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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欧阳杏蓬

青春混乱期(旧作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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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空虚里的一场游戏

 
  约好了的,晚上和她见面。去之前,还通了电话。到了她家楼下,再通电话,她倦倦的疑问我:你还真来了啊。我说你听听路边的车流声,像不像你家楼下的?她说这么晚了,你还来?我说约好了的,即便千里,我都会来,何况同在广州!她听了,说,你等着吧。
  我等着,在她家楼下,在马路边,等了三个小时。
  再打电话,她的手机已关机,看看时间,是凌晨两点四十三分。路上的车辆已稀少了,夜的静正向疲惫的广州袭来。风吹过,我跺脚,来回数地上的方砖,已没人注意我了,当我数到三百七十遍的时候,我悻然离开。
  广州不适合爱情的到来。
  我的爱送给了今夜冷风中依然晶亮的星光。
  我不再相信,在广州,还能觅得人世间那份惊心动魄的浪漫传奇。
  不再奢谈爱情。
  一个朋友说:无聊时去恋爱。
  一个朋友说:爱情是寂寞的解药。
  我想,爱情是心灵的一个幌子,一对男女相互招摇的理由。
  日子就这样不痛不痒的过着。哲人说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因为那不是最后的归宿。可我连花都没见着,我又得启程奔波,生命是个转轮,不由人去控制,很多无力时候,我只能苍白的说顺其自然。在硕大的广州城,在现实生活中,我是多么的渺小,如阳光中的浮尘,风一鼓荡,东西南北都不分,只有茫然飞扬。而另一方面,因为自尊,别人不给脸面,自己得去争,不争,满足不了内心欲望的需要,或许还坠落。在滚滚红尘中,不甘屈服的,焦急的在岁月中徘徊。
  不再相信有爱,多了一份内心的颓败的同时,也多了一份平静。既然遭遇到了别人的放弃,自己学会珍重,权当善待被现实来去匆匆折腾的生命。
  遇到如花是很偶然的。我们谁都不在乎谁,她活泼,珠玑言语,出口成章,在圈内是公认的才女。另外,她相貌也端庄,体形玲珑浮凸,即便穿着风衣,也能让人感到她迫人的女性气息。她不会在乎我,追求着跟她搭腔的男人都比我帅,都比我有灵气,都比我富有。她美艳,但我并不放在心上,她是一个坐标,却并不是我的目标。看见她,就当看墙上的那张脸--明星的脸,欣赏一回,也很认可父母给她的容貌,至于其它,我并不在意,谁知道她鼓鼓的胸前有多少人工填充物?
  如花是无聊着的男人想恋爱而送给她的绰号。她姓甚名啥跟我没关系,我是她的陌生人,她是我的陌生人。
  爱情来临前是没有任何痕迹的。什么游戏都有规则,唯独爱情不讲道理。
  那是一次集体活动,大家都无聊,如花便提出了玩游戏。美女说要玩,想拣便宜的一定拣不着。因为大家面对的是一个聪明的美女。
  如花眉目传神的望了大家一眼,说:“我出一句上联,谁对上了,我就跟他谈一场恋爱,成不成看缘分。”
  好事就这么来了?大家面面相觑。
  我对美女不感兴趣,我没能力没财富没房子去养活一个美女。
  如花说:“听好了,我的上联是‘鸿是江边鸟’”。
   “就着破对儿?”我撇撇嘴,不咸不淡地说:“蚕是天下虫。”
  我的话音刚落,如花便篡着了我的手,红着脸说:“我要跟你谈一场恋爱。”
  我也脸红了,平静了会儿才说:“我还从来没把你当过朋友呢。”
  不重要。
  我是没钱的男人。
  我不花你的钱。
  我是大老爷们,拿我去换钱吧。
  拿我去换,我会比你换得多。
  大家都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游戏嘛,目的只图个轻松。现在达到目的了,我拿开如花温软的手,说:“游戏结束了,我走了。”
  如花却跟了出来,在后面,说:“我是认真的。”
  我走了几步,回头,说:“空是穴下工,小武如果说了,你还得陪他谈一场恋爱呢。为一场游戏去谈两场恋爱,累啊?”
  如花跟上来,低头,说:“我只跟你一个人谈。”
  “你不看看我的模样啊?粗俗丑陋,还瘦得像条钢筋,你还忍心涮我,寻我开心?”我边笑边说。我了解自己,但说出来,仍是觉得好笑。
  你就是一条狗,我也跟你谈一次。
  我是流浪狗,注定了四处流浪。
  我陪你流浪。
  你看你那样子,能流浪么?
  你在乎我了?你在关心我了?如花侧过脸,眼眸像远天的星光。
  我定了定神,说,你走吧。
  你去哪?
  我回家。
  我陪你回家。
  我回我家,路,我知道怎么走。
  我可以帮你收拾屋子啊。
  我还要读书,厌吵。
  那就来一个红袖添香夜读书。
  谢了。
  我不再理她,一个人走了。我不会回头,也不会去猜测她的心思。我想,我决不能带着她的名字过夜,她跟我没任何关系。今天是这样,明天也一样。
  还没进家门,便收到了她发的短信:请你相信,我是认真的。
  我相信你是认真的,但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回复。
  发送完短信,我便关了手机。我想,我不能无辜地接受一只虫子的噬食。
  第二天见到她,也像往常一样,淡淡的笑笑,一笑而过,绝不停留。刚在办公室坐下来,她就发来信息:中午一起吃饭。我看完后,就删除了,也不回信息。我没有义务和责任陪她吃饭,再者跟一个美丽女子吃饭,吃不安然。
  晚上回到家,躺在床上看书,她又发来信息:今晚特冷,请多加一条毛毯。
  我回复:我不是你要关心的人,谢谢。然后按了手机的电源键,关了机。
  早上爬起来,开机,又受到如花的信息:你让我一夜无眠。
  我的心一震,怎么了?说好了,是一场游戏,怎么能认真呢?
  我不想再回办公室,怕见到如花。我已没有资格去再爱一个人,因为我已婚。
  滚滚红尘中,我不能再爱。
  在去长沙的路上,我看了一眼我呆了近五年的广州城,心里有一种难以置信的酸楚:我要离开了,什么也没留下。走的时候,还对一个女人满怀歉意,我算什么男人呢?
  如花,抱歉了,无论是否是游戏,我都开始了人生的另一程漂泊。
  你是我的朋友,我会记着你的名字。我给如花发了信息。希望大家都把我忘了,包括广州。
  
 楼主| 发表于 2009-3-1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少爱可以不来?
  
  读过《废都》的都知道,唐婉儿是跟着周敏私奔出来的,投到西京,在庄之蝶的盛名诱惑下,她又奋不顾身的爱上这个蹲在地上咬牛奶子吸奶的的男人。爱了不该爱的人,最终仍然回到起点,被在小县城当工人的的男人捆绑回去,接受一种原始的惩罚。我读《废都》的时候,读了两遍,感觉很奇异,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么?人家写了,写得还让人心动,那我只有读着了。想着唐婉儿,心里有一种涩涩的滋味:有多少爱可以不来,生命因此而干净平静很多。
  无聊的时候,我也泡聊天室,上班市郊都挂在上面,欲罢而不能。一个同事看见了,很惊讶,说出了一句很俗也很经典的话:你还泡啊,没看到那是一个廉价的性交易场所?我脸红,看看大屏幕上的话,果真让人觉得这里把世界已颠了过来,欲望和性的字眼无处不是。那些跳动饿人头如一群饿鬼,男的似乎从来就没碰过女人,好象在牢房里禁欲了半辈子,干柴熊熊燃烧了千年似的,一旦走到拐弯处,左看右看,卸了裤头才尿一样,放纵得几乎忘了祖宗。女的也像从来就没有被男人深入了解或深入开垦过一样,幽幽着空虚了孤独了悬挂了千年似的,用文字尽情的扫荡着内心的渴望。男人和女人确实需要慰藉,但嚎叫着如野生动物,本就不正常的心态扭曲了思想时,人就处在非常态了,对性的理解也畸形了。让人能喘一口气的是,那终究是在一个虚拟空间,文字与现实也有距离。正如某某在屏幕上写的:纯属个人娱乐。笑笑,心理也就释然了。我常常想,人乱我不乱,我不乱谁乱?要改变一个成熟的清醒着的人,很难,除非是小说家的虚构。现实生活中,痴男怨女如何痴怨,但作为直面社会的人,心里对自己都有一种考量:有多少爱可以不来,生活因此而简单轻松。
  爱是一种坚强的永恒的承诺,一句话,一生重任。结婚纸上的那个名字,看起来是轻飘飘的,可一旦下了笔,就是一生的相守。悔不得的,可毕竟有人悔了。理由是人在不断的长大成熟,对人生对幸福对生活的了解,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认识,愈走愈远,远了,拉不回来了,就只能散了。世上没有比纸更脆弱的东西了,阳光、风雨、火、雷,都能轻而易举的悔掉它。因此它需要我们共同的保护。其实感情亦即,离开一个陪伴多年的名字,感情便千疮百孔,一片狼藉,满是沧桑。一个热情燃烧的过程,看上去很美,其实却没有结果。而心中无数的疲累,待炽情成灰,对情感的厌倦却伴随一生了。即使还有风化雪月的日子,也没了轰轰烈烈再来一场恋爱的冲动。每当回首情事历程,眼里的泪,就是他。心中落寞无名,或许只有一声浩叹:有多少爱不能重来。
  一个人孤独的行在路上,最美的是你自己,你点缀了沿途的风景,沿途的风景衬起了你最生动的风采。如果把自己融入风景,心里或许一片坦然。回家的路就在背后,远方的路就在脚下,无论选择前行还是踏上归途,只要用心选择了,交相辉映,就存在一份价值,就有一份温暖的力量,左右相伴你的旅途。生命是一次冒险,灵魂本属于孤独的飞翔,跋涉是人生的常事,无论在哪儿,只要恒心不改,或许坚持下来,就能抵达你的天堂。心怀一种爱,一路就会风生水起,付出和收获的,都满是蜜的气息。
  我羡慕一种人,一种坚定和大度恢宏的人。他们洞察世事,一脸笑容,坚定坦然,睿智锐利,在人生事业上如一把利刃,锋芒闪现,勇往直前。他们是大无度的,是大写的人。当我仰望或揣摩他们的时候,才惊觉他们人格的伟大与高尚。这两个日渐在生疏的词儿,如让我重拾朝花,不敢在生命的旅途上造次,崩溃,毕竟是可怕的。珍惜爱,爱会让生命丰满。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蝙蝠飞翔的夜里  
  在我老家的山地,春暖花开之后,气候日渐暖和,活动活动身子,就要在身上取下一件衣服的时候,蚊子也趁机活跃起来,从春草里,从垃圾里,从废水坑里,一群群的,嗡嗡的,飞起来,过境有声。每当夜幕降临,家里总要烧一些艾蒿驱蚊。那浓烟一卷一卷的,在屋子里弥漫,熏得人都跑出来了。星宇沉静的夜晚,蝙蝠在翔动,一只一只,在低空窜过。好事者拿一根竹杆,横空一扫,天上准会掉下一两只蝙蝠来。蝙蝠灰黑着身躯,微红着嘴,薄薄的翅,尖叫起来吱吱的,果然有点四不象。村人呼之为 “洋老鼠”,问来由,却没有答案。祖祖辈辈都这么叫下来的,没有解释。
  蝙蝠是藏在墙缝里,见不得光,大概也因为丑陋,造物主在造它的时候,大致也考虑了人类审美的需要,而把它的生命空间安排在夜里,不妨碍人们的观瞻吧。对蝙蝠我也没有什么好感,无论老师怎么说它是益虫,就是唤不起我对蝙蝠的爱心。我不恶心它,不伤害它,我以为对它已很尽仁义了。每次行在夜里,蝙蝠索索飞过头顶,还是有点厌恶它。离开家乡,选择了一种叫流浪的生活方式之后,泊在了硕大的广州。在钢墙铁壁的广州,看不见蝙蝠了,蝙蝠在记忆里便慢慢褪色。
  忙忙碌碌之中,却觉着生活并不充实。在广州,我是漂泊者,灵魂在另一处流浪。望着那些高楼和闪烁的路灯,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拥有了什么。甚至我想到了我到底属于谁这么一个毫无意义的无聊问题。我辈打工,委实难堪。不愿接纳家乡的落后,又不被广州的繁华所接受,在家与城市之间左右摇摆,像一个风铃,虽有悦耳之功,却不知自己在为谁摇晃一样,悲哀得要命,还不肯承认,空虚得要命,却仍是一副坦然的笑脸,心里要多痛,就有多痛。
  某个夜晚,当我把最后一瓶红酒倒进胃里的时候,我想起了蝙蝠。推开窗,空中看不到蝙蝠的飞痕。广州的蚊子多,也肥,只只像老美的轰炸机,却看不到蝙蝠。这个城市不长蝙蝠?连蝙蝠都找不到一只的城市,繁华着,人都油头粉面的,保养得如同动物园里的猴子。站在窗前,除了对面灰灰的墙,我什么都看不见。我想我是海,心理有无数波澜;我想我是情圣,心里有无数缠绵的相思;我想我是一块顽石,在城市的巷子风里越来越坚实。看到了自己在玻璃上的面容,才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沧桑容颜如泡了千年海水般,唤起种种回忆,心中有歌,却是自作娱乐。这生活是什么滋味噢,想想,想到疲倦,都品不出味儿来。
  朋友拿他自己开玩笑,戏谑自己是衣冠禽兽。白天衣冠楚楚,俨然君子。晚上赤裸裸的面对自己,犹如禽兽。他一说,我就理解了。一个人的夜晚,不仅是禽兽,还是强盗。但作践的只是一个人——自己而已。干净的是衣服,肮脏的是灵魂。在接收到早上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思绪又恢复了肃静。我想起了人的另一种状态:笑着,却满脸泪儿,心,要多凄凉,就有多凄凉。
  蝙蝠从我的心灵某处窜出来,带着故乡四月温温的气息,让我无法拒绝一种美好的感觉和兴奋过后铭心刻骨的记忆。蝙蝠在湘南的夜空里忙碌穿梭,我在广州的夜空中,因为孤独而嚎叫游荡。都那么丑陋,都那么疲惫,为寻找一片儿的安宁,而让灵魂窜出人海在黑暗中不断的穿梭,直到白天来临。
  看着自己,如看着一具蝙蝠的标本,在夜里,掠过苍茫夜空,用一种姿势,或一种声音,诠释奔波的幸福或苦难。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这玩意
 
