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听雨眠

我的网络文字见报汇集(不断更新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八种可爱的博客评论类型

据说,博客的最高境界是:即使没有人来看你的博客,你还是甘于寂寞的坚持剥壳着,并乐此不疲地频繁更新。

麦铃的博客境界肯定不够高度。虽然麦铃已经不会为博客点击数而纠结了,但麦铃一直很热衷于看博客评论跟帖。不但喜欢看自己博客上的评论,而且也喜欢看别人博客上的评论,有时甚至看评论比看文章还要兴趣盎然。

曾有一位博友说过,我的剥壳还是博友的评论好看。我没有心戚戚。我的剥壳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也是一种满足哇!

今天,俺将俺所阅读过的博客评论(包括他人博客上的评论)归类总结一番。

1.调侃型。总是能够抓住别人博客文章中的所描述的某一细节,借题发挥,极尽调侃与讥讽之能事,有时表现为说“反话”。当然调侃型基本都是善意的,令人捧腹一笑。比方说,随想女人为新浪博客系统不稳定而憋闷纠结,林有才很不厚道地评论道:“这说明你已经被系统鄙视了。”调侃型评论一般比较受欢迎。

2.添花型。能以一种“赏识”的心态,对别人博客文章概括出高度的“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并发表锦上添花般的精湛评论。有时,其评论所包含的文字修养及思想境界远远高于博客原文。这样的评论和评者,估计是最受博主欢迎的。我不得不枚举博友兔宝宝的评论,着实令麦铃好生感动:“我相信第四种微笑可以衍生出第四种感情,姑且不论这种感情是否崇高和纯洁,是否令人感慨叹息。男女主人公之间那种幽微曲折的心理活动,人生的诸多无奈悲苦在麦铃的笔下精彩纷呈……看完文章,我想起我喜爱的那部电影《罗马假日》中结尾的镜头:格里高利·派克在开完记者招待会后踽踽独行,橐橐的脚步声在高旷的大厅中回响……”在此,麦铃对添花型评者表示诚挚的感谢和衷心的热爱!

3.较真型。对于别人博客中所叙述的事或心理活动,尤其是对那些博主“艺术加工”过的夸张情节或语句,带着明显的持怀疑态度甚至于直接持否定态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相”不“水落石出”不爽。假如让较真型的人去从事打假工作的话,我看咱中国大可不必再搞“3.15”什么什么日了。

4.超凡型。无论别人博客内容是悲剧的还是喜剧的,“脱俗不凡”者总有其独到的见解,“一针见血”地揪出别人博客文章中或明显或隐伏的“阴暗”,甚至还会列出一些与人家博主所表达的思想相悖的事例来反驳,大有非威逼个别神经不太坚强的博主对自己的切身感受产生强烈的怀疑,怀疑自己价值观出了问题,怀疑自己思维不正常了,甚至于实在不自信了干脆关博休博面壁思过去不可的气势。罪过呀!

5.慰安型。这类评论者通常表现得比较善解人意,特别是对那些比较悲苦的情爱故事,充满深深的同情,一边慈悲为怀安慰博主,一边立场坚定的与博主一个鼻孔出气,强烈谴责博主所恨之人或之事。至于博主所写的是不是一面之辞,已经不重要了;至于“宁拆一座桥,不毁一门亲”的古训,也姑且置于脑后了。

6.粉丝型。粉丝对偶像之崇拜是最最纯粹的。即使是偶像的洗脚水,粉丝也会将它视为人参精华高汤。偶像林有才一周才更新一遍新作“过年了,爆竹了,春晚了”,仅仅三个“了”的短句,就有近百名粉丝激动得一塌糊涂的争先恐后的给予高度评论并追捧加精。羡慕吗?好,那你就从林有才的第一篇博客文章看起,你就明白偶像与普博差距在哪里,也就明白为什么人家有那么多的粉丝了。

7.注水型。一般表现为“沙发”、“支持”、“欣赏”等等简单扼要的重在灌水的评论。其实绝大多数博客评论是属于这种注水型的,区别在于注水的技巧,是明注还是暗注。注水的目的,当然是希望被注水的博客,去回访注水者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他。如此这般,大家的博客流量不就都上去了吗?皆大欢喜呀!哦,自从有了圈子后,注水也就更方便了,可以闭着眼睛“恭喜!您这篇博文在圈子“XXX”由“XXX”加为精华博文!”一键轻松注水。

8.对课型。杭州话“对课”的意思是指你说东来他说西,也就是文不对题。所谓“对课”其实也是注水型的一种衍生方式。其情形表现为,对别人的博客文章草略浅读,就一头雾水地进行“冬瓜牵到豆棚里”。典型例子,麦铃前一篇文字直白的日志,内容很明白的是写大头儿子下棋并附有性别外观鲜明的小男孩正在下棋的相片,却被貌似认真地评论道“小姑娘的书法很不错耶”,硬是成功地将“大头儿子”对课为“小姑娘”,将“下棋”对课为“写字”。

最后,麦铃要表个态:以上八种博客评论类型,在麦铃眼里都是可爱的。包括以往被麦铃一时冲动删除的那些评论,现在麦铃想来也是可爱的。因为,麦铃浅薄地认为,没有评论的博客是孤独的,而孤独就不是那么可爱的事了。希望被麦铃“影射”到的博友和评博者,不骄不躁,再接再厉,炉火纯青。被麦铃暂时“疏忽”掉了的博友和评博者,也请不要气馁,你们也都是正在闪光的金子,只是限于本文的篇幅没有被麦铃点到名。麦铃也珍视你们,也请你们继续可爱!

PS:本文首发于2008年4月18日麦铃的新浪博客,见报于2008年10月9日扬子晚报、2008年11月14日南国都市晚报,见报摘选了五种类型。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4-15 23:2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聘者张达

◎文/麦铃
  

  那年冬天,少有休息日,老公下派到外地工作,我犹如一部无血无肉的机器,终日埋头在高层办公楼里的电脑前。公司负责员工招聘工作的同事病假,我白天做自己岗位的工作,晚上代病假的同事加班,在电脑上筛选通过网络向我们公司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报名求职的学生有3000多人,要从中选出500名,再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层层淘汰程序,最后签约录用100名。选择的标准,原则上以名校、名专业、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秀、党员、生源地浙江等作为优先条件。

  一所西北的重点大学有三位男生发来求职信息,留了同一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位男生的生源地是浙江,我便给他打电话核对信息。一般情况下,我们只给符合优先条件的学生打电话,从中判断是否给他们笔试、面试机会。但那天接电话的是他同宿舍的、也向我们公司求职的、西北农民的孩子张达。

  我对张达说:“你有意向到浙江舟山我们公司分支机构工作吗?”这是我们的提问技巧,求职学生基本都是冲着能到杭州工作才报名我们公司的。

  我们在电话沟通时,发现求职学员不理想,就会策略地问学生:“你愿意到浙江丽水或舟山吗?”若学生对去浙江偏远山区或海岛有所犹豫,我们就说:“我们杭州机构已经招满了,抱歉!”若学生表示愿意,就再给学生一次笔试面试机会。

