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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在何方

嫁入豪门的真实生活(转载新浪)全书终(第二十页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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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2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吊胃口啊
发表于 2005-9-22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你妈投胎没投好。
发表于 2005-9-2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两天了啊,怎么还没有戏啊,到底什么时候才有啊,我等到花儿也谢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9-2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妈咄咄逼人,梦辰没了言辞,低着头,像个做错事挨骂的孩子。他这么腼腆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说得过我妈!况且,我妈使出的杀手锏实在太厉害了,梦辰也不可能当即给出答复。离婚,对他来说,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的直觉历来很灵,我早就预感到了我跟他之间的悲剧。在我妈和梦辰面前,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在一点一点滑向绝望的悬崖!也许,今天的这一刻,就是我与梦辰缘分终了的时候了!
  我妈没有让尴尬的沉默持续太久,她打开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只首饰盒和一厚一薄两只信封,重重地往饭桌上一放。天啊!这个首饰盒里装着梦辰送我的钻石项链呀!薄信封里是他通过司机交给我的一封信,厚信封里是他通过司机送给我的一万块钱!——我一下子明白我妈为什么知道我在这里了!她打开了我的抽屉,偷看了我的日记。我真后悔把今天与梦辰的约会地点写进了日记,同时也恨我妈竟如此不尊重我的隐私!看来我妈是准备把梦辰送我的东西全还给他了,可我原本想把它们保留到八十岁、保留上一辈子的呀!我叫了一声:妈,你怎么能这样做?怎么能私自动我的东西!沉重的打击使我的双腿发软,一下子便跌坐在椅子里。
  我妈看也不看我一眼,拉上皮包的拉链,不容商量地对梦辰说,李公子,这是你送给爱爱的所有东西。我明白讲给你听,我们爱爱受不起!在你离婚之前,希望再也不要打搅爱爱!你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大家撕破脸皮对你也没什么好处。记住,爱爱是我的女儿!不是明媒正娶,别说豪门公子,就是皇帝老爷,也别想得到她!
  完了,一切都完了!把这些东西还给梦辰,我连一点儿念想都没有了。我绝望地看了一眼梦辰,他正好与我的目光相遇,眼里的绝望似乎比我的还要深。我很清楚,我们很快就要分离了,当着我妈,彼此连一句叮咛的话也不好意思说,就像死去的人来不及留下一句遗言。我没有对我妈哭求,因为我非常清楚,求也没有用。在这样凄惨的局面里,我的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没有掉出来。如果能够做到,我愿意给梦辰一个微笑,作为分离的信物,因为他不想看见我的泪,他希望我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宁静快乐的。但是,除了绝望和哀伤,我连这么个小小的信物也没能留给他……
  很快,我妈就把我从椅子里拉起来,拉向门口。管事的中年男人在外面打开了竹帘,我妈先麻利地出了门。我被我妈拽着,匆匆回头,却见梦辰的双眼变得微微发红。这时候,我眼里的泪再也挂不住,哗哗地在脸上流个不停。梦辰的嘴张了张,我从他的口型看出,他想叫声我的名字——爱爱,却又像突然失声了似的,什么也没说出来……
发表于 2005-9-2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没了,楼主
你就一次把他发完行不行啊
发表于 2005-9-2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疯了,要什么时候再有啊,我建议:用这种方法发的贴子应该封贴,以免让我们看了钓胃口,这样对身体不好.
发表于 2005-9-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慢啊!

