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857|回复: 93

[新闻] 【都市快报】照顾专座姑娘儿不肯让座 大伯连拍四张照片要放到网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05-10 06:47:29 杭州网

    姑娘和男友报警要求立即删除
    5月7日11:29 洪小姐来电:我是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刚才来了一位75岁的大伯,他希望通过我们联系媒体,让大家评评理,看看他有没有做错。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7日)早高峰时,大伯在188路公交车上看到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站着,就要一个坐在照顾专座上的姑娘儿让座。姑娘儿不肯,大伯就给她拍照了。到了市一医院站,姑娘儿和她男朋友不让大伯下车,一定要他把照片删了,但大伯不肯,姑娘儿和男友就报了110。民警来后,大伯还是不肯把照片删了,双方最后闹到交通治安分局去了,到10点多才处理好;大伯本来是要去参加一个活动的,为了这事也没去。
    大伯给没让座的姑娘儿拍了四张照片
    75岁的大伯姓李,5月7日单位安排了大巴车在杭州图书馆等,组织老同志去桐庐春游。李大伯先坐333路公交车从三墩家里出发,在汽车北站换乘188路,上车时还有空位,李大伯坐在靠上车门一边的第三个侧位。
    姑娘儿姓吴,20岁,杭州人,住在北站附近,在萧山一家银行工作,每天早上都坐公交车上班,那天有男朋友陪着。刚上车时,没有座位,和男友站在下客门旁边。
    车开到董家新村站,下客门的座位有人下车,小吴坐了下去,男朋友在边上站着。
    这时,坐在前面的李大伯看到身边多了一个老太太,很吃力地扶着旁边的栏杆。
    李大伯说,他边上坐着的乘客,不是上了年纪就是中年人,因为他的座位比较高,就看到跟他隔了一个座位的小吴。
    “我说小姑娘,你的座位能不能让给老太太坐?她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说,叫我?我不让。然后管自己嘀嘀咕咕。我耳朵不好,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后来她就管自己朝窗外看了。”李大伯说。
    而小吴说,当时她确实对李大伯说了“不让”,但“不让”前面还有“今天身体不舒服”。
    小吴的男友说,小吴身体确实不好,之前已经挂了4天盐水,正因为这样,他才专门陪着去上班的。“她肯定是说了身体不舒服,但大伯当时好像没听到。”
    之后,李大伯拿出相机,对着小吴“咔嚓”就是一张,小吴低头没看到。
    “咔嚓”又一张,李大伯又对着老太太拍了一张。
    “咔嚓”第三张,又对准了小吴。
    小吴抬头看见了,问李大伯,“你在拍我吗?”李大伯没回答,把相机放进了上衣口袋。
    又过了一会儿,小吴抬头,又看见李大伯对着她“咔咔” 拍了两张。
    这时,小吴男友站出来说:把拍的照片删掉。可李大伯还是没吭声。
    担心照片上网
    姑娘儿当场报警
    拍好照片,李大伯扯开大嗓门,在车厢里说开了:现在的年轻人啊,道德太差,连给老人家让个座都不愿意……
    “我是造舆论,见上来一个乘客就说一遍,现在的年轻人尊老爱幼的观念太差!”
    问李大伯,车厢里乘客什么反应,李大伯说,乘客们都不响。
    而小吴和男友说,乘客并不是闷声不响。
    “我们隐隐听到边上的人说,现在的老年人总喜欢早高峰和大家抢公交车,他们刷老年卡不用付钱,我们付了钱,却还要给他们让座,不让还要被说……大伯没听见而已。”
    事后采访李大伯得知,他耳朵不好,戴着助听器,怕别人听不见,所以说话声很大,当然别人说话也要很大声他才听得清。
    李大伯这样一路说着到了市一医院附近,小吴和男友一直听着,加上又被拍了照片,心里不爽到极点。
    小吴担心李大伯把照片发到网上去,男朋友说那就报警,小吴在车上打了110,民警说马上过来。
    到市一医院站,李大伯、老太太、小吴和男友一起下了车。
    “下车时,他拉住我,不让走,说一定要删掉照片才肯让我走。”李大伯说。
    而小吴男友说:“我没拉他,就是要他等一下,110马上就来,可他不愿意,管自己往前走,过马路,一直到了杭州图书馆,坐上等着的一辆大巴。”
    小吴和男友紧跟其后,一直跟到大巴上客门。
    大巴车上都是退休老人,大家都劝李大伯把照片删删掉算了,大家就可以出发去桐庐了。
    李大伯觉得自己没做错,不愿意删,让大家先走,他不去桐庐了。
    大伯对民警说是准备把照片发上网的
    110 民警赶到,把李大伯从大巴上劝下来,和小吴他们一道去了派出
所。
    派出所民警劝了半天,李大伯还是不肯删照片,因为是公交车上的纠纷,只好送去交通治安分局继续调解,接待他们的警官姓钱。
    “大伯的意思是,公共场所拍什么照片是他的自由,电视台不也是在街上拍片、播出的?他是要把照片放到网上去的。那对情侣的态度非常坚决,说拍了照片已经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放到网上更是不能容忍的,不把照片删除,是不会让大伯走的。我们也劝大伯,真把照片放到网上,会给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是不妥当的……”钱警官说。
