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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兰

从《今古传奇》上看到的精彩小说:梵天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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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清楚了没有?要不要再高一点?”威廉船长仰着脸问。
“放我下来!钻石在我身上!”伊迪耶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刑罚。
威廉船长手拿烟斗挥了挥。水手立即将伊迪耶放下来。伊迪耶躺在甲板上,大口地喘息着。水手走向前,将伊迪耶浑身上下搜了个遍,什么也没搜到。水手向船长摆了摆手。
“吊上去!”威廉船长恼羞成怒。
“慢!请解开绳索,我给你找!”伊迪耶说。
“给他松绑,我不信他耍什么花样!” 威廉船长下令。
水手解开了绳索。
伊迪耶活动一下双臂,被人吊着的滋味真不好受。现在,他身上什么都没有了,除了衣服。他的刀,他的火种,全都被那群混蛋的英国士兵搜去了。要是手里有把刀就好了,他需要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给我一把刀!”
“要刀做什么?” 威廉船长警惕地问。
伊迪耶冷冷地看了威廉船长一眼,不慌不忙地拉起左腿的裤管,露出带伤的小腿。腿上的绷带浸透了血迹。伊迪耶指着绷带说:“钻石就在我的肉里面,我要用刀取它出来。”
威廉船长从自己的腰间取出一把刀,“噌”地一下甩到伊迪耶面前,刀尖扎在甲板上,刀柄颤动着。伊迪耶握住刀柄,用力拔起,看了看:“是把好刀!”而后伊迪耶暗中卯足了气力,猛然起身冲向船舷。
“你要干什么?” 威廉船长大惊失色。
“别害怕,亲爱的船长。我不会怎么着的,船上都是你的人,我明白这一点,非常明白。但是,我不得不防备你的手下。”此时,伊迪耶已经背靠船舷,再不用担心来自背后的袭击了。
那个水手一步一步逼近伊迪耶。
“船长,我请你命令你的手下站住别动,如果你想得到那颗钻石的话。快点!命令他站住!”伊迪耶将手中的刀对着前方。
“不要莽撞。我想,我们面前的这位先生一定是个法国绅士。”威廉船长说。
水手停住了脚步。
“对,对,对!做的非常好,船长先生。船长先生,让我们先来谈谈条件,我怕你出不起大价钱。我可警告你,你不要想耍花招。这颗钻石是我拼了性命得来的,它是一颗佛眼!创世之神大梵天的眼睛!知道吗?它就是我的生命。如果我得不到我想要的,我就是死,任何人也别想得到它!这一点,我希望你能明白,亲爱的船长先生。”伊迪耶目露凶光。
“可是,可是,你总得让我看看东西才好出价啊!”威廉船长明显得底气不足,他远涉重洋就是为寻找财富,哪能轻易放过一次发财的机会。
“站好,别动!”伊迪耶将刀横在嘴边,用牙齿咬住。慢慢地蹲下身躯,一边盯着威廉船长,一边解开了绷带。伊迪耶想做成这笔买卖,带着这东西太危险,而且饥不能食,渴不能饮。伊迪耶需要银元,需要金币!伊迪耶相信眼前这位船长是出得起价钱的主儿。绷带解开了,露出血淋淋的伤口。伊迪耶从嘴巴里取下那把尖刀,一咬牙,将刀尖儿插进伤口里,慢慢地将那颗钻石从肉里剜出来。
威廉船长看着这个法国人疯狂的举动,知道这是个不要命的主儿,这样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
伊迪耶把带血的钻石含进自己嘴里,用舌头舔着自己的血浆,让唾液把钻石清洗干净。然后,用左手将钻石高举过头:“看呀,看呀!小心它的光芒刺伤你的眼睛。”
那颗巨大的钻石在阳光下放射出璀璨的光芒。威廉船长惊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而且这么美的钻石!要发财了,要发大财了!他想。
“先生,开个价儿吧!”
“就按你们的货币,二十万英磅!”
二十万英磅,这颗钻石绝对值这个数,威廉船长心想。但嘴上却说:“二十万英磅?先生,你是在开玩笑吧?它顶多就值二万英磅。”
“十八万!”
“五万。多一个子儿我也不出!”
“十五万!不能再少了。”
“八万!噢,我的天啊,八万!我这是着魔了吧?”威廉船长夸张地说。
“十万!”伊迪耶不想再让。
“九万!”威廉船长说。
“十万!”伊迪耶声嘶力竭地喊,同时将左手伸出船舷,“十万!”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十万!成交!”威廉船长真担心伊迪耶一松手,那颗钻石就会掉到海里。
伊迪耶笑了,重新把钻石塞回到自己的肉里,打上绷带。
“先生,你应该把钻石交给我才对。” 威廉船长对伊迪耶客气了许多,他只是一个商人,不想去招惹一个法兰西亡命徒。伊迪耶刚才的举动让他心惊肉跳。
“我会交给你的,但不是现在。我们两个都是绅士,是吧?你还得给我写一封信,证明我是你的人,我是在给你做事。我可不想再一次落到英国士兵手里。然后,把钱准备好。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别打什么歪主意,我可没那么好对付,不信你就走着瞧。如果我拿不到钱,也许我会带着钻石去睡到鲨鱼肚子里,那里也许比您的船上更舒服。”伊迪耶挥着那把刀,“对不起船长,在我们交易之前,这把刀我先借用一下。我发现你的刀当牙签儿倒是很不错。”
“先生,你是一个伟大的绅士。我怎么会冒犯一个绅士呢?好了,我可以给你一张大不列颠帝国的路凭,只要在东印度公司的地盘上,随便你到哪里去。”威廉船长微笑,吩咐水手:“快,快去给这位先生拿路凭,还有属于他的十万英磅。”
“谢谢。”伊迪耶依然手持尖刀,警惕地看着威廉船长。
不一会儿,那个水手取来了一个口袋,里面装着钱和路凭。又有几个水手上了甲板,威廉船长的人越来越多。
“这是属于你的东西,先生。”威廉船长指着口袋。
“命令你的人把东西放下!所有的人都不许动!”伊迪耶吼叫。
“你们听好了,这位绅士是我的朋友。你们不要伤害他。”威廉船长大声说,“好了,朋友,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会伤害你。”
“把口袋扔过来,快!”伊迪耶没有离开船舷。
此时,威廉船长只想做成这笔生意,并不想取伊迪耶的性命。命令那个水手:“把钱给他。”
水手将钱袋抛向伊迪耶。
伊迪耶拿到钱袋,解开看了看,路凭和钱数都不差:“先生,你是个守信用的人。请你的人给我让开一条通道,我要下船。你放心,我会把钻石留给你的。”
“让开,给他让开!”威廉船长命令。
伊迪耶一手握着尖刀,一手提着钱袋,背靠着船舷,一点一点地移动着。如果船长的人冲上来,自己就跳海!伊迪耶想,横竖不能让别人白白得了钻石。
可是,威廉船长似乎并没有强抢的意图。他听任伊迪耶退向舷梯。
到了舷梯旁边,伊迪耶往下看了看,看到下面有一只小船。对着威廉船长喊:“现在,你听我的指挥!把船帆全部放下来!快!”
威廉船长挥手。船帆很快放了下来。
“对,做的很好,船长。现在,让你的人统统回到船舱里去!当然,你可以留下。”
“你们都回到船舱里去,照这位先生的话去做。”
刚才那个取钱袋的水手不放心地说:“船长……”
“去吧,回到船舱里。”威廉船长看出来了,这个法国人不会耍花招,他只是恐惧。恐惧而已。
水手们都回到船舱,甲板上只剩下威廉船长。
伊迪耶拉起裤管,解开绷带,再一次用尖刀取出那颗钻石。他就是想卖掉它,他不想招惹这个船长。伊迪耶举起钻石向威廉船长晃了晃,然后放在了甲板上:“船长,你看好了,钻石我给你放在这儿了。”然后扎好绷带,将尖刀插进靴子里,拎着钱袋,迅速地滑下舷梯,跳进小船,抽出尖刀,割断缆绳。向大船挥手:“再见了,亲爱的船长。上帝会保佑你的!”
威廉船长拿起钻石,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去血迹。对着阳光看了看,钻石的光芒让他睁不开眼睛。真是一颗稀世珍宝!这笔生意做的实在不错。
水手们冲上甲板:“船长,怎么办?”
威廉船长站在船舷边,看着伊迪耶划着一叶小舟驶向苍茫的孟加拉湾深处,回头说:“没事儿啦伙计们!这是我们做的最漂亮的一桩生意。”
伊迪耶没能逃出印度。几天之后,在古德洛尔南部的高韦里河边的丛林里被杀,尸体遭到肢解。
威廉船长把那颗钻石带到了伦敦。转手以二十万英磅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名叫易卜拉欣的波斯商人。1773年,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以四十五万英磅的价格从波斯商人那里购买了过来。奥洛夫侯爵疯狂地爱着叶卡捷琳娜女皇陛下,他买下钻石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讨陛下的欢心。就在普加乔夫攻陷奥伦堡城的当晚,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把钻石献给了情人叶卡捷琳娜女皇陛下。同一个晚上,女皇陛下失去了一座城市,却得到了一颗钻石。而这仅仅是奥洛夫侯爵为叶卡捷琳娜做的诸多疯狂的事情之一。
叶卡捷琳娜原名索非亚,出身于一个德国小公爵家庭,自小随其母游历过欧洲许多城市,并到过不少德国诸侯的宫廷,但她命运的转折发生在1774年,这一年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为她的继承人彼得挑选妻子,叶卡捷琳娜作为候选人被邀请到俄国宫廷之中。到莫斯科之后,叶卡捷琳娜很快就被定为皇储的配偶,但接下来的十八年对她来说并不轻松。叶丽萨维塔女皇对她时冷时热,使她更加痛苦的是她的丈夫彼得是个身体羸弱,意志薄弱而又怪戾的人,宠爱自己的情妇,经常羞辱叶卡捷琳娜。在这期间,叶卡捷琳娜自称“无时没有书本,无时没有痛苦,但永远没有快乐”。
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被叶卡捷琳娜的美丽和学识所倾倒,无可选择地拜倒她的石榴裙下。而叶卡捷琳娜的情人,却远不止他一个。在格里高利•奥洛夫的影响下,以奥洛夫五兄弟为首的近卫军青年军官,成为支持叶卡捷琳娜的铁腕力量。
1762年,女皇叶丽萨维塔去世,叶卡捷琳娜的丈夫彼得登上了皇位,成为沙皇彼得三世。彼得三世上台之后一系列令人目瞪口呆的行动,终于将自己逼上了绝路。他下令在“七年战争”中形势大好,胜利在望的俄罗斯军队停止战斗,退出所占的普鲁士土地,与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签订和约。他所做的这一切,唯一的荒唐理由是:他是腓特烈二世的崇拜者。这位莫明其妙的沙皇陛下还准备“亲自率领一部分军队,听从腓特烈二世的指挥”。在国内,他要俄罗斯人改信路德教,宣布信仰东正教的人为异教徒,没收东正教会的财产。结果,自然是人心思变。
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瞧准机会,帮助叶卡捷琳娜发动政变,成功夺取皇位,囚禁了彼得三世,几天后,彼得三世神秘死亡。奥洛夫侯爵让自己的情人叶卡捷琳娜成为世界上幅员最大的帝国的主人——叶卡捷琳娜二世。
叶卡捷琳娜得到那颗钻石后,立刻为它的光芒所倾倒。为了酬谢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的一片赤诚,女皇把那颗钻石命名为奥洛夫,并让工匠把它镶嵌在自己的皇冠上。

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和他那匪夷所思的伟大爱情都早已逝去,都随着涅瓦河的波涛流向了遥远的未知世界,而奥洛夫钻石的光芒却永驻人间。人们都说,奥洛夫是一颗被婆罗贺摩诅咒的钻石,曾经拥有过它的人都死于非命。法国士兵伊迪耶被杀;威廉船长坠楼身亡;波斯商人易卜拉欣自缢而死;格里高利•奥洛夫死于兵变;1796年11月17日,年仅三十六岁的叶卡捷琳娜女皇在皇村——也就是现在的普希金市神秘猝死。无一例外。有人甚至牵强附会地把前苏联的解体也归罪于前苏联国家博物馆收藏了这枚钻石。伊万诺夫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这些,如果有诅咒,也是诅咒人们贪婪的本性,而不是美丽的奥洛夫。
奥洛夫的姐妹,另一颗梵天之眼即将在中国现身。这个消息让已经六十八岁的伊万诺夫心潮澎湃,仿佛血管里重新流淌着二十岁的血液。一定要得到那颗钻石!一定!不惜一切代价。那已经不是一颗钻石,而是一段历史,一个传奇。奥洛夫的经历已经让世人惊叹,另一颗梵天之眼的流传轨迹更会是一部绝世天书!因为,它比奥洛夫更加神秘,更加离奇。他希望那一颗梵天之眼最终命名为“伊万诺夫”。伊万诺夫必将名垂青史。
伊万诺夫快速合上百页窗,让彼得保罗教堂钟楼的尖顶蓦然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他从窗口折回到工作台前,随手按下一个红色按钮。屋里的光线立刻暗了下来。伊万诺夫打开电脑,运行Googl Eearth,投影仪将电脑屏幕上的影像打在对面宽大的幕墙上。在黑色星空的幕景下,一个巨大的蓝色地球在缓慢地旋转着。一个手形的鼠标指针在旋转着那个巨大的地球,仿佛上帝之手在把玩他的造物。地球停止了旋转,锁定亚洲大陆,一点点拉大,屏幕上的画面渐渐充满整面墙壁。

注一:罗伯特•克莱武,英国殖民者。早年在东印度公司任职。参加英国与法国在印度的争斗。1757年普拉西战役后,建立英国对孟加拉的统治。次年任盂加拉省总督。总督任内迫使莫卧儿皇帝给予英在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的收税权。后因英国国会追究其涉嫌任内渎职,自杀。
注二:普加乔夫,哥萨克人,俄国历史上著名的起义领袖。1773年9月17日发动起义,1775年1月10日在莫斯科被杀害。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幻觉
9月18日清晨,依绿园3号。
夏晓蔷坐在卧室里的梳妆镜前。镜子里的夏晓蔷,一头乌黑的中长发,烫成微微的波浪卷。两道浓密而修长的眉毛弯的恰到好处,眉毛是夏晓蔷的骄傲,她的化妆盒里是从来不放眉笔的。长而弯的睫毛下一双好看的丹凤眼,鼻梁挺括圆润,唇形薄而灵秀,嘴角微微上翘。虽是愁容惨淡,却又别有风情。
夏晓蔷慢慢梳理着自己的一头秀发,父亲一死,仿佛一夜之章青春的容颜就憔悴了许多。突然,夏晓蔷看到自己原本白晰水嫩的脸上出现了一片色斑,她试着用手去擦,擦不掉。非担如此,那颜色居然越来越深越来越大。只是片刻工夫,几乎覆盖了整个面部。夏晓蔷惊恐地睁大眼睛:血手印!自己的脸上渗出一只血手印!五指纹路居然是那般清晰!
“啊……”夏晓蔷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卧室。
小翠听到夏晓蔷的叫声,慌慌张张地往楼上跑。在楼梯上,刚好和惊恐万状的夏晓蔷撞个满怀。
“大小姐,你怎么了?”
“脸上,脸上,我的脸上……”夏晓蔷有些语无伦次。
“脸上怎么了?”小翠不解地看着夏晓蔷的脸,那张脸是那么干净,有如白璧无瑕,美得让人嫉妒。
“血……血手印!”
“血手印?在哪儿?没有啊?”
过了一会儿,夏晓蔷稍微平静下来,问:“我脸上真的没有东西吗?”
“没有啊!”
“刚才,我看见一朵鲜红鲜红的血手印,慢慢慢慢地从我的脸上渗出来,可怕极了!”
“大小姐,你是不是看错了?你可别吓唬我,我胆儿小。你脸上什么都没有。”
“小翠,你陪我去照镜子。太可怕了。”夏晓蔷心有余悸。
小翠扶着夏晓蔷回到二楼的卧室,走到那面穿衣镜前。
镜子里,夏晓蔷的容颜美丽依然。
难道是自己的幻觉?怎么可能!那只血手印是那样真真切切地渗出来。夏晓蔷疑惑了。
“大小姐,兴许是你自己看花眼了。下去吃饭吧,我煮的八宝粥,还给你温着呢!”王小翠说道。
夏晓蔷随小翠来到一楼餐厅。待小翠盛好饭菜,便有一搭无一搭地开始吃,精神有些恍惚。不经意一抬头,刚好和小翠四目相对。一只红红的血手印出现在小翠脸上,狰狞可怖。手中的碗掉在餐桌上,又从餐桌滚到地上,摔成碎片。八宝粥泼洒的到处都是,深色的桂圆,浅色的莲子。夏晓蔷张着嘴巴,瞪着眼睛,额头上冒着汗。
小翠被夏晓蔷的样子吓着了,紧张地问:“大小姐,你怎么了?”说着便走近夏晓蔷。
夏晓蔷看到小翠向自己走来,猛然醒悟似的,尖叫着,撒腿就跑。刚刚跑出餐厅,脚下一滑,摔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小翠跟着夏晓蔷跑出去,看到夏晓蔷摔倒,便跑上去想把她扶起来。夏晓蔷转身又看到了小翠脸上的血手印,她感觉小翠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而那只血手印仿佛是朝自己伸来的血淋淋的魔爪……在极度的恐惧之中,夏晓蔷昏死过去。
小翠拨打田野的手机,一直关机。迟疑片刻,拨通了田野公司的电话。
“奥洛夫珠宝公司,请问您找哪位?”接电话的是个女孩儿。
“我找田野先生,我是他们家保姆,他太太突然昏倒了,请他赶快回家!”
“对不起,我们经理在开会,不让人打扰。”女孩儿冷冰冰地说完,“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小翠愣住,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看看躺在地板上的夏晓蔷,再看看电话,犹豫再三,拨通了程度的电话。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分钟之后,程度带着一位医生赶过来。
夏晓蔷已经被小翠拖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医生摸脉博,翻眼睑,掐人中,然后看着程度:“看样子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先打一针吧!”
“老王,是什么病?没什么大碍吧?”
医生给夏晓蔷挽起衣袖,做注射准备:“没事,就是吓着。”
程度转向小翠:“怎么回事?说详细点。”
小翠便将夏晓蔷起床后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诉说了一遍。
“血手印?你看到了吗?”程度问道。
小翠摇了摇头:“是大小姐说她看到了。可是,我什么也没看到。”
“老王,你听说过这么离奇的事情吗?”
医生在注射:“可能是患者身体太虚弱了,加上悲伤过度。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某种紊乱,导致出现了某种幻觉。目前虽说并无大碍,但也马虎不得。如果经常性地出现幻觉,那就麻烦了。有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前兆。”
“这孩子心思太重了……”程度若有所思。
“大小姐!大小姐醒了!”小翠兴奋地叫起来。
夏晓蔷醒了,一睁眼就看到了程度,还有医生。
“程伯伯……”夏晓蔷一开口,泪水就情不自禁地流出来。此时,她的心理已经脆弱到一触即碎的地步。
“晓蔷,你怎么了?我回来了!”门一响,田野大踏步闯进来。
看到田野,夏晓蔷的泪水更是如泉水般涌出:“田野,我好怕!”
田野跑到沙发前,抱起夏晓蔷:“别怕,我来了。”田野抬起头,看到程度和医生,歉意地微笑一下,“我刚才在公司开会,今天周一,事情很多。开完会我就赶紧赶回来了。程伯伯,又给您添麻烦了。”
“回来就好。这是王医生——我的保健医生,刚给晓蔷看过病。”
“王医生好!晓蔷她生了什么病?”
“没什么大碍,可能是出现了幻觉。刚用了药,先观察一下吧!”
“幻觉?!怎么回事?”田野看着小翠。
小翠又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对田野重述一遍。
“程伯伯,这世界上有鬼吗?”夏晓蔷有气无力。
“那有什么鬼魂?不要瞎想,别没事儿自己吓唬自己。”
医生起身:“程校长,如果没别的事情,我就先告辞了。还有几个病号等着……”
“哦,我们一块儿走吧!”程度转向田野,“照顾好晓蔷。”
程度和医生离开。
“程伯伯慢走!”田野怀里抱着夏晓蔷,起不了身,“小翠,你代我送送程伯伯。”
小翠颠儿颠儿跑出去送客人。
“宝贝儿,别怕。有我在身边,什么都不怕。”田野轻抚着夏晓蔷的头发,爱怜地说。
夏晓蔷泪眼朦胧地看着田野,看着这个自己将要依靠终生的男人,依偎在他的怀里,她感到特别的温暖、安全。她心里踏实了许多。
突然,那只恐怖的血手印又慢慢出现在田野的脸上,仿佛从田野的皮肤深处一点点渗出来,终于无比清晰地在印在了田野的脸上。一种不祥之感紧紧裹缠着夏晓蔷的心。她开始浑身颤动不已。嘴唇哆嗦着。终于,一声尖叫冲天而起……
程度和医生还没走出院门就听到了夏晓蔷的尖叫。马上折身。程度撞开了客厅的门,看到田野抱着夏晓蔷,夏晓蔷却浑身抖个不停。
“怎么了?”程度急切地问。
王校医蹲在沙发旁边为夏晓蔷把脉。
“血手印……在田野脸上……”夏晓蔷虚弱地说。
血手印在田野脸上?程度、医生和小翠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田野。田野脸上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建议:“身体太虚了。肯定是出现了幻觉。送医院吧!别耽误了病情。”
“这是一种什么病?有这样奇怪的病?”程度问道。
“幻觉是一种严重的知觉障碍,也是精神病的常见症状。常见的幻觉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等等。视幻觉也是一种较常见的病症。视幻觉的内容有可能丰富多样,形象可清晰、鲜明和具体,但有时也比较模糊。幻视中所出现的形象可以从单调的光色到人物、景色、场面等。景象有时比实物大,有时则又比实物小。按幻象是否活动或内容是否改变,可分为所谓的‘稳定性幻觉’和‘舞台样幻觉’两类,前者形象不活动,后者则像舞台和电影形象那样活动而多变……”
“照这样说,晓蔷的病可能是稳定性视幻觉?”
“从目前的症状看,可能是。还是送专门的医院诊治吧!”
“我让司机过来,送你们去医院。”程度对田野说。
“谢谢程伯伯,不用麻烦了。我先收拾一下东西,我自己有车。”
夏晓蔷挣脱田野的怀抱,瑟缩在沙发上。
程度和医生再度告辞。田野起身相送。
“田野啊,夏青教授已经很不幸了,晓蔷千万不能再有什么意外。你作为晓蔷的丈夫,责任重大啊!你明白吗?把晓蔷照顾好!我替夏青教授谢谢你!”出了院门,程度语重心长地说。
“程伯伯放心,我知道应该怎么做。”田野回答。

