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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杭报 · 西湖评论】共享单车变“垃圾”:呼吁新规则[27楼:看看如此违停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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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17-6-13 16:32 编辑

共享单车变“垃圾”呼吁新规则

2017-06-12

唐文薇

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问题以一种新形式达到了极致:仅杭州主城暂扣的违规单车,就已有2万余辆;钱江世纪城的一处空地上近千单车堆积如山,已持续了约两个月,人们用一个很惊悚的词来形容它——“坟场”。而另一边,共享单车的“野蛮生长”同样达到了极致:“土豪金”单车惊现杭州街头,“闪瞎”人的眼睛。

白黄橙绿蓝,再加上新来的“土豪金”,本应带来便利的共享单车,释放出当前城市无法消解的负外部性。那些管理不善、占道不止的单车,确乎成了“烂大街”的“城市新垃圾”。

互联网时代改变着人们的出行方式,却没能改变一些人的深层行事逻辑。“不乱扔垃圾”曾是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就受到的谆谆教诲,如今我们却要开始另一种教育:“不乱扔单车。”

都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些被戏称为“城市新垃圾”的单车,显然也是“放错了地方”的新资源。作为一款现象级的产品,单车管好了,当然挺好;单车管不好,便成了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照妖镜”:乱停乱放司空见惯,私自上锁、据为己有等层出不穷的单车新闻,照出了用户群体中亟待清理的“行为垃圾”;“内外于心,外化于行”,“行为垃圾”的背后是“心态垃圾”“心灵垃圾”。一些单车经营者之间的恶意竞争、蓄意破坏,折射出的也是丑恶的“心态”。

据业内人士判断,资本对于共享单车的热度尚未消退,除了会在已趋饱和的市场继续如“一道金光”般闯入,它们还将向大城市的副城、城郊结合部和二三线城市扩张。也就是说,“城市新垃圾”还可能不断出现,市民素质之问也还将随之蔓延。对于这些,完全放手交给“市场无形的手”,并不合适,而靠一句“难道你的良心不会痛么”的道德拷问,显然也不够力道。

我们需要更“走心”的破解之道,这一点上,制度供给比道德审判当然更加实际。

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建设的滞后,需要对无处安放的单车负一定责任,但要寄望于短期内城市空间的大变革,显然不切实际。当务之急,是用明确的契约规则,对企业无序投放的“圈地思维”、单车用户肆意破坏的“任性行为”、对手之间寻衅发泄的“垃圾情绪”加以约束。

当然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用精细化管理的“绣花”针法,做强城市公共产品的覆盖网络和技术水平,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这点杭州小红车的自我革新确实走心——24小时服务、智能扫码和电子围栏等,将用户体验提升到了与共享单车相当的层级,不论是与时俱进的服务质量,还是求新求变的管理思维,都值得借鉴。

自由是有边界的,街头任性停放的“城市新垃圾”,背后是规则的松弛和自由的脱缰。对新生事物我们应当予以包容,但当它严重失序、市场失灵时,那就必须得用制度亮一亮规则、紧一紧缰绳了。
发表于 2017-6-1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17-6-1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将用户体验提升到了与共享单车相当的层级”
倘若真的是如此,加上小红车本身免费的天然优势,共享单车应该无法生存才是呀。
 楼主| 发表于 2017-6-1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山公园 发表于 2017-6-12 20:54
我觉得共享单车乱象可以称之为“自行车的报复”。过去几十年间,我们的城市以汽车为导向进行规划和管理,长 ...

你在说上海,我同意。

但杭州的非机动车慢行系统一直是比较重视的。
发表于 2017-6-1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7-6-12 21:40
你在说上海,我同意。

但杭州的非机动车慢行系统一直是比较重视的。

我也不是特指杭州,杭州在全国应该算是做得很好的。但是杭州也存在迁就机动车的情况,比如公交专用道被占用、路边划停车位这种情况。
发表于 2017-6-13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山公园 发表于 2017-6-12 22:46
我也不是特指杭州,杭州在全国应该算是做得很好的。但是杭州也存在迁就机动车的情况,比如公交专用道被占 ...

