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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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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志愿者是健康社会的生命之血"
Mark Malloch Brown(联合国国际发展署署长,2000年)
近些年来,国内志愿服务正以超越人们预期的速度发展,成千上万的志愿者分别从事着农村发展、环境保护、扶弱助残、帮扶助学等不同领域的服务。以志愿服务为基石的第29届奥运会、第13届残奥会,作为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全球体育、文化盛会,必将大力推动中国志愿服务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本课程专为残奥会志愿者设计,目的是在志愿者即将以满腔热情和拳拳爱心从事奥运志愿服务时,了解志愿者、志愿精神与奥林匹克精神的基本概念,强化志愿精神;对残奥会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压力和风险进行分析研讨,做好恰如其分的心理准备并能应对自如,使志愿者建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对压力的能力;从而高质量地完成残奥会志愿服务,并且在2008北京残奥会结束后仍然身体力行,从事志愿服务,推动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一节 志愿者与奥运会志愿服务
一、志愿者与志愿服务
1.志愿者概念
"志愿者"一词来自英文volunteer,是一个外来的概念。在西方,志愿者被认为是在职业之外,不受私人利益或者法律强制驱使,为改进社会、提供福利而付出努力的人们。在我国,"志愿者"目前尚无确切的定义。下面是几种常见的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计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人员。
--志愿者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志愿者是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的人。
--志愿者是不受私人利益的驱使、不受法律的强制,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
--志愿者是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和专业技能,为他人造福的人。
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对于志愿者概念的理解各不相同,但综合起来,志愿者的定义有着三大共性:
自愿性。即志愿者从事的志愿服务是出于自愿的,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强制。
不以报酬为目的。即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不是为了直接获得经济或物质上的回报。
公益性(或利他性)。即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结果是公益利他、造福大众、改善社会和推动人类发展,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
2.志愿服务概念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
在许多国家,志愿服务已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志愿服务成为这些国家加强对公民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志愿服务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也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美国人口中有50%左右的公民每周参加志愿服务。改革开放之后,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也向中国派遣了包括地理、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志愿者来中国工作(UNV 1998)。后来国外的其它相关组织也陆续派遣志愿者到中国来。
新中国的国际志愿活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从60年代中期开始,出于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其它第三世界国家的国际主义义务,中国曾经对亚洲、非洲许多发展中国家进行国际援助;伴随着这些援助活动,中国政府曾经派遣了大量志愿人员到国外参与相应的项目(柳随年等 1985)。
3.新中国志愿服务活动的一些标志性事件
1963年3月毛泽东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全国学雷锋活动至此开始
1986年11月由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在少年儿童中进行人道主义教育,开展红领巾助残活动"全面启动
1989年天津市和平区成立第一家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1990年"深圳市青少年义务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立
1991年5月首次启动一年一度的全国助残日志愿者主题助残活动
1993年"北京志愿者协会"成立
1994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北京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志愿者项目启动
1995年,中国开始出现民间志愿服务组织
2001年实施"国际志愿者年"主题活动
现阶段,我国的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包括:社区志愿服务、支教活动、环境保护(包括保护珍稀动物)、农村发展、妇女发展、扶残助残、医疗卫生(如艾滋病防治)、法律援助(如农民工维权)、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如上海《财富论坛》年会、残运会、奥运会等)、海外志愿服务等。中国大陆地区约有9%的人通过正式或非正式途径参与了志愿服务,香港地区的志愿者(义工)占人口总数的20%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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