虞江精神病院一号病房楼,6号病房。
夏晓蔷睡着。小翠守在旁边,看着吊瓶里的药水。
病房外的走廊上,田野匆匆走过,走向出口。
从一号病房楼到医院大门,是一条僻静的环形小路,路面铺着浅灰色花砖,路的两旁是枝繁叶茂的合欢树,树的枝叶在空中交合在一起,将弯弯的小路妆扮成绿色走廊。
手机铃声。田野接听:“好的,好的,我马上赶到公司。”
小路的尽头是门诊楼前的广场,从幽静到嘈杂,仿佛只有一步之遥。间或有在三五人挟持下的精神病人走过,或哭或笑。
医院门前,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一棵高大的合欢树下。田野径直地走过去,那是他的座车。
田野上车,黑色奔驰启动。

奥洛夫珠宝公司亚洲事务处坐落在虞江市的黄金地界——赫赫有名的枫香路中段。在虞江市有这么一种说法:你可以不知道虞江市的市长是谁,但你不可以不知道枫香路。其实,枫香路并不是虞江最繁华的商业区,并没有栉次鳞比的店铺和热火朝天的人气。相反,和其他街道比起来反而多少显得有些冷清。但这里却是虞江最有富有的街区。枫香路其实很短,只有不到两公里长。但却汇集了八家银行、四家金店和五家珠宝玉器商行。
枫香路38号是一座西洋式的建筑,据说是晚清时期美国花旗银行的旧址,现在已经归到奥洛夫珠宝公司亚洲事务处的名下。
黑色奔驰刚一靠近,就有人打开了金属镂花大门。
田野把车开进院子里,泊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一名年轻的保安一溜小跑地跟过来,车子刚一停稳,小保安恰到好处地打开车门。田野甚至没有看那个保安一眼,径直走向办公大楼。他没有去自己的办公室,而是直接上了六楼。

这是一个密室,很暗。
田野开灯。灯光是淡蓝色。
一个宽大的控制台,一把稍显笨重的皮椅。
田野坐在皮椅上,按下某个键钮。
对面墙壁上,一面巨幅液晶显示屏亮了——伊万诺夫。
“董事长!”田野连忙站起来,对着屏幕里的伊万诺夫鞠躬。
“情报可靠吗?”伊万诺夫用流利的汉语说。
“已经核实,绝对可靠。”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去中国。”
“董事长,情报虽然准确,但只是个开始,结果尚难预料。您现在来……是不是早点?”
“不早。你知道我等这个消息等了多久?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我不想错过每一个细节。”
“您的行期定了吗?直飞虞江还是转道北京?我去接您。”
“9月20日凌晨5点10分,到贵阳。我要在最近的距离看到梵天之眼重现人间——那将是一场旷世盛典。你也去。去贵阳机场接我。”
“我?去贵阳?”田野迟疑。
“对,去贵阳!你要陪我呆在贵阳,直到找到梵天之眼。”
“公司的主要业务都在虞江,我走了,公司怎么办?”
“这还用我教你?”
“哦,抱歉!我……”
“是不是你个人有什么事情放不下?”
“哦,不,不!没有。我……马上去准备。”
“那好,我们贵阳见。记住,为了梵天之眼,把公司关闭都值得。”
影像消失,屏幕上泛着淡淡白光。
田野擦拭额头的汗。打电话:“通知各部门,从现在起,李副经理代行经理职权。另外,马上去帮我订一张去贵阳的机票,越快越好!等等,机票……要三张。”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回家       
2006年9月20日早晨,贵阳,小雨。
沈默带着夏晓薇徒步行走在细雨中。两个旅行箱表面沾满了细小的雨珠。
回家,是多么温暖的两个字。但在此时的沈默心里,回家的感觉却变得格外复杂。所以,沈默选择了步行的方式。雨中的贵阳,既熟悉,又陌生。
南明区护国路。一座气势恢弘的楼宇。
沈默停下脚步。目光投过去,心中涌起百般况味。
这是一幢砖木结构的法式建筑,由长方形主楼和圆柱形碉楼组合而成。主楼面阔七间,上下两层,四面建廊。平顶屋面一角上加建歇山顶楼罩。楼下台阶,复分两组,底层为如意踏跺,上层为垂带踏跺。砖柱上的白色灰塑,状似白菜。
怅望良久,沈默如痴似呆,一声轻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沈默哥哥,你怎么了?”
沈默指着眼前的楼宇:“晓薇,你仔细看看这幢楼……”
“这幢楼房很别致,也很漂亮。”       
“这是大夏大学当年的校长王伯群先生的故居。”
“一个大学校长的宅第居然有这么阔气?而且是在艰苦的抗战时期?”夏晓薇诧异。
“王伯群先生不仅是大夏大学的校长,而且是国民政府的交通部长,后来还曾任贵州省省长。也许很多人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一提起他的妹夫就无人不晓了!”
“谁?”夏晓薇好奇地问。
“何应钦。”沈默不动声色。       
“沈默哥哥,快别发思古幽情了,回家吧!”
“回家。”沈默轻轻说道。
细雨如游丝,似浓雾,迷迷蒙蒙。
在会文巷的中段的一幢三层小楼前,沈默停下:“到家了。”
小楼的一层是宽宽绰绰的两大间门面,租给了一家卖牛肉粉的。沈默一家住在二层和三层。
“沈默哥哥!是你吗?”一个轻快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沈默和夏晓薇循着声音看过去,二层楼的窗口探出一个面带几分稚气的头颅,是个男孩儿。
“林涛?!你小子怎么在这儿?!”
“沈默哥哥,你等会儿,我下去给你开门!”
一阵旋风般的脚步声,牛肉粉店的侧面的一个小门儿打开,男孩儿走出来。
夏晓薇仔细打量着出现在面前的男孩儿。男孩儿高高的个头,但瘦瘦的,看上去有些单薄。长脸,稚气未脱。面色白晰,嘴唇略厚。两道好看的剑眉浓淡相宜。看样子年龄在十六七岁左右。本来是一个十分秀气、俊逸的形象。但是,却坏在一双眼睛上。也不是说眼睛长的不好,只是那双眼睛里总是闪烁着一种和年龄极不相称的狡黠。
此时,那男孩儿的目光也越过沈默,飘在夏晓薇身上游移。
虽然一路风尘,略带倦色,夏晓薇的容颜依然是难以遮掩的美丽。一头玫瑰红的长直发,艳丽却不张扬。两道浓密而修长的眉毛如一弯新月,薄薄的双眼皮,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鼻梁虽挺却是弧线内敛,显得圆润而自然。最让人心动的是两片樱唇,丰腴而不妖媚,嘴角微翘。虽然未施粉黛,却是楚楚动人。
男孩儿直看得如痴似呆。
沈默“啪”地一掌,轻轻打在男孩儿肩上:“臭小子!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男孩儿挠了挠头,笑嘻嘻地说:“美女倒是见过不少,只是没见过像这位姐姐这么漂亮的。”他把“这么”二字读得很重。
“油嘴滑舌!”沈默笑着训斥道。
夏晓薇也被男孩儿逗乐了,抿嘴一笑。
“姐姐笑起来更漂亮。”
“你有完没完?讨打是不是?”沈默抬起手。
男孩儿闪身躲过,跑到夏晓薇面前,伸手接过夏晓薇手中的旅行箱,就势抗在肩上:“姐,咱们进家!”说完就跑上楼梯,一边跑一边说,“沈默哥哥,你那个包包就自己背吧!”
“臭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沈默笑着骂了一句,也将旅行箱抗在肩上。因为小门很窄,而且进门就是楼梯。“这小子叫林涛,我姨妈的儿子,家在从江县,不知道来贵阳干什么。这小子淘得很,没事儿少招惹他。”沈默一边走一边向夏晓薇介绍。
夏晓薇笑而不语。
上了半道楼梯之后,就是一个半层空间的客厅。客厅里的摆设很简单。靠西边墙壁是一个长条形布艺沙发。沙发前面是一个方桌形煤炉,有烟囱通到窗外。煤炉周围随意摆放着几只木凳。沙发对面,另外半道楼梯下面形成的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有一组低矮的橱柜,橱柜上面是一台电视机。
“先坐会儿吧!你们饿了吧?我去下面给你们买牛肉粉吧!”林涛俨然一副主人的作派。
“怎么这么静?我爸我妈呢?爷爷呢?”
“姨爹姨妈去旅游了!爷爷去达德戏馆听戏去了。”林涛手脚麻利地给夏晓薇和沈默各倒了一杯茶,“喝杯热茶吧!”
“爸爸妈妈去旅游了?!这老两口儿一向是勤俭持家,怎么突然想开了?”沈默盯着林涛看了半天,一直看到林涛心里发毛,“你小子不好好读书,跑到贵阳来干嘛?现在又不是假期!”
“姨爹姨妈去旅游,不放心爷爷一人儿在家,就让我来陪爷爷住一段儿。干嘛这样看着我?我倒是想读书,可是没人要我呀!这不,本来想让姨爹想想办法的,偏巧他又出去旅游了。”
“敢情你小子在从江县没有考上高中,这是跑到贵阳取巧来了!是不是看我爸在二十一中教书,就奔着二十一中来了?臭小子!就这点出息?”
“我这不是发挥……有点失常嘛!干嘛说这么难听?还当着……”林涛挠头,挤眼,歪嘴。
沈默瞪眼,右手食指朝林涛用力点了几下,没有说话。转向夏晓薇:“晓薇,我去找爷爷。你在家歇会儿?”
“我和你一块儿去!”
“姐,你就在家歇会儿得了,让我哥一人儿去呗!”林涛涎着脸说。
夏晓薇再次被林涛逗乐了,用手掩着嘴。
“我看你小子就是没事儿找抽!等我腾出手来赏你两个大耳瓜子你就消停了!”
“沈默哥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看你还是文化人呢,张口闭口地用暴力威胁。而且还当着这么漂亮的姐姐……”林涛的话头总是爱往夏晓薇身上绕。
沈默起身对夏晓薇说:“这小子人来疯,别理他!咱们走吧。”
夏晓薇笑着起身,跟在沈默身后。
林涛对着沈默和夏晓薇的背影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来到路边,沈默招手打车。
林涛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夏晓薇随沈默上了出租车,不由得自言自语:“沈默哥哥太有福气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十字南,一座明清风格的四合院——达德书院。
出租车停下。
达德书院是贵阳人的骄傲。其前身是达德学堂——中国最早的私学之一,也是王若飞的母校。现在的达德书院是一个集戏院、书店和茶馆为一体的消闲地。每逢周末,都有专业剧团在这里演出,人们不仅可以在古色古香的戏馆内品茗听韵,还可以点戏冠名演出,甚至粉墨登场。
踏上石阶,沈默突然迟疑:“不对,今天星期三,不是周末,老爷子来听什么戏?八成是在茶馆和人摆龙门阵呢!走,去茶馆。”
夏晓薇跟着沈默直奔茶馆而去。
茶馆的回廊下,几个老者围坐在一张方桌旁边。一个长髯老者的侧影,须发皆白,不停做着各种手势。看样子正讲到得意处。
“爷爷!”沈默拉起夏晓薇的手,迎着老人跑过去。
长髯老者的手势停在半空,扭头一看,是自己的宝贝孙子来了,而且还带来一个漂亮姑娘,两个人的手还牵在一起!老人高兴地回应道:“哎哟,是默崽回来了!孙子唉,可想死爷爷了!”然后对其他老者说,“各位,我大孙子回家了!今天不和你们玩了……”
“沈家阿公,你孙媳妇儿漂亮哦!”其中一个老者奉承道。“漂亮。”“漂亮!”其他几个老者附合着说。
沈鸣谦被几个老者奉承的心里美滋滋的,乐颠儿颠儿地迎了过来。
“爷爷,这是夏晓薇,我教授的女儿!晓薇,这是我爷爷。”
夏晓薇甜甜地叫了一声爷爷,把个老头儿乐得脸上笑开了花:“走,孩子们,咱们回家。” 
一老二少兴冲冲地出了达德书院,沈默欲打车,却被老爷子制止了:“没有几步远,咱们走着回去吧!”
“爷爷,可现在下着雨呢!”
“这也叫雨吗?像下雾似的。”
沈默看看天,发觉雨真的更小了,果然像下雾似的。便也不再说话,搀起老爷子的胳膊。
老爷子甩开沈默的手:“小子,你真当爷爷老了?我身板硬朗着呢!就这条道儿,我一天最少走四趟。”
沈默笑了,老爷子七十六了,还是不服老。
“爷爷,我爸我妈去哪儿旅游了?怎么把您一个人抛在家里不管了?”
“是省里组织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去考察了!领导允许带家属。你妈不想去,不放心我一人在家。被我骂走了!你妈呀,是个好媳妇儿!这些年在咱们沈家吃苦受累的,一家人里里外外的这些事儿,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怎么能不去呢?让我一通骂,给骂走了!嗯,默崽,我可告诉你,以后你成了家,如果不对你妈好点儿,爷爷可不依你!”老爷子心气儿挺高,不停地絮絮叨叨。
“爷爷,我哪儿敢啊!”沈默笑着说。
“爷爷你放心吧,沈默哥哥啊,他不会的。”夏晓薇觉得老爷子很有意思,忍不住插言。
老爷子把头扭向夏晓薇:“这话我爱听!姑娘,你可是金口,你这一句能顶默崽一百句。”
“爷爷!晓薇是我们教授的女儿。”沈默听得爷爷的话头儿不对,连忙打断,再次强调说。
“好!教授的女儿好啊,那不是更好吗?”老爷子还越说越起劲。
这时,夏晓薇也突然明白了老爷子的话外音,不由得拿眼偷看沈默的反应。
沈默木然地走着。
夏晓薇用胳膊肘儿碰一下沈默:“有个爷爷真好!”
“嗯?”老爷子疑惑地看了夏晓薇一眼,“你没有爷爷吗?”
“我爷爷?”夏晓薇的脸上掠过一丝迷茫,“我从来没见过我爷爷。爸爸也很少说起爷爷。记得小时候我问过爸爸,我说,别的孩子都有爷爷,我爷爷在哪儿?爸爸的脸色突然变得阴沉可怕,吼道,问什么问?你爷爷死了!……还有我奶奶,我奶奶也是个古怪的老太太,她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和姐姐,也不和我们住一起。有时我们去看她,她也是阴沉着脸,像是所有人都欠了她钱似的。她是去年死的,她死的时候,我和姐姐谁都没有流一滴眼泪。其实我也想哭,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哭不出。”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老爷子叹息道,“做我的孙媳妇吧!我就是你的亲爷爷……”
“爷爷,林涛是怎么回事?”沈默怕爷爷再说出什么让人尴尬的话,连忙岔开了话题。
“高中没考上,跑到贵阳来找你爸了!那小子脑瓜聪明,可惜没用到正经地方,如果用到正经地方,你都不是个儿!读初二的时候还得过从江县的三好学生呢,后来不知怎么的就突然迷上麻将了,书也不正经念了,整天逃课泡到麻将馆里。你姨爹姨妈也管不了。这不,前不久刚刚因为出老千被几个痞子揍了一顿。现在又想读书了,自个儿颠儿颠儿地跑到贵阳来了。本来你爸已经和人说好让他去二十一中读书,可又怕他没有定性。故意吊他一段时间,说等到考察回来再安排他的事儿。咦,我刚才说什么来着?我刚要和夏姑娘说点事儿,就你小子打岔,我这会儿想不起来了……”老爷子一脸憨态。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默和夏晓薇被逗的哈哈大笑。
三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走到家门口。
进家之后,刚刚坐定,老爷子就开口说道:“说吧孙子,你这时候回家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
“什么事都瞒不过爷爷,我来家的确有件事情。我们去你屋里说吧!”沈默转身,“晓薇,你先自己坐会儿,我要和爷爷单独聊聊。”
夏晓薇点点头。她明白沈默的意思,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秘密,很多事情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就他们祖孙俩,有些话才好说。
林涛从楼上跑到客厅,凑热闹地说:“姐,我来陪你!”
沈默瞪了林涛一眼,也无暇和他计较,径直随沈鸣谦上了二楼的卧室。
老爷子的卧室十分简洁,一张竹床,一张竹制方形矮桌,两把竹椅。矮桌上有一把紫砂壶,一方木制棋盘,棋盘上还随意摆布着几枚梨木棋子,还有一本象棋古谱《适情雅趣》。沈默一看就知道老爷子还是经常在琢磨棋艺。
祖孙二人分别坐在竹椅上,还是老爷子先开口:“说吧,有什么事?”
“我太爷爷是怎么失踪的?”沈默问道。
闻听此言,沈鸣谦老爷子脸色骤变,乌黑铁青,阴沉地说:“为什么要问这个?”
沈默怕老爷子为自己担心,不想把夏青教授遇害的事让老人知道,便谎称道:“我们教授在讲课时提到了太爷爷的事,我很好奇。再说,自己家的事都不知道,也是件很丢面子的事儿。”
沈鸣谦沉默良久才开口:“娃崽,你还是太嫩了,撒谎都不会。你几千里路巴巴地跑回家就是来找面子?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有人出事儿了?是你的教授吗?”
沈默眼见瞒不过老人,就将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说给了沈鸣谦。并特别说明夏青教授遇害前和太爷爷失踪前研究的是同一个课题。
“是关于那颗梵天之眼的,对吧?”沈鸣谦问。
爷爷居然知道梵天之眼!沈默万分惊讶,他不知道爷爷还知道哪些情况,试探着问:“真的有这样一颗钻石吗?”
“这颗钻石绝对是有,但谁都不知道它最后的下落。从清光绪年间,日本国领事得丸作藏放着好好的京城不呆,偏偏一次又一次地跑到贵州。还有日本国旅行家鸟居龙臧不远万里漂洋过海来到中国,也一次又一次地往贵州跑。他们名义上是访古碑、求摹本,其实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冲着梵天之眼来的!”
沈默疑惑。得丸作藏和鸟居龙臧都是确有其人。光绪年间,二人多次来贵州考察,并将红崖天书摹本带回国内,在日本学术界引起轰动。但是,爷爷怎么会知道这两个人?
沈鸣谦仿佛看透了孙子的心思:“当年,你太爷爷失踪时,我刚刚八岁。当然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跟着你太奶奶逃命。后来,我长大了,我发誓要报仇,可我不知道仇人是谁。十四岁那年,那是民国三十三年,按公历是1944年,那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我瞒着你太奶奶,一个人从乡下跑到贵阳,找到了王伯群先生。就在护国路王公馆的门口,我见到了王先生。一听我是李畋的儿子,王先生就把我领进公馆,告诉我一些情况。那时,因为日本人已经开始进攻西南地区,大夏大学又准备迁往赤水。王先生很忙,就给了我一些钱,又差人把我送出贵阳。得丸作藏和鸟居龙臧这两个名字,也是王先生告诉我的。”
“为什么是贵州?凭什么说梵天之眼在贵州?”沈默问。
“我哪知道?要知道也是你太爷爷知道!可到临了……你太爷爷连自己丢哪儿都不知道了!”提起往事,老人总是难免有几分伤感。
“王伯群先生还告诉您什么?只要是关于太爷爷的,我都想知道。”沈默满怀期待地看着爷爷。
沈鸣谦摇了摇头:“我就知道这些。”
“爷爷,您再想想。”
“没得想了。”老人回答的很干脆。
沈默心里不免有几分失望,半天不语。
沈鸣谦老人突然起身,说:“对了,你太爷爷曾经留下一样东西。”说完,老人走到床前,弯腰从床下拖出一只樟木箱子。打开锁,从里面取出一个包裹。老人把矮桌上的紫砂壶和棋子什么的收拾到一边,将包裹放在桌上,一层一层地打开……最后,一本线装古书呈现在祖孙二人面前。

