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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光城

公交又夺两花季少女生命 别再漠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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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2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

发表于 2005-8-1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是一辆行驶在公交专用道上的公交车为了躲避在专用道上行走的行人,结果撞死了另两个违章的
发表于 2005-8-1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生命真脆弱,珍惜现在吧

发表于 2005-8-1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那些漠视交规的人珍重自己的生命,把车放慢点,路走好点

发表于 2005-8-1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曾可贵,只有一条命

发表于 2005-8-1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就知道同情弱者。如果死的是公交死机,看你们怎么说
发表于 2005-8-1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可惜,但更应该把人的素质提高。
发表于 2005-8-12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再漠视自己的生命!
生命高于一切!
发表于 2005-8-12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木马屠城 at 2005-8-12 01:15 PM:
事实是一辆行驶在公交专用道上的公交车为了躲避在专用道上行走的行人,结果撞死了另两个违章的

事实如此,非机动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还撑伞带个人,另外那个还在公交专用道上行走,真是一点交通意识都没有,所以才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逝者已去,ZF相关部门要教育人们好好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为主。   
     公交公司赔钱不代表公交车全责,现在的新交规定非机动车或行人跟机动车碰撞,即使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机动车也要赔偿,而且赔偿的比例不是跟责任成正比的。
发表于 2005-8-1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以前的“撞死白撞”有一点道理的
发表于 2005-8-1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honyda at 2005-8-12 01:49 PM:

事实如此,非机动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还撑伞带个人,另外那个还在公交专用道上行走,真是一点交通意识都没有,所以才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逝者已去,ZF相关部门要教育人们好好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为主。   
      ...



说的太好了!!!!!!!!!!
我也觉得其实很多交通事故,就是那些所谓的弱势群体造成的。
hitm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8-12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5-8-1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发表于 2005-8-1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自己,为了大家,要遵守的
发表于 2005-8-1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交规
发表于 2005-8-12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30624770 at 2005-8-12 11:38:
标题需要改一下:“别再漠视自己的生命!”
骑车带人,穿越四车道以上道路未下车推行,还打伞遮挡视线;不要出了事都怪所谓的强势一方。

有道理!!!
发表于 2005-8-1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现在路上的公交车都是霸王车,横冲直撞,反正身后有公交公司做后盾,我有个同事的朋友是开公交车的,是个女的,她说公交车司机的班时长,有时清晨三点多就要上班,尤其在热天中午最容易打瞌睡,有次她开着车闭眼打个盹,一睁眼开到对面的线路上了,吓死人哪,这样的公交车谁敢坐,她说反正出事公交公司会出面负责协调,一般没啥大事,有次她撞死了人,公交公司赔了几万,她就判了个缓刑两年.
所以现在大家出门,真的要自己多长个心眼哪
发表于 2005-8-1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tangjie88 at 2005-8-12 12:14 PM:
内部消息: 公交公司已准备拿出100万, 可见理亏!

那么公交车票又要涨价的!
发表于 2005-8-1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hz8721 at 2005-8-12 01:52 PM:
想想以前的“撞死白撞”有一点道理的

有狗屁道理!要是现在还是“撞死白撞”的话,不知要多死多少人,有多少司机在人行横道线上减速的?还是加速的司机多!猖狂的司机太多了!
发表于 2005-8-12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车在斑马线前从不减速的,更不会停下来的。
发表于 2005-8-12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这件事情的真相是?
发表于 2005-8-1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是无价的
发表于 2005-8-1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的公交
呵呵
算了吧
全国也是倒数的了!
发表于 2005-8-1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公交杀人
发表于 2005-8-12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论坛上发言的人都有道理。公交车司机的安全意识的确是个问题,开英雄车的人不在少数。公交公司在这方面应该加强教育,而且,一旦司机违反了交规,还应该对司机问责。另一方面,杭州市民包括外来游客和打工者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安全意识也应该加强。一些人,骑着自行车和电动车,闯红灯、带人,在马路上比比皆是。要想到,这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呀。即使这两个姑娘家能拿到100万的赔偿,可美好的青春和生命却消逝了。家里人难道会为这区区50万高兴吗?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任何家庭都不愿意碰上的倒霉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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