  人一生要交多少朋友,可能无法仔细算清。现在的人员毕竟流动得太快,社交的机会也多,接触的人不断增多,但定下心来默想一番,留存在心底的朋友又有几个呢?
  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人,几番来往之后,觉得投缘,便暗地里把他当作了朋友。以后合作共事,由于实力悬殊,最后他成了我的老板。我心中并无不快,还引以为豪,觉得今生有一个如此优秀又欣赏自己的朋友,真是前生所造化,便把他搁在心灵里一个很高尚的位置,与其它友人聚会的时候,还时常捧他出来,让大家褒扬一番,于是我在朋友中因拥有如此出类拔萃的朋友而又些飘然。人一生的路太长,如果有一个或几个让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朋友,也是命运对自己的恩赐,得感谢上帝的。
  常言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经验传了千百年,一定有其深刻独到之处。于是我很信奉这一条,朋友多了路好走。某一年受一个百万富翁朋友之邀,到粤东去帮忙。到得指定地点之后,见着了面,久别重逢,心里很多感念。可临到安排住宿的时候,他把我带到一个工棚样的油毛毡房子,里面有几张落满厚厚灰尘的竹制床,满是异味,可恶的蚊子还到处飞着。朋友说今晚你就住这里吧。听了这话,我都要晕过去了。我只觉得眼窝发热,有泪要流。百万富翁的朋友,对远道而来帮忙的朋友会做这样的安排,先不说什么尊重,至少把朋友的一分情义给糟蹋得一干二净了。这等朋友还能是朋友么?你把他当人,他却把你当狗。我心里除了暗自愤怒,也无他法。只能闭上眼睛,任“朋友”处置。而从以后,朋友的缘分尽了,无论后来他如何修补,我都对他没有一丝好感了。
  说到我心中时常仰慕的那位朋友,我们近期也发生了一件很让人沮丧的事儿。这位朋友比刚才的百万富翁更具实力,他身家过亿,是圈内有名的年轻富豪。当年我跟他做事的时候,每月有两千块的私下开支,前后一共拿了五次,然后项目结束了。后来因为业务需要,我加入了他的工作团队,为他的事业出一点力。能为欣赏自己的朋友干点活,我当然乐意,赴汤蹈火,也如受荣誉。何况他给我提供的条件和环境都还不错,我很感激他。
  工作几个月后,我理清了工作程序,却在当月的工资袋里收到了一张催款单,言明我在上个世纪借了他一万元人民币,现在要我拿出一个还款方案。我心里很矛盾,是告诉朋友真相,还是自愿地承担这一万元的债务?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我向他提及此事,他红了脸,却并没有给我答案。我想他是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就毋须我点明挑破了。我甚至想,这或许是他一时的疏忽,我说明了就没事儿了。
  我第二个月的工资果然照样拿,我对身边的同事说,朋友终归是朋友。同事不解,说我这话说得太突然了,莫名其妙。但我清楚,我是自得其乐,可谓是不为乐而乐,为朋友乐也。当我再次拿到工资袋时,工资被扣了两千。公司财务为我做了还款计划: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还他两千。我苦笑了笑,心里有一种滋味很是让人难受,几乎想,朋友邀我加入他的工作团队是有预谋的。不就是一万嘛,我在其它单位也可以还啊。
  现在又回到那句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的俗话上来,父母应该是靠得住的,而朋友呢?我这里要打一个比中信大厦还要大的问号了。朋友如季节衣裳,不同的人生季节有不同的朋友。而出门在外,很多人都在假借朋友之名,做强盗之事的。我想,交朋友是一种应酬,如喝一场酒,尽了兴儿,事儿也就过去了。如果讲认真,最后尴尬的是认真的一方。
  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愧对了那些真正的朋友,他们那么淳朴善良,而我在这里大谈朋友的不是,实在得罪人了这班相信朋友的朋友,但我有什么办法呢?终究我要利用朋友一次的,那就在纸上说一通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3-2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天堂
  
  一个人的生活是天堂,两个人的生活是两个天堂。而世间的天堂只有一个,人的也只有一个,在心里。两个人两个不同的天堂,凑在一起,生活或许一团糟了。因为天堂只有一个主人,其它的都是天堂的住客。而一旦住客成了主人,天堂将失去幸福和谐的光彩,而变得纷纭杂乱,充满硝烟的味道。
  我刚懂事的时候,我以为未来是一个天堂,只要按既定的方向走下去,在某个时候,我就能走到天堂的门前,看到那些金色的光辉,听到玉笛的声音,触摸到完美的胴体。于是我按照内心所想的,一个人,离开了家,走向远方。
  老人常说希望是苦难生活中最后的蜜汁,只有尝到了苦难,才能有资格得到生活的赏赐。因此无论我在哪儿,我心里都有一盏温暖明亮的灯,无论我有多迷惘,我心里都有一颗隐约闪亮的星星。远方我有一个家,一个在远方的家,不仅会安顿我的行囊,还将安妥我的灵魂。我总是不断的期盼,我是不是能走得更快一些,早一点到达自己的家园,让自己骚动的心安宁,享受无忧无虑单纯快乐的生活,按照自己的意愿摆放自己的家具和床,在听不到尘音的地方,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心中有愿望,所以我不怕吃苦。遇到了疑难,我就问自己的内心,如果内心仍然不能明白,我就闭上眼睛,在音乐声中,想我的故乡和母亲。我远离着她们,我听从内心选择的时候,我得设想我的行为是否会得到母亲的笑脸。朴素的乡村没有多少遗产,可挺立在漠漠烟尘里的山山岭岭,让我冷静,越过现实的羁绊。很多时候,家乡都是我生活的指南。我摆不脱故乡的追缉,乡愿村语是我精神的一个部分,那些老人留下的话,象风拂去沙尘的碑上的铭文,让我不能忘记那份经历过岁月的沧桑。
  于是我结了婚,很自私的想,从此我有了自己的女人,无论我走多远,身后除了妈妈以外,多了一双眼睛为我热切守望,只要回头,便能收获满怀温馨。生活因此充满甜美滋味,一份牵挂让孤单隽永,回味无穷。我这样想着,为自己想着,淡忘了她的思想。因为只看着自己,我竟不知道她在想着什么。与她沟通交流,越来越变得艰难,我便不愿在想她的想法,她只是我走向未来天堂的一个工具,给予她太多的关注,就是一种浪费。我有自己的天堂,无须她奉献什么,我一个人努力,我成功了,会跟她一起分享,忘记曾经的距离和冷漠,甚至忘记她的感受。她只是我生活的装饰,我给她荣耀,她应该对我学会感恩。
  我们一起生活着,我顽强地执行着自己的使命,即使我碰了壁,受了一个个委屈,我都觉得非常自然,认为是人生所必经的,我要承受得了考验。人总是在挫折中长大的,只有不怕挫折,才能获得豁达,树立起人生的丰碑。于是我离开了我们的家,我希望我一个人走过那些磨难挫折,再大的风雨都应该由男人去抗击;女人应该像女人,守着那个窝,为灯添油,无论何时都要维持家的样子,让所有经历家门前的过客都相信,我们营造的是一个温暖的家庭,她应为我的创造而自豪。
  收获着收获,失败的仍然失败着。泊在远方,一个人看着自己,发觉她从来没有象今天这么陌生过,两人的名字却排在一起好多年。为什么会这样呢?是我不断的在追求,而她拘泥在家中,风雨无患,习惯了安逸?我是不是成了她简单的依靠,或者她生活的工具?在我的奋斗前行中,她日渐沉没,失却了女人的风范?还是家庭磨灭了她的光辉,走向世俗,越来越听从于现实,为自己的人生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也不愿意去探究,她已经陌生,相互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她已经离开了我的天堂,她沉浸于自己的天堂。
  于是我不再想回头,一个人,在远方走自己的路,盘算着随心所欲的日子,以为一个人会照顾自己,同时也能专注于自己的追求,抛开所有的纠缠和干扰,只做自己。由于太过于强调自我的生活,我过得并不快乐。即使我抵达了自己的领地,我仍然看不到未来,而只能给自己一个逃避的理由,不时地告诫自己,过去的不要重提,现在的不要多想,未来的不要偷看。在一种机械般地运作中,沧桑成为一种麻木。
  一个人的天堂千疮百孔。选择一个人生活,其实很大程度上是选择了逃避,并且随着岁月的流失越陷越深,天堂成为一个永恒的幻影。
  

[ 本帖最后由 欧阳杏蓬 于 2009-3-20 09:5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3-23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花开似海