注一:红崖天书。在贵州省安顺地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境内的断桥乡龙爪村东南的晒甲山西侧岩壁上,有一块长约100米、高3米的土红色的石壁,上面分布有20余个非镌非刻、非阴非阳、似隶非隶、似篆非篆、形若古文的符号,字迹红艳似火,虬结怪诞,被世人称为红崖天书。自明朝弘治初年被发现以来,迄今500年来尚无一人能够真正地破译。有研究者认为,“红崖天书”的神秘性完全不亚于古埃及的金字塔、秘鲁纳期卡地画、巴比伦空中花园等世界奇迹。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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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古籍
2006年9月21日上午,沈家小楼的楼顶上,一把巨大的红色伞盖下。沈默和夏晓薇坐在矮凳上看着贵阳的雨景。沈默手里捧着那本曾祖父留下的古书——《啸亭杂录》。自从沈鸣谦老人打开那个包裹之后,这本书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沈默的手。
“啸亭杂录是一本什么书?”夏晓薇问道。
“要说清这本书,必须先说清一个人。也就是这本书的作者,昭梿。昭梿号汲修主人,清朝宗室,礼亲王代善的后人,生活时期历经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他爱好文史,精通满洲民俗和清朝典章制度。《啸亭杂录》是他的读书札记,而他本人也不过写文自娱,本不想传世。病故后其文稿大多散失,后由端方组织搜集整理,加上启功先生收藏的一部分,由中华书局出版,名为《啸亭杂录》,包括杂录、续录两部分。《啸亭杂录》涉及民俗、人物、宗教、传说、重大历史事件、个人生活琐事、读后感等。昭梿治学严谨,凡涉及历史事件多为亲历,如系道听途说则注明来源,因此较为可信。此书现为研究清朝历史的必备书目。”
“启功先生?爱新觉罗•启功?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
“对。”
“启功先生2005年因病去世。按年龄上推他应该出生在……”
“1912年7月26日生于北京。”
“问题就出在这里,照你的说法,《啸亭杂录》里有启功先生的收藏部分。那最早的成书时间也应该在启功先生成年之后。这个线装本看起来时间更早。这怎么解释?”
“你说的只是其中一条,还有一条奇怪的地方——这也不是中华书局的版本。你看这儿……”沈默指着书的某处,“文盛斋刊刻。”
“这就更奇怪了。”
“是啊,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一则典故。昭梿贵为满清八大铁帽子王之一,虽然文思敏捷,才华横溢。但性格暴戾,妄自尊大,常常恃强凌弱。嘉庆二十年,昭梿因故被削去王爵,交宗人府禁闭三年。经历此劫之后,昭梿沉迷戏曲,交接戏子,成为京城第一票友。据说,当时有一位交好的戏子曾经出钱将昭梿的文章刊刻了一百册,当时的书名就叫《啸亭杂录》。”
“这本书会不会就是那一百册之一?”
沈默迟疑了一会儿说:“但是,据说那一百册书后来都散轶了。从来没有人见到过完整的版本。”
“这太不可思议了!”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呢!”沈默说,“我昨天晚上仔细看过这本书。发现这本书和我原来看到的大不相同。近年出版的《啸亭杂录》共分十卷,其中卷十又分上下两编,共计十一个单元。而这部书却只有九卷。每卷的篇目也不尽相同。我仔细地将书里的内容和自己记忆中的相对比,发觉虽然卷秩不同,但内容却与新版书是一致的,只是没有收录新版书中第十卷的内容。我怀疑这会不会是一部伪书?我对古藉的鉴定可是外行。如果是伪书,那么……就不太好说了。”
夏晓薇感觉沈默话里有话,就追问道:“如果不是伪书呢?”
“如果说不是伪书,那么你看这里!”沈默翻开书页,指着一个地方说。
夏晓薇接过古书,看沈默所指的地方。这是一部笔记体的著作,文字长短不拘,每篇都有一个小题目。沈默指的是一篇名为“石门奇女”的文字。文字很短:
“石门奇女,善筮蛊之术。有姿色,年长未嫁。自云应为公卿妇。乾隆戊子,傅文忠公恒经略缅事。乃自投营中,愿奉箕帚。傅公纳之。庚寅,傅公返京,女不从,公厚遣之。不知所终。”
“这一段怎么了?”
“对《啸亭杂录》一书,我虽然说不上是熟读成诵,但对书中的内容却是了然于心的。但是,我却从来没见过有什么‘石门奇女’的条目。虽然只是短短的六十六个字,讲述的故事却格外离奇。一个生长在石门的女子,擅长算卦和下蛊。虽然长得漂亮,却没有嫁人。自称应该嫁给公卿大臣为妇。乾隆三十三年,即戊子年,傅恒南下云贵主持中缅战争时,却自行投到军营中,要嫁给傅恒。傅恒收留了她。而到了乾隆三十五年,即庚寅年,傅恒班师回朝时,她却不肯随傅恒北上。而傅恒却给了她很多东西让她离开。最终也不知道她去了什么地方。”
“这有什么离奇的?我不明白。”
“不但离奇,简直就是荒诞不经!石门女虽奇,更奇的是傅恒。石门女来,他则收留。石门女要离开,他就厚遣之。纵然是一平民百姓,也不会让自己的小妾这样来去自由,更何况傅恒是朝廷重臣,当朝的国舅!除非两种可能——要么这本书是伪书,这故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要么就是傅恒真的中了石门女的蛊术。”
“这对我们有什么用处?”夏晓薇再一次问道。
“当然有用,而且是大用处。你还记得于道泉先生的那本日记吗?有一篇日记是写泰戈尔觐见溥仪的。泰戈尔对溥仪讲,傅恒在征讨缅甸时得到了一颗稀世钻石。在一般情况下,像这样的特殊战利品是要献给皇帝的,否则便是杀头之罪。更何况傅恒还是乾隆皇帝的内弟!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大清宝库中没有关于这颗钻石的任何记载!那么只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傅恒根本没有得到梵天之眼,是泰戈尔弄错了。其二是傅恒确实得到了梵天之眼,却没有上交给乾隆皇帝。那么……”
“你是说,会不会是傅恒把梵天之眼交给了石门女,让她带走了?”夏晓薇接过沈默的话头。
“对!这样一想,是不是有点意思了?”
“意思是有了,可是,这不是编故事写小说。就算是编故事写小说,你也得给傅恒一个理由吧?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得到这样一件稀世珍宝,他冒着杀头的危险隐匿起来,多半是他自己见财起意。他没有传诸子孙,却这样送给了一个小妾。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无异于天方夜谭。沈默哥哥,你可千万别对我说傅恒大人真心爱上了石门女,别拿爱情说事儿!那是糟践古人。我不是小孩子,不喜欢琼瑶剧。”夏晓薇一本正经地说道。
“哈哈……”沈默被夏晓薇最后一句话逗笑了,“我也不喜欢琼瑶剧。不过我喜欢胡适先生的一句话——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现在,我想先找人鉴定一下这本书的真伪。”

下午一点半,贵州省文物馆古籍鉴定所。
沈默和夏晓薇交了鉴定费,办好手续,将古书交给技术员。
半小时之后,年轻的技术员将一纸鉴定证书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鉴定结果一栏简单地写着几个字:确认为清代中晚期木刻本。
“完了?就这么简单?”沈默看着手中的鉴定书,感觉有些失望。
“完了,就这么简单。有什么问题吗?”年轻的技术员对沈默的问题感到不解。
“我是想得到这本书的相关信息,比如和这本书相关的人和事……”
“哦,我明白了。你大概是想通过考据等传统手段来对这本书进行相关鉴定,但是,很遗憾。我们现在做的只是技术性鉴定。说白了,就是通过提出纸张纤维进行化验,同时观察纸张在紫外线下的成像等等,也就是利用现代技术对这本书进行了鉴定,并且得出了现在的结论。”
听了技术员的话,沈默明白,在这里不会得到更多的信息了。只能得知这本书的成书年代。清代中晚期,这和昭梿生活的年代倒是相吻合。
“到哪儿才能用传统手法进行鉴定呢?”夏晓薇问那个技术员。
技术员看了看夏晓薇,眼睛闪闪发亮,这姑娘实在太漂亮了!他堆起笑容柔声细语地说:“其实,平时咱们这儿就能做的。只是不巧的很,两位专家都被中央电视台请到北京录制‘鉴宝’节目了。如果您不急,等他们回来就能给您鉴定。”
“那他们大约什么时候能回来?”夏晓薇感到了希望。
“可能要一周之后吧!不过也说不好,如果有其他活动可能时间更长一些。不过,您别急,等他们回来我先帮您挂上号。”技术员讨好地说。
“一周?时间太长了。有没有别的办法?”夏晓薇朝技术员笑了笑。
技术员想了想说:“办法倒是有一个,不过还要看你们的运气如何。”
“有办法就好!请讲。”沈默说。
技术员看了看沈默,却依然对着夏晓薇说:“到甲秀广场旁边的西湖巷找吴伯寅老先生,他可是古籍鉴定界的泰斗,咱们这儿的两个专家都是他的徒弟。”
“吴伯寅老先生住在西湖巷几号?有没有他的电话?”夏晓薇问。
技术员耸耸肩,无奈地说:“我就知道这些。”

雨中,出租车停在西湖巷口。
沈默和夏晓薇下车。
西湖巷是东北西南走向的斜巷。
夏晓薇撑着雨伞,沈默拎着公文包。
“巷子不大,我们就靠巷子右侧走过去,到尽头再从另一侧走回来,挨家敲门,不信就找不到吴伯寅老先生。”沈默说道。
夏晓薇心想,沈默的办法看起来有点笨,但就目前的状况看,却是最好的办法了。
两个人一路敲门过去,从西南端走到东北端,在巷子尽头又折回来。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吴伯寅老先生。
“是不是我们漏掉了某个不起眼的门楼?”夏晓薇说。
“我们再沿原路重新走一遍!”沈默说。
两个人再次一路敲门过去。这次,有的人家已经不像第一次那么客气。两个人耐着性子,敲开一个一个门楼。走到尽头又折回来。结果和第一次一样,一无所获。
“是不是那个技术员记错了?也许吴伯寅先生根本不住在这里。”夏晓薇说。
“看来,我们只有耐心等待那两位专家从北京回来了。”沈默有些丧气。
“沈默,你看!”夏晓薇第一次对沈默直呼其名,她的手指向巷子的另一侧。
沈默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只见一个老者刚刚走进巷子。老人一头银发,身材颀长,精神矍铄,步履骄健。
“过去问问!”夏晓薇说。
两个人快步走到巷子那一侧,站在老人对面。
“老人家,麻烦问一句,您知道吴伯寅吴老先生住在哪儿吗?省文物馆古籍鉴定所的同志说他老人家住在西湖巷,可我们转了半天没有问到。”沈默说。
老者打量着他们二人,问:“你们找他干嘛?”
“我们想请吴老先生帮忙鉴定一本古籍。”沈默听老者的口气似乎认识吴伯寅先生,便实话实说。
“他早就搬家了!不住这里了。”老人说。
“他搬哪儿了?您知道他现在的住处吗?”夏晓薇问。
“不知道。那老头儿脾气怪的很,从不和邻里之间来往。他在这儿住了好多年,但巷子里却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你要是不提古籍鉴定所,我也想不起来。”老人说。
沈默和夏晓薇彻底失望。老者离去。

回到会文巷沈家小楼,夏晓薇觉得两腿又酸又痛,上楼梯都很吃力。
“你们两个孩子,下着雨跑哪儿去了?”沈鸣谦老人嗔怪道。
“爷爷,我们今天累坏了。在西湖巷走了两个来回,现在是又累又渴。”夏晓薇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梵天之眼更新

“姐,你喝茶!我已经兑好了,不凉不热,刚刚好。”林涛端着一只瓷杯递给夏晓薇。
“谢谢!”夏晓薇接了瓷杯说。
“臭小子!也给我来一杯啊!”沈默也坐在沙发上喊。
“沈默哥哥,这可是你的家耶!姐姐是客人,你能和她比?”林涛调皮地说。
“看我起来揍你!”沈默说着,作欲起状。
“好好,我去给你弄一杯来!”林涛笑着说。
“你们跑到西湖巷干嘛?”沈鸣谦问。
“我们去找一个人。”沈默说。
“去找谁?找到没?”沈鸣谦又问。
“找吴伯寅老先生。古籍鉴定所的人说他住在西湖巷,可我们找遍了整条巷子,居然没有人认识他,就差掘地三尺了!”沈默沮丧地说。
“找吴伯寅那老头儿?你们怎么不对我说?”沈鸣谦说道。
沈默和夏晓薇同时直起身板,诧异地看着老爷子,异口同声:“爷爷,您认识他?”
“何止认识!太熟悉了!”沈鸣谦颇有几分得意。
“你带我们去见他!”沈默说。
老爷子想了想说:“今天是星期四,明天不行,后天周末,那老头儿一定会来达德听戏!后天我带你们去见他。咦?你们见他干嘛?”
“想让他鉴定一下太爷爷那本书。”
沈鸣谦点点头不再细问。

9月23日,星期六,早晨。
卫生间里,沈默一边刷牙冲客厅里的沈鸣谦说:“爷爷,吴伯寅先生今天一定会去达德戏馆吗?”
“今天有全本的黔剧《秦美娘》,我不信他能不来。”沈鸣谦刚刚吃完一碗牛肉粉,“你抓紧吃饭,咱们早点去。”
“沈默哥哥,准备好了吗?”夏晓薇下楼。
“好了。”沈默擦脸。
“你们得先吃点饭啊,有牛肉粉。”
“不吃了,走吧!”沈默从卫生间走出来。
林涛睡眼惺忪地从三楼走下来,见沈默他们又要出门,就说:“你们又把我一个人甩在家里啊!”
三个人谁都没有理会林涛,径直而去。林涛扫兴地对着他们的背影打了个哈欠,嘟嘟囔囔地进卫生间去了。

8点20分,达德戏馆。
人还不是太多,一些票友在自娱自乐。台下有十多人,三三五五地散坐着。
台上有一扮相俊美的青衣在清唱,是《玉簪记》中《秋江》一折道姑陈妙常的唱段:
“从后边赶来了陈妙常,
适才间白云楼上亲眼见,
老观主她逼潘郎下临安。
背了师父将他赶,
一条大江把路拦。
站在江边四下看,
上流头飘来了一只船。
开言忙把艄翁喊,(白)艄翁!
撑船拢岸奴有话言……”
“爷爷,吴伯寅老先生来了吗?”沈默问。
“来了,我说过,他不会不来的。”沈鸣谦老爷子得意地说。
“在哪儿呢?”沈默的目光扫视着剧场里的十几个人。
沈鸣谦将手一指,说:“那不是在台上唱着的嘛!”
“啊!”夏晓薇叫出声来,和沈默对视一眼,一同诧异地看着台上那个俊美的青衣,心里说:怎么会是她?是不是老爷子弄错了。
沈鸣谦看了看夏晓薇,又看了看沈默,说:“你们两个伢崽不信是不是?跟我上后台去会会那个老妖怪!”
说完,沈鸣谦带着沈默和夏晓薇出了剧场侧门,绕到后台。看样子,老爷子对剧场很熟。地熟,人也熟。后台里还有几个人,看到沈鸣谦后纷纷招呼。这个说:“沈家公,也想来一段儿?”那个说:“沈家公,再唱段儿奢香吧,很久没听到你唱了!”
“今天不唱,我找吴家公有事情。”沈鸣谦回应道。
正说着,唱陈妙常的青衣退到后台,看到沈鸣谦时居然也说:“沈家公,唱一段儿!九点半人家正规的班子就到了,咱们这些野狐禅就得腾地方。现在不唱,呆会儿这可没得唱喽!”
这时,夏晓薇和沈默都听清楚了,青衣口中分明是个老年男性的声音,和刚才在前台听到的唱腔判若两人。
“赶快卸妆,咱们借一步说话。”沈鸣谦附在青衣耳边说。
“那你等会儿。”青衣答应。
等那青衣卸了妆,沈默和夏晓薇不觉大吃一惊!面前居然就是那日雨中在西湖巷遇到的银发老人!
吴伯寅看到沈鸣谦身后的两个年轻人,也想起前天在西湖巷的事,他似乎明白了沈鸣谦的来意,不悦地说:“沈家公,都这把年纪了,你又替我揽什么闲事?”
“这可不是我揽闲事,这是我孙子!”沈鸣谦指着沈默说,而后拉起吴伯寅就往外走,“走,咱们到茶馆去说。”
“正戏马上就要开始了,这个时候你说你……”吴伯寅推脱道。
“耽误不了你听戏,就一会儿的工夫。快走吧!”沈鸣谦不由分说地拉着吴伯寅走出剧场。
到了茶馆,沈鸣谦要了一个包间,点了一壶碧螺春。
“好了,没工夫喝茶。要请你改天再请。把东西拿出来吧!”吴伯寅并不绕弯子,很直接地把问题点透了。
沈默从公文包里取出那本古籍,双手递给吴伯寅。
吴伯寅接过那本书,一下愣住了。他抬眼看着沈鸣谦老爷子,问道:“你从哪儿得的这部书?”
“这是我家老爷子留下的。”沈鸣谦说。
“不可能!沈家公你在撒谎!这本书是大夏大学李畋教授的,怎么会是你家的?!”吴伯寅老人的眼睛盯着沈鸣谦。
听了吴伯寅的话,几个人都暗暗吃惊:他怎么会知道这本书的主人是李畋?
“实不相瞒,李畋正是先父。”沈鸣谦说。
“这怎么可能?你怎么姓沈不姓李?”吴伯寅满腹狐疑。
“这事就说来话长了,不说也罢。我就简单说说家父的情况吧!家父李畋,生于1906年,属马,祖籍南京。大夏大学教授。1937年随王伯群先生从上海来到贵阳,1938年失踪。这你总该信了吧?”沈鸣谦说。
“我想起来了,你叫沈鸣谦。李畋有个儿子也叫鸣谦,李鸣谦。就是你?李畋教授失踪那年你还很小。”吴伯寅说道。
“那年我只有八岁。你还记得我母亲姓什么吗?”沈鸣谦说。
“姓沈,李太太姓沈,叫沈静如。对不对?”吴伯寅的记忆仿佛一下被激活似的。
“对,我后来就跟了我妈的姓。”提起往事,沈鸣谦的眼睛竟也有些潮湿。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吴伯寅嘘唏不止。
“你是对了,可我还有满肚子的疑问呢!你比我大几岁?你怎么知道家父的?又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
“你真不记得我是谁了?”吴伯寅问。
沈鸣谦摇头。
“漱石斋,孙固孙老板你总该记得吧?嗨,你也不一定记得,那时你才八岁。”
“漱石斋的孙老板我还依稀记得,当年,就是孙老板把我们母子送出贵阳的。”沈鸣谦说。
“漱石斋有个小伙计……”
沈鸣谦一拍桌子:“原来是你!虎子!”
“虎子是你叫的?!要叫也得再加一个字——虎子哥!”吴伯寅嗔怪道。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鸣谦满期脸堆笑:“对,虎子哥!改天咱哥俩儿得好好叙叙旧,今天先说正事。”
“老汉我今年八十有六,李畋先生失踪那年我正好十八周岁。当时,我跟我师傅学徒,李畋教授得到这本书后就是拿给我师傅鉴定的。我师傅就是用这本书给我上了古籍鉴定第一课。你看这里有一方印……”吴伯寅唏吁不止,随手翻开书的屝页指着一个地方。
几个人看到吴伯寅手指处确有一处闲章,六个小篆字体:东樵浏览所及。
其实,沈默也曾经注意到这一方印章,但他并不知道这有什么含义。
“你们知道这枚印章的来历吗?”吴伯寅问。
几个人同时摇头。
“东樵,是山东省东昌府聊城县杨以增的别号。这杨以增又是什么人呢?他是海源阁的创始人。海源阁是晚清三大私人藏书楼之一,收集有很多孤本、善本。”吴伯寅介绍说。
“这又说明什么呢?”沈默插言。
“这枚印章是杨以增个人读书的一个标志,这说明这本书的身份。它并不是海源阁馆藏的图书,而是杨以增私人藏品。足见杨氏对这本书的喜爱。”
“吴爷爷,您说说这本书的来历好吗?”沈默给吴伯寅添茶。
“这本书是清道光年间,是作者昭梿的一个梨园相好叫满堂红的戏子出钱印制。”
“当时只印了一百册。”沈默插言。
吴伯寅看了沈默一眼:“行啊年轻人,知道的不少嘛!是只印了一百册。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很可能是流传下来的孤本。”
“为什么这本书的内容和现代版本的不太一样?”沈默问。
“这很正常。现代的版本是后人重新整理过的,有很多篇什在满堂红印书时作者还没有写出来。现代版本的内容更全面。”吴伯寅回答。
“可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篇现在版本中没有的文字。”
“你是说‘石门奇女’那篇吧?那是唯一的特例。在后人整理昭梿手稿时没有发现那篇。当时,人们也不知道有你手上这本书。如果知道,也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我曾经想过写一篇论文,就是关于这段文字的。但可惜的是我也和这本书仅是一面之缘,没有论据的文章怎么做?也只好作罢。”
“这篇文章会不会是别人的伪作?”沈默看着吴伯寅。
“这不太可能。因为这本书成书时作者依然健在,而且印书人的身份也特殊。伪作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吴伯寅十分肯定的说。
“那这个故事就太离奇了,有点不可思议。”
“噢?小伙子,你觉得哪儿离奇了?”吴伯寅好奇地问。
“石门女在傅恒的帅帐里来去自由,莫非傅恒真的是中了她的蛊术?”
“哈哈……”吴伯寅老人突然朗声大笑,“小伙子,你挺爱动脑子的。不过,看来你对这位傅恒大人还是了解不够啊!你知道傅恒和乾隆皇帝的关系吗?”
“他是乾隆皇帝的第一任皇后富察氏的亲弟弟。”
“不错,还有呢?”
沈默摇摇头。
“说起来,这涉及到乾隆皇帝和傅恒之间的一件隐私,也算是乾隆皇帝的一桩丑闻吧!乾隆爷和自己的内弟媳,也就是傅恒的夫人私通。给傅恒戴了一个天字号的绿帽子。后来,傅恒的夫人还替乾隆爷生下一个龙种。傅恒明明知道,却敢怒不敢言。”
吴伯寅说的这些,沈默也曾经在许多野史资料和笔记小说中见过,比如蔡东藩的《清史演义》中就有清楚的描写。但沈默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民间谣言,不足为据:“这些怕都是谣传,不足采信吧?”
“其实,这世上许多事都不是空穴来风。这等糗事,官方的史料中谁敢写?就是董狐在世怕也不行。虽然没有直接的记载,但侧面的佐证还是不难找到的。”
“吴爷爷,您再说详细些。”沈默恳求。
“远的不说,就你手上拿的这本书里就有。你看这一篇。”吴伯寅拿起那本《啸亭杂录》,信手翻到一处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一看,是“异姓王”条目,内容如下:
“本朝罕有以异姓封王者,国初有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以泛海来归,封孔为定南王,耿为靖南王,尚为平南王。吴三桂以请兵功为平西王,扬古利以世臣故追赠武勋王,孙可望来归封义王,黄芳度以殉节赠忠勇王,然皆不世其爵。惟福康安以征苗薨于军,特赠嘉勇郡王,其子德麟现袭贝勒,盖旷典也。”
吴伯寅道:“纵观整个清代历史,除了开国时册封了吴三桂等几位异姓王,唯一的例外就是福康安。而且,清初的几位王爷都是不能世袭的。只有福康安的子孙可以世袭王爵。这样的恩典,可以说是空前而绝后。凭公而论,福康安的功绩又怎能和吴三桂、尚可喜他们相比?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福康安何许人也?他就是傅恒的儿子!也就是人们传说中傅恒夫人替乾隆爷生的龙种。设想一下,如果福康安真是乾隆爷的儿子,那么这旷世之典不就顺理成章了么?”
“即便如此,这和傅恒与石门女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然有关系。傅恒虽然对乾隆皇帝和自己老婆的事不敢问,也不能问。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啊!这口窝囊气出不来,心里能没个想法?自己带兵在边关打仗,自己家里还不一定发生什么事情呢!在军中养个小妾也算是给自己找个乐子。况且,这好事是自己找上门儿的,何乐而不为呢!”
“那傅恒为啥不带石门女回北京?而是厚遣之?”
“如果说石门女已经身怀六甲了呢?傅恒也许就会放了石门女,并且多多地给她一些财宝,让她为自己留一条根。如果带回北京,说不定又让乾隆皇帝一锅煮了——这句是我瞎说的,没什么依据。不过,如果让我解释,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说得通。”
这可真是一个大胆而奇特的设想,沈默心想。如果这个设想成立,《啸亭杂录》的所有问题倒是都解释通了。可是,这能作为证据吗?
“吴爷爷,您能说说我太爷爷的事吗?只要你知道的。和我太爷爷有关的事情我都想听。”
“当年我师傅和李先生交情颇厚,可惜他老人家早就仙逝了。那时我年纪轻,只记得那年李畋先生很狼狈地来我们漱石斋,衣服也烂了,眼镜只剩下半边,用草绳拴在头上。我师傅留李先生在漱石斋小住了几日,给他新做的衣服和新配的眼镜还是我去取来的。后来,李先生就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不过,有一个人可能知道的更多一些。”
“谁?”沈默急忙问道。
“当年,李先生曾经救过一个叫阿雅的姑娘。她和我年龄不相上下,只是不知道还在不在人世了。”吴伯寅说道。
“她在哪儿?”沈默仿佛看到一线希望。
吴伯寅摇头:“只听说她是岜沙人,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她家在岜沙还是她嫁到岜沙?”沈默想尽可能问的详细些。
“她家是岜沙,至于她后来嫁到哪儿我不知道。”吴伯寅呷了一口茶。
阿雅!听到这个名字,沈鸣谦老人的思绪又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喃喃地说:“阿雅,我知道。”

