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单位为了让职工吸取事故教训,通常会在第一时间迅速向职工传达事故通报内容,有时还要求所有在岗职工进行记名式传达,已达到人尽皆知,人人反思的目的。然而,有些时候这些事故通报包括记名式传达并没有起到很好效果,因为只是机械地念念内容,更像是例行公事,走走形式,再就是要求职工签个名而已,职工不做笔记,小组不召开分析会,不针对性地查找本部门的安全隐患,仅仅传达完就完事。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也自然记不住或记不清通报内容了,更遑论吸取事故教训了。管理人员也见怪不怪,反正我已传达过了,在迎接上级安全检查时各种台账上都已显示,拿出来应付一下,自己没责任就行了,哪管职工是否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事故通报”就这样名副其实地停在了纸上,成了纸上文章,自然起到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安全生产对于每一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它需要职工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其重要意义,同时安全需要每个人的主动参与。笔者认为,对事故通报进行传达无可厚非,是必不可缺的,但是需要引起警惕的是,不能仅把注意力集中到形式上,而不计“通报”的效果。走形式,例行公事不能让职工真正从各类事故中吸取教训,进而也认识不到遵章守纪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只有让职工将事故通报内容熟记于心,提升安全意识,进而在作业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只有这样才是“事故通报”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在组织职工学习传达事故通报时,必须要结合各岗位的具体情况、作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梳理岗位安全作业行为,查找风险源点,既督促职工时刻警钟长鸣,又真正吸取他人教训。这样的传达不仅必要,也是必须的。
安全工作不能仅靠3分钟热度,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警钟长鸣。安全行为在更大的程度上体现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并让安全意识伴随生产作业的全过程。对事故通报进行传达,是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重要形式,从而把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作者:郑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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