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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都市快报】孙女士给女儿买婚房一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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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孙女士给女儿买婚房一案今日开庭
昨天记者和原房东聊了近40分钟他说他确实是跟租客借了高利贷说要在法庭上把真相都说出来

  昨天记者和原房东聊了近40分钟
  他说他确实是跟租客借了高利贷
  说要在法庭上把真相都说出来
  记者 段静
  
  本报讯 今天下午两点,滨江法院,孙女士女儿女婿将坐在原告席上,和房产中介、原房东对簿公堂。租客刘先生因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法院要求其作为第三人出席诉讼。
  这预示着:当初那起令孙女士一家近乎走投无路、“很绝望很绝望”的事件,很可能最后将由法院作出评判,案结事了。
  一个多星期前,孙女士打电话给记者,焦虑地问,能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提交了,法院也安排了开庭的日子,她还能做什么。她说,一天天苦等,很难受很难受。
  昨天下午,她又给记者发来短信。
  记者回电话过去,孙女士的语气依然焦灼不安,她说正和律师在一起。“明天就要开庭了,我又担心又害怕,心里很紧张……我们从来没打过官司的,明天都不知道要说什么话了。要出庭的是我女儿女婿,他们比我还紧张,好几天都睡不好,他们性格又内向,更加不会说什么话。”
  记者安慰她,有律师在。
  孙女士叹了一口气,她说只要能拿到房子就好,其他都不要紧。“我女儿等着结婚用呢。不把房子拿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买房之前我们就定好了,11月1号去拍婚纱照,现在时间快到了,我叫女儿女婿先去弄弄头发、做做保养,他们什么都不去弄,说没心思。”
  孙女士说,女婿的爸爸也赶来了杭州,开庭时她的亲戚朋友们也都会去听,大家一同见证。
  尽管很紧张,但孙女士说,对拿回房子很有信心。
  她说,9月初法院立案后没两天,租客刘先生就联系她的律师了。
  “租客说,虽然他是受害者,但是他愿意把房子让给我们,只要我们拿出5万块钱弥补他的装修损失就好了。我的律师让他列出这5万元装修费明细,他说要回去再跟公司股东商量商量,之后就再也没消息了。”
  “起诉中介公司以后,中介公司也不跟我们联系了。”
  昨天,记者几次拨打租客刘先生和卓家房产中介公司营运总监楼丽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立案之后的一个月里,孙女士又带人去看过几次房子,每次去都大门紧锁,里面没有动静。她说,跟物业打听了一下,物业说这套房里已经没人住了。
  这一个月里,跟孙女士联系最紧的是原房东王先生。
  王先生曾几次主动找孙女士的律师面谈。“前天晚上,他们俩还见面了,王××问我的律师,他会不会坐牢。”孙女士说。
  孙女士的律师证实了此事。
  律师说:“王××要我们放心,他说,到了庭上他会把事情真相都讲出来,他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借高利贷引起的,他愿意担负所有责任。他说房屋租赁只是形式,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高利贷。如果真相果真是这样的话,这种20年的租约就是非法的,我作为代理律师还要建议法院把此案移交刑事,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昨晚,原房东王先生和记者在电话里聊了近40分钟。前几次采访拨通他的电话,他往往都只有一句话:“去法院告我好了,公安、法院要我说我会说的。”
  昨晚,王先生说,之前反复强调要孙女士去法院告他,不是在叫嚣什么,而是他的真实想法,他真的想孙女士去法院告他。
  “8月6号我从中介这里知道这个事的时候,就马上写了一份责任承诺书交给孙女士。我承诺,全部的责任都是我的,但是我现在没有钱,你赶快去法院告我好了,我会全力以赴配合你!因为只有去法院告了我,才能找到办法拿到房子。
  “我一次次要孙女士去告我,她就是不听,一直拖了这么久。现在她告我了,好了,租客刘×也作为第三人必须出庭了,我还是当初那个态度,一定全力以赴配合孙女士拿到房子!这次我不要律师出庭,我自己一个人出庭,说出所有的真相。怎么能不去呢?我就算生病躺在医院,担架抬也要抬到法院去出庭!
  “现在,我不想说刘×的不好。我的确跟他借了高利贷,他就算要我死我也没办法。明天到了法庭,我也不会说他什么坏话,我只拿证据说话。我会拿出所有的证据,向法官一五一十说出所有的事实。具体内容我现在不想说,但到时候请快报全部记录下来,给读者看看,让读者去评判。
  “如果需要,我会再向法官申请证人作证,1个证人不够,2个、3个……由公安、法院来查最好,真的假的都能查清楚。”
  记者问王先生,如果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他怕不怕?
  电话里,他声音很响地回答:“有什么好怕的?我又不是诈骗,要是想诈骗,我老早骗几千万跑掉了!”
  事件回放:
  今年7月底,杭州孙女士(化名)通过卓家房产中介,从一委托人手中,买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处114平方米房产,打算作为女儿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216万(198万元房款+18万元税费)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却发现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
  孙女士断了租客的电,租客表示要抗战坚持二十年,而原房东一直很淡定,声称让孙女士去告好了。中介要退中介费,孙女士不肯收,担心收了这钱,中介会甩手不管。他们再也没地方去找了。
  快报从8月22日开始,连续报道了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给孙女士出主意的,也有表达对原房东和中介愤慨的。还有读者认为,这件事有违“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共同价值观,是对浙江精神的损害。
  而律师和法官均建议孙女士女儿女婿打官司,只有通过诉讼,才能查明这起案子是否有诈骗嫌疑。如确实有嫌疑,法院可中止诉讼,要求检察院审查,再移送公安。
  9月5日,孙女士女儿女婿到滨江法院状告原房东和中介,要求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中介也要共同承担责任。法院快速立案。
  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摄制组来杭采访孙女士买房一事。编导说,他们觉得这件事很有典型意义。(详见快报8月22日-9月13日报道)
发表于 2012-10-26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件,没说清楚啊!
发表于 2012-10-2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happywujun 发表于 2012-10-26 09:59
什么事件,没说清楚啊!

房东把房子租给人家刘先生20年
回头卖个孙女士。。。

孙女士也笨的,去看房的时候,完全看不出里面住人吗?
发表于 2012-10-2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都市快报记者把这个事情的开庭现场写的和小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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