传统。诸暨是杭州都市经济圈的节点城市和紧密层六县市之一,且是经济实力很靠前的县市,与杭州山水相依、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相融;诸暨“北承杭州”的十大工程也已相继落地等等条件的成熟,都让诸暨整体并入杭州符合隶属变更的行政区域划分原则。
专家观点——
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诸暨如划入杭州对绍兴影响颇大
杨建华在了解相关内容后也表示,赵林中作为一位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的观点,是他的责任、义务也是权利。
杨建华认为,这反映了浙江省区域发展的现象和趋势。浙江城市化已经达到65%以上,促成了四大城市群,其中尤以杭州都市圈发展最为快速和明显,并且集聚了大量资源、信息、物资、人才和金融等方面优势。作为聚集的经济发展高地,杭州对周边县市的发展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即便不是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县市,“不光是诸暨,德清、海宁、柯桥等都因为这样的辐射受益。”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市场会突破行政的藩篱,自然而然促进各种融合,这是双赢和共同繁荣的结果。”杨建华说,如果诸暨从行政区划上划入杭州,会对绍兴的整体发展产生影响。而且行政区域的打破,特别是跨区域的打破,需要经历严格的法律程序,并非易事。
但同时,杨建华更认为,不管是否划入杭州,诸暨首先要做的是进一步提高经济水平和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各个区域的人才、资源等方面的流通,“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多的动力进一步促进融合。”
变更行政区划
要走哪些程序
事实上,对行政区划的管理,我国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至于要经过哪些步骤,才能改变一个地方的行政区划,则可以参考《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中相关条例。
记者注意到,该规定的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其中提到:行政区划必须变更时,必须根据相关原则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等形式的行政区划变更,都由国务院审批,至于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则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
不过,变更行政区划,也必须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变更的理由、范围,隶属关系,政治经济情况,人口和面积数字,拟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地图,以及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政公署)的报告或意见等。
此外,还需各级民政部门分级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根据情况分别同民族、人事、财政、外事、城乡建设、地名等有关部门联系洽商;在承办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各级民政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行政区划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