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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枫

[原创] 强烈谴责美文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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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mh 于 2008-2-17 15:32 发表
我个人并不排拆美文,必竟社会太现实,人性太表善,写美文也是对一种美的向往,虽然有逃避现实的嫌疑。排除所有的如果与可能,我觉得只要是好文就是直得支持的。


就看你的照片,美女哇!
发表于 2008-2-17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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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枫 于 2008-2-17 10:39 发表
很早很早以前他们就叫我落疯,这有什么奇怪的,本人疯子已经早出名了,我可以发你们不敢发的东西,我炮轰别人,至少让人心服。

先搞个能否定掉那大红字的话,我才能信服你。
简单点,也象我这么一句,来赞美美文 ...

哈哈,说实话我是经常打错字,首先对不起落枫了,
我真是无意行为,没有想到修改还没有彻底,留下个尾巴

我以为美文和言情小说是两回事,虽然曾经看过无数言情小说,却也算赞同你的某些观点,
但是有一点是不同的,社会固然复杂,却绝对不只有阴暗面,还是需要阳光的一面,并且存在着阳光的一面
今天的太阳真的很好,每个人都不会一帆风顺,心中充满阳光的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却一定可以走出阴暗,
送你一句话:这也会过去!

即使所有人抛弃你,我想你自己不抛弃你,这时候你会发现社会还是有充满爱心的那面,
每每听说你所说到的现实很残酷,比如几百人围观却没有救落水的人,比如有人强奸,却一车人没有人站出来反抗,比如你救人还招惹来诬赖你是肇事者,这些我们都听说了,可是我想这世界毕竟救人的还是多数,比如奋不顾身救火车底下的孩子,自己牺牲的打工者,比如无数自发的在突发事件中把生命置身与事外的人,比如身边的人把爱心的手伸出来资助孩子上学,比如无数个义工义务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大家都从我做起,社会一定充满阳光。如果光象你一样老是想着阴暗面却不做实事,我想不写也罢。

长大的人应该可以分辨美丑好坏了,精神食粮如你所说真的很重要,多看历史沉淀的各个领域的名著,我想美文应该是那种可以给你精神享受还可以启发你的好的文章,比如好的诗歌散文,还有歌颂大自然的美丽及人文美丽的文章,不一定深刻,风格不一定一样,却一定有愉悦人的作用,宛如好的音乐,让人心旷神怡。这样的美文不是该存在么?你能够说作者的思想不真实么?

而你所抨击的美文,我想很狭义的,应该是指那些没有生活基础的言情小说之类,确实这样的文章俘虏了一大批少女少男的心灵,不过存在就一定的合理性,你能够说流行音乐不该存在么?那些追星族不更疯狂?作为无聊的时候的消遣未尝不可,我想长大的时候,总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叫成长。在这个过程只要有家长和老师正确引导,一般孩子都会很顺利的走过来,不现实的是全部封杀这样的文章,根本做不到。

所以我们该做些可以做到的事情,比如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你可以挺身而出说话,看到老人你可以让座,看到规则你该遵守,看到该伸手帮助谁的时候,不要怕被诬陷,勇敢的伸出手去,不喜欢的事情你大可不做不要勉强自己,不要局限的认为你认为你喜欢的写手就是好写手,别人的风格都不是,你说的那样的不切实际的美文该抨击就抨击,我们支持你,却不该提倡社会的阴暗面,和这样的心理接触,我想你的心理年龄才不成熟了。真是落疯了。

[ 本帖最后由 漫卷云舒 于 2008-2-17 16:2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mh 于 2008-2-17 16:05 发表

不要只看我的照片,去看我写的,帮指点一下


冒昧地问一下,你有男朋友吗?

我可不敢指点你,你已经是高手。
发表于 2008-2-1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依 于 2008-2-17 14:14 发表


人在社会上混,多多少少总会经历到些困难挫折,我说过,我喜欢阳光,但并不表示我就否认了阴暗的存在。我不会因为相信美好,就以为社会上都是美好一片。同样的,我也不会因为看到阴暗的一面失去对美好的向往。你 ...

同感,严重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少看这个帖子,看我的建议
发表于 2008-2-1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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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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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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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喜欢看美女,不喜欢看我定义的美文。
发表于 2008-2-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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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主要是看美女,美文不喜欢,我也不曾写过,。
发表于 2008-2-17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妖怪、、、、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乌鸦扬名 于 2008-2-17 19:26 发表


乌鸦精吗
发表于 2008-2-1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落枫其实是认真的人……

对文字也认真,对这个论坛也认真,才能发这样的帖。他的很多见解,是正确的,当然也是有点偏激的。

对于落枫的发言,我大部分同意。表明观点,不怕说错话、说过头话,就怕没自己的想法。人云亦云有什么意思?不得罪人的好好先生,又有什么意思?先说一个观点,再加上“不过事情还要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力求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又不是写报告,多没有意思!