  路愈走愈远的时候,归途也就愈来愈长。出发的时候,我想过,这是暂时的离别,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走过很多地方,停顿过很多次,但最终仍是选择了放弃,总觉得现今的拥有不是最终的要求,还得踏上旅途,去寻找合乎自己想望的未来。
  欲望的力量是巨大的,象一块波浪,带着灵魂,仓惶的在沉浮中来去,碰到了礁石,一些想望粉碎了,连一点绝望的碎片也没有留下;遇到了顺风时候,恨不得一步走到天涯,欣赏人生的极致,赢得光辉的荣耀,然后春风一路相陪,返回久别的家园。
  天涯羁旅,更多时候是无奈停泊。在深圳,走到车行如流的路上,我看到了与广州一样的风景,高楼灰墙,落地玻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热浪迫人。绿化用的小树木耷拉着叶子,后面是一大片未开工的荒地,黄土和木头,宁静的横在那儿,像农家后院边的山地。宽阔的草坪上,有流浪的人,用报纸盖了脸,享受着日光,还是默默的把这草坪作了漂泊累了的栖息地?那一动不动的躯体,包藏的心灵是否倦了,撂在大地边缘,呼吸着,准备下一程的颠簸?
  我不忍再看,也不忍再想。人在天涯,心在远方。心在天涯,人在漂泊的路上。虽然没有先哲的那种“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气概和境界,但作为生命的个体,在寻求灵魂上的释然是相通的。芸芸众生,我是平凡一人,注定碌碌无为,最后被岁月的风尘淹没,不留一痕。但在自己的视野里,却不能放弃追逐成功。知道自己的渺小,也就明白自己所求的多寡。即使是一片羽毛,也尽可能飞扬得更高,更干净,更优美,更远一些。最后是坠落何处,是个怎样的结局,都是一个固定了的格式,生命再也没有能力主宰或更改。
  在繁华和苍凉对峙的空间里,我每天走着固定的线路,风也罢,雨也罢,阳光灿烂也罢,我都不能迟到。第一次走进那栋楼,第一次坐过的位置,第一次拿起的电话,都如跟一位心仪已久的女子面对面接触一样,心里慌张着,也狂喜着。适应了之后,这一切变作了程序,成了每天都必须做的功课之后,所有的思想变如一艘泊进了港湾的小木船,每天受一些微波的荡漾,望到海的深远和广阔,一天便积累一点激情,期待一次出海,开始一段跟浪花舞蹈的航程。
  家乡在旅途之外,海在天涯之外。家让人安定,黄天厚土,雄浑壮阔,非常实在。海是水,聚变无形,能量无穷,前也茫茫,后也茫茫的时候,才知道土地的监视可爱和亲切。黄土埋人,还有一个土堆,海要埋人,只进鱼腹了。下海,需要的不仅是勇气和毅力,更需要命运的善待。莫测变幻里,自己的小船将泊向何方?除了迎风接浪,除了向前,之外已经没有选择。
  正当我非常低沉的时候,我遇到了她。一个人在天涯,本来是非常渴求有个心巧心善的女子陪伴,相互扶持,彼此温暖,同甘共苦过难关的。三年前我错过了,那个心愿结结,我不愿再轻易的解开,令自己再手足无措的慌乱,感觉无奈和凄惶。我不再想望爱情,只希望凭自己的执着和坚强,一路上留下几朵花或多一点快乐的微笑。而这一次,我却无法躲开。
  我说她是一朵花,婴粟一般,颜色充满张力,灿烂的呈现生命的幸福和美丽。
  她说她是一尾鱼,比我更适合大海。
  我们来往的时候,我觉得我已不能拒绝她。她的笑,她的声音,她的语言,她的动作与躯体,都像一架巨大琴弦上所条约出来的音符,执著、柔和、任性,还有水一样轻快的节奏,也有黄昏缓慢来临时凄美的忧伤。在她那儿,我看到生命快活的样子,是那么的轻盈,优美如蝶,更像绿茵草地上的梅花鹿,嗅着青草的味道,眼睛里溢出对生活无限感激的清澈底蕴。生命是多么美妙啊,坚强和柔弱,我和她,在南方那块多变的大地上,犹如长在一起的两片树叶,感受着朝霞的瑰丽,也咏叹月光的清纯。万卷诗篇,或许只记载了彼此之间一个不经意的眼神。
  我却不能娶她。
  她亦不能嫁我。
  我们也不相信有来生,如果有的话,梁祝最后的结局也不会只将心魄化作两只依偎的蝴蝶了。她说,人死了,是鬼,鬼死了,会开花。我相信,她说的话,一定也是内心期许的寄托,灵魂就在黑暗里,呈现出安宁静谧的姿态。
  我说就等到花开似海的时候,我一定跑来你身边,开一朵紫色的小花,偎着你,看凡俗的世界。
  她笑了,凄楚的晶亮的眸子里,汹涌出了两行干净的泪。她说是露珠,为将来的花准备的。
  我心里黯然,走了那么多路,还没有走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庆幸的是走完了今生,来生还有如花之约。等到花开似海,我在另一个天堂,等你。
  这是前世的约定,与我身后的地方无关。
发表于 2009-3-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滔滔江水。。。。。
 楼主| 发表于 2009-3-24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瓦房
 筑在山湾里瓦房,密簇簇的,像挤在河湾里的浮萍。村门前当然有河,河堤上必有垂柳,绿茵茵的,千条万条,是春;而如一蓬乱发,在风里折枝嘶鸣的,是冬。住在乡村的泥瓦房里,总能与四季一起感受着气候的变化。
  瓦房是简陋的,相对于村人,却又是弥足宝贵的财产。乡里骂人穷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地。逞强好胜地也常把掀了他家那几片瓦而自豪。毁了人家檐上的瓦,没有了栖身之地,人也就入了绝境。而有了几片瓦,日子再穷,毕竟还算有一个窝。瓦屋里的气息,游荡着柴米油盐味儿,日子也就有了滋味了。
  一年到平田玩,跟着奶奶去的,进闸门就有一种非同一般的感受,巷子两边都是青砖瓦屋,高高耸耸的,气派得很。进了人家的屋,也不见泥地儿,地上铺的是四四方方规规整整的烧砖头,干干净净的,不染尘埃。夏天在地上睡觉,一定比现在睡空调房爽多了。楼上有木板天花,大小长短一致,钉得结结实实,与国家机关当年的房子毫无二样。看着看着,我心里就有一种神秘感,这房子的主人,一定不简单。盖一座泥房子,全家人节衣缩食,还得几年光景。而盖一座青砖瓦房,必定是四面玲珑,有非凡之才能的人吧。
  回到自家村子,还恋恋不舍地回头去看那些飞檐画龙凤的青砖房子。以至于很多年后,父亲横下心,拿出所有积蓄,举债后才盖了一座红砖瓦房。住进了红砖瓦房,赢得了一村人的羡慕,甚至还惹来眼红的人在背后想出种种猜测,以为我父亲挖地掘到了宝,发了一笔横财呢。也有人以为我爷爷留下了什么值钱的古玩,变卖了一笔巨款。而我家在盖了那座房子后,几乎受够了生活的煎熬,很多个节日,人家大鱼大肉,我家桌上只有咸水萝卜。那时我便发誓,我长大能挣钱了,一定要让父母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而父母的希望却是让我离开泥瓦的乡村,距离越远越好。
  湘南其实处处是瓦房,从永州到郴州,从这山到那山,所见皆是绿荫环绕的瓦房。高的,耸立出来,如鹤立鸡群。低矮的,举手就可摸到椽子。我到宁远县城,在泠江边上看到很漂亮很精致的木楼,如官宦人家的楼榭,幽雅闲适。那楼顶上盖的,依旧是片片黑瓦。到了有“海滨邹鲁” 称号的潮阳,那些厝屋都像积木搭的,墙上糊了厚厚的粉一般,白白的,蚕头燕尾式样,有一股先朝遗韵。而屋顶盖的,也是瓦,不过是红瓦,厚且大,笨而重,住进去,就如进入了一个静谧的世界。糊了厚粉的墙挡住了外界的尘嚣,壁上,梁柱上,或雕龙画凤,或其它吉祥图案,布局和谐,色彩鲜明,犹如画师的展厅。独特的风格和谐美的装饰,让人觉着这方人家骨子里有文化味儿。想想我湘南那些散漫得飘飘萍似的黑瓦房,便抬不起头来,感到寒酸。
  城市里是没有季节,只有气候的。人们的穿着装扮是唯一传出季节信息的载体。那些高楼大厦在广袤的天空下摆着各种姿态,我觉得其实是麻木的。看不到花开,听不到水响,住得了人,却养不住鸟儿。拥有自然之心的老人买回一笼鸟儿,挂在阳台上,那也只是一厢情愿的表现,驯化过的鸟,早已被人驯得没了鸟的灵气,徒剩鸟的形态了。看着鸟笼成了城市人生活的装饰,我心里就有一种被囚的痛。鸟是在竹林里飞,在天空里啼叫,在屋顶的瓦片上跳跃的。鸟在那样的环境里,才是真正的自由的快活的鸟啊。
  想着平田村的大青砖瓦房,檐头铁马的摇响,是多么的动人心旌。居在城市里,风铃挂在窗上,铃声悉嗦,拽住人心不放,而去的目的地却是过去,是原野,是静谧的乡村。每到神疲力竭之际,闯入脑海的,就是那绿树掩映、小河流响的久违了的乡村。苦涩的味道里,蕴含的是岁月的芳香。下雨的季节里,枕着窗外的哗哗雨声,听着雨点敲打在瓦片上发出的天然之音,体会着温和湿润的空气,想着天明涨水的小河,心里踏实得很。居在广州,很多个失眠的夜晚,我都将路上的车声和躁音当作是雨声风声,想象躺在水流淙淙的河岸上,阳光直直地射在脸上身上,和风阵阵吹送山水之气息,如此这般,才能恍然入睡。
  城市里也有瓦房,在老城区。我去看过,可已破败,没人住了。没人气的瓦房,荒芜的气味很逼人。看着积在瓦片上的尘埃和落叶,我只有退却。想到乡下干净的青石板路,阔阔大大的田亩,天空飞鸟的影迹,便突地觉得,瓦房子有瓦房子的环境。没有山水田园虫鸣鸟叫风呼呼的氛围,瓦房子便没了韵味和灵性,而变得多余,不合时宜。
  在城市住久了,有些事儿会被淡忘,城市以巨大的便利颠覆着乡村的时候,我便有些忧伤,为那些饱经岁月风霜的我的古朴的瓦房子,和在瓦房子里弥漫的生活滋味。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个季节的黄昏寻找一个酒馆
  
  夜幕还没降临的时候,灯就亮了起来。广州的灯光总比黄昏先来。站在办公室的窗边,目光落处,一片浑黄的灯。见了白云山淡淡的青色,和更远一点的迷雾,心里就有一声叹息。往北,再往北,在北之北,就是我的家乡。我看不见,却可以想象,斜阳照在冬天暗红的桕树上,如一块血痕般醒目,冬天的灰的沉重,也就有了印象。而在他乡,烟波江上,黄昏看不到斜阳,一片陌生的气息里,心如悬在空中失血的半块月亮。
  当年在汕头大平原流浪的时候,我只有一件外套。风起的时候,才觉天地苍凉。亲朋无一字,异乡的黄昏裹着青黄的颜色,唤醒沉在心底的哀伤。鸟鸣空中,疑为哀歌。淡青色的山,巍然如铁铸,见不到秋的斑斓。行在开阔的天空下,人如蝼蚁,暮霭处,我心里只有母亲一个词儿温暖着我单薄的躯体,并使我为之坚强不屈。在那一片浓稠的苍茫里,我如行者,孤独上路,踩着夜的黑色的襟袍,俯拾着自己萎落的心绪。
  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大家各奔各途,方向一分,热闹的气氛消失了,各自拽着影子,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寻找今夜落脚的地方。看着同事渐行渐远的背影,才感到办公室的温暖。大家在一起,天南地北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苗条的粗壮的,各自成风景,忙忙碌碌的,却有说之不尽的亲切。集体的气氛,总是鼓舞着个体的精神。散了,留下的是寂清。
  这是不是黄昏,我已不能准确的界定。灯光下的人都在匆匆走着,神情冷漠。每个人脚下都有长长的路要走,而路上的人,永远都看不到路的尽头。风扑面吹来,吹动衣袂,也带给人一份飘然。
  这个城市有很多的大排档、酒店。
  大排档简陋,坐下来,能闻到腐烂事物的馊臭。
  酒店干净,消费却让人掂量再三。
  在经过酒店的时候,气派的霓虹灯的招牌,迷幻的光闪出鬼魅样的诱惑。
  到了大排档的时候,露天而设的桌椅板凳,来去吆喝的声音犹如一个狂乱的集市。
  如果能觅到一个恬淡清静的小酒馆,此时一定能安妥我的心情。我想。
  在某个出差的途上,在一条陌生的街上,我曾找到过一处临街的小酒馆。那时有雨,细线般地拉着,一分凉意让人瑟缩。可进得了那酒馆的木门,上了阁楼,往窗边一坐,看对面轻烟飘绕的瓦屋,心里就有一种宁静的安然。一碟菜,一壶酒,老板一副朴素的笑脸,雨点的声音,都让人觉得颇具韵味。品酒遐想,挥洒自然。
  我也曾在广州的小巷里寻觅过。石牌、棠下、冼村、新市、天河村,村村都有食街。食成街,热闹了,却荡涤了那份安然从容享受的心境。况且巷深且窄,楼高又挤,风来风往,风里尽是异味。吃的功能,在这里纯粹化为填充饥饿那般简单。仰头,除了人的脸,灰的墙之外,什么都看不到了。黄昏在这里,没有风情。季节在这里,没有颜色。
  朋友怜我形容枯槁,说要做一顿饭让我享受。我数次拒绝。蜗居一室,床、写字桌、电脑、衣柜、餐桌板凳,杂乱一团,油烟一扰,被窝里都是辣椒的味道,何必图朵颐之快?
  吃饭不仅要心境,同时也要情境,如果有一个丝丝如扣的背景,吃饭便是一种享受了。
  如果廊外有一个小酒馆,一壶酒,几盘菜,地面收拾干净,桌子破旧一点,或许更有乡土气息。坐在窗下,或者露天的空地,看着黄昏流光如虫来去,听风摇檐头铁马,温热老酒,尝粗蔬小菜,兴致起时,不妨以筷为槌,在碗沿点出几个节奏,休了白天郁在心头的浮躁,饱肚之外,还轻松心情。可惜一个小小愿望,竟在硕大的城里,觅不到一处实现的地方。
  每次空落落的回到家里,给朋友打电话,告知心情,朋友却还天真,竟希望用红泥炉温酒,看炭火的红光,轻言絮语,忘却这个季节的寒凉。以那缕淡烟,营造一个烟霞的背景,听风拍窗纸,举杯邀友,够奢侈的。我笑笑。
  来这个城市,我们各抱心愿,可临到黄昏,我们都有一个近似的寻找。
  我们没有根,过去了的,沉淀在岁月中的,那份想望的恬静与美好,是我们渴求的一种境界。现实中,无法觅到那些影像的痕迹。我们寻找的,在岁月的背后,在远处。
  某个季节的黄昏,寻找一个酒馆,是我们在挽留着过去,也是在回味着生存的滋味。让美好不断的在身边重复,以不至于让孤独在心中结结。
  
