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值班,23点30分左右,文新派出所大厅里依旧嘈杂声不止,有六个人在大厅中央因一只狗而争吵。在我们警方深入询问后得知事情经过:三个时尚女出门遛一只贵宾狗,路上碰见巡逻的三个城管。当时城管在询问后了解到该狗没有办理过狗证,便要求暂扣其狗,贵宾狗的女主人很不情愿,与城管大打出手,抓伤其一名城管。 随后6人来到派出所。三女本想通过警察寻求调解,以保其狗。然而警察的职责是维护公民权益,既然她没按规定饲养宠物犬,城管就有责任去尽他们自己的义务。虽心中对可爱的小贵宾有疼惜之心,可这事城管这方没有任何错,依法扣留小狗是执行公务,目的是维护市民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而女主人过激的行为与言语,若严重追究起来,已构成妨碍公务罪。 经过民警的调解以及对女主人的思想教育,顽固的女主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城管将小狗暂扣,并答应随后会立即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也向城管道歉,称自己不该如此激动。城管方也答应女主人会暂为保管好贵宾狗,只要她补好证,小贵宾就可以回家了。 此事件中,女主人的爱狗之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明确规定购犬后,应第一时间去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申领《养犬许可证》。现在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养狗,而不被管束的狗的乱吠与随地排泄、惊吓行人、抢占人们憩息的草地或广场,破坏草坪,乃至突然攻击和咬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制定是合理且有效的,虽然养狗是私人行为,是自由的,但自由必须是在合法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件下。谨此,请各位养狗人士严格遵守《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中制定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养犬,关爱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