    调解到最后,李大伯退了一步,相机里的照片可以删除,但要保留下来。
    于是先把照片导入民警的电脑上,再当着小吴他们的面,把相机里的照片删除了。
    出了交通治安分局,李大伯没直接回家,又坐28路赶去了公交公司,就这件事情向公交公司提出建议,要求公交公司加强对这个现象的关注,用更多的方式去提醒年轻人让座。
    “那个老太太77岁,比我年纪还大,我就想站起来让座,老太太说不用了。我心里很气,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我是经常坐公交车的,总感觉杭州的年轻人不够礼貌。难得遇上肯让座的年轻人,我都要问他们是哪里人,结果十有八九是外地的孩子。”
    “这样的情况,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所以每次出门遇上不让座的年轻人,我经常会拿相机把他们的样子拍下来。我电脑里有个‘杭州公共汽车’的文件夹,里面的照片都是在公交车上拍的,有批评那些不肯让座的年轻人,也有表扬那些相互谦让的乘客,但被拍者的脸部都做了处理。”李大伯说。
    而郁闷的小吴和男友说,这件事他们没有错,只觉得被拍照有点气愤,不介意把事情拿出来让大家说说。
    “第一,开始我真的没有看见那位老太太;第二,我自己身体真的不好,都挂了4天盐水了。”小吴说。
    “就算她起来让座,我肯定也不同意的,这是做男朋友最正常的反应,她身体已经不好了,不然我陪她去上班干吗?”小吴男友说。
    网络时代还有肖像权吗?
    李大伯老先生拍照这件事,从法律上还是容易说清楚的。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连骏律师的个人看法是: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交车上一定要让座,也就是说李大伯在没有任何法律和合同的约束下,随意拍摄别人,小吴和男友出于担心对方在网上发布照片,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有权要求李大伯删除照片。
    但如果换种情况,假如李大伯拍到有人在公交车上吸烟,因为杭州出台了公共场合禁烟令,李大伯的行为视为取证,他就有权拒绝删除照片。
    小吴和男友担心的其实并不是照片被人拍了,而是被上网,怕被无孔不入的网友们“人肉搜索”、PS、恶搞……就像明星们丢了手机后,担心的不是手机值几个钱,而是手机里的“秘密”。
    以前我们说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
    但这个定义,在现如今的网络化时代,早已不适用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即便是正儿八经的事情,也可能演化出不可预料的后果。你说我街拍到一个网友放在自己博客上,是和圈子里的摄影爱好者讨论光线、角度问题,但说不定就有其他网友对美女照片言辞不堪,甚至把照片复制后PS丑化,那位倒霉的美女该找谁算账呢?
    “目前法律对肖像权的定义还停留在没有出现网络之前,所以如何界定营利为目的这点非常关键。假如被“街拍”的照片放到网络上,仅仅是单纯拍摄技巧的交流,那肯定没有侵犯到肖像权。但如果发布者是为了点击率,或被别人转载用作商业目的,那则有可能被起诉共同侵权。”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连骏律师说。
    而网络举证非常困难,因为网上的信息可随时进行增删修改,使得网上证据容易失去法律效力。
    再从另一方面来说,就算维权成功了又能怎样?照片一旦上了网,是不可能被彻底删除干净的,对个人造成的影响是难以挽回的。
    让一个女孩成为这个社会问题的焦点
    是不是不大公平?
    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一个相关工作人员谈了她的一些想法(她特别声明,纯属表达个人看法,不代表单位):
    大伯拍了别人的照片,而且还是在起了争执的情况下,姑娘儿当然有想法。毕竟是人家的肖像权,要是放到网上人肉一下,对她影响也很大。现在公交车上让座的不少,不让座的也不少,让一个女孩子成为这个社会问题的焦点,对她是不是也不大公平?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燕    编辑:易晔

[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10-5-10 09:08 编辑 ]
发表于 2010-5-1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5-10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救世主的人真多。
发表于 2010-5-1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照顾专座又不是老年人专座