  “舟山?是舟山群岛吗?太好了!我还没见过大海。我甚至还没出过西北。公司给我们应聘学生报销路费和住宿费吗?”张达的口气仿佛是《天下无贼》中的傻根。

  “你有向其他单位求职吗?”我问张达。我的耐心在那晚出奇的好。

  “我自己都搞不清投过多少单位了。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单位联系过我,您是第一家向我反馈意向的用人单位。”张达诚实地回答。

  “我想也是。假如所有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销路费和住宿费的话,你们学生可以免费玩遍我们祖国的名山大川、五湖四海了。”我和张达开玩笑说。

  张达又告诉我另一个信息:“我是贷款上的大学,学校规定要还清贷款后才能给毕业证书。但我毕业时,学校会给我出具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

  公司招聘笔试、面试那天,杭州下了第一场冬雪。晚上,我加班统计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公司大楼的保安告诉我,有一个西北来的应聘学生,面试结束后,在办公楼外的雪地上机械地一圈一圈踱步,自责面试失误,说面试官问假如听不懂舟山方言怎么办?如何开展工作?他回答“我的普通话还算标准,舟山人应该能听懂我的普通话吧。”

  保安还说,那个学生只单穿了一套新西装,西装里面只有一件薄白衫衣,怕他冻坏,将他劝走了。

  我想,这个西北学生定是张达。我查了一下他的面试、笔试成绩,果然没有达到分数线。

  第三天公司组织上线学生体检。负责带学生体检的同事从医院打来电话,说有个叫张达的西北学生,没有上参加体检的名单,纠缠着也要体检。他的理由是:他身体棒,假如其他学生体检不及格的话,他刚好顶上,他来一趟浙江不容易。

  我问来电话的同事,张达外表如何,同事回答“中等”。我对同事说,劝张达另找单位吧,体检本来就是放宽名额的,轮不到他来顶上。

  第二年春,研究生、公务员考试先后发榜,公司杭州机构的几位已签约学生纷纷违约去读研究生或当公务员。公司需要补招学生。我突然想到曾“预言”自己能顶上的张达。于是,我打电话给这个不曾谋面或虽谋过面但互不相识的张达。张达在电话里说,他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我问:“你愿意到杭州工作吗?”

  “我没听错吗?”此时的张达淡淡地问我,全然没有半年前我向他提议“舟山”时那般兴奋。看来,短短半年求职之路,已经让他曾经沧海。

  如今,张达在我们公司杭州机构工作已有两年多了。

  又一个冬天,我们省公司机关与杭州机构拔河比赛时,我才见到了张达。阳光下,小伙子的身影看来特别坚毅。

(首发新浪博客,见报于2008年11月13日今日早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洪”的婚礼

  大美女洪眉,是公司有名的“三高”,身材高、学历高、鼻子高。

  所谓“高处不胜寒”。我们一直没有看到过洪眉身边有固定的气宇轩昂的护花使者,甚至殷勤献媚者也少见(由此可见,现在的单身男人们都被惯得越来越缺乏征服欲了)。

  冷不丁的,我们突然接到通过公司局域网电子邮箱的一封婚宴请柬:洪眉女士与洪文波先生谨定本周六晚六点零六分在某某饭店某某厅举行婚宴恭请光临!

  大跌眼镜!大跌眼镜!太超乎人们的想象力了!

  洪文波也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虽然洪文波蛮有才气,但他身高最多只有160厘米,至少要比洪眉矮半个脑袋,还胡子拉碴的。凭他的外表和一般般的家境,绝对是一个婚姻超级困难户。倒是有一句俚语叫“瘸子老婆多姣姣”,但还没有听说过“矮子老婆多姣姣”的呀(不过据说,那个小品演员潘长江的老婆也是一位长腿美人,不知道是潘长江出名前娶的还是出名后娶的)!

  我们约定,在“二洪”的婚礼上,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二洪”究竟是借什么台风季风龙卷风才令人惊奇地汇流到一起的。

  婚宴上,男同事们向新郎百般发难进行逼供。新娘心疼地说:“你们别逼文波了,我来坦白!我来坦白!是我追文波的!”

  “那天晚上,我过杭百人行天桥时,恰巧看到文波也上天桥。但他上天桥不是去对面的大厦购物,而是把放口袋里的零钱掏出来给天桥上的残疾小乞丐,然后他原路折返下天桥。这件事感动了我。我也曾经想把口袋里的零钱掏出来给那个残疾小乞丐,当时在我身边的男同事开玩笑阻止我说,假如钱嫌多的话就布施给他吧,他坐公交车还缺零钱呢。”

  听完新娘的坦白,一个显然不是事先设计好的婚礼程序,出乎我们意外的场面出现了——

  新郎的脸通红通红地,他对新娘说:“眉,你真善良!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以前问过你多次,你那么优秀,那么美丽,我哪里配得上你?我哪里能吸引你?你为什么不早点明说呢?你知道,我那天晚上为什么上人行天桥给那个小乞丐零钱吗?那天我有点心烦,特别想抽烟,就去买了包烟。找回的五毛钱很脏很脏,本来我想不要这五毛钱,那个卖烟的态度很恶劣,我就把五毛钱揣进衣袋里了。但这么脏的钱放衣袋里总觉得不舒服,于是我就上了附近的人行天桥,把五毛钱及口袋里另外几枚零钱送给小乞丐。假如那天买烟找回的五毛钱看上去不那么脏,或者那个卖烟的态度不那么恶劣的话,我是不会想到去给小乞丐……”

  新郎还没有说完,新娘就在他的面颊上啵了一口,说:“文波!你又一次向我证明了,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爱你!”

  在全场鼓掌起哄声中,我隐约听到身边一个男同事轻声骂道:“矮子幸福死了!真想不通!女孩子有时候怎么这么好骗!”显然,这家伙掉醋缸里了。

(首发新浪博客,见报于2008年11月13日《今日早报》)
发表于 2008-11-1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成“今日早报”专栏作家了!

我记得最早在灯火看的博客就是你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打牌

■生活事
  ◎文/子叶

  

  一位大学毕业工作不久的MM在网上说,上班前接受培训时,培训师告诫即将踏上社会的他们,不会打麻将的要赶紧去学会,因为打麻将也是同事交流的一种很有效的途径。果真MM上班第一天,她的同事就问她会不会打麻将,她们正为周末战斗三缺一而纠结,MM的麻将技能当即就派上了用场。

  我想起20年前在天津上大学时,同寝室来自天南地北的同学,除了我,都有两个共同的爱好——打麻将和睡懒觉。为避免发出声响和便于有人查房时一裹床单藏匿,室友们经常把床单铺到寝室大方桌上打麻将,用饭菜票作赌注。每当此时,我总是默默地为她们打满水壶,静静坐到一边织毛衣。那时,我经常吃完早餐,然后再分几趟给5位室友打好豆浆、油饼等早点。

  但是,即便是我如此助人为乐的表现,还是经常在寝室卧谈会中被大家含沙射影,说我貌似清高其实怕输饭菜票。我明白,室友对我的这些“非难”都因为我不会打麻将,在她们三缺一火烧火燎之际,不能挺身而出。