注一:端方(1861~1911)中国清末金石学家。字午桥,号陶斋。满洲正白旗人,托活洛氏。由荫生中举,历任工部主事﹑陆军部尚书﹑湖广总督﹑两江总督等职。曾赴欧美考察政治,兴办新政,并为清政府开办警察﹑新式陆军等事宜,还以侍郎衔督办川汉﹑粤汉铁路。宣统三年(1911)为镇压四川保路运动入川,在资州因兵变被杀,清室追赠太子太保,谥忠敏。
注二: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为赵盾所杀。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祸起
沈默和夏晓薇静静看着。
沈鸣谦再一次打开床下那只樟木箱,取出一张已经微微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有四个人,中间站着一个着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长脸颊,大背头,戴一付秀琅架眼镜,镜片是圆圆的。男子的右侧是一个穿旗袍的女子,端庄秀美。女子身边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儿,男孩儿穿着一条背带裤,双手叉腰,格外神气。男子的左侧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儿,一身蓝地白花蜡染青布衣。
“这是你太爷爷。”沈鸣谦指着中间的男子对沈默说。
“这是我太奶奶,这一定是爷爷您了!”沈默指着穿旗袍的女子和胖乎乎的男孩儿说。
“没错儿!爷爷小时候神气吧?”沈鸣谦的手在照片上摩挲着。
“这个……”沈默手指着一身蓝地白花蜡染青布衣的女孩儿。
“这就是阿雅。听你太奶奶说,阿雅是你太爷爷到印度讲学时救回来的。当时,她被人卖到印度的一个寺庙里当庙妓,正好让你爷爷遇上……”
“你和太爷爷长得很像呀!”夏晓薇看着沈默。
“是啊,默崽一点都不像我,却像太爷爷。我是圆脸,他们是长脸。”
沈默问:“太爷爷到过印度?”       
“当然!你太爷爷当时在学界可是鼎鼎有名的。他是被大文豪泰戈尔邀请去的!”说起自己的父亲,沈鸣谦的语气很自豪。
“爷爷,阿雅嫁到哪儿了?丈夫是谁?”沈默问。
“阿雅是苗族人,家在岜沙苗寨。是你太爷爷亲自送她回家的。当时,我隐约记得你太爷爷和太奶奶经常提到一个名字,好像是叫易明,对,就是叫易明。这个人是阿雅的未婚夫,也是岜沙苗人,和阿雅住一个寨子。按道理说,阿雅应该是嫁给易明。不过,你太爷爷把她送走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沈默看了看夏晓薇:“明天,我们去岜沙。”
夏晓薇默不作声。

夜晚,天台上。
沈默和夏晓薇凭栏而立。
贵阳市满城灯火。
微风吹拂。天上,没有月亮,只有星星。
“晓薇,你在想什么?”
“今天,是爸爸遇害的第十四天。而太爷爷失踪已经六十八年了……”夏晓薇的语气有点怪怪的。
“晓薇,你不相信我。”
夏晓薇的目光投向远处:“我只是觉得,你对太爷爷的事更关心……好像忘了最初的目的。”
“晓薇,我需要你的信任。”
“我很想信任你。但我想找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沈默手扶栏杆看着会文巷的街景。
夜已深,会文巷灯火阑珊。
巷子里出现一个身影,匆匆地行走着。在沈家小楼对面,那人横穿巷子,朝沈家小楼走来。暗影里,突然驶出一辆轿车,砰地一声,那人被撞出五六米远,摔倒在地。轿车呼啸着消失在夜色中。
“不好,出车祸了!”沈默喊了一声就往楼下跑。
刚才巷子里发生的那一幕,夏晓薇同样也看到了。她随着沈默跑下去。
被撞倒的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不清面目。
一束雪亮的光线照过来——林涛拿着手电筒。林涛在客厅看电视,看到沈默和夏晓薇慌慌张张往楼下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顺手抄起手电筒跟了下来。
手电筒照在那人的脸上——吴伯寅!
夏晓薇失声轻叫。
“吴爷爷!吴爷爷!”沈默俯身叫道。
吴伯寅一动不动。
“急救中心!”沈默转身。
夏晓薇掏出手机:“急救中心吗?会文巷出了车祸,有人受伤……”
手电筒的光亮移动,一大滩血,缓缓流动。
沈默将手放在吴伯寅的鼻下。没有一丝气息。

9月24日,凌晨两点。
中山东路。街面上已经没有行人,车也十分稀少。
贵州省人民医院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车里放着流行歌曲,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半个脑袋向医院大门里面张望。
沈默、夏晓薇和林涛匆匆走出医院,上了出租车。
“回会文巷……能不能把你那该死的音乐关掉!”沈默愤然。
吴伯寅老先生死了。就死在沈默眼皮底下。吴伯寅为什么那么晚来会文巷?来干什么?这一切都成了不解之谜。

出租车停在沈家小楼门前。
三人下车,上楼。
家里静悄悄地,二楼沈鸣谦的卧室里亮着灯。
“爷爷,爷爷!”走到沈鸣谦卧室门口时,沈默轻唤。
里面没有声音。见房门是虚掩着的,沈默轻轻推门进去,想帮爷爷关掉电灯。在推开房门的一刹那,沈默惊呆了。沈鸣谦躺在地板上,浑身是血。
“爷爷!爷爷!”沈默大叫着冲到爷爷身边。
夏晓薇和林涛一块儿跟进去。
“爷爷,爷爷!你怎么了?”沈默抱起爷爷哭喊着。
“爷爷在地板上写了字!”林涛喊道。
在沈鸣谦右手一侧的地板上,写着四个血字:沙漠玫瑰。
又是沙漠玫瑰!沈默的脑中快速闪过一个场景。
虞江码头。云雀号客轮。
沈默快步跑向客舱,和一老者撞了个满怀。
老者趔趄:“哎哟!跑这么快干嘛?”
沈默停下脚步。
老者大约六十多岁,身材瘦小,满脸沧桑,长脸,浓眉,眼窝深陷,目光如炬。
沈默:“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慌张了,没撞坏您吧?”
老者:“没事儿,幸好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结实。”
沈默笑了笑说:“老先生,不好意思。我的行李还在客舱里呢!”
老者朝沈默摆摆手,示意沈默自便,然后径自离去。
沈默突然发觉手掌心多了点什么东西,摊开一看,是一个小小的纸团。抻平,只有四个字:沙漠玫瑰。

二十分钟之后,几名警察来到沈家。
法医检验了沈鸣谦的遗体,发现左胸部有一道约三厘米的伤口,系匕首所伤。
做堪验,拍照片,提指纹,问情况……警察做完他们认为该做的一切之后,把沈鸣谦老人的遗体抬到床上,然后离开。

“为什么不告诉警察整个事件的背景?”夏晓薇问。
“教授说过——不要报警。教授不想让警方知道梵天之眼的情况。”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不让报警?”
“教授肯定有教授的理由。”
“你想过没有?——这样做会影响到警察对案件的侦破。”
“别对我说这些!”沈默给爷爷盖上毯子。
沉默。气氛有些尴尬。
沈默仔细地给爷爷掖毛毯,泪水串串滴落。
夏晓薇看着发呆的沈默:“沈默哥哥,要不要联系伯父伯母?”
“晓薇,你身上还有多少钱?现金和卡里的都算。”沈默擦拭眼泪。
“大概还有一万二千元。”
“全都借给我。”
“我这里还有六千。”林涛说。
“要不,我给姐姐打个电话,让她再往我的卡里打点钱。”夏晓薇没有问沈默钱的用途,只是担心这些钱不够用。
“不用了,我想这些钱应该足够了……等天亮了,我们先把爷爷送到医院,让爷爷在那里好好休息几天。等爸爸妈妈回家后我们再和爷爷告别。爸爸妈妈那儿先不告诉他们,等我们从岜沙回来,也许他们也就到家了。”
此时,夏晓薇明白了沈默的打算——先把爷爷的遗体存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沈默哥哥,是我错了。我不该……”夏晓薇说。
沈默坐在爷爷的床边,摆摆手,止住了夏晓薇的话:“晓薇,迷面虽然很多,也许迷底只有一个。”
“现在,我找到了相信你的理由。”夏晓薇眼里含着泪花儿。
“去准备准备吧,天马上就要亮了,我们把爷爷送走就直接去岜沙。你记得把那张照片带好,我现在心里乱,怕忘了。我们一早就得赶到医院,贵阳到从江的客车每天只有一次,九点左右从贵阳新体育馆出发。我们的时间很紧,去医院时把行李带上。”沈默的声音很轻。

9月24日,上午九点十分。贵阳新体育馆。
一辆出租车驶入车站——沈默从医院安顿好爷爷的遗体之后立刻赶来。
沈默下车,快速跑向售票口:“从江,两张!”
“晚了,车刚走!”
林涛帮着夏晓薇取下旅行箱。出租车调头。
沈默匆匆跑回,招手:“师傅,你能跑一趟从江吗?价钱随你开。”
“不成,跑到那里我晚上就回不来了,没办法给夜班司机交车。”
“那就麻烦你沿着公路追,直到追上去从江的大巴车!麻烦您了师傅,我们有急事。”沈默恳求道。
司机看了看表,说:“好吧,好在发车没有多长时间,应该很快就能追上。”
三个人回到出租车上。
司机调转方向去追那辆大巴车。
“哥,带我一块儿去岜沙吧!”林涛突然说道。
“胡闹!瞎搅和什么?”沈默颇不耐烦。
“我不是胡闹,我只是想帮你!我家就在从江,岜沙离县城很近,那地方我去过,比你熟悉。”
“你这是添乱!少啰嗦!”
“岜沙那地方共有五个苗寨,你要一个一个地找,一家一家地问。你听得懂苗话吗?可是我懂!”林涛申辩道。
“别蒙事了,当年阿雅怎么就会讲汉话?”
“你怎么知道阿雅会讲汉话?爷爷也没说过她会讲汉话呀!说不定是太爷爷懂苗话呢!反正我是去过那里的,几个寨子都讲苗话。会讲汉话的人也有,但多是年轻人。你们只准备问会讲汉话的年轻人?”林涛对着前排夏晓薇的背影,“姐姐,你帮我说句话嘛!”
夏晓薇:“你真的懂苗话?”
“姐姐,你也不相信我?撒谎是小狗……”
夏晓薇回身看向沈默:“林涛说的有道理,我们的确需要一个翻译。”
“就是就是,还是姐姐明白。”
沈默瞪着林涛:“你要去也行,不过有个条件。”
“哥,你说,什么条件都行。我都听你的!什么条件?你说!”林涛一见沈默松口,赶紧表态。
“我们到哪儿你到哪儿,不允许擅自行动。”
“就这?这也太简单了!没问题。”
二十分钟后,追上了那辆大巴车。出租车司机一边超车一边鸣笛,示意大巴车停下来。林涛摇下车窗玻璃,把手伸到车外挥动着。
大巴车停了下来。
坐在前面的夏晓薇付了车钱。三个人慌慌张张拎着两个旅行箱上了大巴车。幸好后排还有空位。
手机铃声——是校长程度。沈默接听。
“程校长,您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默啊,听你们系里说,你得了结核性胸膜炎请假休班了,现在情况怎么样?”
“哦……没什么大碍,很快就会好的。真不好意思,还惊动了您。”
“我现在就在贵阳,如果你方便,咱们就见一面。我住在茅台酒店608房间……”
“您来贵阳了!程校长,我……”沈默吱唔着。
“我是来开个会,要住半个月呢!你不方便就算了。”
“程校长,我,我这病是不能见人的。等我好了之后再向您请罪吧!”沈默搪塞道。
“晓薇和你在一起吧?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让她接电话!”
沈默捂着手机,轻声对夏晓薇说:“程校长,让你接电话。”
夏晓薇点点头。
“程校长,她就在我身边呢!我不让她来,她……”
“沈默啊,晓薇是个好姑娘,你可要懂得珍惜啊!”
“程校长,我让晓薇接电话。”沈默把电话递给夏晓薇。
夏晓薇接过手机:“程伯伯!”
“晓薇啊,你老实告诉伯伯,这是不是你的主意?你也转告沈默,你们这点小把戏,只能骗骗别人。程伯伯可不相信沈默得了病。不过,你们放心,对这件事。程伯伯就是猫头鹰睡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在干什么伯伯也不问,伯伯要在贵阳住半个月,茅台酒店608房间,有什么需要伯伯帮忙的你就说。有空的时候来看看我就行了!”
“程伯伯,谢谢您。”
“丫头,你爸爸走了,伯伯就是你们的亲人。不管遇到什么事,伯伯都会帮你的。身上的钱够不够?不够的话对伯伯讲。”
“够了,需要的时候我找程伯伯要。”
“那好,先就这样吧!休息时间到了,我要去开会。”
挂断电话。
夏晓薇把手机还给沈默,淡淡地说:“他什么都知道。”
“我就知道瞒不过的,他说什么了?”
“没事,他说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对你们系里说的。”

大巴车在山路上盘旋。
沈默在清理着自己的思路。有些事情渐渐清晰,有些事情却更加扑朔迷离。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泰戈尔,溥仪。沈默清楚地记得在“傅恒”和“泰戈尔”之间,教授用的是省略号,而其他人名之间却都是用了逗号。婆罗贺摩丢失了两颗眼睛,其中之一流传的脉络非常清楚,而且那颗被叶卡捷琳娜命名为奥洛夫的钻石依然收藏在俄罗斯国家博物馆里。另外一颗却无迹可寻。从现在了解的情况看,泰戈尔先生认为这颗钻石在清朝乾隆年间的中缅之战中落到了傅恒手里。这一结论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但至少说明一点:泰戈尔和溥仪并没有见到过这颗钻石。这两个人可以排除在钻石流传链条之外。但是,泰戈尔肯定和这颗钻石有着某种密切的关系,而且一直在设法寻找着这颗钻石的下落。夏青教授是个严谨的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在“傅恒”和“泰戈尔”之间用了一个和别处不同的标点符号。这也许就是为了把泰戈尔和溥仪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划掉泰戈尔和溥仪,那么就剩下六个人名了: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也许,这就是第二颗梵天之眼流传的轨迹了。起点是婆罗贺摩,终点是傅恒。如果忽略过程只看结果,傅恒无疑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而且,傅恒已经死了二百三十六年。即便那颗钻石果真曾经落在他的手里,就像泰戈尔说的那样。在他死后的这两百多年里,那颗钻石的命运也依然是个巨大的空白。关键是夏青教授和自己的太爷爷究竟发现了什么?夏青教授留下的东西太少了,只是给沈默指明了方向。沈默希望能从自己太爷爷身上找到更多的东西。既然太爷爷和夏青教授都是因为相同的原因改变了人生轨迹,两者之间肯定有能相互参照的东西。而且,太爷爷曾经受泰戈尔先生邀请赴印度讲学,也说不定他从泰戈尔那里得到过什么信息。
思路被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打断——夏晓薇!沈默抬眼看看就坐在身边的夏晓薇,颇有几分不解。夏晓薇用眼神示意他赶快看短信。沈默按下阅读键:
“你有没有注意到曾平、吴伯寅和爷爷三个人之间的联系?”
“他们都曾经向我们提供了某些有用的信息。”沈默想了想,回复了一条消息。
“为什么给我们提供信息的人都死了,而我们还依然活着?你不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吗?”夏晓薇又发来一条。
沈默心里突然打了一个冷颤:是啊,自己为什么没有想到这点?
“也许对手就在我们周围,似乎我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目光。你还记得我们来贵州时在火车上我曾经对你说过有个人一直在盯着你吗?我觉得我们已经被人家监视了!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没对我们动手。”夏晓薇的手指飞快地舞动着。
沈默拿着手机,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爷爷临终前写的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夏晓薇的短信又发过来。
沈默突然有一种不祥之感。虞江码头莫明其妙的纸条,爷爷临终前写的血字,都是同样的四个字——沙漠玫瑰。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棋子
9月24日下午6点10分,从江汽车站。
“沈默哥哥,我可以回家看看吗?”下了车,林涛问。
“可以,但你回家后就不要回来了。”
“那我不回家了,你别想甩掉我!”
“现在还有没有去岜沙的车?”夏晓薇问。
“有,很多车都跑岜沙。岜沙离县城很近的,最多二十分钟就到。”林涛抢着回答。
沈默开步:“今天不去了,太晚了。我们先找个旅馆住下,明天一早出发。”
“要不就住到我家去吧!”林涛跟上。
沈默扭头瞪了林涛一眼:“少啰嗦!”
林涛闭口,回身帮夏晓薇拉旅行箱。
三人在街头找了一家旅店住下。