老、弱、病、残、孕都是需照顾对象,身体不好的年轻人凭什么不能坐

评分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3119Datura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5-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法真可怕
发表于 2010-5-1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呢贱就在一张嘴巴!和他讲道理就认为你说话不文明!
发表于 2010-5-1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让好了么。会拍照了不起了?是照顾专座,不是老人专座。
不赞同那些主张高峰禁用老年卡的想法,但同样也看不惯那些把让座当成门门张的老人。
这种老头,就是给他让了座也不会说谢谢的那种。
发表于 2010-5-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峰时坚决不会给老人让座!抱小孩或者明显的孕妇必让!
发表于 2010-5-10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期六在25上就碰到两个极品女生,旁边一个老人在在其旁边问他们哪里下,那两个人说还早类,估计要到终点类!要不是旁边还有人真想扇两个巴掌过去!
发表于 2010-5-1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没人同情老人了?
发表于 2010-5-1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EO 于 2010-5-10 09:11 发表
星期六在25上就碰到两个极品女生,旁边一个老人在在其旁边问他们哪里下,那两个人说还早类,估计要到终点类!要不是旁边还有人真想扇两个巴掌过去!


还好旁边有人,否则你就犯法了。法律有时候并不能兼顾人的正常情感。
发表于 2010-5-1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son 于 2010-5-10 09:15 发表
还好旁边有人,否则你就犯法了。法律有时候并不能兼顾人的正常情感。

恩!但那也只是气话!

但是我原来成功说服两个年轻人给老人让座的!想当年156还是电车的时候~
发表于 2010-5-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大伯也太要事情,不就一个让座么,再说了别人也生病发烧了,你这样做就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就不是一个让座么又不是什么大事情要这样弄。
发表于 2010-5-1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是这么说的。
这个问题如果要提升高度的话那就有的讨论讨论了~
发表于 2010-5-1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照顾专坐,就是老弱病幼孕妇,又没要求一定要老年人做的,个大伯真当是太没事情做的,要搞搞舆论
发表于 2010-5-1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时代~
连大伯都要炒作一下自己~
发表于 2010-5-1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年轻人啦,之前都挂了四天的盐水了都有精力去挤公车上班,为什么连上个座就没有这样的精力么??
发表于 2010-5-10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事在B支3上就遇到个极品老头儿,照顾专座了上一个女孩子在听歌,上来两个老太太,女孩儿没让座,边上一个老头儿拉起女孩儿的衣领上去就是两个耳光。女孩儿半天没缓过神儿,然后推了老头一下,说了句“你有病啊”,然后就下车了。同事说假如要是他是那个女孩儿,马上叫司机停车报警。
发表于 2010-5-1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赤色火焰55 于 2010-5-10 10:07 发表
现在的年轻人啦,之前都挂了四天的盐水了都有精力去挤公车上班,为什么连上个座就没有这样的精力么??

你脑子没毛病吧?不去上班被炒了你养她>>??就算你肯养她男朋友也要劈死你
整个62
发表于 2010-5-1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赤色火焰55 于 2010-5-10 10:07 发表
现在的年轻人啦,之前都挂了四天的盐水了都有精力去挤公车上班,为什么连上个座就没有这样的精力么??
照你的逻辑,老人都有精力去挤公交,为什么连站一会的精力都没有呢?
发表于 2010-5-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子青 于 2010-5-10 10:19 发表
照你的逻辑,老人都有精力去挤公交,为什么连站一会的精力都没有呢?

这老棺材和宁波那要孕妇让坐的老太婆有一拼,都是老年痴呆的
发表于 2010-5-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哎。。。 于 2010-5-10 10:13 发表

你脑子没毛病吧?不去上班被炒了你养她>>??就算你肯养她男朋友也要劈死你
整个62

你妈妈个比,把嘴巴放干净点,你妈妈个社比大!!62!
发表于 2010-5-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赤色火焰55 于 2010-5-10 10:27 发表

你妈妈个比,把嘴巴放干净点,你妈妈个社比大!!62!

你认为你脑子没毛病???那你毛病大了....您老还不知道
发表于 2010-5-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5-1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哎。。。 于 2010-5-10 10:30 发表

你认为你脑子没毛病???那你毛病大了....您老还不知道

你聪明!!造好的闹,身体不舒服不好请假的,都连挂4天的盐水了,现在的老板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真的生病的话,只要有病假单,我就不相信老板不让你请假几天?怎么来卞总是身体重要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5-5-2 12:58 , Processed in 0.47659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