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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3-4***惊现司机收钱入袋 [来源: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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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11-5-23 23:43 编辑

zoroasterzd发布于19楼

今天早上又是同样做公交上车,大概在萍水西路梅园路口,上来一大叔,说:‘三个人’然后将一张5元纸币和一个一元硬币往投币箱里塞,司机伸手按住了纸币,然后拿下来放在了报价器旁边,当时我就想,难道是为了方便乘客找零。大概1分钟后,等红绿灯时,司机淡定的拿起钱装进了自己上衣口袋,当时我还在想,难道是他找钱给乘客,现在把钱拿回来?不对啊,找钱给客户也应该他把钱往箱子里投啊,怎么也不会公交车欠司机钱啊,何解?


发表于 2011-5-23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正常
发表于 2011-5-2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niu321 发表于 2011-5-23 09:19
很正常

如果事情真的是司机收进了票款。
怎么可以说“很正常”?这个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 2011-5-2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最急的应该是公交公司,作为乘客表示围观
发表于 2011-5-2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这事相信公交公司不会像刷老年卡那样不闻不问了,呵呵
发表于 2011-5-2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比刷老年卡还牛B,哇哈哈。。是93路?!!
发表于 2011-5-2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我觉得这种比那些受贿的好些。
发表于 2011-5-2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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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niu321 发表于 2011-5-23 09:19
很正常

很正常?我没见过
发表于 2011-5-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行业都有灰色收入,公交车司机为什么不可以?
发表于 2011-5-2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keentwi 发表于 2011-5-23 09:29
如果事情真的是司机收进了票款。
怎么可以说“很正常”?这个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谈不上盗窃,应该是偷窃,如果数额巨大,成立盗窃!!
发表于 2011-5-2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jimmytianhu 发表于 2011-5-23 12:19
别的行业都有灰色收入,公交车司机为什么不可以?



家里没教育好
发表于 2011-5-2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赤色火焰55 发表于 2011-5-23 12:29
谈不上盗窃,应该是偷窃,如果数额巨大,成立盗窃!!

“盗窃”和“偷窃”本是同义词,前者见于法律而后者较为通俗。“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是构成“盗窃罪”的要件。不过你的“如果数额巨大成立盗窃”的说法是错的。

浙高法(2006)30号::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十万元为起点。

按照刑法规定,满足“数额较大”就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而根据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积极退赃、主动投案等一系列情形下,也可不作为犯罪论处。
不构成犯罪,那么此时就发挥了《治安处罚法》的作用了: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发表于 2011-5-2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赤色火焰55 于 2011-5-23 13:19 编辑
libraboy8710 发表于 2011-5-23 13:09
“盗窃”和“偷窃”本是同义词,前者见于法律而后者较为通俗。“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是构成“盗窃罪” ...


!!不过我我少了两个字,如果偷窃数额巨大,可能成立盗窃罪(当然其他条件也要符合盗窃罪的构成)!!你说的比较详细!你也是学法律的??
发表于 2011-5-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赤色火焰55 的帖子

对,且已毕业,看到法律问题比较来兴趣。
发表于 2011-5-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赤色火焰55 于 2011-5-23 13:33 编辑
libraboy8710 发表于 2011-5-23 13:19
回复 赤色火焰55 的帖子

对,且已毕业,看到法律问题比较来兴趣。


我今年刚刚报类!!自考的,7月第一次参加!!已经报过名了,考两门《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
发表于 2011-5-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libraboy8710 发表于 2011-5-23 13:19
回复 赤色火焰55 的帖子

对,且已毕业,看到法律问题比较来兴趣。

你可以参加司考了!!
发表于 2011-5-2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jimmytianhu 发表于 2011-5-23 12:19
别的行业都有灰色收入,公交车司机为什么不可以?

别的行业有灰色收入的一部分被抓了起来,所以,司机有灰色收入的,也可以有一部分被抓起来的,你觉得呢?
发表于 2011-5-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法律要看脑子好不好使
发表于 2011-5-2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汤姆 发表于 2011-5-23 15:02
学法律要看脑子好不好使

学任何学科,只要你是一个完全辨认控制能力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即可,至于学不学得好,纯粹是看你努不努力,至于脑子好不好使,不是主要因素!!谢谢!!
发表于 2011-5-23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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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发了,重复了。
发表于 2011-5-23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gzd111 的帖子

这个是原创者
发表于 2011-5-23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离乡 发表于 2011-5-23 16:03
回复 zgzd111 的帖子

这个是原创者

额,没看仔细看ID哈。
发表于 2011-5-23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LZ把车号报出来吧,别隐藏着,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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