 楼主| 发表于 2009-3-2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宿在梦里  
  爱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爱的时候,我愿意离开,我不愿意看到她爱别人,去赴别人的约会。我的心承受不了这种刺激,我宁愿走得很远很远,一个人,把自己关在梦里,梦是虚幻,但谁能说梦里没有光阴,没有花开花落,没有甜蜜的快乐呢?而所有的快乐都埋藏在梦里,一个人知道,一个人享受,一个人缘起缘灭,都属于自己,悲苦酸甜,都在心里,也流布于生活,何必言说?时间不会老去,人会老去,心里的梦依然如水般透明清澈,白了青丝,人依旧,又是怎样的一种风致?不要请求别人理解什么,你做的,是自己。
  一个人走在这座大城中,其实我只占了一个很小的地方,我经常来回走的,只有一条巷子,照亮我的,也只有那一排稀落的路灯。工作是一个工具,囚着自己躯体的工具,它们相互矛盾,也相互妥协,彼此都不能离开。有了工作的日子,生命就犹如多了一个呼吸或排泄管道。心情美好的日子,工作也有了声色;心情不好的日子,工作就犹如一副枷锁。它们很自然的协调着,即使矛盾得不能排解,只要触到生存,最后的选择仍是尊重现实。和平年代,社会不需要我们那样去轻视生命,好好地活着,或者窝囊的拼命支撑着,总有那么一天会见到彩虹。彩虹是天堂门前的桥,虽然有很多人憧憬天堂的日子,但天堂没有住客。梦是天堂的门帘,宿在梦里,可以自由的进出天堂。
  我一直都这么想,远离了家乡,远离了亲人们,看不到那一片熟悉的天那一方熟悉的水土的时候,我就自由了。为了自由,我选择了远方,功名尘土,富贵浮云,每天阳光灿烂,就是赤了脚走在宽阔的大马路上也舒服。我这张脸谁认识?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处,我的去处在远方,山转水转,下一处的苍茫我也不知道哪里是尽头。不停地走,才能走出更远。如果停泊,生命如退休的船,无论海有多么雄壮的画卷,都只能看着,看着所有的舢板散去,青天下的岁月里,什么都未曾拥有过,下了地狱,即使在鬼门关前喝了孟婆汤,又怎能释怀?
  一个人的时候,其实不是一个人。行囊即使很简单,但只要闻到衣裳的味道,就会有一片风景穿过时空,在眼眸深处凝结成一颗沉重的泪,一生都流不出来。或者张扬着放弃的那些东西,像影子一样跟在后面,随着岁月雕刻沧桑,最后宿进灵魂。夜不能寐,就是它在慢慢苏醒。关山重幛,云河迭浪,一个孤独的人,如何能用心智征服自己?不能摆脱,只有扛着,一心漂泊。生锈的乡门被往事的风一次一次轰开,看不到什么,却不能不回头,即使能找到一些痕迹,带进梦里的却只有嗟叹。路越走越漫长,回头,很多事儿都离昨天不远。
  很多习惯改变了,看人的眼神也变了,走过街巷的姿态也变了,所有的都在悄无声息的改变着,岁月和生活在重铸一个影子,随时都有可能附在我身上。我的爱不会改变,她跟青春在一起,她们紧紧的依偎着,分开了,也像两只曾经山盟海誓过的蝴蝶,都是那么的笃定从容,即使死了,也会死在一个穴里。而现在生命如花,绽放出的氤氲祝福着爱情的清辉。追来逐去的,永不厌倦的,那份隽永,即使时间再过千年,也不能淹没它们生活的幸福和谐。世上或许有许多的美丽,我只要一份,不平凡,也不需要滴尽珠泪始见光辉的传奇,我只要那份适宜,随意的拈花一笑,灵魂即使埋进土里,也会感动一生。即使生活永远抹不去漂泊的那一份苦涩,我也愿意等待,有一个梦,长久不变,就是长久的快乐。
  一个人行走是别人的风景。美好的风景也能所有的才子佳人动心。我是人海里一个冷漠的风景,快乐在我的心里,我捂着。梦在我私人的花园里,我守护着。月亮掠过城池,行走千里,一尘不染,还是当初那般皎洁。月亮不是孤独的,地球是她的风景。她知道,她怀着一腔的怜爱与柔情,默默洒落自己的光辉。一夜一夜,依然如故,或许,月亮是地球的情人。多少故事啊,不着一字,一天清辉,满是它们的缠绵。从此走在夜里,也如走在梦里,孤单的是我,也是这城。
  路不知道有多长,再长的路也改变不了一个柔柔的信念,爱就一个字,很多人都说不出口,却在心里,是一份最宝贵的财富。在你不需要的时候,我替你留着,你一生不发现,我为你收藏一生,来生再等你。
  爱在心里,宿在梦里,日子像一片绿叶般地丰盈,即便孤单,也是一颗饱满的种子。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念红  
  向我走来的是谁,我不知道。我站在路边,机场路,人流车流汹汹。风在吹,零星的雨点冰粒般洒落。十月了,一层秋雨一层凉了。我也感觉到了肉体的瑟缩,心里更怀念起一个人来:红。
  红比我大三岁,怎么认识的,在此时已并不重要了。她是长沙人,比我大三岁,个子娇小,不显老。我们交往的时候,她还在一个英语班接受培训,每次见面,她的手里必有一个手挽袋,袋里放着厚厚的英语教材。三十好几的人了,又只有高中文化的底子,原本的英语知识恐怕早就还给了老师。她却无惧,从发音开始,从头再来。我觉得奇怪,她说是为了一个人,为了那个人,她什么苦都肯吃。那个人是谁,她没说,我也没追问。她在我身边,其他的什么,我没必要知道。
  那是去年的秋天,广州的风很大,很冷。我们每次见面,她都是先约我。她穿着风衣,擦着淡淡的口红,脚蹬高筒靴,贼亮贼亮的,很精致。她人也很精致,从眼睛,到乳房,到小腿肚儿,都显得干净。她的皮肤也很好,白白嫩嫩的,如凝脂,看得到皮肤下埋着的淡淡的、细细的青色血管。她的手很冷,如果没有口红的遮掩,我想,她的唇也应紫乌了。我们在午夜的马路上走着。马路边的绿化树在风里抖着叶儿,哗哗啦啦的,灯光洒下来,很明亮。我说广州真好。她说广州太吵,没有乡下的宁静。我说宁静是你内心里的一种向往,跟广州无关。她笑了。
  我们走着,我高她矮,高矮搭配,走路不累。在这个城市陌生的脸孔里,我们干着我们想干的活,很自由,也很痛快。在雪白的灯光下,我回到家,看着一床的狼藉,回想着她的表情和动作,我觉得很可爱。跟红在一起,我感觉的只有舒服。一个夜空里四处的飘荡的游魂,因为她,游离的心思有了安全的缆桩。她不知道,我知道,我独自享受着她给我带来的快乐。
  她走了,不辞而别,在今年阳春三月。我们相遇在秋天,结束于美丽的春天,出乎我意料。我一直以为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直到彼此说再见。她却先溜了。我打她电话,她从不接。我以为我们是有很深感情的,分开一个月,我打了一百多次电话,发了超过三百条短信,都被她吸收得非常干净,一点回音都没有。
  我开始检讨自己,记忆就像日历一样,跟她相处的每一天我都翻来覆去过,就是不知道,我错在哪儿。我们的感情是畸形的,难道非得要终结于畸形?还是是非已尽,我们必须得分手?答案和猜测一样多,可没一个是她给的。
  有时候,时间是良药,可以让起伏的思潮平息淡薄,直至消失。有时候,时间却如刀,过得越久,它切如的深度就越深。我受了后种武器的伤,只要在有风的夜晚,红的影子就会从风里晃荡而出。
  想起红,怎么想,就怎么给红发短信。有时侯,把她的手机当情种,有时候,把她的手机当垃圾桶,心理想到什么,就扔给她什么。
  日子过得乏味的时候,又到了秋天。从春天到现在,我没有结识过任何一个女人。写作短信发给红,她回了短信:23号,我正式移民澳大利亚。我才知道,她之所以学英语,也才知道,在她面前,我什么都不是了。
  红成了我回忆里一个略带凶残的字符,回味起来,让人感觉如梦。
  怀念红,就如做一个梦。梦里五彩缤纷,牵肠挂肚,醒来什么都不是,现实中了无痕迹。
  曹操叹人生苦短,解忧惟有杜康。其实一个人在孤独的时候,酒是最好的陪伴。喝着喝者,我竟在酒里喝出了一个影子:穿着风衣的红。
 