晚上。沈默先冲了澡,躺在床上。手机响——夏晓薇的短信:
“沈默哥哥,我想和你说说话。”
“我累了。明天吧!”沈默回复。停了好一会儿,不见有消息回过来,沈默又发送一条:“要么,我们就这样发短信聊一会儿?”
“那就算了!”夏晓薇回复。
“晓薇,你生气了?”沈默又发了一条。
十分钟过去,夏晓薇一直没有再回复。

另外一个房间。夏晓薇背靠床头,曲卷着身子,双臂环抱着膝盖,头颅侧俯在双腿上,一头玫瑰红的秀发如瀑布般流泄下来。泪珠滴落,床单渐渐湿了一片。

沈默躺在床上,假寐。
对面床上,林涛鼾声如雷。
沈默悄然起身,打开写字台上的灯,将灯光调得很暗。匆匆书写,熄灯,拎起旅行包,慑手慑脚地走出房门。
夜风很凉,天上满是乌云,遮住了星星,也遮住了月亮。
大街上,沈默招手。
一辆出租车停在沈默身边。
“沈默哥哥,你想去哪儿?”林涛突然出现。
“怎么是你?你不是睡了吗?”
“我睡觉也是睁着一只眼的。实话对你说吧,你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就怕你和夏姐姐甩下我。现在你倒好,连夏姐姐也不带了,居然自己想溜之大吉。幸好我还算机灵。”林涛一脸坏笑。
“回去!”沈默冷冷地说。
“我不!”林涛很固执。
沈默将旅行箱一丢,猛然挥拳。
林涛猝不及防,身子向后一倾,差一点跌倒。
“你为什么打我?!”林涛捂着脸。
“我就是打你了!怎么着吧?”沈默紧三拳慢三拳,直到把林涛打翻在地。
出租车一溜烟跑了。
林涛从地上爬起来,不说话。用衣袖擦了一下脸上的尘土,静静地看着沈默。
“滚!给我滚得远远的!别再让我看到你!你不是喜欢夏姐姐吗?你去找她呀!去找你的夏姐姐!滚!”
林涛转身疾走,抹着眼泪。
沈默看着林涛的背影,呆立。
另一辆出租车开过来,停在沈默身边,鸣笛。
沈默将旅行包丢进车里,上车:“去岜沙。”

旅店,走廊。林涛敲门。
夏晓薇惊醒,打开电灯:“谁?”
“姐,你快开门,是我!我是林涛。”林涛在门外喊。
“林涛?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不行吗?”夏晓薇说。
“姐,你快点开门啊!”林涛没有听清夏晓薇的话,依然带着哭腔喊。
夏晓薇穿衣,开门。
灯光下,林涛头发乱蓬蓬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满身尘土。
“林涛!出什么事儿了?沈默哥哥呢?”夏晓薇向门外张望,欲出。
“姐,你哪儿都不用去。我哥他没事儿!”林涛伸出胳膊拦住了夏晓薇。
夏晓薇回身:“进来吧,你看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林涛进屋:“被人打了。”
“被人打了?快让我看看。”夏晓薇双手扳过林涛的脸,手指在林涛脸颊上滑动。
林涛嘴角浮现一丝笑意,那是一种满足。
“什么人把你打成这样?是不是你又去闯祸!让你哥知道了还得打你一顿。”夏晓薇心疼地数落着。
林涛指着自己的脸:“就是他打的!”
“什么?沈默哥哥打了你?为什么?他人呢?在哪儿?怎么着也不能打这么狠呀!”
“先别说了,你找不到他了。你看看这个!”林涛把纸条递给夏晓薇。
夏晓薇接过一看,是沈默的笔迹:
“晓薇,原谅我不辞而别。有句话我想了很久,不吐不快。我是去工作,不是去旅游。而你的存在会影响我的思路。我习惯一个人工作。说句实话,不怕你生气。你已经成为一个累赘。我出此下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回虞江还是回聊城,你自己决定吧。沈默即日。”
“我哥他太不够意思了!我好心去追他,反倒挨了一顿打。”林涛嘟囔着。
夏晓薇默然,流泪。
“姐,你别哭好吗?我哥,我哥他小肚鸡肠!他不是个男人!”林涛手足无措。
“你知道什么?!”夏晓薇突然吼道,“他是想救我们!他是想自己承担一切!”
林涛一下愣住。
“马上退房!我要去找他。”夏晓薇说。
“姐,你别着急。他一定是去了岜沙。我这就去退房,我们一块儿去找他!”林涛终于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退了房,二人拖着行李走到街上。招手打车,直奔岜沙。