  很惭愧,我就是怎么也学不会打麻将,看到麻将牌就头晕。我父亲生前视牌如敌。他鼓励女孩子学琴棋书画,一旦发现我们私藏扑克牌,会立刻暴怒就地撕毁。不用怀疑,如果我们胆敢玩麻将牌的话,极易冲动的父亲一定会折断我们的手指。

  于是,敬畏父亲的我,会弹几指不着调的琵琶、拉几下杀鸡似的二胡,会写几分形似汉碑的书法,却不会打任何形式的牌。在没有电脑刻字的年代,我的大学系联欢晚会和工作单位开大会所挂的横幅标语,一般都由我来书写。

  十年前我调入现在这家公司,上班第一天午休时,部门里想玩红五(一种扑克牌游戏),三缺一,领导邀我参加,我十二万分诚恳地说:“我非常非常愿意学会玩红五,请你们教我吧!”宽宏大量的部门副总亲自请我与她做对家,教我玩。就这样,通过两个月玩牌高手的栽培,我的牌技迅速长进并天分突显——不但脱了红五盲还晋升到高手行列。

  但至今,我只会玩红五这一种牌类游戏,对于麻将依旧是个白痴。

  在我未出嫁时,曾有一位上司副科长姓邹,他也不会麻将不会扑克,当时已婚的邹副科除了爱看文艺书刊之外还特别爱看电影,他经常作东请我们科里三位未婚同事(两男一女)一起去看电影。我发现两位男同事会悄悄地在电影院里打瞌睡,但出了电影院马上生龙活虎地去找搭子打牌。我问邹副科为什么不将他老婆带上一起看电影,邹副科说,她宁可与娘家兄弟姐妹一起玩牌。

  我听说俄罗斯人都不爱打牌,再怎么穷,他们也喜欢在工作之余衣冠楚楚地去歌剧院欣赏歌剧或芭蕾舞。我很替后来没有再晋升职级一直千年老二的邹副科惋惜,他怎么就没有生在俄罗斯?

PS:首发19楼博客,见报于2008年11月24日《今日早报》都市状态
发表于 2008-11-24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这就是孤独啊!
很多时候,在我们身边根本找不到和我们有共同语言的人!
很小的事情却看出人生的一些无奈!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卧谈的不良影响

◎文/子叶
  

  都说“婚姻好比鞋,穿了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脚趾头知道。”更何况,对鞋的喜好因人而异,有人喜欢穿平底鞋,有人却不穿高跟鞋绝对不出门。我就有一位女同事,爬山比赛都穿高跟鞋,而且是鞋跟极细很高的那种!

  所以,我不敢,也不该对别人的婚恋观说三道四;我也不敢,更不该用简单的个人观点来判断人家夫妻相处模式的正确与否。但有一点,我还是坚持的,是夫妻就应该是知己是朋友。

  据我观察,生活中,一个已婚女子如果仍然有个好得不可开交的女友(好到可以让老公睡客房,自己与女友睡一张床说私房悄悄话的那种),其婚姻都有些不稳定。

  某国有大公司的林总一表人才,风流倜傥,才华横溢,深得民心,上头本有意提拔。但林总夫人艾女士亲自举报其丈夫有外遇,坚决不同意林提拔晋职。如艾女士所愿,林的职场路途就此终结。

  在外人眼里,没当老总前的林绝对是位模范好丈夫,那时人们经常看到他提个菜篮子去菜场,家里的买、汰、烧都是他的事(当老总后,偶尔有空也会亲自去农贸市场买菜)。那时艾女士经常邀请她的同事加女友亚小姐到她家一起品尝林的手艺。亚是个单身老姑娘,比艾女士年龄小十多岁,与艾纯属忘年交。亚一直未婚嫁,自从林当上老总后,亚就经常来他们家,与艾女士一起在主卧室同床共睡,林通常就睡客房。

  林两年后提出离婚,十多年后择偶再婚。艾女士一直没有再婚。亚小姐一直没有出嫁。艾和亚至今还是一对患难好姐妹。

  我不敢妄加推断林与艾婚姻失败的根源在哪里,责任在何方,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林与艾虽曾是夫妻,但他们没有做到心心相印。

  我有一个女同学婚后与她家姐经常互相家访,两个已婚姐妹同睡一个被窝商量各自小家庭的大事小事,后来,姐妹俩先后离婚住回娘家去了,至今已有七八年,俩亲姐妹再也不用那么麻烦预约今天究竟去谁家卧谈了,可以天天晚上在娘家亲密地交流她们离异女人之间的大事小事。

  虽也有相对较投缘的女同事女同学,但婚后我没有再与女友同床密谈过。想象不出,一个已婚女子居然有事不能和自己已经托付终身的老公诉说和商议,非求助女友间亲密无间的沟通不可。

  我固执地认为,两个生活在一起的人,应该身相近心相印,既是夫妻也是知己,同心协力,这样,婚姻的列车即便偶遇风雨也会化险为夷。

(首发博客,见报于2008年12月1日今日早报)

美国《侨报》大陆文摘版转载于2008年12月6日并改标题《爱与闺房蜜友卧谈 婚姻告危》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4-15 23:23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

但你的文字就是好看,呵呵~

我的看法是,爱情和友情是可以并存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0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流行“BIY”

◎文/麦铃
  

  在网上溜达,看到两个帖子,很有感慨。

  一则标题为“圣诞节快到了,大家一起来说说送什么给心爱的她最好。”

  我猜这个网友,要么是正处热恋高烧中的浪漫男子,要么就是礼品店卖家的托儿。

  我想,一辈子没有为心爱的女人买过礼物的男人,基本不存在。但婚后还能坚持在节日给老婆献花送礼的男人,估计少之又少。所以假如你周围的已婚女子在情人节那天,显摆她老公送的新手镯,你大可不必为此生闷气。

  另一则标题为“现在流行BIY”。离婚女子湘晴给自己买了一束鲜花放在办公室,她的老板看到后说,花要等男人送才显得矜贵。湘晴酷酷地笑她老板不懂时髦,说现在就是流行“Buy it yourself”(喜欢就自己买)。

  湘晴曾有一段相当浪漫的爱情与婚姻,她与前夫在网络上结识,为嫁给这位青年海军军官,实现她从小就心仪军人的愿望,她放弃了广东一家外企的高薪职业,来到浙江。但这段婚姻,仅维持了六年,因她老公有外遇,脆弱地解体了。我理解,湘晴给自己买花,是为给自己一个温柔而坚强的拥抱。

  大概没有一个女人会不喜欢得到爱人的礼物,而非要“BIY”不可的。这与拜金主义无关,与女人的情感依赖有关。正如作家苏青所说,“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温暖与安全,就是既有人送你左手戒指,自己又能再买一个右手戒指。而不是自欺欺人地说,我只要一只右手戒指就足够了,或者很傻很天真地认为,此生只要有一只左手戒指就足以保佑到天老地荒。

  记得,前年七夕节。那天,老公难得下班到家比我早。我回家时,他已在地板上爬来爬去擦地板(这是他喜欢的健身兼做家务的方式)。我照常进厨房做菜。我们都没有点明那天是中国传统情人节。吃饭时,老公满足地说,现在我们能安安稳稳过这样的日子,很幸福。