 楼主| 发表于 2009-3-3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人
  
  木头桩子,脑袋不灵光,沉,我们村里人就骂是死人。是活物,就骂活死人。
  我不看死人,看了死人,我睡不着觉,睡着了觉就得恶梦,睡在死人身边。惊腥来,心怦怦跳。平静下来,再睡,梦如旧。看来,我是怕死人的,也惧怕死。
  邻居德爷爱讲鬼故事。夏天的夜里,在我家门前的石凳上,德爷吸着旱烟杆,那活星一闪一闪的,我们就来了。我们怕鬼,但我们喜欢听鬼故事。人死了,埋进土,其实没死,还可做鬼。善鬼恶鬼,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看见了就倒霉。塔子他老爹到老井里担水,还有些距离,就看到了老井边有一个人影在闪跳。塔子他爹恶,扔了水桶,取了扁担就往前冲,那个影子往山上跑。塔子他爹追上山坡,那影子就不见了。塔子他爹提了桶,水也不挑,就往回走了。后来病了一场,病得头发根都落了。那井里是溺死过人的,我们都知道。德爷这么一说,我们对那井都有了敬畏,经过老井的时候都心里紧张了。德爷便讲聊斋故事,狐狸精常是聪明妖冶美丽乖巧,如何在半夜出来勾引穷书生。而恶鬼却如何给自己找一张人皮,到处吸人血精……。狐狸让人喜欢,恶鬼让人毛骨耸然。那时候,我就想遇见狐仙,到山林里打柴,四处跑,也是希望碰到狐狸。
  德爷渐渐老了,我们渐渐大了。年轻时候的德爷,是风流快活过的。当初他是乡野货郎,常往山里跑,挑担走四方,挣钱养家。村里人都说德爷在深山老林里有一个相好的。德爷不承认,也不否定,常常是红了脸,一笑了之。德爷的眼神却是迷醉的。丢了货郎担,德爷老了,孩子也就长大娶媳妇了。媳妇不安分,常和孩子吵架闹矛盾,弄得家里鸡犬不宁。德爷插在两人中间,很多时候却成了儿子儿媳的攻击对象,有一回,还遭孩子打。德爷便蔫了,不再管事,坐在门前的石墩上,晒太阳,慵慵懒懒的,面无血色,眼睛却红肿着。碰到德爷,问他生活,德爷回话很冲,我这个活死人,吃现成饭了。“吃现成饭不好吗?那是享福啊。”饭是夹生饭,噎得人难受啊。看到德爷,我就如看到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如鬼,赶不上,也琢磨不透,悬悬的。
  长大了,我也就漂了出来。前些年写信,这些年打电话。村里某某死了,父亲总不忘跟我说一声。父亲日渐年迈,对死,也很关心了。村里死人,却几乎都是中年人,或疾病,或自杀。我给父亲回信或说话,常说人总是要死的,劝父亲看开点,生老病死,自然轮回。这些年打电话,村里有什么变故,我总要追问父亲。父亲总说是老样子,没有什么新变化。这回给父亲打电话,父亲说德爷前几天赶阎王爷的早宴,走了,投胎重新做人去了。德爷死了。我心沉了一下。父亲说德爷是喝农药死的,都七十岁的人了,养子不孝,他不喝农药谁替他喝?转过话来,父亲说德爷死得好可怜的,还有得治,硬不送医院,一条命就这么糟蹋了。听到这里,我挂了电话,眼泪却流了出来,是悲哀,也是悲愤。德爷是给过我们欢乐的,也给过我们温暖,怎么招呼都不打,就去做了死人了呢?生,多么好的一种存在方式啊,声色犬马,玩不转,还可欣赏呐。德爷的死又让我明白,生不可以选择,死却是可以选择的。我怕死,我宁可选择倔强的生。人死,永远都没有机会睁开眼睛,看人世繁华和世态炎凉了。
  人死可投胎的。德爷跟我们讲过。但德爷会不会转世投胎做人呢?我想不会,德爷太老了,又是喝农药自杀的,谁会收留他呢?德爷可能做了孤魂野鬼了吧。但世上有人那么贪,那么恶,那么残忍,大概前世是恶鬼,回到人间,仍不改恶性,变本加厉了。德爷做鬼也会恶的,善良的人没有得到好的报应,凶起来,比恶鬼更恶吧。
  想起老诗人臧克家的名诗《有的人》里“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的句子,太阳下面,真还不知道有多少活死人呢。
  鬼是有报复能力的。
  活着不作恶,死了也安心呐。
  
发表于 2009-3-30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一组旧作,第一次感受到,做男人真好。比如,可以写出怀念红,而红,是断断不可以写出怀念“蓬”的~

请理解红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遐想天堂
  
  当我静静地泊在喧嚣的广州时,心里每天都不踏实,工作是辛苦的,没有工作更辛苦。一个人走在阳光惨烈的街头,不经意间或许能看到几个无忧无虑的形象,广告牌上的美女,露出的笑拽直了很多目光。美丽的女孩多只能在纸上,而我辈为生存忙碌不停的人,哪还有闲心去欣赏那些美丽的脸?生活在广州,即使广厦空了千万间,都会轮不到一个小小外来工。现实在残酷起来的时候,不仅仅迫得人喘不过气来,甚至还连根拔走。
  在同一幢大厦上班的撒哈拉,在一个阳光很透明的下午,笑了笑,就像一只鸟儿从十八层楼的一个窗口飞了出去。他那姿势真的像飞翔,他知道从十八楼飞出去的结果,但他还是选择了一生仅有一次的飞翔,是啊,飞翔一次,即使是死,也要完成一个一直未敢尝试的心愿。而其实,撒哈拉趴在地上的姿势不仅很难看,还面目全非,二十几岁的脸,很阳光的,现在却血肉模糊。光凭这一点,他就进不了天堂。身旁的一个美眉小声的说着。我的心一阵紧缩,在十八楼,临窗远望,广州的高楼如大海潮起的浪峰,磅礴壮观。看久了,心里也隐隐有一种飞翔的欲望,什么生死富贵浮名,相比那片天地,都轻飘飘了。看久了,在那片繁华面前,还真怕不能自持,而像撒哈拉一样,张开臂膀,一飞,一生就不再回来。
  其实我是畏惧死亡的,从小时候起,我就开始畏惧。邻居一个老头病死了,歪歪的躺在地上,子女皆嚎啕,可那老头却无知无觉了。夜里,我老睡不着,父亲打起了呼鲁,我就抠父亲的脚板,父亲踢开我的手,我心里一阵欣喜,父亲没睡过去,还活着。我却莫名其妙的悲哀起来,总有一天,大家都会死的。和和美美的生活着,突然死一个人,大家一定伤心,而有那么一天死神降临到自己头上呢?我不敢想,一个劲的往被子里钻,带着恐惧,在疲惫中睡去。一入梦,就被山洪冲进了大河,在水里要淹死了,就拼命挣扎。可被水卷着,呼吸困难了,我绝望的哭。醒过来,发现自己被棉被蒙了头,推开被子,坐起来,心里一阵后怕,暗自庆幸还活着。父亲点亮灯,看着我一身大汗,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摇摇头,却问父亲,人为什么会死。父亲骂了我一句,熄了灯,又睡了下去。我怔怔地想着人为什么会死,一夜惊怵。那时我七岁,还是一个未见过世面的乡村小男孩,却开始畏惧起死亡来。在我看来,人是不能死的,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多闷啊。
  跟奶奶去放牛,问奶奶,这山上有不有人吃了长生不老的灵芝?奶奶说有,不过凡人找不到,天上的神仙才能找到。神仙在哪儿?神仙在天堂里。天堂里的人长生不老么?人得道成仙上了天堂就长生不老了。人怎么上得了天堂?人死了就上天堂。我却愁苦起来,人都死了,还长生不老?奶奶见我愁眉头,又说活着要多做善事,多积德,死了才能上天堂。我问人不死就不能上天堂?奶奶理了理银子般地头发,说人原来是不死的,但要换皮,老了换一次皮又年轻了。可换皮很痛苦。有一天人就跑到玉帝面前讲,宁可死都不换皮了。玉帝点了点簿,就将人跟蛇换了位置,人死,蛇蜕皮。蛇蜕皮不死,人死上天堂。我说换皮就换皮嘛,总比死强。奶奶说你小孩子不懂道理,人生一世,草木一春,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生死由命,半点不由人。活得艰难,还不如早死,去天堂转一回,来世再到富贵人家做人。有这么好吗?我疑问着。奶奶睁大着独眼说跟你小孩子讲不清,等你明天坐做了老子,自然会明白的!哦,我似懂非懂,想自己快点长大,快点做老子。
  村东头有一片很大很大的油茶树林,十二月,寒风呼呼的,茶树就开花。一朵一朵,雪白的瓣含着黄金般地丝蕊,香气馥郁,数里地之外都能闻到那花香。我们把牛赶到茶树林边的空地上,牛在空地上啃发黄的茅草,我们便钻进茶树林,在玉片般的茶树叶里寻找茶花,摘一朵,便吸花上的露珠。茶花很香,花蜜很甜,我们乐此不疲。在摘花的二牛说,来世不做人了,做一只蜜蜂,天天来这儿取花蜜。我说不行,蜜蜂活不长的。我做一只鸟,四处飞。二牛说我一枪就打你下来。说着,还将手指弯曲成枪对着我。我想,做鸟不行,我就做石头。二牛象看穿了我的心思,说你做石头我就拿你烧石灰。我急了,说你做蜜蜂我就拿蛛丝网粘你。二牛说不做蜜蜂做鱼。我说就是泥鳅我也要捉你去下油锅。芳姐姐说她做风,二牛撇撇嘴说我撒泡尿熏你。芳姐姐说你臭二牛不要脸,就把手里抓的茶籽朝二牛掷了过来。二牛闪,芳姐姐追。大家顿时兴奋起来,捡了茶壳,互掷起来。山地的寒冷黄昏,于是有了生机。快乐像风一样,绕着我们。
  过去的不能追返了。夕阳的光照进来,照得办公室一片亮堂。窗外是广州的高楼和天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念到黄昏,心里便有些莫名的哀伤。下班了,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形单影只去菜场,一个人对着墙壁吃饭,然后早睡早起挤公车赶上班,朝晚轮回,周而复始,长此下去,很乏味。想起前些日子去了的撒哈拉,似乎突然理解他了。有一家报纸登了他趴在地上的样子,他不知道了,他到了天堂么?小芳见我发呆,把看完了的报纸扔给我,我就看到了两行字:“天堂只在两个地方,一个在童年,在回忆里;一个在远方,在未来。”想了想,我便闭了眼睛,不忍心在读报。我丢了我原来的天堂,这一路来,正是去寻找那未来的天堂,可远方有多远呢?生命抵达的地方,是我所要的天堂么?生命抵达不了的,就是天堂?我们经历了天堂,我们这辈子就不会再抵达天堂?没有答案,我迷惘着,在面对关于天堂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上空的月亮
  
  很多年以前,我还在广东电子杂志社上班的时候,一天下晚班,回石牌,走到石牌街,遇红灯,我抬起头,突然看到落西的太阳被绿化树给叉住了,红红的一轮,圆鼓鼓的,憋了气般。我惊诧极了,赶忙跑到树下,发觉是一盏亮起的路灯而已。我笑笑,看看左右,幸好行人不多。或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一双注意我那一路奔跑是为什么的眼睛。低下头,笑笑,却又觉苍凉,这广州的灯火都会作弄人。太阳呢?仰起头,夜空高高的,一张深蓝的窗帘布般,覆在天空,纹丝不动,连皱痕都没有一纹。没有星星,珍珠般大小的一颗都没有。月儿也不见痕迹。天空的那一片灰蓝,病了般地灰蓝,吸收了太多灰尘烟粒的灰蓝,如患了贫血症的孩子的面孔,让人只觉可怜。
  离开了天河,辗转到白云,在机场路棠景街某处觅得了一个住处,依然过着朝九晚五、三点一线的生活。白领这词儿是个值得当事人骄傲的称谓,可白领除了每月工资袋里的钱多出几个外,其实生活又是空虚的。忙碌的工作不能填补内心的空白,啤酒烈酒也解决不了内心的寂寞,光光鲜鲜的布匹里面,是一个灵魂无处可依的躯体。欲望如火,在工作的空隙里熊熊燃烧,却也别无去处,只有在路上漫无目标的游走,一张因小有成就而露出些须骄傲的脸,让人觉着值得尊敬,其实那神经已十分的脆弱,轻轻一击,或许就会茫然,精神崩溃一回。好在离家的游子已习惯了这种孤单生活,学会了自我调适。可白领的生活,除了咖啡啤酒的滋味外,委实也没有多少值得炫耀的光环。
  当看到天空上那弯月亮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裹得很为严实。农历十一月初,一个风紧的日子,路上行人皆玄衣,有的竖起了领子,有的套了灰色围脖,有的边走还边咒骂着这天气,有的干脆贴在屋檐下,如蛇般扭动前行。月儿爬过广州最高的城垛,在深蓝的高天上,苍白着,要多远有多远,令那深蓝更为深邃,更为遥远,更为清冷。这时,或许根本就没人知道天上还有月亮,月亮在记忆中,在家乡,在乡下纯净的山野上空。广州是没有月亮的,广州的月亮早被灰尘掩埋,被生活遗忘了。我也这么想的,当我从高楼的檐角看到苍白的她时,我怀疑还是高楼人家窗里的台灯。走到空地再看,才敢确定那是真实的月亮,被人遗忘了的月亮,久违了的月亮,生疏了的月亮,依旧那么清纯的月亮,仍是那个可以让人生发无数情怀的孤独月亮。我看着,不敢言语。那天太高,太宽,太冷,月亮躬了身子,如一个少女洁白润泽的胴体,像一块优美的缺玉。
  月行空中,如人行大漠,都是孤独的。广州的月儿也是孤独的,有多少人知道,它在今夜的冷风中驾临,它的那一路行程是不是浸满了泪水,碎了所有梦想?寂静的路上,稀疏的几条人影,速速的猫一样的穿过冷风,心灵一定渴望着温暖,却疏忽了给自己温暖的,不是别人,正是渴望着温暖的自己。自己总是在追求着获取,而失去的会不会更多?看着那孤独残缺的帮块月亮,我想,总有一天,她会被行走这城市的人们发现的。人呢?有多少时间在发现自己?广州的地上,一直是看不到月光的。人的影子,是灯光给出来的。灯光的稳定是不是给了路人一种行在人群中的安全感,让人不再注意自己的影子?我也看不到自己的影子,在广州,很多人都带着自己的影子彼此践踏,很少人会低头照顾关心自己的影子。这是不是注定了,广州将会把我们揉碎,将我们们遗忘?无论天涯海角,属于漂泊者的,只有孤旅?
      广州的月亮是个缺,流浪者的广州梦,是不是也得不到圆满?离乡背井的脚步狼藉的印满了广州的大街小巷,迷惘得无法自拔。每天的生活,重复着昨天的程序。广州不会记住我们,我们却会记住广州。广州是我们离家之后,选择的一个驿站,即使得不到命运的欣赏,只彼此装饰着彼此,犹如今夜的月亮,独行着,如左眼的一滴泪滑过脸庞一样滑过天空,给明天留下一丝清凉的念想,清醒地感受漂泊的味道。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广州上空的月亮苍白皎洁的容颜如一颗别针,别在我的愁眉上,凝眸在人间灯火里寻找下一个生活的起点。想起那年的错觉,那被树枝叉住的夕阳,那惶惶地心情,那匆匆的时间,良久无言。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城市缠绵
  
