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杭州网义工分会 于 2018-4-13 11:30 编辑
1089 | 火炎TK | 3069 | 小葡萄 | 3075 | 潇洒妹 | 3126 | Jancy | 3165 | 小胖 | 4085 | 孟冰 | 5048 | 遗忘 | 6027 | 原木 | 6028 | 侦探西门 | 6064 | 6064 | 6群 | 白树獭 | 7107 | Daisy呆西 | 8106 | 咸粽 | 9群 | 如花岁月 |
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 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活动详情 活动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上午9:30
活动地点:浙江省血液中心(武林路345号)
活动负责:7113小盛子 15825535570
献血小知识
无偿献血的优惠待遇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献血者享有以下优惠待遇: 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累积8000毫升)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献血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生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者》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制。
无偿献血者要求 1、年龄:18周岁-55周岁 2、体重:全血: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成分血:男55公斤以上~女50公斤以上。 3、身体条件:无严重心、肺、肝、肾、胃等疾患,非三高患者,半年内无手术史;妇女经期前后3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后未满一年的,暂不可献血。 4、时间间隔:全血两次献血至少要间隔6个月,成分血间隔14天,成分血后1个月方可捐献全血,全血后3个月方可捐献成分血。
献血流程 1、填写《健康征询表》和《献血登记表》。 2、填写表格后请到采血点进行采血检验。 3、采血检验合格后请按秩序等待献血。
注意事项 1、献血前保证睡眠,早餐请清淡饮食,禁止空腹,献成分血早餐不得饮用牛奶,豆奶,鸡蛋和荤油腻食品。 2、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的握紧放松。 3、献血时请务必带好身份证,献全血可以驾驶证,市民卡。 4、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能做剧烈运动。 5、献血后4小时内多饮水,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保护针眼,防止感染。
报名请用二维码扫一扫
免责条款: 本活动是纯公益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参加者要有一定的自理和处理事物的能力,本活动只接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