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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光城

公交又夺两花季少女生命 别再漠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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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4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沉没1981 at 2005-8-12 11:44 AM:
公交车速度要多快才能致人于死地?

我看看有的公交车速度实在太快

而且公交车司机对于人的漠视是有目共睹的,看到坐公交车的人很不屑

我现在是打的为主了,公交车,讨厌

你有钱啊 ~~我们没钱只好坐公交
发表于 2005-8-1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车有时是霸道了点 为了快点回站 速度就快了
不过我想那2个女生也不对的 骑车带人不说 还打伞  很危险的  现在的电动车速度快不比自行车  很讨厌的
发表于 2005-8-1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
发表于 2005-8-1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5-8-14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曾可贵,只有一条命
发表于 2005-8-14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samwu0652 at 2005-8-12 13:06:
虽然双方都有责任,但是我认为杭州的公交车确实是开的太快了,特别是现在开公交车的很多都是小年轻,都是那种年轻气盛的,开起车来好象F1赛车一样,看了都胆战心惊,可悲,听说在国外从来都是车让人的,在我们 ...

我也骑电动车,但绝对尊章.两个花季少女虽然已去,的确让人心痛,然而留给我们的是什么呢?
行人及非机动车都不该漠视自我生命的价值,请尊章守法.
公交车你也别再牛了,你开的毕竟不是什么豪华的名车.有什么值得你飙的?
中国人很多,建议公交公司建立肇事淘汰制.含全额赔偿我看谁还这么牛!
发表于 2005-8-1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公司不该买乘客保险.发生事故由司机承担责任,这样安全系数就高了!
发表于 2005-8-1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30624770 at 2005-8-12 11:38 AM:
标题需要改一下:“别再漠视自己的生命!”
骑车带人,穿越四车道以上道路未下车推行,还打伞遮挡视线;不要出了事都怪所谓的强势一方。

公道的
发表于 2005-8-1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ILDLAM at 2005-8-12 02:38 PM:
看看现在路上的公交车都是霸王车,横冲直撞,反正身后有公交公司做后盾,我有个同事的朋友是开公交车的,是个女的,她说公交车司机的班时长,有时清晨三点多就要上班,尤其在热天中午最容易打瞌睡,有次她开着车闭眼打个 ...

你在放什么狗屁,少来造谣。
发表于 2005-8-1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的公交车个别司机没有人性

现在,杭州公司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一样,本地外地的都有,公交车吧,让外地人开差的车,出租车也一样,让外地的司机开差的手机,开夜车,司机队伍鱼龙混杂,有的公司司机凭着自已开的是大车,以为与人家撞了自己也无大障,还正是人家有事,而且出了事也有保险公司担着,自已也不会有事,于是开车就到处横冲直撞,心想,在路边走的,在等公交的,肯定是买不起车的没钱人,那些人是没什么什么能耐的,即使我把他们撞了,他们能耐我何,最后还是不了了之,看看那些些公交车的司机,根本就没有人性,我们的社会啊,怎么会这样。
发表于 2005-8-14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来横祸。

公交车什么时候开始也变成霸王车了?看来,公交司机的素质确实有待于提高。
发表于 2005-8-14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杀杀公交车的霸气
发表于 2005-8-14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上学时候就知道“有法可依,有发必依”
为什么屡屡出现这样的情况,都没有按照相应的法制来处理?
说什么“开展安全教育……”?这些都是pi话,应该让所以相关的人员都依据法律来受到惩治。
发表于 2005-8-15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发表于 2005-8-15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

Originally posted by 30624770 at 2005-8-12 11:38:
标题需要改一下:“别再漠视自己的生命!”
骑车带人,穿越四车道以上道路未下车推行,还打伞遮挡视线;不要出了事都怪所谓的强势一方。


严重支持!!不要出了事都怪所谓的强势一方,
正因为所谓偏袒“弱势群体”的新交规法,这类事件才越来越多!怎么以前没这么多交通事故呢?!
发表于 2005-8-15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城的许多公交司机开车实在霸道!这股歪风绝对要杀一杀!否则会有更多人命葬送在他们手下!
发表于 2005-8-1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她们自己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骑电动车带人,还打伞,骑在快车道上,没有交通法规意识
火烧火撩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8-1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5-8-1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似乎成了一种习惯,只要是涉及公交车的事故,都是公交车的错!我们也应该看到,现在的电动车也于无形之中成了马路杀手!速度快,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发表于 2005-8-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道路真是不好,跟本没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可言.ZF都不知道在干什么.这么多年越建设越垃圾.
某天看到那个公交车的速度真是快的!绝对是超速行驶,而且超载.

[ Last edited by deboy1 on 2005-8-15 at 10:48 ]
发表于 2005-8-1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出台电动车管理规范

现在的机动车管理还是不错的 可能是因为可以首取巨额罚款吧 电动车的超速,
撑伞等违章就没人管了 罚不到钱啊 (不知有没针对电动车的架照和法规)。
应该想办法防止悲剧重演了
公交车太横了
发表于 2005-8-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不住要骂人,他妈的杭州现在还有没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了?!!
发表于 2005-8-1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电动车撞人的事也多了,速度来得快,穿梭在人行道上,真的很危险
发表于 2005-8-1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在路上观察一下电动车的速度,我看看都蛮快的。好像都是能开多快就开多快的。
发表于 2005-8-1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30624770 at 2005-8-12 11:38 AM:
标题需要改一下:“别再漠视自己的生命!”
骑车带人,穿越四车道以上道路未下车推行,还打伞遮挡视线;不要出了事都怪所谓的强势一方。



弟兄是公交公司的托吧,蛮进职的啊,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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