因为现在人们离不开汽车了,最主要的是既然赚了机动车的钱肯定要有相应手段,不然被开车的骂死。但规矩总归是规矩,该管好的必须管好,不然要方寸大乱
发表于 2017-6-1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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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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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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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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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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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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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
是不是可以把共享单车当做占道经营的一种?人行道上不能摆摊大家都知道,为什么能随意把大批量的属于某个公司用来经营的共享单车放在人行道上?不需要经过审批吗?
这也是公职人员失职,或者说还没明确责任主体是交管部门还是城管部门。
发表于 2017-6-1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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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单车绝对要控!数量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饼烤烈火 发表于 2017-6-13 12:37
你的意思和有关部门不谋合而   因为机动车收停车就可以在人行道随便圈地画框上大停特停    反倒是原来应 ...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你是没看见还是眼睛没带放家里了?本帖在讨论共享单车,你东拉西扯作甚,你的逻辑就是因为机动车违停,所以共享单车也可以违停?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jefftong 发表于 2017-6-13 00:14
体育场路有些人行道地方都只够两个人并排走了,挤的要死 还有自行车骑上来 因为它们道也很挤

有些人行道区域应该强行规定不得停放共享单车。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山公园 发表于 2017-6-12 22:46
我也不是特指杭州,杭州在全国应该算是做得很好的。但是杭州也存在迁就机动车的情况,比如公交专用道被占 ...

你说的也是事实,但这个绝对不是共享单车可以肆意妄为的一个理由。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饼烤烈火 发表于 2017-6-13 12:41
即便是上海浦东这样拥挤的地方  也不会出现钱江世纪城某些执法部门的野蛮行径   难道上海人的素质比杭州人 ...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17-6-13 15:03 编辑
大饼烤烈火 发表于 2017-6-13 12:48
麻烦你实地探看下杭州=的非机动车停车资源现状  再来发表这样的言论  相反 我认为上海的非机动车停车资源 ...

麻烦你去看一下上海市中心有多少条马路配置了非机动车道再来叽歪,很多路上现在必须骑在人行道上的,这还叫配置资源好?你扯淡真是一流。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17-6-13 15:04 编辑
大饼烤烈火 发表于 2017-6-13 12:53
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到处是人行道上任性画框的   至于单位门口画个筐直接收费的更加是厉害了

你眼睛看来是一直闭上的,我在5楼上的是非机动车道慢行系统,这就是在说非机动车道,你在15楼给我回复人行道。你除了闭着眼睛胡搅蛮缠,你还会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饼烤烈火 发表于 2017-6-13 12:37
你的意思和有关部门不谋合而   因为机动车收停车就可以在人行道随便圈地画框上大停特停    反倒是原来应 ...

你有空自己去西湖边市中心看看,到底有多少你的共享单车就这么肆意妄为地停在马路上,这算什么东西啊?马路上就是共享单车的停车场了?
发表于 2017-6-1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7-6-13 14:58
你说的也是事实,但这个绝对不是共享单车可以肆意妄为的一个理由。

共享单车这个问题绝对是要解决的,政府通过强有力的手段也是可以解决的,毕竟共享单车数量再多,也是属于几个公司,政府掐公司的脖子轻而易举。但是如果忽略了制度和规划层面的思考和转变,只能说治标不治本,要治本就应该重新思考机动车和慢行系统的关系,谁是未来的主流,谁配合谁。

依我看,延安路人行道上乱七八糟的电动车绝对是城市风光的“大杀器”,既不美观,也影响走路,政府应该管起来,问题是怎么管?这些电动车都是老百姓的,老百姓数量这么多,政府怎么掐脖子?这里面的行政成本有多高?共享单车管住了,老百姓这些乱七八糟的自有自行车电动车怎么办?

所以希望借助共享单车这个契机,能够促使政府从更高层面思考并解决自行车的问题,还城市一个大气美观。
 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山公园 发表于 2017-6-13 15:09
共享单车这个问题绝对是要解决的,政府通过强有力的手段也是可以解决的,毕竟共享单车数量再多,也是属于 ...

墙裂同意
发表于 2017-6-1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停在自行车道上不合法,结果政府一划线,本来不合法的就变得合法了,也不管自行车方不方便。那么同样的道理,自行车停在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不合法,政府能不能来划划线,然后让这种不合法的现象变得合法呢?

傻子都知道后者当然是不可能的,那么为什么机动车占用自行车道停车就可以通过划线合法化,而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就不能通过划线合法化呢?或者说马路可以成为机动车的停车场,为什么就不能成为自行车的停车场呢?为什么我们能容忍汽车停在路边而不能容忍自行车停在路边?这背后体现出的意识形态是什么呢?如果没有这一层反思,政府的管理将永远停留在“猫捉老鼠”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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