  很多次经过这座城市,看到那一座一座,一座连一座高楼的时候,我有些胆怯,仿佛总是看到自己的渺小,并且暗地里对自己私语:我不属于这城。我只是过客,乘一趟车,离开。那深邃的,长长的路,如一条飘扬的神秘的玄色带子,缠着我,千里之外回眸,那城仍是那么新鲜和清晰。我发誓,有那么一天,是的,在我吸取泥土精华之后,我一定会来,坦然自若的,在城市的人海里,如一面旗帜。
  来了的时候,其实很是落寞。一个人,走进来,走进城市的街道,没有人注意我,即使我风尘仆仆,鞋带上都满是泥浆,都没人打量我一眼。那些陌生的面孔仿佛告诉我,你来了,对于大城,也等于一粒尘埃。你的颀长的影子,不过是城市喷泉边的一枚草叶而已。我沿着广外门前的路向西疾走,一个人踩着自己的影子,看着高架桥上的车流,心情犹如那路,我来了,却不知道终点在哪里。
  在解放庄,一个绿豆大小的村庄里,我停下了脚步,我就在这里了。走进房子挨房子的街道,租了一间房,买回一迭报纸铺在地板上,枕着小小的行囊,我心里澎湃着一种呐喊:广州,我今夜躺在你怀里了。黄昏里的灯光从窗子里泻进来,我摸摸脸,脸上竟有冰凉的泪水。
  解放庄的街不长,走完不费一支烟的工夫。两边有店铺,也有工厂的大门。我慢慢的走着,倾听着路人谈话的声音,他们三五成群的,沿着街道的方向,然后各自走进一条条深不见底的巷子。走了好远,我仍没有捕捉到一口乡音。我在这里是一个人,来的时候一个人,你就一个人了。他们不会走过来,即使是对门的邻居,我只看见他匆匆的出去,回来,我们都彼此望一眼,但从没有彼此问候过。我们陌生,即使我们都渴望交流,但都宁愿到街上晃荡,看别人的风景,也不愿在彼此开门的时候,轻轻说一声“你回来了”。
  石牌在广州是个很有名气的城中村,很多名人都曾经在石牌的小巷里出没过,我数得出的有火风、陈越,以及后来出了一本《流浪广州》的张正剑,我数不出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他们都是外来的,为了什么而窜进了这大城,就不想再出来。有时候如猫,有时候如老鼠。现在他们都成名了,人前人后,都人模人样了。而我,更像一只蝙蝠,只有在夜里,借了黑暗的掩护,才能暗自寻找生命的轨道,一个人,摸着小巷的墙壁,等待着白天的来临。
  每到晚上,巷子里有络绎不绝的人流。街两边,都是店铺,走错路,都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店面。它们的主人,都来自他乡。黄昏时候出来,午夜人静时候归去,年复一年,乡土成了面前一缕变了味儿的油烟,无论是煎饼,还是那煎饺,主人的笑脸都已成了一种模式,像建筑的风格了。他们向城市靠近,可城市拒绝收容他们眉宇间的忧郁。他们在这里,如十里秦淮的一个波光。无数的依恋和挣扎,改变不了他们的背景。我看着,想着,一个人走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心里却满是苍凉。我跟他们一样,是过客。
  走回出租屋,躺在房东提供的床上,想着自己的心思。在单位里,我是中层干部,名正言顺的都市白领,可我总不相信,我脚上穿的,是油光滑亮的皮鞋,那分明是沾满泥草的草鞋,难怪在面对女孩时,我是那么的尴尬。好象她们一眼就看出了我的衣领上,其实满是汗垢。看着那并不洁白的墙,我猜不出,我是这里的地几轮住客了。这张床在我来之前,一定有人睡过。无论睡了多少人,都不是它的主人。而它的主人,却一定从没睡过。这是怎样的一种遭遇呵!听到隔壁熄灯的声音,我仍睁着眼,我多想他们看到:其实我都活着,就在彼此的身边。那一间一见如故的房间隔开了我们,同时也切碎我们的心灵。
  街,我无数次徜徉过的街,依旧那么陌生,没有一张面孔是熟悉的。可在孤独的时候,我选择的,仍然是上街。即使所有的气味都能让我彷徨,但我不能舍弃。在这里,它是我唯一的去处。同时,那里的人流和灯光照亮我的心思,让我享受片刻的安静,并为它夜夜不息的灯光倾倒。黑夜里不熄的灯光,带来的是安全和祥和。从头走到尾,又折回来,我仍是找不到快乐。城市收容了我的个性和思想,却由于它的庞大和复杂,它吝啬的不给人欢喜,并且制成规矩和制度,把人情变作了冰冷的条文。这也是人们独立行走和生活的依靠,取和舍,都让人一本正经。那份冷漠让人不安,那份幽雅却又打动所有流浪者的心弦,让人迷恋。
  坐在那里,办公室,出租屋,或路边,看着高楼大厦,玻璃墙,或者靓女,名车,斑马线,都像个局外人,有些无动于衷。这城市的一切都好象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天气变化都跟自己划清界限了。属于你的,在背后,或远方。可一触及到工作生活,神经便会骤然收紧,眼球也不再空洞。工作,一天维系生存与发展的纽带,把你的生命,同这个陌生的大城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让人不能轻言舍弃。
  只有这样坚持了。在黑暗里,我不再回想来时的路,而与这城市相守。有无奈,也有辛酸,有收获,也有快乐。城市描绘不出我生命的七彩,我却能在它高大的建筑里,留下自己的脚步。感受不到排斥,也无从受到认可,我们就那么暧昧着,彼此都不说。直到有一天我厌倦,踏上归途。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知己红颜
 
  人是孤单的,跟孤单的猫,更流浪的狗简直没有区别。猫要叫春,狗要吠叫,鸟要呼朋引伴,人要良朋知己。人和动物的方式不一样,目的一样。上为精神,下为本能。而终究,人比动物要高级多了,所用之法,高尚的可以与日月同辉,卑鄙的如同圈内牲畜,残暴如野狼,苛刻的如同万恶旧社会里的黑老财,为红颜知己一悦,足矣。
  知己难求,鲁迅在上个世纪就为我们留下了一句经典:吾得一知己足矣。在伴君如伴虎的朝代,竹林七贤用各自的颠狂带出另一种风范。杜甫见李白一面,带出名诗两首。都是人,人却不同,知己,知道自己,却并没有这般简单,双方之间的好感,相互的崇敬,彼此的了解,加上对方的感觉,趣味相投,志同道合,才能成为知己。高山流水是知音,惟独帝王称寡人。
  人到了万人之上,可比者,天也。帝王称天子,我认为一半是迷信,糊弄黎民百姓,一半是思想境界到了相当高度,高处不胜寒,因为江山社稷,因为王位宝座,因为天下子民,皇帝心理上需要知己,却不愿知己看到为人王者的人性弱项,转而为红颜。为搏美人笑,烽火戏诸侯,即使到了唐玄宗爱江山更爱美人,到今天的那些身陷囹圄的贪官,以权为谋私为女人,几乎是一脉相承的。
  帝王有帝王的高度,伟人有伟人的风范,卑鄙有卑鄙的通行证,凡夫俗子有凡夫的需要。我们都因知己而酩酊,因缺失而放纵,因孤独而嗥叫。不是我们的错,也不是社会的错,是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让我们无法去判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己,需要什么样的红袖去添香。
  当人为己,首当其冲的是责任。
  责任感的缺失,与及时行乐放纵欲望是相伴而来的。没有人心甘情愿去做水桶,也没有人无缘无故去当水龙头。任何一方的强求,只能造出不欢而散僵冷的结局。相互尊重现在是人尽皆知的礼仪,而忽视了的是相互之间的人文关怀。大家都奔发家致富,而发财路上尔虞我诈,彼此一起摧毁了诚信。当欲望淹没了人性的文明,我们就迷失了自己。自己都迷失了,如何才能觅到知己?知己即成为高天上的月亮,只有看着,却无法去交流了。如果一厢情愿,又落入意淫的圈套。
  知音世所稀,往来皆闲人。这已到了检讨自己心态的时候了。陶潜当年采菊东篱下,等人送酒来。无人送酒,只好装作悠然望南山。如果有人送酒来,简直是雪中送炭,陶老先生也不会装模作样望南山了。李白命好,有杜甫,还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王伦送我情。酒逢知己千杯少,想必那个酒鬼又喝醉了,以为遇到了知己,感性顿生,诗兴大发,灵感激发。但到现在我迷惑:王伦是知己,还是酒是知己?都是,难怪李白喝酒作诗交友三不误了。顿悟:交结知己,需要一个开阔的心胸,需要至少一个相同的诉求。
  再说红颜,自古以来,红颜如酒。酒是纯净的让人迷醉的液体,是五谷之精华。红酥手。黄藤酒,一吟诵起来,温柔还在,温情如昨,沈园如梦。而故事中的杜十娘、董小宛,却被不会喝酒的喝了,浪费了。而当今的人只把红颜当水,不怕多喝,喝过三五回,红颜成祸水。有钱人包二奶三奶,经济上保持了繁荣稳定,后院起火十好家庭也弄得鸡犬不宁最后分崩离析。酒还不能多喝,更不能盲目的喝,愈沉醉愈接近死亡,没有痛苦的地方,也是生命没有感觉的地方,无论地狱与天堂,都承载不了人的欲望。珍惜女人,从自己的爱人做起,又何愁匮缺红颜知己?尊重欲望,还能约束欲望,追求人格的风度,才是健全的人,不然,就遗害他人。
  知己红颜,是健全的人的永恒诉求。人有知己,生活才有滋味,不枉此生。渴求知己,也要调整自身的状态,千万别落入窠臼,落得一个李甲一样的下场。当然,女人也不能学潘金莲。因为有难度,才有高度,正体现我们是人类,不是爬行的动物,交流解决思想的阻滞,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知己需要去寻找,但更重要的是需要自己有一个健康的心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知己就在身边,需要彼此有一双分明事理的慧眼。
  知己红颜,咫尺天涯,那就要一份抽刀断流勇气,纠缠只有苦恼,双目相送,才能表现出风度。到了那境地,别死撑,刻意的执着,会累死两个人。孤独,也是一中不可缺的境界。不要说问心无愧,只要天天进步,陌生的人海,就是你的背景。你在相同方向的另一条路上前行,跟你一起到达终点的哪个人,就是上天的安排,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无论友情、爱情,无论友谊、婚姻。
  人生路长,有知己红颜,别话凄凉。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乡黄昏亦动人

