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21|回复: 0

[消息] 关于召开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2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召开制定杭州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受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委托,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听证会(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对制定杭州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吉鸿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听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杭州绕城下沙互通至江东大桥高速公路、杭长高速公路延伸线(吉鸿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制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共20名,包括:消费者参加人10名,经营者参加人2名,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3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 8月20日至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地址:中河北路106号市交通运输局12楼1215室。联系人:蔡俊捷,联系电话:85460144)。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经营者、其它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等参加人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5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交通运输局。有意参加者可在8月20日-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旁听人员,额满为止。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于8月20日-25日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名,联系电话:85460144。
特此公告。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 月2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5-4-29 16:05 , Processed in 0.630615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