  饭后,惯例他洗碗和收拾灶台,我独自去散步。我进了一家服装专卖店。当我挑好衣服刷卡付款时,看到收银台后面藏着一大束玫瑰花。我对收银员说:“是男朋友送的情人节礼物吧。”收银员莞尔。

  随后,我听到两位导购小姐在小声商议:“我们还是别买玫瑰花,买一枚戒指吧,戴右手。”因为是这家店的“熟客”,其中一位导购小姐就大胆问我:“你爱人今天没有礼物给你?我们俩还没有男朋友,所以只能自己给自己买礼物。”

  我装作很洒脱地回答:“嗨!我们都老夫老妻了,早已经过了相互间礼来物往的热乎劲了。我手上的这枚戒指也不是什么婚戒,是我春节时自己看到喜欢才给自己买的。”

  另一导购小姐对我说:“男人送女人的戒指戴左手,女人给自己买的戒指应该戴在右手。”于是,我把戒指从左手取下戴到右手无名指,再次故作姿态地向那两位导购小姐扬了扬右手。

  据说“右手戒指”是几年前美国某著名钻石品牌大力推出的,原由是现代女性越来越追求经济和精神独立,即便已婚甚至做了母亲的女性,也把左手上的戒指视为“我们”,再戴一枚右手戒指,当作“我”。

  无论是“BIY”,还是右手戒指,我想,绝对不是宣扬女人要独身,而是告诉女性朋友,不管何时都要懂得爱自己。

(2008-07-29首发19楼博客,见报于2008年12月10日《今日早报》)
2008 12 13 日美国《侨报》大陆文摘版转载
----------------------------------------------------------------------
以上是早报方力责编的见报稿,麦铃的博客原文附下:

标题:BIY,右手戒指

原正文:

日前在网上溜达,看到两则帖子(博客),有些感慨。

一则标题为“七夕情人节快到了。大家一起来说说送什么给心爱的她最好。”

贴这个帖子的,无疑,要么是个正处于热恋高烧中的浪漫男子,要么就是淘宝网礼品店的卖家托儿。

我想,一辈子没有为心爱的女人买过礼物的男人,基本不存在。但是,婚后还能坚持在七夕节都不忘记给老婆献花送礼的男人,估计也会像华南虎一样稀少。假如您周围的已婚女子在七夕那天向您显摆她的新手镯,说这是她老公送给她的七夕礼物,您尽管大胆怀疑,那也许就是一只“周老虎”,您大可不必为此而生自己老公的闷气。

另一则标题为“现在流行BIY”。离婚女子湘晴给自己买了一束鲜花放在办公室,她的老板看到后,说花要等男人送才显得矜贵。湘晴酷酷的笑她老板不懂流行时髦,说现在就是流行“Buy it youself”,喜欢就自己买。

湘晴的这则帖子(博客),让我在赞许她的坚忍与自立的同时,又一次感叹世事的无常与苍凉。湘晴曾经有一段相当浪漫的爱情与婚姻,她与前夫是在网络上结识的,为嫁给这位青年海军军官,实现她从小就心仪军人的愿望,她放弃了广东一家外企的高薪职业,到浙江来打工,而使“织女”与“牛郎”的地理位置尽管靠近一点。然而,她这段已经有爱情结晶儿子的婚姻,才维持了六年,还是因她老公有外遇,脆弱的解体了。我理解,刚刚走出婚姻死胡同的湘晴,给自己买花,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温柔而坚强的拥抱与鼓励。

我想,没有一个女人会不喜欢得到爱人的礼物而非要BIY不可。这与拜金主义无关,与女人的情感依赖有关。正如苏青所说,“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温暖与安全,就是即有人送你左手戒指,又自己再买一个右手戒指,而不是自欺欺人地说,我只要一只右手戒指就足够了,或者很傻很天真的认为,此生只要有一只左手戒指就足以保佑我到天老地荒。

记得,去年的七夕,我写过一篇标题为《右手戒指》的日志。文中写到,那天,老公鲁九难得下班回来比我早到家。我回家时,他已在地板上爬来爬去擦地板(这是他喜欢的锻炼身体和兼做家务的方式)。我照常进厨房做菜。我们俩都没有点明那天是中国传统的情人节。

吃饭时,鲁九满足地说,现在我们能安安稳稳过这样的日子,他感到很幸福很满足。我笑笑,也由衷地说,我也觉得蛮幸福的。

饭后,惯例鲁九洗碗和收拾灶台,我独自去散步。我进了一家服装专卖店。当我挑好衣服刷卡付款时,看到收银台后面藏着一大束玫瑰花,我对收银员说:“是男朋友送的七夕情人节礼物吧。”收银员莞尔。随后,我听到两位导购小姐在小声商议:“我们还是不给自己买玫瑰花,我们去给自己买一枚戒指,戴右手。”

我听了她们的对话,就插嘴道:“今天是七夕,是该给自己买礼物。瞧,我也给我自己买服装当礼物。”

因我是这家店的“熟客”,其中一位导购小姐就大胆的问我:“难道你爱人今天没有礼物给你?我们俩还没有男朋友,所以我们俩只能自己给自己买礼物。”

我装作很洒脱地回答:“嗨!我们都老夫老妻了,早已经过了相互间礼来物往的热乎劲儿了。我手上的这枚戒指也不是什么婚戒,也是我春节时自己看到喜欢才给自己买的。”

另一导购小姐对我说:“男人送女人的戒指戴左手,女人给自己买的戒指应该戴在右手。”

“哦,我听过金海心的《右手戒指》。看来,我是应该把它戴右手。”我把戒指从左手取下戴到了右手无名指后,再次故作姿态的向那两位导购小姐扬了扬我的右手。

据说“右手戒指”是几年前的美国某著名钻石品牌大力推出的,原由是现在女性们越来越追求经济和精神独立,即便是已婚甚至做了母亲的女性,也把左手上的戒指视为“我们”,再戴一枚右手戒指,当作“我”,在左手戴着婚戒的同时,还为右手戴上一枚“右手戒指”。

无论是BIY,还是右手戒指,我想,绝对不是宣扬女人要独身,而是告诉我们女性朋友,不管何时都要懂得爱自己。BIY,从表面上看,就是女人不靠男人埋单,自己喜欢自己买,是一种自娱自乐式的自爱。然而,你认为无奈也好,你感觉苍凉也罢,从实质上看,不能否认这是一种女性独立审美观的主张,是一种自信、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绝对会让女人更有安全感。正如歌星金海心所唱:“红色裙摆大太阳,骑着黑骏马,一直捎上,让自己解放,左手把烦恼抛光,右手佩戴着希望,是自己给自己的奖赏。”

  最后,坦白地说,我还是蛮希望鲁九能看到此篇小文,同时也想提醒已婚男人,虽然爱情亲情可以纯粹得与金钱无关,但是礼物无论贵重与否,肯定会增添两情相悦的甜蜜。要知道,华南虎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哦,珍贵得很!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4-15 23:2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分的秘密