夜晚的岜沙,出奇的幽静。到处是高大挺拔的树木,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感觉到它们伟岸的风姿。山寨的大门很独特,像一只巨大的牛角。门口亮着灯,进门是一大片石板铺就的平坪。平坪边上有一处房舍,挂着几盏红色的灯笼,檐下的木匾上写着几人汉字:枪手部落客栈。
沈默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扣响了客栈的门。
客栈的主人是一个中年男子,青布衣衫,白帕绕顶。他开门看了看沈默,没有说话。打着手势请沈默带到客房。客栈的住宿条件大大出乎沈默的意料,枫香木的宽大楼房,一律白色棉布床单和枕套,房间里还有大彩电。和沈默想象中的岜沙形成巨大的反差。只是看样子子客栈的生意并不好,诺大的客栈里好像只有沈默一个客人,很安静。沈默放下旅行包,叫住客栈主人。问:“您知道阿雅和易明这两个人吗?”
客栈主人连摇头带摆手。
“易明,阿雅!”沈默放慢了语速,提高了声音。
客栈主人却转身而去,不一会儿又回转来,递给沈默一样东西。
沈默接过一看,是中英两种文字的客栈价目表。客栈主人听不懂汉语。沈默对客栈主人打着手势,说自己想去寨子里走走,问可不可以?沈默手舞足蹈地比划半天,客栈主人总算是明白了他的意思。对沈默点点头。
走过那片平坪,顺着山路而行。远处寨子里的灯光像闪亮的星星,从灯光上看,五个寨子相距并不太远,沈默走向最近的一个寨子。夜风吹在沈默脸上,感觉有些潮润,仿佛是带着山中的云气。在村口,沈默看到几个孩子在做游戏,有几只小狗也跟在孩子们身后撒欢儿似的跑。
“汪!汪……”一只小狗冲沈默叫。而那群孩子们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对沈默视而不见,依然在做着自己的游戏。
沈默伸手拦住一个从身边跑过的孩子,那孩子看着沈默,显然对这个陌生人打断自己的游戏不满。
“小朋友,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你知道一个叫易明的老爷爷吗?或者一个叫阿雅的老奶奶也行?”沈默问。
那孩子随意向寨子里一指,对沈默说了一串苗语:“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去寨子里问问吧!”说完就跑掉了。
沈默没有听懂孩子的话,只能继续往前走。
“考拉!考拉!”夏晓薇边跑边叫,她和林涛从后面赶上沈默。
沈默回头时,夏晓薇和林涛已经跑到眼前。
“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不要来添乱了好不好?”沈默冷若冰霜。
“考拉,我不会离开你的,你别想甩掉我!”夏晓薇坚定地说。
“夏晓薇,你脸皮真厚!”话一出口,沈默的心里猝然传过一丝疼痛。
夏晓薇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一齐涌到脸上,气结。沉默良久,喉咙里发出颤音:“沈默!你太过分了!”
沈默看天,有云飘荡。
“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现在起,我做什么是我自己的事,和你无关。”夏晓薇调头而去。
林涛对沈默说:“你是个混蛋!”然后转身去追夏晓薇,“姐,你等等我!”
夏晓薇的背影远去,林涛的背影远去。
沈默的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涩苦辣咸一起涌来,相互纠缠、撕咬,百般滋味难以言述。喃喃自语:“晓薇,保重!”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寻人
太阳出来,将一切朦胧变得清晰。山是绿的,吊脚楼是黑的,除了寨门和那家客栈,一切都显得粗糙、简陋。寨子里的地面凹凸不平,低洼处零零星星的积存着多日前的雨水,浑浊不堪。
沈默行走在寨子里。寨子里很静,间或遇到一两个孩子和他们的狗。人和狗都是一付凶巴巴的样子,对人爱理不理。如果不是看到地面上长长的身影,沈默真的怀疑自己变成了透明的。昨天他找了大半夜,走进好多家吊脚楼,没有一个人知道易明或者阿雅。今天一大早起来,他来到这个更高的寨子。
路口拐角处的一家吊脚楼前,有一个小姑娘在洗头。小姑娘弯腰低头,黑黑的头发足有一米多长,从脑后甩下来遮住了面容,一直拖到地上。身边放着一只竹子做的水桶,小姑娘右手拿瓢从水桶中取了水,直接淋在头上,水顺着头发流泄下来,在地面上聚积成一洼浊泥,发梢就在泥水里滚着。
沈默停下脚步,讶异地看着小姑娘,不由得担心这样洗出来的头发会不会干净。
小姑娘拿一只木梳把头发一点点绾起,一直绾到发梢,头发上挤出的水份已经将发梢淋洗干净,不一会儿的工夫,一个漂亮的发髻就挽好了。那只盘发的木梳插在头上,既是工具,又是饰物。小姑娘直起身子——容貌稚嫩而清秀,年龄也就在十四五岁左右。
沈默走过去:“小姑娘,你能听得懂汉话吗?”
小姑娘茫然地看着沈默。
沈默失望地摇摇头走开了。
在沈默离开五分钟后,夏晓薇和林涛也来到这座吊脚楼前。
昨天晚上和沈默吵架后,夏晓薇和林涛也来到寨子门口那家枪手部落客栈。林涛很快就弄清了沈默也住在那里。夏晓薇一心想避开沈默,便带着林涛离开了。后来,他们在寨子里随便住到一户苗民家里。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几乎家家都能留宿客人,价格也很便宜。早晨就在主人家搭伙吃了早餐,主人去忙自己的事情,夏晓薇和林涛就开始在寨子里转了起来。幸好林涛能说苗语,交流起来没什么困难。夏晓薇采取了在贵阳西湖巷寻找吴伯寅时用过的办法,不漏掉一家一户,每一座吊脚楼都要进出看一看,问一问。只是一路走来,却很少遇到成年人。仿佛寨子里只有小孩儿和狗,还有清风。
“有人吗?”林涛用苗语喊道。
刚才洗头的那个小姑娘走出来:“什么事?”
“我是从县城里来的,来找亲戚。你知道易明爷爷家在哪儿吗?”
“不晓得。”小姑娘摇头。
“那,阿雅奶奶呢?”
“不晓得。”小姑娘还是摇头。
林涛转身对夏晓薇说:“姐,把照片给我。”
夏晓薇从随身携带的坤包里取出那张老照片,离开贵阳这后,这张照片一直是夏晓薇保管着。
林涛举着照片给那姑娘看,并指着照片上的阿雅说:“这是阿雅奶奶年轻时的照片。”
“这张照片我见过!”小姑娘说。
“你见过?在哪里?”林涛兴奋地几乎跳起来。
“在上面寨子易昆爷家里。”
“你能带我们过去吗?”林涛的眼里放着光。
小姑娘想了想:“那你等一会儿,我添上猪潲。”说完转身去忙了。
林涛兴奋地把刚才小姑娘的一番话说给夏晓薇。
不大一会儿,小姑娘就出来了。浑身上下焕然一新。银的项圈,银的手镯。上身穿一件滚边左衽青布衣,下身围苗王方印图形的三角裙,脚下是一双新草鞋。看起来格外鲜亮。
夏晓薇怀疑小姑娘是不是真的去添猪潲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姑娘对林涛菀尔一笑:“走吧!”
在小姑娘的带领下,夏晓薇和林涛踏上一条蜿蜒的小路,迤逦而上。
“这里的树似乎比别处都茂盛。”路上,夏晓薇随口说道。
“岜沙人是把树木当神祭拜的。人死之后不立墓碑,也没有墓冢,就在墓穴上面植一棵树。‘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这是岜沙人的信仰。岜沙人从不滥伐树木,村民们缺油缺盐,只是上山修剪杈枝或砍些枯树,肩挑徒步到县城去零售。听我爸爸讲,岜沙人有过唯一的一次砍树行动,那是1976年毛主席逝世,北京修建毛主席纪念堂时,岜沙人毅然决定将寨前小山头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千年香樟树敬献给毛主席。那棵树被全寨视为林中大神。樟树出寨时,全寨老少都聚集到公路两边夹道目送,一直到尘灰落定。为了纪念那棵香樟树,岜沙人在那棵树生长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八角亭作为纪念。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林涛很庆幸自己对爸爸讲的故事还没有忘掉,心中暗自得意。
听了林涛这番话,夏晓薇的心情却变得异常沉重。身边经过的每一棵树上,也许都依附着一个灵魂。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砰然心动的事情?
“看到那座房子没有?”小姑娘突然停下脚步,手指着远方。
远处的山坡上,一座吊脚楼在树林间隐约可见。那座楼很特别,外观上和其他人家并没有多少差别,奇怪的是却修建在那么高的地方,远离村寨,孤零零地。
“那就是易昆爷的家。你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到了。我该回家了。”小姑娘说。
“谢谢你!”林涛说。
“我叫月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小姑娘看着林涛。
“月亮!这名字真美。我叫林涛。”
“林涛!我记下了。我喜欢你,你回来时再来找我好吗?”月亮说着,不等林涛回答,就踮起脚尖,“啪”地在林涛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笑着跑掉了。
月亮的举动让夏晓薇惊讶不已。不禁说道:“哇塞!这里的小姑娘好开放哟!”
林涛不好意思地用手掌擦了擦月亮亲吻过的地方,笑了笑说:“这里的习俗很独特,男女之间谈恋爱是很随意的,自己家女孩儿的男朋友越多,父母会越开心,表明自己的孩子长得可爱!”
“这女孩儿不错哦!你追不追?”夏晓薇和林涛开着玩笑。
“姐,你说什么呢?”林涛的脸居然红了。
林涛的样子让夏晓薇忍俊不禁,她笑着说:“嘻嘻,真没想到你也会脸红?”
自从昨晚和沈默吵架后,夏晓薇一直不开心,总是一付愁眉不展的样子。弄得林涛手足无措。现在突然看到夏晓薇笑了,林涛也高兴起来,忘形地看着夏晓薇,自言自语地说:“姐姐笑起来真好看。”
夏晓薇笑着笑着,忽然发现林涛的眼神不大对,便嗔怪道:“你个小屁孩儿!干什么呢?”
“没,没干啥。”林涛挠了挠头,笑着吱唔道。
夏晓薇和林涛沿着山路又走了大约半小时,终于走到那座吊脚楼前。这座吊脚楼和其他人家一样,有上下两层,底层是猪马圈,上层住人。圈里的一头大白猪带着三个小猪崽儿,不停地哼哼着。
“有人没有?”林涛扯开嗓子高喊。喊了三五声,总是不见有人答应。
这时,一个老者从旁边的山路上走下来,肩上背着一捆干柴,全是一些的枯萎的树枝。
“老人家,你有没有看到这家人?”林涛赶紧跑上前去问。
老人停下脚步,看了看林涛说:“你是问易家公?”
林涛点点头。
老人往山上一指,说:“给易家奶上坟去了!今天是易家奶的忌日。唉,可怜啊!”老人一边说一边摇头叹息。
“老人家,您能给我说说他家出了什么事吗?我爷爷和易家公是伙计俩,是我爷爷让我来看看他们家。”林涛信口雌黄。
那老者显然相信了林涛的话,索性把肩上的柴放下,就势坐在路边草丛上。从腰间取下一根竹筒做的水烟袋,不紧不慢地点上火,咕噜咕噜地吸了两口,才慢慢说道:“他们家本来有一个娃崽,很好的一个娃崽,叫易龙。几年前,几年了?我还真记不清楚了,大概不是三年就是四年。为了一个叫阿金的姑娘,龙崽打杀一个同寨子的年轻人。据说那个娃崽糟蹋了阿金姑娘。龙崽一时性起,就拿火枪把那个孬崽给崩了!然后就带着阿金姑娘逃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去年的今天,易家奶盼儿子没盼来,一撒手就走了。只剩下易家公,还有一个什么都听不到的老太奶。日子过的孤清啊!”说起易家的事,老者唏嘘不止。
“哦,对了。你们怎么不进家啊?他家里有人的。老太奶在家的,好多年了她都不曾出过家门的。”老者说。
“我以为家里没有人呢!我们就去。谢谢您!”林涛的嘴倒是蛮乖巧的。
老人的一袋烟刚好抽完,收了烟袋,把柴背在肩上,也不多话,径直走了。
夏晓薇看着老人沧桑的背影,突然发现那老人竟然没穿鞋子,赤脚走在铺满乱石的山路上。
“你们刚才聊了什么?”夏晓薇问。
林涛把刚才和老者的对话一五一十地翻译给夏晓薇听。
“什么?家里还有一个老太奶?!”夏晓薇惊讶地说,“老太奶会不会就是阿雅?!我们进去看看!”
夏晓薇和林涛再次走到那座有几分破败的吊脚楼前,沿着楼梯上了二楼,果然,门是虚掩着的。夏晓薇敲门,林涛说:“姐,别敲了,老太奶什么都听不到了。”说着,伸手把门推开。
虽然是白天,但房间里却是一片乌黑,只有一个大约五十公分的正方形的小窗户透过微弱的光线,感觉非常压抑。此时,门虽然开了,但透过的光线依然十分有限。夏晓薇已经无法辩别屋子的朝向,也不知道是不是屋子的方向有问题,拟或是四周高大的树木遮蔽了阳光。屋子中间是一个火塘,火已经灭了,只有一些木炭的灰烬。火塘边随意摆放着两条低矮的长凳,黑乎乎的,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屋子正中的墙上是一个神龛,神龛正对着屋门,神龛上放着一小段萝卜,萝卜上插着三柱燃到半截就已经熄灭的香。小小的一段萝卜居然也能做香炉,夏晓薇不得不佩服主人奇特的想像力。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背对着夏晓薇和林涛,老人的头发虽然白了,却依然绾得一丝不乱。一身青布衣虽然有些脱色,但看上去还很干净。老人好像全然不知身后发生了什么。依然专注地高举双手在侧面墙壁上摩挲着什么。
夏晓薇凝神一看,只见老人是在仔细地擦拭一个老旧的镜框。
老人的那双手,骨节略大,肤色黧黑,满是皱纹。乍一看,仿佛是一截干枯的老树皮,没有一点水份。相比之下,老人手里面的白色帕子居然是那么刺眼。老人擦得很用心,还不时地停下来,把嘴巴凑上去,往镜框的玻璃上哈着气。
夏晓薇走近老人,就站在老人身后。她看清了镜框里面的照片,她从坤包里取出自己带来的那张,两张照片一模一样。夏晓薇情不自禁地举起右手,握住老人布满沧桑的手。两只天差地别的手交叠在一起,一只青春、白嫩、温润、美丽,一只干涩、枯萎、粗糙、丑陋。夏晓薇修长的手指慢慢移向老人手中的帕子。
老人抬眼看了看夏晓薇。
那一瞬间,夏晓薇看清了那张苍老的脸,眼角眉梢间,阿雅年轻时的影子还依稀可辩。是阿雅!没错!是阿雅奶奶!
老年的阿雅看着夏晓薇俊美的脸庞,实在想不起这位漂亮的姑娘是寨子里哪户人家的女儿。
夏晓薇轻轻用力,想从阿雅奶奶手中抽出那块帕子。
阿雅仿佛明白了夏晓薇的意思,慢慢松开手。
夏晓薇接过帕子,默不作声地继续擦拭着那个镜框。泪水含在眼里,欲滴未滴。
阿雅突然看到夏晓薇左手握着的照片,她浑浊的眼睛里放出一道奇异的光,颤抖的双手伸向夏晓薇手里的那张照片。
夏晓薇拿着那块白帕子,转过身,看着阿雅奶奶那张布满沟沟壑壑的脸,把自己手里的照片交到老人手里。
阿雅接过照片,看了又看。突然,阿雅放声大哭,嘴里不停地念着:“李先生,李先生……”阿雅说的是标准的汉语。
老人的哭声让夏晓薇手足无措,早就含在眼里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撒落下来。口中喊着:“阿雅奶奶,阿雅奶奶……”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雅一把搂过夏晓薇,像个孩子似的俯在夏晓薇肩膀上痛哭流涕,一边哭一边用手拍打着夏晓薇的后背。阿雅哭了一会儿,突然从夏晓薇的肩膀上抬起头来,不由分说地拉起夏晓薇的手就往门外走。
夏晓薇不知道老人要干什么,只得随着老人的脚步走。林涛也茫然地跟在后面。
老人拉着夏晓薇走下吊脚楼,踏着半人多高的杂草绕到屋子背后的一小片平地。那片地很小,长不足两米,宽不足一米,呈不规则的长条形状。上面有一棵香樟树,长得又粗又大。走到树前,阿雅突然跪下,用那双粗糙的手撕掳着大树周边的野草。很快就将大树周围清理干净。阿雅对着香樟树拜了又拜。然后五体投地,哭喊着:“李先生,李先生!你看到没有?你看到没有?你的伢来了!你的伢来看你了!阿雅对不住你啊!阿雅总算看到你的伢了。李先生啊,这回,阿雅死也瞑目了……”老人的哭喊声在丛林里回荡。
夏晓薇知道,阿雅奶奶把自己当成了李畋的后人。只是,此时此刻,夏晓薇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向老人解释这一切。
“去把沈默找来吧!”夏晓薇回头对林涛说。
“姐?”林涛不解地看着夏晓薇。
“快去。”夏晓薇说。
“嗯。”林涛答应一声,转身去寻沈默去了。
夏晓薇弯腰去搀扶阿雅:“奶奶不哭,奶奶起来啊!”
痛哭了半晌,阿雅才在夏晓薇的搀扶下站起来。
回到屋子里,阿雅掩上房门,指着火塘边的长凳说:“快坐下吧,孩子。”
夏晓薇坐在长凳上,阿雅坐在夏晓薇对面的另一条长凳上。
“看年龄,你应该是鸣谦的孙女,你叫李什么?”阿雅慈祥地看着夏晓薇。
“奶奶,您弄错了。我不是李畋太爷爷的后人,我姓夏,叫夏晓薇。李太爷爷的后人也来看您了,马上就到。”夏晓薇大声说。
阿雅根本听不到夏晓薇在说什么,继续说着:“你爷爷可好啊!你爷爷小时候可淘气了,但却很听我的话。我离开李家的时候,他才八岁。算起来,今年也是七十六了。
夏晓薇的眼睛渐渐习惯了屋子里的光线,她突然觉得,阿雅老人和这间黑乎乎的是那么相称。一个老人,一间老屋,沧桑,沉重。一切居然是那么和谐。
正在夏晓薇对着眼前的一切出神时,“呯”地一声,屋门突然洞开。
夏晓薇猛然心惊了一下,蓦然回首。
门口,突兀地站着一个人的身影。时此,有一缕阳光刚好正对着屋门,从那人的身后照射进来,有些刺眼。逆着光线,从夏晓薇的角度刚好看不清那人的面目。只看到一个高大的,镀着金边的轮廓。
“阿昆,你快看看这是谁来了!”阿雅老人激动地说。
“姑娘,你是谁?”那人进了屋,上下打量着夏晓薇。声音苍老但却洪亮,说的居然也是汉语。
夏晓薇连忙站起来,对来人说:“您就是易昆爷爷吧!爷爷好!”
“阿昆,这是李先生的伢!李先生的伢呀!”阿雅老人说。
“李先生!?李畋先生?!姑娘真是李先生的后人?”易昆问道。
此时,夏晓薇看清了易昆的面孔。面前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男人,脸上爬满了岁月留下的痕迹,眼袋很大,略呈红色,眉毛很长,眉角上扬,末梢有几根已呈灰白色,左右对称。圆脸,鼻阔而扁,鼻翼两侧各有一道深深的皱纹,呈八字型。嘴角下垂,面色无光。头上光秃秃的,只在头顶中央有一缕发鬏随意盘着,发鬏周围用一条白布帕缠绕着。一身略显陈旧的铜扣青布衣。
“我,我不是。”夏晓薇说。
易昆的眼睛里立刻充满了敌意,冷冷地问:“姑娘,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来骗老太太?你怎么知道李畋先生?”
“易爷爷,您听我说……”夏晓薇着急地解释说,“我虽然不是李畋爷爷的后人,可是,我是和沈默哥哥一块儿来的。”
“沈默?沈默是谁?”易昆问道。
“老人家,沈默是李畋的重孙,是沈鸣谦的孙子。”门口响起沈默的声音,是林涛带着沈默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易昆看着突然出现的两个年轻人,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沈鸣谦是谁?”
沈默走近易昆说:“您就是易昆爷爷吧!我就是沈默。李畋的重孙。沈鸣谦是我的爷爷,李畋的儿子,本名李鸣谦。”
阿雅看到沈默,一下站起来,颤巍巍地走到沈默面前,左看右看,下看下看,嘴里念叨着:“像!太像了!孩子,你太像李先生了!鸣谦长的不像李先生,你像。”她转身问夏晓薇,“孩子,他是你弟弟吗?”并不等夏晓薇回答,老太太拉起沈默的手说,“快坐下,孩子。”
“凭什么证明你就是李畋的重孙?”易昆继续问道。
“易爷爷,您想要什么样的证据?”沈默反问。
易昆想了想说:“你知道多少李畋先生的事情,说来听听。”
“太爷爷名李畋,字子渔。祖籍南京。生于公历1906年2月28日,农历丙午年二月初六。二十一岁娶妻沈氏,名静如。二十四岁生子李鸣谦。三十二岁时,也就是1938年,失踪于贵阳。易爷爷,您还想问我什么?”沈默说。
“还有这张照片。”夏晓薇把自己带来的那张老照片递给易昆。
易昆接过照片,扫了一眼,又还给夏晓薇。目光继续审视着沈默:“李畋的儿子,也就是李鸣谦,为什么改姓沈?”
“太爷爷失踪后,太奶奶沈静如和爷爷也遭到追杀。为躲避灾难,太奶奶带着爷爷逃到贵阳乡下,并给爷爷改名沈鸣谦。”沈默回答。
“李畋和我们家又有什么关系?”易昆不停地盘问。
“1937年,太爷爷在从印度回国的途中救了一个叫阿雅的岜沙女孩儿。同年10月,太爷爷把阿雅送回岜沙,并主持了阿雅和易明的婚礼。如果我没有猜错,您就是易明爷爷和阿雅奶奶的儿子吧!”沈默说道。
易昆不再说话,他仔细端详着沈默。眼前这小伙子的确和李畋先生长得很像,而且说的事情全对,不可能是假冒的。
沈默被易昆看得有点不自在。不知道接下来他还要问什么,沈默心里嘀咕。
突然,易昆快步绕过火塘,走到神龛前,“扑通”一声双膝跪到在地,仰面叫道:“阿爸,李先生的后人找到了!您可以瞑目了!”一连磕了几个头之后,易昆站起来紧紧抓住沈默的手说:“孩子,我们家两代人找了你们整整六十八年,总算是找到你们了!”
“易爷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默满腹疑惑地问。从易昆的话里,他清楚知道,太爷爷李畋和这家人一定有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孩子,既然你的确是李畋先生的重孙。你就不能叫我爷爷了。你爷爷李鸣谦管我妈妈叫姐姐,论辈份你应该叫我伯伯才是。你们都叫我伯伯。”易昆纠正了沈默对自己的称呼。
“易伯伯,你说你们家两代人找了我们六十八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沈默改口称易昆为伯伯。
“坐,坐下说。”易昆看到沈默、夏晓薇和林涛都还站着,便招呼他们坐。
沈默坐在一条长凳上,向夏晓薇招手,示意夏晓薇坐在自己身边。夏晓薇却故意坐到另一条长凳上,并招呼林涛:“林涛,来,坐下。”林涛看了沈默一眼,乖乖地坐到夏晓薇身边。
这时,阿雅老人搬来了两把小小的木凳,递给儿子易昆一把,自己搬着小凳挪到夏晓薇身边坐下。易昆过从母亲手里接过凳子,就势坐在靠近屋门的地方,从腰间取出竹筒水烟袋。一边点烟,一边开始诉说:
“这话还得从1938年说起,那是我阿爸阿妈结婚的第二年。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这些事都是我阿爸阿妈告诉我的。听我阿爸说,那年春天,他专程到贵阳去看你太爷爷李畋先生。恰恰遇到李畋先生遭人追杀。也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是老天保佑,让他们碰到一起。我阿爸就带着李先生翻山越岭抄小路,甩掉了那群坏人。来到岜沙。可惜,李先生当时受了重伤,来岜沙不到一个月就死了。他临死的时候叮嘱我阿爸要找到你太奶奶沈静如夫人和你爷爷李鸣谦。安葬完你太爷爷之后,我阿爸就去了贵阳。可是,他找遍了贵阳城,谁都不知道你太奶奶和你爷爷去了哪里。从那以后,我阿爸就把寻找沈夫人和小鸣谦当成自己一生的使命。他几乎每年农闲的季节都去贵阳,甚至有一年还去了南京。等到我满十六岁之后,每次出去阿爸都带上我。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李畋先生救我阿妈的故事,告诉我要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我阿爸找了一辈子,直到他走不动的时候,这任务就交给了我。我阿爸死的时候都没能闭上眼睛……”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了这番话,沈默心里百感交集。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啊!两代人为了一个诺言苦苦寻觅了大半个世纪,父死子继!太爷爷李畋的失踪之谜终于解开。想不到太爷爷居然长眠在岜沙的大山里。
“易伯伯,我想去看看太爷爷。”沈默说。
易昆放下烟袋,起身说:“跟我来吧!孩子们,都来。去给你们太爷爷磕头。”
沈默跟在易昆身后出了屋,阿雅老人也起身,夏晓薇连忙搀扶着阿雅跟在后面,林涛一步不舍地跟在夏晓薇身后。
易昆带着沈默来到吊脚楼后面的那棵香樟树前,看到刚刚清理过杂草,知道母亲来过。他指着香樟树说:“李先生就埋在这棵树下,这棵树已经六十八岁了。这棵树就是你太爷爷的化身,孩子们,给你们太爷爷磕个头吧!”
沈默、夏晓薇、林涛,依次对着那棵巨大的香樟树行了跪拜礼。之后,沈默又走到树前,双手抚摸着粗大的树干,心里默念:太爷爷,您安息吧!
当他们再次回到屋里时,夏晓薇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阿雅一手拉着夏晓薇一手拉着沈默,再也不肯松开。对着易昆吩咐道:“快去杀口猪!晚上我们烤香猪。”
“好。”易昆答应一声,转身出了屋门。
沈默本想和阿雅奶奶告辞的,无奈阿雅一直攥着自己的手,他不忍心让老人失望,便静静地坐在老人身边。
“你爷爷鸣谦还好吗?”阿雅问道。
“我爷爷,不在了。”提到爷爷,沈默不免伤心,爷爷现在还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可惜他老人家没有等到找到太爷爷的这一天。
“好,那就好!”阿雅高兴地说,“我走不动了,不能去看他了。你们告诉他,阿雅姐姐想他了,让他到岜沙来!”
“阿雅奶奶什么都听不到了。”夏晓薇轻轻地说道。
“你们是不知道啊,鸣谦小时候淘着呢!可淘了!那还是在上海的时候,那时候我刚到李家不久。李先生,就是你们的太爷爷,有一次在家里宴请客人。请客人喝啤酒。那时候啤酒可是稀罕物,没几个人喝过。你们猜怎么着?小鸣谦居然悄悄地往啤酒桶里撒了尿。那帮客人喝了搀尿液的啤酒,还一个劲地夸好喝。乐得小鸣谦躲在门外捂着肚子笑。刚好被我看到,我问他捣什么鬼。他趴在我耳朵边上悄悄地说,阿雅姐姐,里面那些人都在喝我的尿。边说边笑作一团。我借送菜的机会,推门一看,那些客人果然正喝得起劲。反正酒已经上去了,我也不好说什么,就憋着笑退了出来。可是,出来门我就憋不住了。客人走后,小鸣谦将自己的得意之作告诉了李畋先生。李畋先生也乐了,拉过小鸣谦轻轻地拍打小屁股,笑着说,好小子,今天你爹也喝了你的尿!干得不错嘛!谁教你的?小鸣谦说,我自己想的。李先生就说,自己想的?好主意!长大了准有出息!父子俩笑成一团。我和夫人就在旁边看着,夫人笑着埋怨先生,你就惯着他吧……”阿雅忘情地讲着过去的故事,苍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彩,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夏晓薇被阿雅讲的故事逗乐了,捂着嘴偷偷地笑。她实在没有办法把一个慈祥的老人和一个淘气的男孩儿联系在一起,沈爷爷小时候真是太可爱了。
说了一番沈鸣谦小时候的事,阿雅把话头一转,黯然说道:“要是易龙在家多好!要是易龙也在家,我们一家人就聚全了。”老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易龙是我的孙子,论年龄应该是你们的哥哥。你们易龙哥哥也是个好孩子,孝顺!也是个重情重义的孩子。他和一个叫阿金的姑娘从小要好,两家的大人也都中意。谁曾想啊,就在他们准备成亲的前几天,那阿金姑娘却被寨子里一个叫易宝的伢崽给糟蹋了。易宝那伢崽也喜欢阿金姑娘,看着阿金姑娘就要嫁给易龙,心里急啊。后来,两个伢崽就拼了命。易龙身上挨了一枪,命大,没死。可他却把易宝那伢崽打死了。然后,就带着阿金远走高飞了。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儿……”
“准备吃饭了!孩子们,你们都饿了吧!”易昆进门,随手拉开电灯,又转身离去。黑暗的小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这时,沈默和林涛的肚子都咕咕叫起来,夏晓薇也觉得饿了。这也难怪,几个人从早晨出来,还一直没有吃饭呢!不知不觉中,外面的天色都已经渐渐地暗下来,太阳已经落山了。
易昆再次回到屋里时,手里端着一只平底铁锅,锅里是一只烤得金黄的小乳猪。小猪还冒着热腾腾的蒸汽。一阵别样香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易昆一个人来回忙碌着,不一会儿,一甑子米饭也端上来。
“孩子们,吃饭了。”易昆一边分发着碗筷一边说,“米饭在甑子里,自己盛。”
几个人各自盛了米饭,一边吃一边聊。这时的话题很轻松,随意地唠着家常。闲聊中,沈默知道了易昆伯伯家日子过得不好。儿子走了,老伴死了。好好的一家人只剩下他和阿雅奶奶两个。虽然这些年寨子里发展旅游,大部分人家的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年轻人就在寨子里表演民俗就能挣到钱,客人多的时候,留宿客人也能有些收入。可这些,似乎都和易伯伯家无关。家里既没有能参加民俗表演的年轻人,也没有客人来家里住,他家的吊脚楼建得太高,已经远离了寨子。沈默听后,不免叹息。易昆伯伯倒是很豁达,他说:“人啊得知足。家有金山银山,也只是一日三餐。家有广厦万千,躺下也就是一张床。生没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有吃有住,家人平安。这就是福!”
沈默注意到,易昆伯伯在说到最后一句时,眼里有泪光闪动。大概是想儿子易龙了,沈默在心里猜测。
正聊着,易昆突然住口,侧耳听着什么。片刻之后,他猛然起身,在靠门边的墙上取下一支火枪。在这之前,夏晓薇和沈默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那儿有一支枪。易昆像矫兔一般敏捷地冲出去,动作完全不像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靠在门外围栏的一根廊柱边,举起枪,对着黑暗处。
“什么人?”易昆用低沉的语调吼道,同时拉开枪栓。
“阿爸!别开枪。我是易龙!”暗影里有人发出声音。
“易龙?我的孩子!真的是你吗?”易昆把声音压得更低了,手里的枪也缓缓放下。
吊脚楼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一个人影闪出来。“阿爸!是我,是我回来了!”黑影说。
“孩子,快上来啊!”易昆小声喊。
不一会儿,黑影就上了楼。当那黑影走到门口,在灯光里,易昆看清了,的确是自己的儿子易龙。易昆慌忙把易龙拉进屋里,探出头颅左右张望了一下,又听了听动静,随手关上屋门。
易龙进屋后,扑通一声就跪在阿雅面前,叫了一声:“阿婆……”
阿雅看到易龙,一把就扯进自己怀里,拍打着易龙的后背,边打边哭诉着:“你个挨千刀的娃!可想死阿婆了!你这一走就好几年,连个信儿也没有!你咋就这么狠心啊!阿婆白疼你了。你咋能丢下阿婆不管呢?我打死你,我打死你……”阿雅的巴掌噼呖啪啦地打在易龙的脊梁上,打了一会儿,阿雅把易龙搂在怀里,放声大哭。可是,刚哭了一声,阿雅突然想到自己的孙子是杀了人的,他是偷跑回家的,便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硬硬地把哭声咽了回去,喉咙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
夏晓薇扭过头,她实在看不下去眼前这一幕。一整天,就在这座破旧的吊脚楼里,那么多的悲欢离合上演。自己的心几经揪起又放下,放下又揪起。
沈默和林涛默默地看着祖孙二人。
易昆悄悄地躲进里屋,偷偷地抹着不争气的眼泪。
过了好大一会儿,阿雅才止住哭声,双手捧起易龙的脸,仔细端详起来。“孩子,你瘦了!阿金呢?阿金还好吧!”
“阿金,她,很好。”易龙没有对阿婆讲实话,他的阿金两年前患上了尿毒症,正躺在病床上等待治疗。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他更不敢告诉阿婆,他是一路跟踪着沈默回到家里的。他并不知道阿婆已经耳聋了。
“你和阿金有自己的崽了吗?阿婆想抱重孙子了!”阿雅又问。
易龙紧咬着自己的牙关,把头埋进阿婆怀里,他不想让阿婆看到自己落泪,停了一会儿,他说:“快了,会有的,我会让阿婆抱上重孙子的。”
阿雅推开自己的孙子,说:“去给你妈磕个头吧!你妈命不好,没有等到你回来。今天,刚好是她的忌日。”
“我妈呢?我妈她怎么了?”易龙嚯地站起来,“爸,爸!我妈呢?”易龙的目光在寻找着阿爸。他看到了右手里间屋里易昆的身影。连忙跑进去,站在易昆身后问:“爸!我妈呢?怎么看不到我妈?”
易昆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身,只是背对着儿子,无力地抬起左手指了一下墙角。易龙顺着阿爸的手指看过去,墙角里是一张香案,香案上的几柱香还在燃着,有两盘时鲜水果,一盘橙子,一盘椪柑。阿妈在一个玻璃像框里看着自己,阿妈在微笑。
易龙的双膝好像突然被抽掉筋似的,整个人如一堆土一样瘫软在地上。
易昆狠了狠心,转身走出里间屋,带上门。把易龙一个人关在屋子里面。
此时,沈默、夏晓薇和林涛像是被吓傻了似的,一个个呆若木鸡。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沈默看着易昆伯伯,从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已经看不到悲伤,看到的只是麻木。而夏晓薇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点的被凌迟,有一把看不见的利器时不时地从自己心上划过。少不更事的林涛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更是茫然无措。
阿雅突然拉住沈默的手问:“你爷爷鸣谦,还好吗?”此时,阿雅的神情有些奇怪,好像忘记刚刚抱着孙子哭过一样。她也同样忘记这个问题她已经问过一次了。
沈默的情绪没有从眼前的氛围中跳出来,也完全忘记了阿雅奶奶耳聋的事情,喃喃地说道:“我爷爷也走了……”
这次,阿雅老人似乎听到了沈默的话,自言自语:“鸣谦也走了,他比我小那么多,居然也走了。走了好,一了百了。我也该走了!该回来的都回来了,走了,走了好啊!”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进左手的里间屋里,那是阿雅老人的卧室。不一会儿,阿雅老人又走出来,对着易昆说:“阿昆,那样东西你应该给孩子们了!”
易昆走到母亲身边,让母亲看着自己的口形说:“妈,您放心吧!我知道应该怎么办!”
阿雅老人念叨着:“那么大声干什么?我又不是听不见!知道就好,知道就好。我也该走了,走了。”然后,再一次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
易昆看着母亲的背影,觉得有些不对劲,今天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突然,就想做梦似的。
易龙从右手里间屋走出来的时候,大约是在一小时之后。脸上已经找不到悲伤的痕迹,只剩下忧郁。
“易龙,认识一下你弟弟。”易昆指着沈默说,“他就是我们家恩人李畋先生的重孙。你给我记住,他就是你的亲弟弟。”
“我叫沈默。”沈默向易龙伸出手。
易龙也伸出手和沈默握了一下,没有说话。
“孩子,你来给你哥哥介绍吧!”易昆指了指夏晓薇和林涛,对沈默说。
“夏晓薇,我教授的女儿,也是我的朋友。”沈默先介绍夏晓薇道。
夏晓薇伸出手。当易龙的手和她握在一起的时候,夏晓薇突然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她觉得易龙的眼睛里闪过的是让人心惊胆颤的寒光。而且,她好象以前见到过这张面孔。
“这是林涛,我的姨弟。”沈默指着林涛说。
易龙向林涛伸出手。林涛却将手藏到背后,一呲牙,做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他知道易龙是个潜逃在外的杀人犯,心里有点怕怕的感觉。易龙不动声色地收回自己的手,转身对易昆说:“阿爸,我再去看看阿婆就走了。天一亮就会有人看到我的。”
易昆点点头。
易龙走进阿婆的卧室,不一会儿,就听到易龙在屋里波澜不惊地说:“阿爸,你进来,阿婆也走了。”
易昆走进母亲的房间,沈默、夏晓蔷和林涛也跟了进去。
只见阿雅老人静静地躺在一张竹床上,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崭新的滚边青布衣裤,崭新的苗王方印图形三角裙,崭新的绣花鞋,银项圈,银手镯。一身盛装。老人面带微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阿爸,我想亲手给阿婆栽一棵树。”易龙的语气平静地让人难以置信。
易昆想了想说:“那,我们现在就送你阿婆上山吧。你阿婆命好,活着的时候,想见的人都见着了。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
沈默和夏晓薇没有吱声,可是林涛却憋不住了,小声嘀咕:“不是还要请鬼师的吗?”他一直听说岜沙人的葬礼很隆重,一定要请鬼师主持仪式的。
本来林涛是自言自语,可还是让易昆听到了。易昆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淡淡地说:“孩子们,今天我就是鬼师。咱们一家人送阿婆上山。”接着吩咐易龙道,“去取竹篾来。还有,房前有一棵枫香树苗,那是你阿婆早就选好的。”
易龙默默地退了出去,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些竹篾。
易家父子极其虔诚地在阿雅老人的遗体上缠上七道竹篾……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苍茫的林海深处,阿雅老人变成了一棵树,一棵小小的枫香树。在山风的吹拂下,枫香树的叶子,柔美地摇摆着,仿佛跳着曼妙的舞蹈。一老四少围着枫香树席地而坐,谁也说不出话。
突然,林子里有两只杜鹃扑喇喇飞起,叫了两声,一切复归于沉寂。
夏晓薇抬起头,在林木稀疏处,半轮新月依稀可见。在她心里,永远记住了这终生难忘的一天:2006年9月25日,农历八月初四。
葬完阿雅老人,回到吊脚楼时,已经是次日凌晨三点。易昆对沈默说:“孩子,你太爷爷临终前留下一样东西。是他从石门坎带出来的,现在应该交给你了。”说完,便走至神龛前,先上了一柱香,又连磕了几个头之后。易昆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双手移动神龛,神龛移开之后,露出一枫香木板的屋墙。易昆在墙上摸索了片刻,从腰间取过佩刀,轻轻插在木板墙上,稍微一用力,有一小块长方形的木板被撬开。一个镶嵌在墙板里的黄色油纸包出现在众人眼里。易昆小心地取出油纸包,挟在腋下,把撬下的木板嵌入墙壁,将神龛归位。之后,双手将油纸包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油纸包,一层层打开之后,最里面是一张长方形的牛皮纸,两面都画着图,曲曲拐拐的。其中一面有一个涂成黑色的圆点儿,圆点儿旁边写着字:
“洞葬悬棺,二郎搜山。石门坎,小迷糊。”
看到纸上“石门坎”三个字,沈默突然一惊,想到易昆伯伯曾说自己的太爷爷从石门坎遭人一路追杀的事情。作为研究亚洲宗教历史的硕士,沈默对石门坎这几个字实在是太熟悉了。只是他不明白,自己的太爷爷不在贵阳好好教书,跑到滇黔边缘的这个小镇子里去干什么?此时,沈默猛然一惊,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石门奇女!
谜底越来越近——太爷爷一定是有什么东西留在了石门坎!