      “借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儿时读过的诗,仍在记忆里。读愁诗的时候却往往不识愁滋味。出门远行的时候,见夕阳下,泥村点点,山万重。田园入秋,谷禾乍黄。那抹黄很逼人,一年四季,人皆为谷黄而忙。而今谷黄,人却要离去。出行的时候,家园的馈赠,是自己的泪。
  他乡是相对家乡的一个地域概念。初来乍到,白天易过,而夜,却显得绵长。香山有诗云:“无论天涯与海角,大抵心安即是家。”在他乡呆上数年,对他乡的山水草木,民情风俗,芸芸众生的生活日常耳闻目睹,详熟细致入心了,自己,也便被他乡的精彩感染。但仍然走不出一些圈子,仍有一种陌生不时的扑在心上,感觉排斥和压抑。对游子来说,有距离,更能端详他乡的美丽与神秘。
  人在他乡,为工作忙,为生计忙,白天过得忙乱而匆匆。很多东西来不及回味,便如白驹过隙,去无痕迹。为觅心安的东西,又投身人海,尽心尽力驱驰。一天下来,到黄昏,风一吹,犹把心里的五味瓶打翻了。倦鸟有巢,而我们的窝在哪儿呢?在异乡,有我们的窝吗?
  走入黄昏晚景中,风不止,路上行人伶仃。正是冬季,虽在南方的海边,北下的风,虽经万里河山,仍是不减凛冽。天上一弯明月,照得天空彻彻,那份透明,如纱般,抚着天空的清冷。冬天的夜空,其实更蓝,比秋天的天空显得更为高远宁静,如冷僻了千年的诗谜,不可破解。在这方天空下行走,人,显得微渺和孤单。
  居民楼、商店、歌舞厅、酒楼的灯,逐渐亮起来。在高楼上俯视,这小镇,仿如一个千疮百孔的球,那光,便是从那千疮百孔里泄漏出来的。明灭着暗,暗灭着明,鬼魅磷火般,不可捉摸。加之风的纵横扫荡,更显得光怪陆离。行走路上,那景致又是别样。独行的潮汕少女,如聊斋之狐,那姿样儿玲珑,窈窕。黑披风敞开,白羊毛绒衣贴身,曲线动人,如一朵含苞的花,显示出青春的那份芬芳清辉,令人神迷魂痴。
  白天的喧嚣,此时已敛迹。奔波劳累的人,体力也逐渐恢复,思想逐渐活跃。脱去工作服,洗却尘埃,精神焕发。而立于门楣之前,人海之缘,看这黄昏景儿,遐思翩翩。人道相思苦,也未尽然。美景在前,尽可参与。友人戏我把杭州作汴州,我哂然,说直把潮州作永州才对哦。
  其实,心仍在驿动,不向潮州,也不向永州。心眼在现实之上,灵魂四处游翔,人才充实。而放眼这异乡黄昏晚景,心中甚少凄凉,趁年轻,风流一回又何妨呢?
  如果缘深,我亦可在这远离乡关之处结庐而居,朝赏海景,晚赏人景,谋生事艰,也定陶然。
  梦里不知身是客么?这片土地上,这里的人,委实创造了梦,一个梦幻般的现实,如何不能留人长住呢?

(近日获得搜狐\广西新闻网文化版主疑惑,网络上出现许多与我贴内容相同,而未署我名字的贴,疑我抄袭.现本人声明:如果发现与我帖内容雷同而未署名作者欧阳杏蓬,均为抄袭,欢迎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地的锁

  对锁的认识,至少是在六岁以后,那以前,几乎一片混沌。六岁之后,就有了锁门的概念。大人要出门集体劳动,村里除了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就是没有获得劳动力的孩子,锁门的概念也只是出门的时候随手把门带上,并不真的上锁。一帮人在村外边玩,从不担心家里去了什么人搞破坏。如果某人家里真来了客人,没有急事,客人也不会直接去田间地头找人,而是十分幽雅地从家屋里抽出一张长凳,架到门前屋檐下,翘了二郎腿坐了,一边掏出烟来卷一个喇叭点了,一边看屋檐外的风景。

  这里是湘南腹地,山像春天的鱼群,向着西边涌去。西边的山明显的比东边的山高耸,撩云拔雾,又似被山脚的烟火一年四季熏陶,熏出了一曾不褪色的靛青,如一匹布一样,从地上扯起,晾到了半天上。太阳的窝就在山上的云里,亮灿灿的,一道一道霞光让整个山地都披了黄绸一样光滑细腻。太阳落尽,天仍是一片蔚蓝,月亮却从东边的天上浅浅的露了出来,草里,虫子也奏起了收工曲,人们往回走,大地开始平静,任炊烟直直的向上生长,直到被夜色同化,留下宽阔的夜空。家里来了客人,好象不像现在这么讲究,而是很平常,饭菜跟平常一样,唯一多出来的,是酒。湘南人讲究酒,招待的好坏酒占了决定作用,俗话说“怪酒不怪菜”,喝到熏熏然了,即使是一碟酸菜,也能咂吧出美味来。

  我想,那时候人们心里不设防,对亲对邻,对友对己,都是一样态度,彼此心照不宣,诚心实意过日子,所以不必像现在,弄出很多花哨活,排场了,把心也扯远了,人情寡淡,物欲膨胀,遗传的道德文明控制不了胡乱行为,一天一天,锁就挂到了门上。以为安全了,锁住了白天,缺没有锁着黑夜,在夜深人静时候,为非作歹的乡邻打开了蒙上了面具,成了这夜的魔鬼。一夜过后,村里就传出恶骂,把小偷的一家咒了十八遍,可还是于事无济。初一初二初三,不是东家就是西家,不是上头村子就是小头村子进了强盗,从女人内裤到牛栏里的耕牛,见一宗要一宗。村人骂人心不古,邻居反问古人心又是怎样的的呢?大家无言,一到了夜里,就兔子一样竖起耳朵,听风听雨听老鼠翻屋檐,一有点响动,全家人起来照会一遍。村里来了陌生人,也一律派人跟了,直到有人应了他,大家才把心安回去。

  我们更多的是在乎那些山。那些连绵不断的山,像一把巨大的锁,把湘南锁了起来,我们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闭塞的生活状态,常常耽于传闻。一个汽车司机在路上拉了一个外地老人,老人送他一个麦子粑粑作为答谢。司机回到村里,跟邻居说遇到一高人,将有一股风要带来瘟疫,要避开的话,就得吃麦子粑粑。“你看,就是这种”。他亮出那个泛黄的麦子粑粑,掰下一小块,给那人做“娘婆”。第二天,这事就在村里传开了,都来找司机要“娘婆”,回去掺和了做一窝的麦子粑粑。隔壁的村听了,也顺藤摸瓜找来,要了“娘婆”,回去一传,神乎其乎,家家都备了麦子准备做粑粑吃了避瘟疫。公社领导很奇怪,安排人一查,原来是这司机一时心血来潮故弄玄虚。村里领导也苦于信息不通,常常望了连绵的青山一脸的绝望。那山把所有的心思都锁了起来,把富不起来也怪罪给了那些青山。村里墙上刷的第一条标语,也是“要想富先修路”。路,成了钥匙。

  路修到了城墙之外,才发觉,山如果是乡村的锁,那文明的锁就是城市,把人们所有的向往,把文明和高贵都锁进了高楼大厦,放在了一个见不着泥土的地方。我们从乡村来,经历了许多的苦难和曲折,积累了智慧和思想,进了城如进了大海。城市用我们的智慧和汗水,建起了更多的建筑和怡情的公园,像包二奶一样,把乡村最美好的部分拉进了城市的私房,而排泄出垃圾废水废气和掺假的同情。除此之外,包裹上文明的包装,将文化文物一样地销售给乡村,又打出旗帜,将乡村的青年领出来,草草用过之后,告诉他们,回去种地吧,那里也是可以展现志愿的地方。城市,这个以文明标榜的地方,以一条护城河把生活区别开来,入城,路不再是钥匙,在城市出现的那个年代里,文明出现了变异,钥匙已经被上帝拿走了。于是,进了城的,想出去,城外的,又在绞尽脑汁想进来。

  当我把两岁不到的孩子从城里送出来,送到我的儿童时代所在的湘南山地去生活的时候,我经历了一次人生的大考,人生是一道门,门外拦住的是遥不可及的过去,门内关着未来,现实是对峙。其实未来怎么样,我已心知肚明。再过一时半会,我就四十了。四十而不惑,即使看不到门里的景象,却可以想到我们这一代人的一种结局。至少我觉得自己是桥,小桥,跨过臭水沟连接城与乡村的无数桥里的一个小桥。坐在这城里,想着烟雨里的村,想着我过去的童年,和现在的留守儿童们的生活,我的心开始在数千里的道上来回奔波,文明、亲情、物质、欲望和理想,都在我心上。在这城里,或回到村里,都将不能改变自己的心态,囚徒一样的心态。像被囚禁了一样,没有钥匙可以帮忙解脱。当然,除了死亡。可那不是钥匙,那只是一场无力和无知的告别。

  城市是乡村的锁,人是大地的锁。我们的心在荒芜和繁华、野蛮和文明、单纯和复杂里轮回,这已经成为真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辞工之后

      向老板递交了辞职书,  我就数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下个月1号,我结完工资就得离开我呆了半年之久的工厂。每过去一天,我的心就格登一次,我离风雨无阻的漂泊又近了一天的距离。我害怕漂泊无寄的生活,害怕在他乡的陌生路上一个人跋涉,但我还得要走,离开这铁桶一样令人窒息的工厂,为摆脱处处遭人牵制甚至歧视的待遇,我宁愿选择漂泊。
  辞工了,我并没有轻松感。我还得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干一个月。在工作中,我最反对情绪化工作。所以每天上班时间里我仍如往常,兢兢业业的对应着公事。我也不愿意工友们知道,下个月1号就是我走人的日子,使一些工友们情绪化地工作来应付我这个即将跟他们拜拜的上司。为了使车间各部门的管理不因我的离去而混乱,我一边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一边尽量理性的每个生产环节,不能因我的离去,而使工作停滞在现在的这个层面上。同时,我也得向老板们证明,我工作着,是有理念的,不是混饭吃的。
  每天照常走进车间,工友们似乎没有发觉我脸上微妙的变化,没有察觉我的心情。看着工友们熟悉的面庞,我无言,心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感动和爱意。我们共同来自于他乡,又在他乡汇聚一起,这份缘,或许会追随一生,成为回忆中最美好的亮点。为了保证这份工作,我们驱使着自己的体魄,夜以继日,虽然未能完全的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我们的劳动,足以对得起那份工,问心无愧了。同时我感觉他们是多么的可爱,纯纯朴朴的,带着乡野的土气,憨厚诚实地处着事儿,淡忘了乡愁,甚至淡忘了时间。为着某种意愿,或受着生存的压力,迎朝送夕,又夜以继日,他们还坚持着。我为他们的韧劲感动。面对着这帮年轻人,我的爱里带着纯洁的敬意,年复一年,周而复始,不容易啊。
  偶然的一个时间里,我走进我曾经呆过一段时间的老车间。老车间的工友和我很熟,他们从没把我当上司,我也从没把他们当机器。同是天涯海角沦落人,分什么等级呢?能相识,就惜缘吧。我和他们无所不谈,频繁的沟通交流,消除了我和他们之间的心理距离。我走到阿芹的工作台边,看了她一眼。阿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几天不见,你憔悴了苍老了不少哇。我说是嘛。阿芹说你不信啊,不信就照照镜子。我看着窗,低沉着声音说,进这个厂半年了,我还没照过一回镜子呢。阿芹又看了我一眼,细声说你比刚进厂时苍老了好多喔。听了这句话,我突地觉得心里暖暖的,又酸酸的,想哭。隔了大约几分钟,我才说大概是秋天来了,树叶子都要枯黄飘落,人肯定要瘦啦。说完,冲她一笑,便迅即离开了老车间。我不忍再跟他们交流,他们的关心和热情,总像在提醒我明天漂泊的孤单和凄凉。我更不愿意提早告诉他们,下个月1号,即时我跟他们的告别之日。在他乡,每次告别,都似乎意味着相聚无期了。
  我的目光,不再在他们身上停泊。我担心目光与目光相接时,他们读懂我眼神里那抹淡淡的悲哀的别意。工作的间隙里,我走近窗,一个人看窗外的景致。潮汕平原上的秋风很急,扑在人身上,能清晰的感觉到秋的清凉和萧瑟。窗下随风舞动的竹林,掀起层层连绵的波浪,抗击着秋的欺凌了。远一点的村庄,白墙上如淡墨般的苔痕,衬出乡村的宁静和些须清冷。落满沙石的村道上,除了路边晾着的一些衣物,告诉我村庄正在换季外,我竟找不到灵魂停靠的地方。秋天来了,秋风和碧空放飞着我所有的想象的思绪。而每次不经意地触到明天的海角天涯时,我都会感觉到现实的一些冰凉和残酷。漂泊的路,行无痕,却揪着心呐。
  关上窗,转过头,看着面前正在聚精会神工作的工友们,我觉得我象个乞丐般,眼巴巴的。也许缘至此为止,工友们啊,让我用载着你们上路吧。当你们发觉我不再来车间上班,在厂区里也看不到我影子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带着你们疲惫的笑脸,在另一处念着你们了。转身的瞬间,想起了一位工友在废纸板上作的打油诗,现录下来,作为本文的结尾,也算是对与他们相处一时的珍惜。诗如下:
  树上一枝梅,
  小妹你想谁?
  如果你想我,
  请把信来回。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家门前的六棵树