◎文/麦铃  

  “我晚上不回家吃饭了。许华到杭州来工作了,我作东给他接风。”下班前老公鲁九给我打电话。

  “许华到杭州哪个单位工作?还和你同行吗?”我问。

  “同行。不同一个单位系统。”鲁九答。

  提起已经有十五六年没有见过面的许华,我还记忆犹新,他的模样历历在目。

  当年,许华与鲁九先后提任地市公司副总经理,鲁九排名在许华之后。鲁九是经营型干部,分管主营业务;许华是管理型干部,分管监察保卫等工作。

  许华比鲁九大五岁,但看上去更显年轻,他身高有一米八几,却长得细皮嫩肉白白净净,身材没有一点发福变形。许华的父母是北方人,因此他操一口较为标准的普通话,不像鲁九,虽在北京读过几年书,还有浓重的地方口音。

  其实,是我先当的总经理秘书,鲁九后提的副总。鲁九当副总后,由于行业亲属回避政策,我就调离了公司,去另一家行业监管单位工作。在我又随鲁九来杭州工作时,我才得知,绝大多数同事,有整整四年误以为许华是我的老公——

  “麦铃,昨天上午看到你老公在菜场买菜了。你福气真好,老公又帅又体面还肯干家务活。”同事A说。

  “你看错了吧。昨天星期天他懒觉睡到中午十二点,等我做好饭菜他才起的床。是我去买的菜。”我对小A说。

  “得了吧。你是怕有人和你抢老公,故意编排你老公懒的吧?理解!理解!”小A不容我再解释的样子,我真是哑巴吃黄连。

  又一次,同事B向我报料:“昨晚看到你家老公在某某酒楼唱卡拉OK,他唱俄罗斯民歌真好听。”

  “你肯定看错了!我老公昨晚就在家。三天前,他被一客户灌醉,回家路上直播,把皮夹克吐脏了,随手扔进马路边的垃圾箱里。他这两天还在心痛两千多元的皮夹克呢,所以这几天晚上没出去应酬。”我一板一眼地解释道。

  老B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我一会儿,说:“麦铃,至于这样吗?”

  我之所以能清晰记住许华,还有另一个原因。

  在我还是鲁九、许华所在公司的大秘时,上级公司来考核干部。我配合上级公司考察组收取民主测评表。虽然测评表是不记名的,但我认得出公司老总和两个副总的笔迹,我发现,许华给鲁九的综合评价分只打了60分,而给他自己与老总分别都打了98分。60分是那次所有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唯一的最低分。

  当时,我很吃惊!我想,鲁九还将与许华共事,从外人看,他俩是黄金搭档,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我不能把这个微妙的“打分的秘密”透露给鲁九,以避免破坏他俩之间貌似平衡与和谐的关系。

  后来,鲁九先于许华当上了一把手。我提醒鲁九说:“你去向上级要求一下,把许华调开,你们现在这种‘大麦不割,先割小麦’的状态,肯定会让许华不舒服的,会给你今后开展工作带来不利。”

  鲁九听后,责怪我是“女人多心”,说许华为人忠厚,工作仔细,是块当副手的好料。同时警告我不要掺和他工作上的人际关系。

  几年后,我才向鲁九说起,当年许华给他打了60分。鲁九一点儿也没有露出意外的表情,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我:“你想以此来说明什么?”

  我反问鲁九有什么感想。

  鲁九很轻描淡写地答:“其实,这种事,很正常。”

---------
PS:首发博客,见报于2008年12月17日《今日早报》都市状态
发表于 2008-12-1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分这个东西

太玄妙了。
发表于 2008-12-29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看完,那个张达看得我想哭~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婚姻这点隐私

  ◎麦铃
  

  昨天午餐时间,蕾蕾很晚才下食堂,小俏脸红红的,肯定有什么事又使这位“80后”美眉纠结上火了。

  果不其然,蕾蕾落座后,说:“总公司又要逼我八卦了,总公司怎么会这么无聊的呀!”

  蕾蕾是我们省公司的人力资源信息维护员。原来总公司抽查下属公司,发现有员工婚姻状态信息维护不准确变更不及时。例如,分公司女员工甲某的婚姻状态栏是已婚,配偶是同一系统的男员工乙某,但总公司查询了乙某的信息,发现乙某的配偶并不是甲某。于是总公司发话了,务必在年底前将所有员工个人信息弄准确。

  “你说冤不冤?现在员工离婚结婚都不用单位开证明,我们单位都不掌握的,婚姻状态基本成为员工个人隐私了,员工自己不来报备变更婚姻状态信息,怎么能扣我的分呢?”蕾蕾深感委屈。

  “婚姻状态怎么可以成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像我们这个行业,出于风险管理,也应该如实及时维护员工婚姻关系的信息,以便风险排查。总公司的要求没有错。蕾蕾你发个电邮通知,让公司八百多名员工中结婚的或离婚的,务必都将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拿给你重新核实,就像你上次重新审查核对员工学历学位证书一样。”“60后”余娅说。

  我笑着抬杠道:“这与学历学位还是有区别的。有些人就是不愿意把结婚证离婚证拿给你们看,或者遗失了,怎么办?”

  “怕就怕有些人根本拿不出哦。与我一起大学毕业进公司的小W,婚礼都隆重举行过了,喜糖都分了,都快半年了,她还没领结婚证。是她自己告诉我的,说没时间去领。还有L,你好意思去问她再婚了吗?天!我真不喜欢八卦呀!”蕾蕾说这些时,脸更红了,好像是她的隐私被曝光了似的。

  蕾蕾提到的L女士,十年前就离婚了,当时她三十二岁,儿子被判给她前夫抚养。L女士是个低调文静的女子,两三年前,她前夫再婚后与现妻生了个女儿,她就把儿子接了回来。十年来,L女士的婚姻状况信息栏一直填着“离异”,但近年来有不少人目睹过,清瘦贤淑的L女士与一位中年帅哥手牵手在运河边漫步。听说L女士曾面对热心人的盘问,腼腆地回答了一句:“结婚仪式太像演戏了。一对男女是否愿意相守,应该是他们之间的隐私吧。”

  曾有一位性格很独立的单身大龄MM,向我推心置腹地说起,她很想生一个孩子。我说,那你赶紧找个人结婚呗。她说,她不想在婚姻里泥足深陷。我就告诫她,非婚生不合适。后来这位三十五岁的MM很快与一位比她小五岁的男生领了结婚证,不久便穿起了防辐射孕妇装。

  我说到“结婚证离婚证遗失”,引出余娅的另一个故事——有户人家失火,结婚证被付之一炬。对平常夫妻来讲,有没有那一纸婚书无所谓,照样白天吃一锅饭,晚上睡一个床头。问题在于他们俩过不下去了,在办理离婚时就遇到了麻烦。街道办事处让他们出示结婚证,说要先证明他们是夫妻,才可以出具不再是夫妻的证明。这对夫妻只得几经周折,四处采集可以证明他们是夫妻的资料。

  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婚姻真的会成为个人的隐私,无须证明,无须约束?

