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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枫

提个建议,各位斑竹采纳不采纳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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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古文实在不行,最近看《丧家狗》,也是光看解释了

芙蓉蝶若是要取笑我的浅薄,也是有道理的。:)

我网上查了一些资料,也是一头雾水,好容易找了一篇看得懂的解释,芙蓉蝶看看是否是你说的意思?

《论语·学而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段话指出了“礼”与“和”之间的辩证关系。儒家的礼治观点,就是要人们在遵守礼法的前提下和睦相处。一方面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和”是“礼”目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不讲原则,为“和”而“和”,不以“礼”来进行约束,也是不行的。用这一主张来处理人际关系,就是既要团结,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又要坚持原则,不能搞庸俗的一团和气,吹吹拍拍。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非常赞同。我们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发表不同的看法,纯粹是观点的展示,严守礼节,严禁人身攻击,不正是很好地实践了这句话了吗?
发表于 2008-2-18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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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压根就没人身攻击,不知道我攻击过谁,也不知道zhenzhen攻击过谁,当然别人貌似也没什么攻击,我觉得论文很正常,每个人都得有自己的主见,不然人如同行尸走肉,有什么意义。
发表于 2008-2-1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2-18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又跑这里理论来了,灯火支持你们,各抒己见,采百家之长,
至于理论就是理论,和人没有关系,以事论事而已,
至于论坛的好坏不是谁说的算的,以前怎么样我不知道,
现在的灯火也不是我们所看到的初衷,却没有人支持,好的文章没有人看是一惯的作风,
现任的斑竹和前几任的斑竹估计都是努力过的,这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
不过欣慰的是至少这里宁静安然,即使闹也是为了文章而闹,比如落枫之举,强烈支持,
只是落枫的美文定义太泛泛,还是zhenzhen的回帖更加贴切些,我们强烈谴责伪美文的制造者,
也强烈支持现任斑竹退休,让新人涌现进来,支持落枫走马上任,这样也许灯火会重现他所说的辉煌?如果这样,爱灯火的人,无论走的还是离去的都会感谢你的.
我代表现任斑竹说一句话:灯火有你更精彩!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不来了,我害怕啊,做官这个事情还是别和我来说,第一,我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那种人,当然用权也是乱用。这点我很遗憾,记得有个伟大的斑竹说过,倘若你做斑竹从未使用过任何权力,而你的版块却没有任何需要你来用权力解决的事情,那么你就成功了。而我回复他的是,您说的是鬼坛吧。当即被我吓得我上线就下线。

第二,我不知道每次写文字是干什么的,我总是没想过自己为什么要去写,或许我已经习惯书写自己的一些东西,至于让灯火更强,这是我的心愿,我希望能多来几个强力写手,少写点伪美文,多写点我爱看的文字。呵呵,当然也希望不要是低调的人,那很无聊。

第三,我每次提意见都是针对性的,当初我提议少转贴,多原创,这是有好处的,转贴对于一个高雅文学天地,是毫无帮助的,我看转贴自然有地方。这次是希望大家多写好的文字,然后进入导读专栏,此栏当然也是某些编辑人才的好地方,很重要。
发表于 2008-2-18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枫 于 2008-2-18 17:57 发表
那我不来了,我害怕啊,做官这个事情还是别和我来说,第一,我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那种人,当然用权也是乱用。这点我很遗憾,记得有个伟大的斑竹说过,倘若你做斑竹从未使用过任何权力,而你的版块却没有任何需要 ...

你还害怕呀?
你跑了,谁来支撑灯火的文学性呢?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漫卷云舒 于 2008-2-18 19:28 发表

你还害怕呀?
你跑了,谁来支撑灯火的文学性呢?


我是屠夫,不能登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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