    家门前有六棵吊柏树,细细的叶子,密密匝匝的,一年四季都青翠着,尤其是吊柏的树干,笔直如铁,直插青天,风里雨里,都挺直着身子。村人门似乎不太在意,或许他们生下来,就看到了它们,日常陪伴,熟视无睹了。但它们却不在乎这多,兀自生长着。我小的时候,爬上去掏过鸟窝,也在地上拣过柏树仔,一捧一捧的装进口袋,做子弹,跟左邻右舍的孩子玩阵仗。它们是陪着我长大的,也是看着我家拆掉土坯房子,盖成红砖楼的。村里的每一点变化,它们都看着,却无言。
  在月夜,风清云淡大地朦胧柔美,村里的狗吠猪吼都静下来,不远处,小河流水的声音犹如风过万顷林木的留声,给忙碌后的村庄哼起了甜沁的催眠曲。我因那月光入室而兴奋,而仰头看窗外高天上的月亮的同时,我也看到了柏树的尖梢。柏树的树梢有如笔峰,在月光里轻微的摇动着。它们在写着什么,青天里只有一轮朗月,难道它们在跟月亮交流?青天辽阔高远,柏树无声无言,却彼此对峙,在飞鸟才能抵达的高度,人不知道它们在说些什么。我想,大地的力量在让柏树坚持,他们整齐的排列和纤细的树尖,就是它们给天空的诗句?
  夜不成眠的晚上,我经常在门前开阔的空地上徘徊、思想,放飞想象,寻找落脚的地方。月光洒在地上,柔柔不可碰触般地娇嫩。村子在月光中,如穿越时空历尽沧桑的一座一座雕塑。岁月终于留下了它们,它们也似乎感受到了岁月的冲击和残酷,宁静不语,默默地守着这一方水土,庇护着在这片土地上心情生活的子民。六棵树像六个哨兵,像前辈们留下的一只只手臂,挚着生命的旗帜,或者只是为这片土地多一点青葱,多一点灵气,而留下一个心愿,热爱这片土地,热爱我们的家园。这一片土地,不会荒芜,也不仅仅只有残酷,还有美丽。美丽是人创造的,也是人留下的。
  看着那些柏树,我心里就会有一种宁静。生命成长成熟后的模样,因柏树而定格。以后我离开了村庄,到了离村庄很远的繁华城市,在向陌生朋友介绍家乡的环境情况时,我会提到那六棵柏树,排成半月形的六棵柏树,到了我们村庄,才能真正感受到“绿树村边合,青山廓外斜”的韵味。山水的清宁,土地起伏的样子,农家院子的朴素,朝云暮气的姿彩,无不像一幅壁画,展现着湘南简练有力的精彩。朋友都说我的家乡是一个“福地”,有时间一定去住一住,游一游,访一访。每当想起朋友羡慕的神情,我心里满是感动,对生我养我的父母,对那一片钟灵毓秀的土地充满感激和向往。只要愿意去经营,原本平凡的世界也是神奇的。那片土地那片村庄,多少代人曾经呕心沥血过呵,虽然我离开了,我心里仍满是留恋和尊重。
  每个礼拜我都会给家里打个电话,除了问候亲人,觅一些温暖之外,还问一些有关那片土地的变化。我爱那里的一切,我心里装着那里的一草一木。这一次母亲告诉我,近来唯一的变化就是门前的六棵树被村里卖掉了。我说砍了没有。母亲说砍了。我再问六棵树卖了多少钱。母亲说两百五十块钱。我怒了,第一次冲着母亲发火,“谁干的!我出两千五,买不砍!”母亲沉默了一会儿,说砍都砍了,你还认真?我说,他们毁掉了我三十年的记忆,我回家再也看不到那六棵树了!仅仅区区二百五十块钱,就买断了我三十年的回忆!为什么砍树不告诉我?我还算不算村里的人?母亲说是为了修路。我扔下电话,二百五十块钱能修什么路?一个荒唐的理由,分明是某个人的借口,为了一己私欲,而毁掉了全村人的一道风景,我恨!
  六棵柏树,陪过我爷,还在陪着我爸,而到了我这一代,在我三十岁的时候,生生的被人一斧一斧的劈倒了。那是怎样的一种残酷啊,我似乎看到了那么一种人的嘴脸,为了满足私欲,忘了卑鄙,找了冠冕堂皇的借口,达到自己的目的,我真不敢相信,这事儿会发生在我魂牵梦萦的乡村。心想,这种人只能去地狱,因为他没脸去天堂见列祖列宗。善良的父老兄弟,你们为什么肯迁就一个小人?六棵柏树倒落地时的那一声轰响,那一斧一斧的剁木声,穿越千里,在我脑海里轰轰着。而对于那一片土地,我再也没有诗篇,一种痛一种悔绞缠着我,似乎是我出卖了那六棵柏树般,让我不能安宁。
  六棵柏树砍倒了,做了什么,我不知道。如果柏树有灵的话,它们的灵魂一定还游荡在那一片天空,看着它们守护多年的村庄,在风里哭泣;或者在夜静人深时候,看着月亮,不再交流,因为没有了笔峰般地树梢,天空里没有了它们凝成的诗行。它们就那样消失了,即使有一万个不愿,它们仍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能。甚至没有它们,村人也不觉得少了什么,因为他们熟视无睹到近乎麻木了。
  六棵柏树,我生命之路上最初的六个桥墩,没了,在我脑海了储存了近三十年的乡村在褪色,让人觉着人海的孤独和人世的炎凉。如果我父亲愿意,我希望他能在六棵柏树原来生长的地方,重新栽下六棵柏树。是他们毁掉的,他们还在,他们应该种下来,后继者才有更好的将来。即使已有一道疤痕,时间能够弥补;为少一点遗憾,我希望我们少一点重头再来,我们生命的时间并不多。
  六棵柏树还在我心里矗着,伟岸、高傲、坚韧、挺拔,日日夜夜守护着我的乡村。
(欧阳杏蓬作品,未经允许,谢绝任何形式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09-5-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狐狸 



     阳光很好,冬天的广州,阳光总给人一种开朗的心情。阳光地带的广场,没有任何装饰,地上有未干的水渍、灰尘、草、纸和小石子,风轻扬,该滚的,悄悄地滚着。就像我,不知道何处,才是自己最后的憩息之地。
  路上有人,都高傲得很,手上夹一支烟,脸上没有表情,眼凸如暴炒的栗子。女的扬着头,挺着胸脯,旁若无人的样子,仿佛自己是这世上的一支独一无二的花。让人恨的是没有风,如果有风扬起她的秀发,空气里肯定多几许骚动的味道。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大娘,蓬松着头发,那头发粗糙,如草叶可数。仿如我远方的母亲,青色的布料,溢着乡土气息。她坐在花墙上,敞了胸襟,笑着,接纳着阳光。犹如我的母亲,在阳光里,微张着嘴,笑的样子,充满了对阳光的喜欢。
  我走过那条路很多次,没有人在意我的来去,我却记住了它们。
  那夜弦月在城市的楼垛上,如一袭乌发掩剩的半张脸,白晰的脸,让人有唱歌吟诗的欲望。而天空深邃,深处是昏暗的迷糊,也就辨不清是蓝、灰还是青色了。我依靠在花墙上,提着酒。花池里没有花,叶却绿着,在月光、灯光下闪着喑哑的清辉。南方的天气给了它一件不褪色的衣裳,它一年四季都得穿着,花开的日子,它才能有喜庆的样子。
  正当我想把酒浇下去,想它喝酒后的声音是,她窜进了我的心里。
  她是狐。
  她是人。
  或许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柔媚的影子,或者是几行文字。
  但我可以把她叫做狐。不是红狐、蓝狐、白狐、黑狐,她没有颜色,甚至没有狐的形廓,只有狐的脑子和气质,妩媚得让人心碎,睿智得让人脸红,温柔得让人安宁,狡黠得不可捉摸,机灵得如风过无痕,这样了,却让人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她的关注,她的气息,感觉到她来了。
  不能接近她,我便把酒悄悄地放在花墙上。还有半瓶酒,盖子是盖好的,但愿明天来晒太阳的大妈发现它,并相信是干净的,启了瓶盖跟阳光干一杯,然后再敞开胸襟。如果是我妈,我一定会告诉她,喝酒了的样子,一定会比往常不喝酒好看些。
  回到家,开了门,不开灯。黑暗里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的时候,我却想哭,我感到心底里有一种歇斯底里的嚎叫。所有的气息都是我熟悉的,一个人的,我自己的。隔窗的灯光让我小屋里的东西分明起来,我兀立如石,那是我的身躯,我的心早已如野空旷了。
  狐是出没在简陋地方的。
  狐是大自然给所有读书男人的一个恩赐。
  狐是颤着的弦掸落在红尘的一个音符。
  狐需要清净,她不食人间烟火,偶尔出现在墙上,留下的,在眼里是倐忽而逝的影子。优美。高雅,行动的节奏让人望尘莫及。轻轻地回眸,也会刻进我的眼睛,心里种下一个她这般可爱又不可触的精灵。
  坐在音乐的律动中,我点上一支烟。
  我看不到烟如何袅袅而去,我手里只有一个现实的烟头,烟头上的那点红亮,犹如闪动的心绪,不安地闪跃腾挪着,如在今夜寻找可以安然的理由。
  烟头熄灭了,我们错过了。
  错肩一过,就是一生。
  无论我们有多近,也抵达不了你的天堂。
  我只有在这里停泊了,缆绳系桩。
  扔了烟头,开灯。雪白的灯光里,我看到的是雪白的墙,伸手可及的窗,回头,看到的是自己落在墙上的影子。
  影子跟我的身体一样,不能改变了。
  爱一次,脱一次皮,我的皮完好无缺,我心却如一颗枣核了,形容的苍老和丑陋,如枣花在空中飘扬,遍布我所到之处。
  你在核的心里。我感觉到你的温暖,你却看不到我的微笑。
  为了留住你,我祈祷明天依然遍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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