(首发麦铃博客,见报于2009年1月14日《今日早报》)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1-14 21:48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会有这么一天的

不过要等待。总有一天文明会进化到这个程度。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发短发

  ■岁月事
  ◎青荇

  

  自花样年华以来,我几乎一直以长发示人,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认为留长发既方便又经济,不用刻意去打理;次要的原因是我认为长发会使性格急躁率直的我,看来温柔可人一点。

  我18岁考入一家国有公司时,日本电视连续剧《排球女将》正风靡,当时我紧跟潮流率先梳起小鹿纯子式的长发,在单位里很是招摇。同一科室有位即将退休的沃姓老妇人,天天冷眼打量着我这个满脸阳光、长发飘飘、衣装新潮、笑语环绕的异乡单身女。在单位年终评比先进时,沃老实在挑不出我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方面的不足后,就说我 “披头散发,太不庄重,有损国有公司干部的形象”。

  评比会后的当晚,我一激动就去理发店把头发剪了,并电烫了一个与沃老一样的蘑菇头,又去小杂货铺买了一件与沃老同款的锦纶线衫,然后第二天穿上上班,以示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我甚至还去照相馆拍了一张改正形象后的肖像照。(没料到后来那张肖像照被摄影师作为“范本”挂在照相馆的大橱窗里,因此,我又被沃老上纲上线了一番。)

  沃老终于退休了,我又重新蓄留起长发,甚至在怀孕时期都没舍得剪去这一头“清汤挂面”。

  随着春夏秋冬年复一年的轮回,我渐渐发现一个不知是巧合还是规律的现象:我身边那些原本也留一头漂亮长发的美丽女子,剪去长发后,分别先后都当上了我的上司;而长发依旧如我者,其职位等级及薪酬收入的晋升幅度、晋升速度明显低于果断作别长发者。就说我现在所在的部门吧,先后共有三位领导均为女子,均是由我的长发美女同事演变成我的短发美女领导的。

  悟出了这个“规律”后,我有点想入非非了。于是,我经常很不自信地问我先生和儿子,把我的长发剪了留短发如何?每当此时,先生总是不搭理我,甚至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以他的沉默来表示问题的无聊;而儿子总是很明确地表态“妈妈不要剪短发!”老公和儿子如此表态,我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我发现一直勇于扮嫩的刘晓庆,虽然敢以她50岁的大龄着超短裙示众,却不敢再像小女生那样长发逸飘。唉,我悟出了女人的长发是不可能飘垂至“知命”之年的,长发在一定程度上显示着女子的青春犹存,这也是不少男子本能地喜欢有一头乌黑长发的女子的原因吧。

(首发博客,见报于2009年1月16日《今日早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喝多少酒,才会抒情

一直认为,滴酒不沾的男人是无趣的。但我又十分厌烦男人烂醉如泥或酗酒后撒酒疯。我也反感借酒浇愁。

    我见过的男人中,酒风酒品最雅的,是我已故的父亲。我父亲的酒量曾称雄一方。可是我们儿女们从来没有见过父亲豪饮斗酒。我们从小看到的是,父亲一般都会在晚餐时,用比较考究的小酒杯抿上几小杯酒。若今天父亲不喝酒了,我们就知道,那是今天父亲心情不好。

    曾是江南一带中国文人画领军人物之一的父亲说,喝点酒,画画才更有灵感和情绪。父亲自己比较满意的数幅水墨山水画,基本都是父亲微醺后的即兴之作,超然逸格,卓然尘表。

    我老公鲁九是绍兴人。黄酒之乡绍兴人多多少少都喜欢喝点酒。鲁九也不例外。

    不过鲁九的酒量并不好,甚至不如我,更不要说比我父亲了。我只喝醉酒过一次,就是在陪我父亲的酒宴上。那次酒宴上我父亲比我喝得要多得多,父亲却不见醉意。我们还没有大头儿子时,我曾陪鲁九赴过一个酒宴,在我们小夫妻俩的联手下,全桌人基本都喝趴下了,而斗酒胜出的我们小夫妻俩却神清气爽步履稳健地看夜场电影去了。在去影院的路上,我们俩兴奋地相互恭维和谦让,非说对方才是主攻手。鲁九比我要谦虚,让我揽下功劳,默认下众人和鲁九的说法:我喝得比鲁九要多一点。其实未必。

    鲁九喜欢像鉴湖上划乌篷船的渔民一样用碗喝酒,一喝就浑身包括眼睛都会通红,喝完便昏昏瞌睡。所以我一直不怎么喜欢看鲁九喝酒。好在鲁九也是一个心情舒畅才喝酒的人,因此,虽然我不怎么爱看他喝酒的样子,但并不反对他在家晚餐时喝点小酒。不过鲁九让我在家里陪他用碗喝酒,我总是不情愿,这让鲁九有点扫兴。

    鲁九在外应酬时,一向都是“能喝八两喝一斤”,有时甚至喝“一斤半”。我内心很反对他这样。但我知道,我反对也没有用,他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能做的只是焦急地等他酒后夜归,只要他能平安到家,我就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了。有那么几次,鲁九酩酊大醉半夜回家后,很自觉地倒睡在沙发上或地板上,他那么大的个子,我无力将他拖到床上,只能抱条被子盖在躺在沙发上或地板上的鲁九身上。

    鲁九醉得最惨不忍睹的一次,是陪我家兄外出办一件事。可就是那一次醉酒,家兄才打心底里接纳了他这个二妹夫,家兄终于认可,无论如何,鲁九是一个仗义的男人,值得信赖。

    自家妹妹在哥哥眼里历来都是最优秀的。往往,哥哥对妹夫的要求,要比妹妹自己对夫婿的要求高得多。俺表弟平之说,他十三岁时曾经发誓,哪个小子敢追求他亲姐姐他就揍他。我信。娶一个有亲兄弟的女人,如同嫁一个有亲姐妹的男人一样,都是比较不容易的。

    岁末年头,应酬的酒席又多了起来。上周有一夜,鲁九应酬到零点以后才归,一身酒气地进了家门后,没有像往常那样倒在沙发上或地板上,而是宛如热恋的情人紧抱着我抒情了两个多小时……

    婚后的记忆中,好像鲁九还没有这样认认真真地夸过我,一直对我都是很不正经地调侃和戏谑,有时还会不咸不淡地挑剔我。我很愿意相信鲁九这次的醉后抒情是他的真情流露。鲁九说,我能嫁给他并一直忠诚于他,不容易,他越来越感到,有我是他人生的一大满足。

    可惜那夜我没有喝酒,我也不知道我要喝多少才能像鲁九一样真情流露,我想对鲁九说,我们俩,不容易的应是他,而不是我。因为,我嫁了一个有着十兄弟的老公,我是没有压力的。我想对鲁九说,2009年将是他平生第四个本命年了,既然认为有我是他人生的一大满足,那么,已近知天命之年的他,不要再自我加压了。因为,我没有当伯乐的瘾,我跟着他就是为了要个老公,而不是为了拢个人才。

    第二天的白天,我问鲁九还记得夜里酒后抒情对我说过的那些话吗?

    鲁九答:“我是不是说了,你这么笨,我真拿你没办法,我现在想甩掉你都甩不掉了?”

    “你!好吧,你告诉我,昨晚,你到底喝了多少酒?什么时候,我陪你一起喝,就用大碗喝,也不多不少喝到你昨晚的那个量,然后,一起来抒情……”我边捶打着鲁九背边说。

    我是不是真的很傻瓜?

    (http://blog.sina.com.cn/u/56ab663b0100btjb)
PS:2008年12月22日首发新浪博客,2008年12月23日见报于《泰州晚报》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1-19 19:03 编辑 ]
发表于 2009-1-2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留长发是省钱!