注一:伙计俩,贵州方言,意思是结义兄弟。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卷二  烟云

第十八章 往事
1937年10月6日,贵阳,小雨。
大十字街头走过一队青年学生,这帮人有男有女,每人都在肩头背一个行李卷,面带倦容。道旁虽有市民驻足观看,但显然已经多少有些麻木了。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有学生涌入贵阳。
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先是芦沟桥,后是大上海,中华半壁糜烂。政府迁都,大学迁址,到处是一派乱蓬蓬闹哄哄的景象。
眼前这队青年,是上海大夏大学最后一批到达贵阳的学生。
有一辆带布蓬的马车不紧不慢地跟在队伍后面。布帘撩开,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长脸颊,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泛着油光,鼻梁上一副秀琅架眼镜,圆圆的镜片后面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儒雅,俊逸。此人正是大夏大学年轻教授李畋。
“还有多远?”李畋问马车夫。
“快了!”马车夫语嫣不详。
李畋懒得再问,放下布帘坐回车里。反正这些天除了赶路还是赶路,火车、轮船、马车……一路行来,好不辛苦。所幸的是自己所带的三十九名学生没有一个掉队的。这些青年,都是中国的读书种子,只要有他们,中国就有希望。
“爸爸,我们还要走多久?”车中,七岁的儿子李鸣谦问。
李畋的夫人沈静如女士把李鸣谦揽在怀里。十九岁的苗族姑娘阿雅坐在夫人身边,神情有些紧张。
“阿雅,又回到贵州了,高兴吗?”李畋没有理会儿子的问题,而是关切地询问阿雅。
阿雅点点头,而后轻声说:“谢谢先生。”
“过几天,等学校安顿好了我就去送你。”李畋说。
阿雅没有说话,眼里流出泪花儿。
沈静如看到阿雅哭了,取出绢帕给她拭泪,说:“阿雅不哭,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吧!日子会好起来的。很快就会见到你的阿爸阿妈了,也会见到你的易明哥哥。”
“阿雅姐姐不哭,爱哭不是好孩子!羞,羞,羞……”李鸣谦一边说一边伸出胖乎乎的小手,用食指在自己的小脸儿上划着。
阿雅把小鸣谦抱到自己怀里,将脸颊贴在他的头上:“姐姐不哭。”
往事已经不堪回首。
一年前,在喜马拉雅山的另一面,在阿雅不知道名字的一个地方。阿雅只记得那地方的山水和自己的家乡是不一样的,那地方的人和自己的家乡也不一样。他们吃着奇怪的食物,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语。自从被那两个畜生劫持之后,几经辗转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自己被卖到寺庙里时,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易手了。在一个晴朗的上午,寺庙里来了很多很多人。阿雅和另个两个姑娘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那两个姑娘看上去比自己还小,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哭哭啼啼的。门,突然被打开。冲进几个中年妇女,她们咿哩哇啦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见那两个女孩儿哭声更高了。那帮女人们却不由分说地拖起她们就走。阿雅的胳膊被拉扯得生疼生疼的,她不知道接下来去发生什么。
那一天,天气很好。李畋是在回国的途中经过这个小镇的。三个月前,他受徐悲鸿先生推荐,应罗宾德罗纳特•泰戈尔先生的邀请到印度国际大学讲学,现在是期满回国。听说寺庙里将举行一次特殊的宗教仪式,负责护送他们出境的英国人亚当斯先生极力撺掇李畋去看一看。
“李先生,你应该去看一看这个特殊的仪式,你在其他国家看不到的。神要娶妻子了!”亚当斯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其实,他完全可以说英语的,李畋的英语非常流利,但亚当斯却喜欢说汉语。
神要娶妻子?李畋一惊,难道是传说中的“庙妓”的入庙仪式?“庙妓”又称“神庙舞女”,寺庙僧侣借神的名义,将穷人家的女孩带进寺庙,名义上是让其嫁给神或充当“神的侍女”,但实际上她们只是僧侣的“私有财产”。或者沦为性奴供僧侣发泄欲望,或者成为娼妓为寺庙赚取金钱。这些女孩成为“庙妓”时一般都不超过十五岁,有的甚至不到十岁,而一旦成为“庙妓”,她们终身都不能嫁人。在寺庙中,她们饱受各种折磨,年老后往往又被寺庙转卖或抛弃,处境悲惨。庙妓制度是早期印度教里最惹人非议的一项陋习,这倒是真应该去见识一下。
寺庙设在半山腰,亚当斯雇了当地人的两头毛驴。当他们沿着曲曲折折的小路到达寺庙的山门时,那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请给尊贵的客人让开一条道!”亚当斯用英语喊道。
那个时候,印度已经并入大英帝国的版图,英语已经成为印度的官方语言。人们很自然地给亚当斯和李畋让开一条道。
李畋跟随着亚当斯走进山门,一直走到大殿的石阶下,高高的石阶上就是大殿回廊前的平台,平台正中是一只巨大的香炉,香炉里插有几柱粗大的檀香,香烟袅袅而起。几个僧侣看到亚当斯,慌忙迎了过来,匆匆走下台阶。
“这位来自中华民国的尊贵客人是泰戈尔勋爵的朋友,特意过来观礼。”亚当斯对为首的僧侣这样介绍李畋。
僧侣们看着李畋,诚慌诚恐。虽然他们不知道李畋的来头,但有两点他们是清楚的:一是英国人亲自带路,二是泰戈尔的名头。为首的僧侣小声地附在亚当斯耳边说着什么,态度十分谦恭。须臾,亚当斯用汉语对李畋说:“李先生,那个僧人说,当着这么多的信徒,他不好破坏庙里的规矩。不能让我们到台上观礼,只能在台阶下面为我们设座。”
李畋知道,僧侣们提出在台阶下面设座,这本身已经是逾越礼节了,便微微点头。
僧侣们很快搬来两把藤椅,亚当斯和李畋分别坐了。
吉时已到。一个年长的僧侣左手执着一柄法杖出现在平台正中,面向台阶下众多的信徒,高声唱念。台阶下面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黑压压跪倒在地。在虔诚的信徒们中间,亚当斯和李畋的两把藤椅显得异样突兀。四个僧侣抬上一只巨大的木桶走上平台,后面还有两个僧侣抬着一架踏板梯。僧侣们把木桶放置在香炉前面,把踏板梯放在木桶前面。而后,有僧人轮流往木桶里灌入热气腾腾的香汤,撒入新鲜的玫瑰花瓣。一切收拾妥贴之后,僧众分左右两边打坐。开始诵经。台下的信徒嘴里也念念有词。台上和台下的声音渐渐汇聚在一起,渐渐把亚当斯和李畋包围、淹没……诵经礼毕,各种声音仿佛顿然消失,寺庙里寂然无声。从动到静的过程只在一瞬间完成。李畋心中讶然不已。此时,从大殿右侧的回廊上走出三个人,两个中年女人一左一右地搀扶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缓缓而出。她们的脚步很轻,轻的似乎没有任何声音。她们走到木桶前,中前的小姑娘在踏板梯前站立。两个女人小心翼翼地给女孩儿除衣,一件,又一件,直到女孩儿一丝不挂。两个女人左右扶着女孩儿的胳膊,女孩儿缓缓地走上踏板梯,缓缓地走进木桶。诵经声再度响起,同样是台上台下交汇成一片。在一片经声里,两个女人手执瓢器,从木桶里不断地舀起香汤,淋在女孩儿头上。第二通经诵读时间很长,直到女孩儿沐浴完毕。寺庙再一次寂静无声。看样子,木桶里面也有类似于踏板梯一样的东西。因为,那女孩儿起身之后,很明显是一步一步倒退着踏上来的。面朝大殿,背向信徒。女孩儿赤裸的胴体上水汽蒸腾。女孩儿倒退着走下木桶外面的踏板梯,刚一沾地,两个女人用一块洁白的布匹为女孩儿擦拭身体。随后,给女孩儿披上绿色的沙丽。引领女孩儿走到木桶左侧一个圆形的大蒲团上,女孩儿在蒲团上盘腿打坐,依然面向大殿。手执法杖的那个年长的僧侣走过来,右手放在女孩儿头顶,再次高声唱念。念毕,诵经声第三次响起,这一次与前面两次又有不同。这一次的诵读节奏明显加快,快到几乎难以辩清经文的音节。李畋感觉自己的心跳在不知不觉中试图追赶诵经的节奏,突突地直往上跳,几乎跳到嗓子眼儿,却不能自已。耳膜也如打鼓一般,几欲涨裂。就在李畋感觉自己即将崩溃的时候,诵经声又一次嘎然而止。女孩儿在两个女人的引领下,徐徐走进大殿,消失在众人的注目中。
又一班僧侣们上来,抬走了木桶。又抬上来木桶。接着又是灌香汤,撒花瓣……又是一个女孩儿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从大殿的右侧回廊走过来……一切如仪。
直到第三个女孩儿出现在平台上。第三个女孩儿是阿雅。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雅一眼就看到了台下的那两把藤椅,和藤椅上的两个人。一个是黄发碧眼。另一个和自己一样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戴着一付圆圆的眼镜。阿雅突然暴发出一股力量,她挣脱掉两个女人,向着台下飞奔,一边跑一边用汉话喊道:“先生救我!”由于奔跑过快,在下台阶时脚下一滑,一下摔倒在石阶下,一路滚落下来,刚好跌落到亚当斯和李畋脚下。事发突然,所有人都没有防备,台上台下顿时乱作一团。
“先生救我!”阿雅躺在地上,再一次对李畋说。她不知道李畋是不是中国人,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自己的话。但她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这姑娘是中国人?!李畋听清了阿雅的话,嚯地站起来!向前一步将阿雅搀起。
此时,众僧侣和信徒们已经将他们三人团团围住,每个人眼睛里都燃烧着一团火。神,是不允许任何人亵渎的。
情急之下,亚当斯拨出了手枪。“砰!砰!”朝天空连开两枪,试图吓退众人。
不料,亚当斯的行为却进一步激怒的众人。人们怒吼着向三人逼近。冲突一触即发。
突然,从台阶上面传来一声断喝。众人停下脚步。那个执法杖的年长僧人不慌不忙地走下台阶。在人群前站定之后,咿哩哇啦地用本地语对众人讲话。
亚当斯和李畋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阿雅偎着李畋的肩膀颤栗不已。
“姑娘,别害怕!”李畋一只手揽着阿雅的肩膀,安慰道。其实,李畋的安慰只不过是脱口而出。此时,李畋的心里也紧张得很。谁都不知道下一刻将发生什么。但他已经下定决心,纵然拼了自己的性命,也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同胞遭受凌辱!想到此,李畋看着亚当斯,斩钉截铁般地说道:“亚当斯先生,这是我的同胞!她不应该在这里的!我一定要把她带走!”
亚当斯点点头。
年长的僧人对众人讲完,又转向亚当斯,用英语说:“尊贵的先生,很遗憾出现了这样的意外。让你们受到惊吓,神灵也会发怒的。请让那位中国朋友把那姑娘交出来,让我们把仪式进行完。”
李畋听懂了僧人的话,大声用英语说:“不!不可能!这是我的同胞,我要找我们的大使提出抗议!你们非法拘禁我国同胞!”
僧人没有理会李畋,而是继续对亚当斯说:“先生,这位中国朋友的态度很不友好!我非常遗憾。”
亚当斯看了看僧人,看了看围在身边的众多信徒,心里有些发悚。虽然大英帝国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但是,眼前众怒难犯。搞不好自己就会有麻烦的。刚才自己开枪的举动实在是太莽撞了。亚当斯看着李畋,希望李畋能够放弃这次冒险。他用汉语说:“李先生,你看,我们是来观礼的,不好惹这样的麻烦!”
李畋一下火了,朝亚当斯吼道:“亚当斯先生,如果你怕惹麻烦你可以离开了!要么我带这姑娘一块儿离开,要么我就陪这姑娘死在这里!试问亚当斯先生,如果这姑娘是英国人,你会丢下她不管吗?”
听了李畋的话,亚当斯感觉很惭愧,对李畋竖起大姆指:“OK!李先生好样的,我奉陪到底!”转身对那僧侣怒吼,“这姑娘是怎么来到这地方的?是她自愿的吗?你们这种行为是会惹来大麻烦的!这不是一个小小的寺庙的问题,这涉及到两个国家。弄不好是会引发战争的!战争!你明白吗?我要求你们立即放行!让这位姑娘跟我们离开!你必须照我说的去做,只有这样我才会在总督面前为你们开脱罪责!”
那僧侣显然没有料到亚当斯的态度居然这样强烈。他沉默不语,心里暗自思忖:自己这座小小的寺庙,是没有任何能力可以和英国人为敌的。良久,那僧侣又开始叽哩咕噜地用土语对众信徒讲话。众信徒依然群情汹汹。那僧侣开始挥舞手中的法杖,信徒们的叫嚷声渐渐低了下来。
“你们走吧!”那僧人朝亚当斯挥挥手。
李畋悬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三个人不敢逗留,迅速离开寺庙。身后,那帮信徒还在吼叫着。
下山之后,李畋担心节外生枝,取消了原定的所有安排,带阿雅火速离开印度地界,进入缅甸境内。亚当斯一路陪同,直到李畋和阿雅过了畹町桥,进入中国云南的边陲小镇——畹町。
事隔一年有余,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阿雅止住了哭声,亲吻着小鸣谦红彤彤的粉嘟嘟的小脸儿说:“姐姐不哭,姐姐和小鸣谦一样乖!”李先生是好人,李太太更是好人,李先生一家都是好人。因为李先生公务在身,一年多前,只得把阿雅带回上海。李先生和李太太对自己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疼惜。本来,李先生原打算抽空把自己送到贵州,送到岜沙,去找自己的阿爸阿妈还有易明哥哥的。这一打仗,李先生教书的大学也迁到贵州了。
“等过几天啊,我们一块儿去陪阿雅姐姐找她的爸爸妈妈好不好?”沈静如拉过自己的儿子。
“好啊好啊!”小鸣谦拍手叫道。
阿雅的眼睛又是一阵潮湿,她已经不再说感谢。感谢两个字,和李先生一家的恩情比起来,已经太轻太轻了。她只有把这一切都铭记在自己心里。

注一:
注一:伙计俩,贵州方言,意思是结义兄弟。沙丽,印度女子的传统服装,多为六米或九米的整块彩绸,直接缠绕在身上。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岜沙
1937年10月18日,清晨,岜沙苗寨后山山顶,芦笙堂。初升的太阳在茂密的树林里投下万道金光。
芦笙堂是一片天然平地,平地周围是高大的树木,仿佛是天生的围墙一般。谁也说不清芦笙堂的来历,也许,这是上天赐给岜沙苗人的一方乐土。每逢节日,寨子里的男男女女便聚集到这里,燃起一丛丛篝火,吹起芦笙,载歌载舞。这里是岜沙人的天堂,可是天堂里也会发生伤心的故事。
易明坐在芦笙堂边缘的一块突起的石头上,一身青布铜扣衣,肩膀斜倚着身边一棵粗大的红杉树,另一只肩膀上挎着一支长长的火枪,整个人无精打采。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再也抹不去。一年零两个月外加十天,四百三十五个日日夜夜,日升日落,月缺月圆,野草黄了又绿,山花谢了又开。可是,阿雅啊,你在哪里?为什么一去不返?
那是一个狂欢之夜,那是一个空洞之夜,那是一个焚心之夜……

1936年8月8日,那天立秋,晚上的天气有点微凉。但是,那晚的篝火很旺,那晚的芦笙很响,那晚的舞姿很美,那晚的歌声很嘹……那晚的阿雅,是人群中的凤凰,是夜空中的月亮,是美丽的仰阿莎。火光映红了她的脸庞,她舞着,她唱着。易明忘情地吹着芦笙,和着阿雅的歌声。那一刻,仿佛已经是地老天荒。
直到星光零乱,直到一弯残月苍白地挂在天际。
篝火渐熄,人们余兴未尽地沿着小路三五成群地返回寨子。易明牵着阿雅的手,走在人群最后面,故意地放慢了脚步。走着走着,他突然扳过阿雅的身子,将唇印在阿雅的脸上。阿雅的脸,软软的,滑滑的,香香的。
“易明哥哥,你干嘛?”阿雅低了头,柔声细语地说。
“阿雅!我们成亲吧!”易明动情地说。
“等天亮了,你去问我的阿爸阿妈吧!”阿雅还是低着头。
“嗯,等到天一亮我就去你家。”易明点头。
人群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远,那条熟悉的小路很安静,只有脚下的杂草发出沙沙的响声。他们手牵着手走下山,山脚下是一条较宽的山路,一直通到寨子里。快要走到山脚下时,易明听到山路上有马的喘息声,谁家的马?易明跳下最后一块崖石,脚步还没有站稳,眼前突然一黑,不知道什么东西就把他的头蒙住了。易明下意识地要取下肩头的火枪,可是双臂已经被死死地勒住,紧巴巴地贴着自己的身躯,动弹不得。枪就在自己的肩膀上,一起被蒙在套子里,可是,易明就是取不到。
“阿雅,快跑!”易明高喊着。
易明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阿雅在叫喊,在呼救。阿雅的叫喊和呼救并没有持续几声,就变成另外一种单调的“唔唔”声。想到阿雅有危险,易明拼命挣扎着,试图揭掉蒙在自己头上的东西。突然,他感觉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打自己的头上,自己的身子再也不听使唤,缓缓地倒在地上,昏死过去。他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身下的石头很凉很凉。阿雅!他想到阿雅。自己的头上还蒙着那层讨厌的东西,双臂依然被勒得紧紧的,头还有些隐隐约约的疼痛。他顾不了这些,双脚在空中一甩,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将全身的力气运到双臂,随着“嗨”地一声吼叫,终于将缠在身上的东西撑开一道缝隙。双臂顿时觉得松快了许多。只是那东西好象很结实,易明只得慢慢地像蝉蜕皮一样一点点脱下那个东西。当他最后从头上取下那东西时,发现那是一个黑色的布袋,袋口的机关是一道打着活结的绳子。易明狠狠地把那袋子摔在地上,四下张望,却没有看到阿雅。
“阿雅!阿雅……”一声声呼唤。深夜里,易明的声音异常响亮,而且飘得很远很远……
可是,阿雅已经无影无踪。
易明并不知道,当他被人击倒在地时。他的阿雅已经被两名歹徒封住嘴巴,五花大绑地丢上马背,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之后,消失在夜色深处。
易明从肩头取下火枪,朝天上打了一枪。“砰”地一声,枪口吐出火花。
在寂静的夜里,枪声是那么尖锐。寨子里的狗开始“汪汪”地叫起来,一只狗,两只狗,很多的狗都在叫。寨子里的男人们纷纷披衣而起,朝着枪响的地方涌来。拎着火枪,举着火把。众多的火把在空旷的坝子里移动着,星星点点汇聚成一条河,沿着山路渐渐地流到易明身边。
“怎么回事?”人们关切地问道。
“有人抢走了阿雅!”易明说。
“我们分头沿着出山的路去追!不管大路小路,只要是出山的路,都要有人。”有经验的老人吩咐说。
人们吆喝着沿路追去。易明带着十几个人一路追到从江,从黑夜追到天亮,再也没有看到阿雅的影子。
陆陆续续返回寨子的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他们没有得到关于阿雅的任何消息。
阿雅像一朵云,像一缕烟,像一阵风。说没就没了,了无痕迹。
易明像疯了似的一趟一趟地去从江、榕江、黎平、荔波……几乎跑遍了岜沙周围的城市和村寨。
两家的阿妈眼泪流干了,两家的阿爸头发愁白了。

