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西互通北侧约2公里处,向东经温岭市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等5个镇(街道),终于沿海高速公路温岭北互通南侧约2公里处。路线全长约32.88公里,设置桥梁29270/6座、隧道1685米/1座,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枢纽互通立体交叉2处、预留互通1处、服务区1处(与新河互通合并设置)、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互通收费站3处。其中“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下穿杭深铁路桥孔工程”已委托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投资额约1亿元(费用计入PPP建设合作范围总投资)。
1.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 宽度33.5m,桥梁宽度2 x16.2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级;路面标准荷载BZZ—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1.3投资规模
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8.4924亿元,本项目PPP合作范围内的投资总额约为106亿元(具体见招标文件),其中建安费详见概算批复文件。
1.4项目合作期限
2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0年)。
1.5项目资本金比例
按总投资的40%,将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本项目股权结构按以下方式设置:社会资本占股52%;政府占股48%。
1.6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的筹措;政府方股东不承担债务资金融资责任与义务。
项目回报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实现。
1.7本工程要求按照《高速公路品质工程建设管理指南》(浙交〔2019〕96号)编制的《品质工程建设管理大纲》(由实施机构提供)进行建设。
1.8实施机构或其委托的机构按照《品质工程建设管理大纲》参与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监督工作。
1.9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施方案和PPP合同为准。
2、招标范围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含施工)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该项目采用政府参股的BOT模式运作,政府方通过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提供《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在温岭市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实缴相应项目资本金。PPP 项目公司承继社会资本中标人相应的权利义务。政府方授权的实施机构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依法授予给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在规定的合作期内收取使用者付费,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承担项目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等。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二)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不属于PPP项目,仅限施工)
1、项目概况
1.1工程概况
(1)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主要涉及泽国镇、城北街道、新河镇,起点接泽国镇迎宾大道,终点接新河镇规划的新河大道,与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共线,共线段设计长度约9.05公里,桥梁16座、总长1992米(其中3座大桥,最大跨度约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总投资概算约为109148万元,建设期3年。
(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起点接大溪镇东瓯路,终点接大溪镇104国道,设计长度1.855公里,总投资概算为16260万元,建设期3年。
1.2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5.5米,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招标范围
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不属于PPP项目,仅限施工),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照明、交通设施、绿化、排水等工程。
温岭市牧长路工程(高速公路共线段)、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不属于PPP项目,仅限施工)两个项目,中标人须与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单独签订合同、单独进行结算(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