^_^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放弃的紫衣

  ◎子叶
  

  打开我的衣柜,几乎只有黑、蓝、白三种颜色。自从我经济独立以来,我买的衣服色调基本全是黑蓝白,但尤为中意白色。

  凡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场合,比如约会、应聘、初次会面等等,我都会选择穿白衣。因为我想,首次见面,无论对个人对组织,给人留下一个纯真且可塑性强的第一印象至关重要。一袭纯白,与其说是展示衣服,不如说是在演绎自己纤尘不染的脱俗。我从小不喜欢粉色系服装,我认为那是幼稚、暧昧的颜色(为此,我母亲总说我性格不够女性)。

  以往眼睛一直朝前看的老公鲁九,中年后,也开始怀旧了。近年,他多次提起我当年穿紫色家居服的模样。当年鲁九是我上司,我们是办公室恋情才牵手的。我们这个职业的形象基本是白衣或蓝衫的素洁,可是现在鲁九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当年他到我单身宿舍送回借阅的书时,看到我穿着我妈的紫色开司米家居服。鲁九回忆道:“美极了!活脱脱一个温馨娴雅的小女人,全然没有在办公室时的那种张扬意气。”鲁九说,就是那天,那个穿紫衣的我,让他怦然心动。

  后来,鲁九送给我一件粉玫瑰紫色的羊毛衫,我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觉得那颜色并不适合我,我还是喜欢穿白、黑、蓝毛衣。婚后,我就把那件才穿过一两次的粉紫色毛衣转送给了鲁九家亲戚。

  由于近年鲁九多次提起当年穿紫衣的我,买衣服的时候,我也会试穿一下紫色的衣服,但每次最终还是选择了蓝黑色或纯白。在我眼里,紫色虽不张狂,但那份清幽冷寂似乎有一种注定的沉郁。

  昨晚我饭后散步,看到小区外新开了一家服装店,里面的衣服很不错。我试穿了一款衣服的紫、蓝、黑和白四种不同颜色。结果我第一次感觉到,似乎紫色更合适我。我对店员说:“真没想到,我可是一直喜欢白、蓝、黑的呀。”那个小店员显然是个实诚人,她说:“因为你现在的年龄,穿紫色更像个太太,显得富贵。在你这个年龄再穿白色和蓝色,相对会显得吃力点。”

  “是吗?”我仿佛在问试衣镜中的自己。

  不过,我还是脱下了那件紫衣,没有买下。我对店员谎称等打对折的时候再来买。

  我想,不可能永远白衣飘飘。然而现在,我似乎还没有做好准备……

(首发麦铃的博客,见报于2009年1月21日《今日早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2-9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接吻

◎子叶
  

  午餐时,公司办公大楼监控室的员工杨琴向我报料:“昨天你们又在招聘新员工开面试会了吧?昨天有一对男女进电梯后,看电梯间没人,接吻亲嘴,那个热烈唷!我猜他们肯定是来应聘的学生,正式员工都知道电梯间和走廊中安了监控摄像机探头的。”

  “哦?这对学生长什么模样?那我们可不能一起录用他们。为了执行亲属回避政策,公司里那些后天形成的青年员工夫妻,已经够使我们搞人力资源配置工作的感到棘手了,我们不能再招入先天就已经是恋人关系的员工。”我急了。

  “我多嘴,我八卦。算我没向你说过,行吗?宁拆千座桥,不毁一门亲。这样吧,赶明儿你们人力资源部要招聘学生时,你提前给我们监控室打个电话,我去电梯间禁止抽烟的牌子下面贴一张大字条——禁止接吻!我们都眼不见为净,行吗?”杨琴央求我道。

  与我们同桌就餐的余娅姐打趣道:“哈哈!杨琴,看把你着急的!假如他们是属于恋爱就奔着天长地久的一对儿,真爱无敌!即使拉开现实中的距离,他们的心还是会相交的。当年我还不是奋勇厮守,盼星星盼月亮,只盼着深山出太阳,盼到我儿子都快上小学了,才一家三口团聚。哎,你说,我们这些上世纪六十年代生的人是不是都特别犯傻?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当年干吗要那么执着呢?”

  两年前,在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的初选、笔试、面试过程中,我发现应聘学生中有一对疑似是恋人。女生的生源地是湖南农村,漂亮苗条,能干精练,笔试、面试成绩都比她的恋人要好。男生是浙江人,个子不高,长相平平,略显稚气,父母是经营五金的民营小企业主。鉴于我们公司行业的特殊性,不提倡有夫妻及直系亲属关系的员工在同一系统工作,考虑到那个男生是浙江本地人,所以公司领导权衡再三最后只录用了那个男生而没有录用女生。

  在应聘学生体检时,我看到那个因我的敏感而失去工作机会的湖南女生,仍然非常殷勤地陪伴和照顾着参加体检的她的恋人。我心里一阵自责和酸楚,也许就因为我的第六感觉过于敏感,他们的命运轨迹就此发生变化了。

  至今我不敢向公司下辖机构打听那个男生和他的湖南女同学的现况。但愿他们没有“毕业后,一起失恋”。

(首发麦铃的博客,见报于2009年2月9日《今日早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生甲和女生乙

◎青荇
      
      红娘西西有次跟我说,男生甲追求女生甲,女生甲动心了,想了解男生甲的房子和经济状况,结果男生甲生气了,认为女生甲太物质,不纯粹。女生甲感到很委屈。

  我却遇到相反的例子。不久前,我给一对大龄男女牵了红线,初次约会,他俩都相当满意。可是半个月后,女生乙向我嘀咕,说那个男生乙好像有点太小瞧她,让她有不舒服感。我问怎么个小瞧她了。女生乙说,开始还好,现在他俩见面,男生乙不是问她想买什么车,就是问她对他那套每平米二万元的新房子装修有什么设想。女生乙问我:“难道我看上去像是一个以房取人或以车取人的女子吗?我有那么不纯粹吗?”

  我对女生乙解释道,那个男生乙我很了解,他考出驾照有两年了,一直没有买车,就是想等到有心仪的女孩后,再买车。还有房子也是,去年就交房了,他不去装修入住,至今仍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也是想等到有女主人的意见时,再来布置新房子。他并不是故意以此来考验女生乙的感情纯度。如果看不上女生乙,他才不会问她要什么牌子的车子或房子装修问题。

  怎么说呢,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特纯粹。其实,谁也不比谁更纯粹。

  当女生甲问起房子时,假如男生甲自信的话,完全可以对女生甲说,他现在还不富裕,买不起房子,但他相信,只要他们相亲相爱,一起努力,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幸福而充实。哈!当年我老公是穷小子,就是这样把天真的我“骗”到手的。当年我根本来不及问他的家境和经济,他就主动先向我交待了。

  当然,假如女生甲看得起男生甲,信任他,也可以主动打消男生甲的顾虑,去告诉他,现在买不起房子不要紧,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只要我们俩一起努力,以后一切都会有的。

  虽然,我自己没有嫁给有钱人,但是,我一直没有犯酸地认定,那些嫁给有钱人的女人的爱情就是不纯粹的。

  毕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有兴致来陪同一个青涩男人的成长,也并不是所有的女生都有自信来驾驭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同样,也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喜好来做男人的“校长”,也有女人更愿意做男人的同学。

(首发麦铃的博客,几报于2008年2月12日今日早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养儿图个啥

◎麦铃
  

  讲师出填空题,问:“养儿(    ),后面是什么?”