发表于 2005-9-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有点不要看这个爱爱了
~~~~~~~~~~~~~~~
发表于 2005-9-2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做个记号
发表于 2005-9-2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吊胃口啊,不过,还是很感谢楼主,那么负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05-9-2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香公主 at 2005-9-23 10:37 AM:
我要疯了,要什么时候再有啊,我建议:用这种方法发的贴子应该封贴,以免让我们看了钓胃口,这样对身体不好.

我是转帖的,是作者写得慢,并不是我故意发得慢,真是的!!!!!看帖请看清,我每天转已经够苦的了!!!!!!!
是天涯的帖,不信可以自己去查!!!!!!!!郁闷!!!!!!!!
发表于 2005-9-2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牵挂,天天等ing.
发表于 2005-9-23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LZ
在天涯的哪块?也叫这个题目么?
 楼主| 发表于 2005-9-2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天涯杂谈,你搜索嫁入就行了!!!!!!!原先叫这个名字,但改了好几次,或者搜作者空床难独守也行!!!!!!!!!哎!说了N遍了!!!!!!11
发表于 2005-9-2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太好看了,等不了,所以就开了个玩笑,希望不要介意。
发表于 2005-9-2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不太合理,"我"和那个大款一共见面没几次,话也没怎么说过,哪来的这么深厚的感情
 楼主| 发表于 2005-9-2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像木偶一样,被我妈操纵着上了出租车。我浑身软绵绵的,连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能怎么样呢?对着梦辰哭喊?跟妈妈扭打?即便赢了我妈,前面不还是悬崖吗?
  我妈这么唠叨的一个人,坐在出租车里竟然一路没说话。我是她的女儿,谁也没我明白,此刻她内心是酸楚的。作为妈妈,谁不愿自己的女儿沉浸在爱情里,尽情享受?而她,今天拆散了一对相互爱慕的人……出租车停在了我的学校门口,两个人下了车。离下午上课还有半个多小时,我妈非要跟我一块儿进校门。雨还在下,细如发丝,我们没撑伞。
  走到一个有雨搭的宣传橱窗下,我妈停下了脚步,注释我的目光比刚才斥责梦辰时暗淡多了。她爱抚地理顺我耳边的头发,低声说道:爱爱,妈这回要请你原谅,不经过你的允许偷看了你的日记,又把姓李的送你的东西全还给了他。妈知道,这回把你的心伤得不轻,可能你一辈子都忘不掉!我看出来了,你喜欢那个姓李的,姓李的好像也不是个花花公子。如果姓李的是单身,就算年纪大些,妈也不会阻拦你跟他好。问题是他是个有妇之夫,不可能给你名分!现在你头脑发热,什么都不在乎。可一辈子长着呢,等激情落下来了,名份这个东西就会开始折磨你,足足能把你折磨上一辈子……那条钻石项链,我悄悄拿到鉴定部门,叫专业人员估个价,你猜猜它值多少钱?真是做梦都不敢想呀,他们说起码值四、五十万人民币呢!如果妈不是全心全意为着你好,要是妈有一顶点儿私心,留下那条项链,姓李的也不可能问你要回去!四、五十万,够一个普通家庭花上一辈子了。话说回来,现在有多少人一辈子都挣不够四、五十万呀。妈之所以把它还给姓李的,就是为了让你跟他一刀两断。没什么想头了,就会慢慢淡忘,你才有可能去交新的男朋友……
  我听着我妈的话,渐渐明白“世俗”这两个字的力量有多么强大。爱情,浪漫,在“世俗”这两个字面前,只是易散的云烟,易碎的晓梦。我,一个弱小的普通女孩斗不过世俗;梦辰,一个家财万贯的豪门公子同样斗不过。对于他来说,世俗就是婚姻、就是家庭、就是社会舆论、就是道德准则……如果他抛妻弃子与我成婚,势必要遭到强大世俗的打压。
  这时候,我似乎应该哭泣,为了夭折的初恋。但是,我的眼睛却涩涩的,根本没有泪。我妈就是我的“世俗”,我不能把自己的软弱呈现给她。时间不早了,我该去上课了,就催我妈回去。她很不放心地看着我,问我是不是在恨她。我说没有,真的没有。并对她保证,我今后不会再去想梦辰了,不会再给爸妈惹麻烦了,也不会再给自己找苦吃了……
  我妈听了我的话,自己的眼睛倒先红了,她说:爱爱,妈知道这不是你的真心话,妈知道这时候你最心痛。但妈希望你能像你说的那样克制自己,时间长了,什么样的感情都会变淡。妈希望你能坚强,千万不要被这次失败击倒,做出傻事!一辈子长着呢,你的幸福还没有开始!
发表于 2005-9-24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的好累呀
发表于 2005-9-24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pljjmm at 2005-9-23 07:28 PM:
这个故事不太合理,"我"和那个大款一共见面没几次,话也没怎么说过,哪来的这么深厚的感情


梦辰有钱啊`````钱钱钱钱,。。。。再纯的人还是抵惑不了钱```
发表于 2005-9-24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没了……
发表于 2005-9-2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跳跳咖啡豆 at 2005-9-23 10:59 AM:
偶有点不要看这个爱爱了
~~~~~~~~~~~~~~~

是的!软弱没骨气!看着让人生气!!为什么不反抗???尽管是错的!可是当妈妈的私自看自己的东西!这是不能容许的!!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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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UP
发表于 2005-9-24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做个记号,哎,不知是第几个”再“了
发表于 2005-9-24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d
发表于 2005-9-24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在等等吧,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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