“扑愣愣……”一只山鸡从易明头顶飞过。只是一瞬间,肩上的火枪已经拿在手上,易明看也不看,抬手就是一枪。只听到“砰”地一响,“呼啦啦”一只山鸡堕落在芦笙堂的草地上。易明从容地起身,走过去拎起山鸡,看了看,山鸡的胸脯上有一小片羽毛沾着血迹。易明是岜沙五寨最好的枪手,只是,他的枪却没有能保护他的阿雅。那一夜,是易明永远的耻辱。

一阵“嗒嗒”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格外清脆。不多久,山路上出现一辆带布蓬的马车。那马火炭似的红,浑身毛色光鲜。车把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年汉子,短发,上身穿白色对襟短褂,下身着蓝色粗布裤,脚上一双千层底布鞋。精神、利落。
拐过一道弯后,车把式一扬手,鞭稍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只听到“啪啪”两声清脆的鞭响落在马的耳根处。
那匹红马四蹄飞舞,撒欢儿似的跑起来。
布帘撩起,阿雅探出头:“把式大哥,慢点跑。”
车把式轻轻一勒缰绳:“吁……”
那匹红马立即放慢了脚步。
李畋带着阿雅回到岜沙,他没有带夫人和小鸣谦同来,到处兵荒马乱的,怕路上也不安全。另外,李畋心里还盛着一件大事,那是泰戈尔先生专门托付给他的。送完了阿雅,他还要赶往石门坎。
“先生,你看!前面就是我们的寨子。”阿雅很兴奋。
李畋顺着阿雅的手指处看去,只见一处村寨建在对面半山腰上,依坡就势搭起的木制杆栏式吊脚楼错落有致。屋顶没有烟囱,家家户户的树皮屋顶上蒸出缈缈的青烟——那是柴烟和蒸汽的混合物。淡淡的青雾如同白色的丝绒一般,暖暖地罩盖在村寨之上,温馨宁静,如诗如画。
突然,只听得“砰”地一声枪响。惊得那匹红马一声长嘶,两个前蹄蓦然腾空而起,马车几乎被掀翻。李畋和阿雅的身躯猝然后倾。多亏车把式反应快,又是甩手一鞭,那匹红马立刻安静下来,停在原地。
李畋心里一惊:什么人打枪?
阿雅仔细听着枪声的余韵,她突然兴奋地抓住李畋的胳膊,忘形地喊着:“是易明哥哥!是易明哥哥!没错,是易明哥哥的那支枪!”而后,掀开布帘就跳下车去。
李畋随后也下了车。
车把式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两个雇主,有点不知所措。
阿雅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仿佛一切都是冥冥中的定数,这个地方,正是那天晚上她被歹徒掳走之处。一年零两个月外加十天,四百三十五个日日夜夜,日升日落,月缺月圆,野草黄了又绿,山花谢了又开。阿雅终于又回来了!而迎接她的正是易明哥哥的枪声。一句山歌从阿雅口中喷薄而出:
“嗨……来到坡前思量多,林中可是我的哥唉?
多时不见哥的面,不知山歌合不合嘞?”

易明把山鸡挂在枪管上,突然被传来的歌声惊呆了!是阿雅的声音!是阿雅的声音!自己是在做梦吗?怎么会有阿雅的声音?怎么会有阿雅的声音?但是,歌声从山下袅袅地传来,如果不是阿雅,谁还能唱出这么美妙的歌声?
“歌声飘到我心窝咿,听到歌声我思量多咿。
歌子好像妹妹唱哟,有心来把山歌合咿。
妹妹离家十四月哟,怎敢轻易合山歌咿……”
易明迟迟疑疑地放开歌喉。歌声高亢嘹亮,在山中回响,在林间飘荡。

阿雅听到了林子深处传来的歌声,激动地回头对李畋说:“教授,是易明哥哥!”阿雅面朝东方,对着太阳拜了拜,这是祖祖辈辈留下的规矩,只要是想上芦笙堂,必须先拜太阳。而后,阿雅跑上那条蜿蜒而隐约的林间小路。
“阿妹离家十四月哟,天天想念我的哥咿。
今日阿妹回家转哟,哥哥是否识得我咿?
太阳升起星子落哟,恐郎不是旧阿哥咿。
哥若记得妹子好哟,请哥唱句老情歌咿……”
阿雅边跑边唱。
李畋静静地看着阿雅的背影。

易明这次听得更清楚了,不是阿雅还能是谁?如果这只是一个梦,但愿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易明循着歌声往山下跑。
“太阳升起星子落哟,阿哥还是旧阿哥咿。
若是阿妹回家转哟,听我唱起旧山歌咿。
哥哥唱来妹子合嘞……
听说小妹糖很甜哟,哥想吃糖没带钱咿。”

阿雅双手撩拨着小路边的杂草,高声应道:
“小妹有糖糖太酸哟,哥哥吃了腰会弯咿。”

易明在步跑着,为防跌倒,双手交替地扶着身边的树干。
“哥哥想糖眼望穿哟,妹妹糖酸心不酸咿。”

“哥哥想糖跟妹来哟,酸坏牙齿莫责怪咿。”阿雅唱道。

时间仿佛凝固了。小路两旁的狼棘、芭茅等各种杂草在微风中摇曳,芭蕉绿,刺梨红。
阿雅和易明无声地对望着。
在阿雅的眼里,易明哥哥瘦了。
在易明的眼里,阿雅还是那样漂亮,尽管穿着一身汉服。
两个人同时放慢了各自的脚步,慢慢地靠近,慢慢地靠近。
“阿雅!真的是你吗?”
“易明哥哥!”
分别一年之久的两个恋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紧紧地。

阿雅回来了!山寨沸腾了!阿雅和易明两家的阿爸杀猪宰鸡,两家的阿妈拿出自家最好的米酒。在李畋的提议下,就势把易明和阿雅的婚礼办了。乡亲们聚拢在一起,日日笙歌,夜夜篝火。

三天之后,李畋要离开岜沙了。
还是来时的那条山道。人们簇拥李畋和那辆马车,依依不舍。李畋向人们挥挥手,上了车。
十几个岜沙五寨最精干的小伙子在路旁站成一排,一同举起火枪,扣响了扳机,十几支火枪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这是岜沙人最隆重的送行仪式。
马车起步了。已经换上一身岜沙苗装的阿雅跟在马车后面跑了很远,直到李畋再次撩起侧面的布帘,探出半个身子向她挥手。
阿雅停下脚步,含着热泪向马车用力地挥动手臂。
马车渐行渐远,拐过一道弯后,再也看不到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石门
1938年3月11日,太阳即将落山。
乌蒙大山深处,一条羊肠小道。
四个山民抬着一顶蓝色小轿。
“把紧!”
“站稳。”
“陡下莲台!”
“你去我也来。”
“青蓬绕顶!”
“抬官过省。”
“山神土地!”
“各打主意。”
空旷的大山里,不时回荡着四名轿夫的呼应声。
小轿十分简陋,轿身是用一把竹椅和两根竹筒绑在一起,竹椅周围用四根竹笼围起当作轿帘的支架。山路太窄,容不下两个人并排走。所以,轿子的抬法也就显得十分特别。四名轿夫前后各两名,分别在两根轿杆上横着栓上绳索,各用一根较短的竹杆穿过绳索,每两名轿夫合抬一根。这样,四名轿夫便前后排成了一字,抬着小轿颤悠悠地走在山路上。
后面的两名轿夫看不清路,全靠前面的轿夫用隐语提醒。
夕阳,给裸露的岩石涂了一层孤寂而静谧的红光。

一个身材高大的西洋人站在山坡上,夕阳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投在一丛低矮的马奶果树上。那是基督教石门坎教区的牧师——高志华。
高志华牧师看着坡下的一小片平坦的草地。
“青海的草原,一眼看不完。
喜马拉雅山,峰峰相连到天边。
古圣和先贤,在这里建家园,风吹雨打中耸立五千年……”
草地上树着一面青天白日旗,旗下,一群孩子操练中的孩子在唱《中华民国颂》。有男有女,高低参差。孩子们的衣着非常奇特,上衣是青色粗布长袖衫,下身却是白色粗布短裤或者短裙,裸露着双腿,有的穿着草鞋,有的打着赤脚。女孩儿的头缠青布巾,男孩儿一律短发。他们是石门坎教会学校的孩子,他们是大花苗的孩子,他们也是主的孩子。
看着那些孩子们,高志华牧师心里感到暖洋洋的。他转身往坡上走去,坡上长眠着他的前任牧师——柏格理。那座坟茔并不太远,走上十余步就能看到夕阳的余辉映照下的墓碑,两级元宝形的牙石顶端是高耸的十字架。柏格理牧师1904年来到中国,1905年来到石门,1915年长眠于此。是他在乌蒙山腹地的这片穷山恶水间创造了石门坎这一人间奇迹。高志华牧师不紧不慢地走到柏格理墓前,白石砌成的方形墓冢上已经长满茂盛的青草。高治华牧师弯下腰,仔细清理墓冢周围的杂草。他十分敬重自己的这位前任牧师,他们都来自同一个遥远的国度——英国。
“牧师!牧师……”一个苗家男孩儿气喘吁吁地跑来,边跑边喊。男孩儿说的是苗语。
高志华牧师直起腰,手里还攥着一把刚刚拔出的草。
“牧师!有官府的汉人来找你……”男孩儿站在高志华牧师面前,用手指向山下。
高志华轻轻将手里的草丢向离墓碑远一点的荆棘丛里,双手拍打了两下,走向男孩儿,抚摸着男孩儿的头顶,用熟练的苗语说:“孩子,是官府的人还是汉人?你要记住,汉人并不全是官府的人。”
男孩儿想了想说:“是汉人。”
高志华揽着男孩儿的肩膀向山下走去。石门坎的苗人对民族的概念十分模糊,由于长期受汉人和彝人的欺压,在他们的印象里,所有的汉人都是官府的人,所有的彝人都是土目的人。
“孩子,汉人、彝人和苗人一样,都是主的孩子,都是兄弟姐妹。”高志华一边走,一边对男孩儿说。
“汉人和彝人为什么总是欺负苗人?”
“那些欺负苗人的人,不管是汉人、彝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他们都是主迷途的羔羊,是受了撒旦的迷惑。”
“撒旦是会下蛊的坏人吗?”
“是的,孩子。撒旦是会下蛊的魔鬼。”
“撒旦可怕吗?”
“撒旦不可怕。因为我们心里有主。”高志华摩挲着男孩儿的头,“去吧,孩子!主会保佑你的。”
男孩儿转身。
“嗨!小迷糊!”高志华在男孩儿身后叫。
男孩儿站住,回头。
“你阿爸好些了吗?”高志华问。
男孩儿摇头。
“告诉你阿爸,麻风病是可以治的,改天我让人送他去医院。”
“我阿爸说他哪儿都不去,就要死在自己家里。他还说,我们家的房子离寨子远,不会传染给别人的。”
“那你呢?他不怕传染给你?”
男孩语结,迟疑片刻:“他是我阿爸,我不怕!主会保佑我的——是您说的。”
“还有你,孩子,你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堂。”
“我得采药,养活我阿爸。”
“把你阿爸送到医院,你上学堂。——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男孩儿语结。
高志华想了想:“你先去吧!过天我去你家。”
男孩儿跑开。

蓝色的小轿停在一座刚刚落成的欧式别墅门前,别墅全部用石头砌成,掩映在高大的柏树林中。李畋实在没想到在石门坎能看到这样的建筑,一路走来,看到的除了几座彝族土目的白色官寨,就是苗人低矮、破败的茅草屋。这座新建的别墅虽然规模不大,但放在这样的环境里,依然显得是那么奢侈。
“现在,教区比柏格理牧师在的时候好多了,教会的房子不能总是破破烂烂的。中国有句话叫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柏格理牧师是栽树的,我是乘凉的。我不光是来乘凉的,我也会栽树,栽很多很多……”高志华牧师从山坡上一路走下来,看到李畋在打量自己的别墅,便站到李畋身后,用汉语说道。显然,他的汉语远没有苗语说得流利。
李畋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洋人,不用介绍就知道对方的身份。便用英语说道:“塞缪尔•波拉德不仅给石门坎带来了上帝,还给石门坎带来了教育、文明和希望,甚至还有足球。他主持创造了苗族文字,改变了苗人靠古歌传承文化的历史。这里的苗人把他视为拉蒙。”
高志华牧师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客人,他的英语显然比自己的汉语流畅多了,而且对石门坎和柏格理牧师的事情也了如指掌。
“远方来的朋友,您是来找我的吗?”高志华索性也讲起了英语,还是自己的母语说起来舒服。
“当然,如果您就是高志华牧师的话。”李畋说道。
高志华牧师被李畋的幽默逗笑了:“哈哈……那就恭喜您了!不巧正是鄙人。”
李畋从衣袋里取出一封信,那是在印度时泰戈尔先生亲笔用英文书写的。
高志华看过后,小心地照原样折好,放到自己的长袍里面的口袋:“李先生,晚上我们好好聊聊。”
“好。”李畋应道。然后,给四个轿夫开了钱,打发他们走了。

晚上,半轮新月照着黑黢黢的山峦。离新建别墅不远处有两间简陋的小屋,小屋旁边有一株高大的红刺母。有几许微弱的光从小屋的窗口透出。
小屋里,高志华牧师和李畋二人围着火塘而坐,火塘里的碳火很旺。高志华牧师用一根竹竿翻动几只土豆。石门坎原来没有土豆,为了解决食物短缺问题,是柏格理牧师引进了这种农作物。土豆比其他农作物成熟早,而且产量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饥饿之苦。当地人都把土豆叫作“洋芋”。小屋里弥漫着烤土豆的香味。
高志华用竹竿从火塘里拨出两个烤好的土豆,在地上稍微一凉,便拿起来,先递给李畋一个,自己拿着一个,扒去皮,热腾腾地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泰戈尔勋爵的忙我一定要帮,但是,你找的这个人不可能是苗人。这里的苗人千百年来都生活在最底层,不可能出现这样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如果有,早就会被苗人大肆传唱了。”
“会是彝人吗?”
“也不太可能。如果彝人出了这样一个显赫的奇女子,他们同样也会引以为荣的,不会就这样湮灭。”
“可是,这个女子的确出自石门坎。如果既不是苗人,又不是彝人,难道会是汉人?石门坎的汉人又有多少?”
“不,不!”高志华牧师连声否定,“更不可能是汉人。我觉得可能是另外一种人。”
“另外一种人?”李畋万分惊讶,“除了苗人、彝人和汉人,石门坎还有什么人?”
“睡觉吧!我明天带你去一个地方找一个人,也许他会告诉我们更多。”

次日清晨,在熹微的晨光中,李畋随同高志华牧师上路了。转过一片低矮的茅草房,穿过一片杉树林,一座大山耸峙于前,山势陡峭,壁立千仞,让人望而生畏。高志华牧师走在前面,踏上了一条若隐若现似有似无的羊肠小道。李畋亦步亦趋地紧跟在高志华牧师后面。
“跟着我,不会有危险。”高志华牧师说道。
李畋没有出声,心想,在自己的国土上让一个外国人带路,想想都觉得荒唐。可世事就是这样,许多看似荒唐的事,细究起来却又顺理成章。
小路千折百回,进五步退三步,如果不是有人带路,简直无迹可循。看样子,这条路平时也少有人走。李畋在乱石与刺窝间小心地寻找每一个落脚处,汗水很快从额头上冒出。喘息声也越来越粗。
高志华牧师回头:“李先生,坚持一下,很快就好了。”
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们翻过一道坎,双脚踏上一小块儿两米见方的平地。一棵红子树孤零零地开着一树细小的白花儿。一边是一人多高的杂草丛,一边就是他们来时的路。李畋回首一顾,才察觉早已置身云端,下面一眼望不到底,不免令人心惊胆战。
“现在好了,休息一下吧!”高志华牧师指着一块突出的石头说道。
李畋坐在石头上,看了看身边,却发现连刚才若隐若现的小路也找不到了,他实在不知道高志华牧师说的“好了”是什么意思。
高志华牧师却没有坐下,而是饶有兴趣地走到那棵红子树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终于,他在茂密的枝丫间发现了几簇挂在枝头的红子果,那是去年的果实,幸而没有被鸟儿啄食,也没有风落。如黄豆般大小的果儿一簇簇长在一起,红艳艳的,煞是好看。高志华牧师小心地从枝头取下,递给李畋:“李先生,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品尝一下吧!”
李畋接过,看着这些可爱的果子,不忍下口:“这是什么果?”
“当地人叫它红子果,其实,它的正式名称应该是火棘,常绿灌木,属蔷薇科。春夏开花,果实初为绿色,秋天成熟,由橙色到火红色,经久不凋。可食,也可酿酒。”高志华揪了几颗丢进嘴里。
李畋学着高志华牧师的样子品尝了几颗红子果,果然是甜甜的,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李畋没有想到,在以后的某段时间里,就是这种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红子果拯救了他的生命。
“我们走吧!”高志华牧师说,“钻过这片杂草就快到了。”
李畋看了看眼前这片茂盛的杂草,一脸疑惑。
“小心被草划伤。”高志华牧师提醒道,并示范性地钻进草丛,先用双臂将杂草摚开到两侧,然后再迈步向前。
李畋学着高志华牧师的举动,只听得杂草的毛刺勾挂着衣服纤维的声音时断时续。好不容易穿过了这一片杂草丛,眼前豁然开朗。出现在面前的是一片相对平缓的山坡,坡上是低矮的青草,仿佛绿绒绒的地毯一样,李畋的心情一下变得舒畅许多。
沿着草坪没走多久,就看到一排房舍在远处的林间隐约可见。
“就要到了。”高志华牧师说。
李畋的脚步顿时感到轻快了好些。
然而,当离那房舍越来越近的时候,李畋却被眼前看到的景象吓坏了。一群形容枯槁、奇形怪状、似人非人、似鬼非鬼的动物出现在视野中,他们或立、或坐、或卧,个个无精打采。
“他们都是麻风病人。”高志华牧师说。
麻风病人?李畋大吃一惊。
“过去的那些日子里,麻风病是不治之症,病人遭到唾弃,被人们赶出寨子。很多人曝尸荒野,成为野猪、野狼的食物。现在,住在这里的病人至少可以吃饱、穿暖,而且还有条件医治他们化脓的伤口。”高志华牧师说。
柏格理牧师在石门坎建立麻风病院收治麻风病人的事,李畋很早就听说过。可是,他不知道高志华牧师带自己到麻风病院什么?
几个麻风病人看到高志华牧师,有人嘴里吆喝着什么,麻风病人们纷纷起身走了过来。李畋心里顿时紧张起来。好在那些麻风病人在距他们十几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围拢成一个环形人墙,不再走近他们。
高志华牧师用苗语对他们说着什么。李畋一句话也听不懂。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麻风病人从后面挤出来,这个麻风病人的长相更是奇特。浑身瘦骨嶙峋,一双黑黑的赤脚,骨节粗大,五趾分得很宽,脚上面支撑着皮包骨头的双腿,一件破旧的青布短裤,裤长刚刚及膝,用一根草绳胡乱地捆扎在腰间,上身穿一件对襟青布衫,没有系扣子,更准确地说是衣襟上没有了扣子,裸露的胸脯上肋骨根根可数,脖颈前突,头发上面结了厚厚的泥垢,还沾挂着几根枯草,一对招风耳大的出奇,眉间的皱文像核桃皮一般,眼窝深陷,眼袋下垂,瞳仁浑浊无光,嘴唇薄,下颌尖而前出。这些还都不算什么,最奇怪的是他的鼻子,鼻梁短而低小,如果不仔细找,根本看不到鼻梁在哪儿,两只椭圆形的鼻孔仿佛是贴在脸上一样。从正面猛然一看,整张脸好像是从头颅上面凹陷进去。稍稍侧过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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