  听众异口同声,答:“防老!”

  讲师坚决地说:“错!大家跟我念——养儿育女是世界上投资风险最大、投资回报率最低的事业!”

  这是知名演讲家张锦贵在《成功人生》演讲课上与听众互动的一段情节。

  在听张锦贵这节视频培训课时,我是带上一大叠报表去的,一心两用地在听讲的同时审核报表。张名嘴的普通话与方言夹杂的演讲,我没有听清楚多少,唯独这句关于“养儿育女”的话被我的耳朵牢牢捕捉住了。

  我不知道张名嘴的那节课是在哪个年月录制的。类似“养儿育女风险大回报低”的意思,早在十五六年前,我就领略过了。

  当时我婚后不小心怀孕了,老公鲁九明显有点遗憾。我十分理解鲁九。有着深刻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思想的鲁妈(即我婆婆)共生养了10个儿子。试想,一个从小穿8个哥哥换下的旧衣服,每餐饭都有兄弟以及侄儿们的打闹啼哭声“伴奏”,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鲁九,能不视孩子为麻烦为多余吗?于是我毫不犹豫去医院做了人流,并和鲁九约定要“丁克”到底。

  我怀上大头儿子也是纯属意外。鲁九再次陪我去做人流,给我做B超的是我的中学同学,她骂我:“你们也太狠心了!你听听胎音,发育得多么好的小宝宝,居然不想要,你们会后悔的。”也许是前一次人流体验太恐怖,也许是那奇妙的胎音唤醒了我的母性,从B超室出来后,我突然改变了主意,对鲁九说:“我不想做手术了,我们养这个孩子吧。”当着我同学的面,极爱面子的鲁九慌不择言微笑着对我说:“你可别后悔哦。”

  没料到,鲁九从看到儿子的第一眼开始,就毫无理性地爱上了儿子。鲁九不顾医护人员呵斥他:“没见过你这样的男人!对剖宫产后的老婆不理不睬,只知道通宵抱着儿子瞧个没够!”他不害臊地对医护人员说:“老婆我已瞧了10年,瞧够了。瞧儿子那可不一样,时时都有新发现,我可瞧不够哦!”

  都说瘌痢头儿子自己的好。鲁九表现得尤为强烈。我们的儿子婴儿期脑袋特别大,头型睡成斜偏状,像个大歪瓜,在我眼里分明是个丑娃娃。但鲁九认为,其他孩子小里小气的,就数我们家的大头儿子长得威风。

  那晚听完讲座回家后,我问鲁九现在对张名嘴这句话的看法,他反问道:“凡事都讲经济收益,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情趣可言?”

  鲁九说:“现在想想,我们幸亏还有个孩子。假如没有孩子,人到中年,想象不出人生还有多少幸福感。有时在外面很累,回家看到儿子,就会想,即使退一万步,我们此生还是有成果的,还是有成就的。”

  “你的意思是不是也与你老妈一样,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我问鲁九。鲁九想了想,说:“不完全一样。只是感到有个孩子,无论如何心里永远有个好的期望,不会绝望。”

  我说:“大头儿子现在才读初中,我们一把年纪了,还得继续对他投资。也不知道他将来能成什么器,你对儿子的回报期望值是什么?”

  “不图回报,他能健康成长就是我们最大的收益和快乐。”鲁九答。我想,15年前曾坚定主张“丁克”的鲁九,一定想不到自己人到中年后,会有如此自然而然的“觉悟”。

(首发麦铃的博客,见报于2009年2月16日《今日早报》)
218日美国《侨报》大陆文摘版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4-15 23:27 编辑 ]
发表于 2009-2-1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麦铃新的作品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吃剩下的苹果

  ■婚姻事
  ◎麦铃

  

  我在网上潜水溜达时,看到一个女生在博客上写道——“好想有个人吃我吃剩下的苹果”。女生说,这是她想到的最浪漫的事。

  我本来想给这个女孩子留评论:“那么,你有没有遇到过你很想吃他吃剩下的苹果的人呢?”哎,做人要厚道。亦舒说过什么来着,如果要结婚,想想看你能不能和他共用牙刷。牙刷太太太私人了。

  怎么说呢,也许是受自己出身家庭习惯的影响,我很难克服吃任何人吃剩下的东西的心理障碍,包括我儿子吃剩下的,也包括老公鲁九吃剩下的。

  在我父母家,家人的碗筷一向都是专人专用,而且夹菜务必用公筷。也就是说,打小起,我们用餐时,每人都有两双筷子,一双用来助吃,与自己的嘴巴接触,叫私筷;另一双用来夹菜,将菜夹放到自己的碗里,叫公筷。假如有谁公私筷不分操作有误,后果是引起家人的公愤,怀疑你是故意想吃独食,因为我母亲是绝不会再吃被你的私筷动过的那只菜。

  你说,从小就有如此复杂的卫生习惯的女子,叫她与人合啃一个苹果的难度有多大,更不要说共享一把牙刷了。

  可是,鲁九一直很乐意吃我吃剩下的苹果,还一副很自然,很受用的样子。我开始以为,鲁九出身贫寒,也许他从小对吃的卫生不是很讲究,所以不怕腻心。

  有一次,大头儿子将鸡腿啃得很不干净,剩下很多肉。我对鲁九说:“你再啃一下吧,不然太浪费了。”鲁九看着儿子啃过的鸡腿,似乎在下决心,然后,他说:“还是扔了吧,有点腻心。我实在下不了口。”

  我笑说鲁九:“这是你儿子啃过的,你咋也怕腻心?你不是不怕腻心的吗?我啃过的筒子骨,你说吃得不干净,捡起来就吮吸个没完没了?”

  “你是老婆,我没有办法呀。”鲁九装作很委屈地说。说罢,他把那只鸡腿扔进垃圾桶里。我才明白,原来鲁九也是很有“原则”的,不是谁吃剩下的苹果他都会吃。

  我不怕别人说我显摆,幸福本来就是自己感知的事。记得当年与鲁九谈恋爱时,一起去看电影,凡打仗的片子或者有女特务的片子,鲁九都会看得兴致勃勃,精神抖擞。而看《城南旧事》、《早春二月》这样的散文诗般的文艺片时,鲁九通常会呼呼睡去。当时我并没有为鲁九如此缺少“文艺细胞”而不爽,我仍然为他肯浪费时间来陪我看电影而感到幸福。真的。

(首发博客,见报于2009年2月19日《今日早报》)
发表于 2009-2-19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_^

对的对的。我听说过类似的话,和一个人熟不熟,看在他面前可不可以剪脚指甲——实在有点那个, 不过也是对的。呵呵~
发表于 2009-2-2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总是有点原则好
何况这样的原则 感觉很好不是
记得以前淡淡的紫色 也写过剪指甲的细节
很细腻
透着一股小女儿般的俏皮
很句子很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11-16 01:23 , Processed in 0.237749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