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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定“卖经适房者须上缴55%收益”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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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规定“卖经适房者须上缴55%收益”强烈拥护!  最好上缴100%的收益!!哈哈  这样经适房不上市场,可以作为长期的稳定的出租房源,有利于控制租金的不合理上涨;有利于不合理的房产投资!投资收益率低了,就有利于房子出售价格的非理性上涨!

[ 本帖最后由 hqj1025 于 2007-9-16 16: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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