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受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委托,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听证会(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对制定杭州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吉鸿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听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杭州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吉鸿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制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共20名,包括:消费者参加人10名,经营者参加人2名,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3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 8月20日至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地址:中河北路106号市交通运输局12楼1215室。联系人:蔡俊捷,联系电话:85460144)。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经营者、其它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等参加人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5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交通运输局。有意参加者可在8月20日-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旁听人员,额满为止。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于8月20日-25日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联系电话:85460144。 特此公告。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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