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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转载个好东西《“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 .网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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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

1989年的冬天,哈维尔等捷克知识分子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论坛”,制定了8条《对话守则》,在街头巷尾、居住区、大学校园到处张贴,希望广为人知,以便监督。(1993年瓦茨拉夫·哈韦尔当选捷克第一任总统。瓦茨拉夫·哈韦尔出生于1936年,作为一名持不同政见者,长期从事反对前政府的活动,曾3次入狱。他是“七七宪章”和“公民论坛”的创始人。)内容是: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PS.在没有完全准确地理解对方的理论与思想观点时,不能对人家的东西下结论。如果发现批评有错误要立即改正,并且向人家道歉。客观、公正、完全、准确、理性、平等、互动、求真。这八条“对话守则”值得所有人学习。

[ 本帖最后由 _JIE 于 2010-1-24 16:51 编辑 ]
发表于 2010-1-2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LZ的签名,真希望杭州也和TW一样消失在大公鸡里
发表于 2010-1-24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生活在假民主的独裁者统治下 生活在高呼反腐倡廉的贪官包围下 生活在被舆论传媒和谐的环境下
发表于 2010-1-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分子怕影响政权,我觉得现在是巴士分子更影响政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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