再谈关于“美文”的定义,我的理解是,所谓“美文”就是一味描写光明、积极、纯善、唯美的文字。这样的文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犯错,而且是最受大众欢迎的(例如《读者》中的文章,大多如此)。其实对于观众来说,这是有阶段性的,在年少无知的时候最喜欢(当然心智一直保持天真状态的成年人也有此嗜好),而一般的有成长性的、直面社会现实学会思考的读者,将会自然超越这个阶段,涉入文学中更为黑暗与复杂的部分。

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文学倾向是被鼓励,可称为“主题正确论”,又称为“主题光明论”。就是说,写文章必须是主题是劝善、向上,整个色调是光明、积极的,这才是健康的、益人的。我记得当初小白写苹果的影评,就招致一片骂声,就因为主题不正确、不光明:写了坏人,但没有写好人;写了坏人,最后坏人还没有变好。另外招致批评的一个原因是,有些人认为电影是需要有教化世人的目的,也就是说,是什么喉舌与工具,否则是会教坏小孩子的……

但我的担心正好是相反的。我倒是担心小孩子知道得太少、保护得太好,将来必然有一个幻灭的过程。因为我们学校教育,实在太脱离实际。老师教授给学生的,往往是自己也不相信、做不到的道德理想。父母与老师,家庭与学校里一味唱高调,小孩子或早或晚知道真相,容易人格分裂、变成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派。

看看前人经验,其实越激烈反对此类童话的,越是曾经痴迷其中的人。个中危险,只有他们深受其害,才能最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08-2-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榛榛了解我,嘿嘿,发贴也不枉然了,好坏都要说。

我只是不愿意看到你们在这里写文字,然而你们的孩子却受到老师的欺骗

老师就是个标榜,一个自欺欺人的家伙,骗了自己还要去骗小孩子。

再谈心灵,人的心灵一开始处于空白,非高尚也非低贱,只是环境会导致你日后是高尚或者低贱,当然那些为人师表的人,就是最坏的人。

记得有一次吧,为了钱,老师居然要求一个根本没钢琴天赋的孩子学钢琴,说钢琴是陶冶情操的,是高尚的,倘若你的孩子没有钢琴天赋,你愿意付这笔钱吗?当然我还没孩子,如果未来我有一个儿子,我就会教育他,这个社会上,除了狼,就是兔子,要么你被吃,要么你吃人家,说什么都是好人的理论,误导我儿被社会上的人欺骗嘛,靠。老子本科,大不了自己教育孩子,不需要那些所谓的为人师表来教育我儿。
发表于 2008-2-1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说了一半,今天继续

再来谈谈美文。荷塘月色是不是美文?当然是的。梁实秋的雅舍我也很喜欢,张爱玲、丰子恺的散文各有不同,也很美,当然是属于美文。欣赏好的美文如同欣赏一传统绘画作品,有一种审美的愉悦感。

在这个方面,美文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必要。但是按照我的理解,落枫反对的不是真正的“美文”,而是一种不良的文学倾向,是交织着空洞幻想肥皂泡、人之初性本善论、富有俊男美女之曲折恋情、好人好报恶有恶报之类的陈词滥调。此类文章外表包裹着唯美与梦呓般文字的糖衣,对人性、生活复杂与阴暗视而不见,刻画脱离实际之人物形象,追求虚伪的道德完善与圆满的结局,迎合了大众肤浅、怯懦的心理需求,助长了其逃避真实的鸵鸟行为。

此类文章表面看没有任何伤害性,也是受政府宽容与纵容的。但深究下去,这样的文字会让大众生活在虚假的幻想之中(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心智过晚成熟的成年人)……无法为惨淡的人生做好心理准备。而他们的肥皂泡一旦被现实所戳破(迟早),给他们造成的冲击,很可能造成他们心理很大的震动,变得愤世嫉俗或者干脆走上反面。从这个方面来说,这样的文章不是真正的美文,是“伪美文”,是有害的。

[ 本帖最后由 zhenzhen 于 2008-2-18 13:0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是你理解了我所定义的美文的含义,呵呵,她们可能已经深受其害了,当然不能理解了。
发表于 2008-2-1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真真牛
发表于 2008-2-1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好

我的阅读趣味,一直在变化。少年时也很喜欢美文,《读者》也是喜欢看的,看罢觉得人生满希望,到处都是好人——后来才知道,好人的确很多,不过好人和好人也不见得合得来(比如我和芙蓉蝶生活中完全可以成为朋友,但因为在论坛里意见相左,这个就会影响生活中的交情),呵呵!当然,坏人也是很多的。这个《读者》里就没有说,是自己搞清楚的。:)
发表于 2008-2-1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enzhen 于 2008-2-18 14:35 发表
我的阅读趣味,一直在变化。少年时也很喜欢美文,《读者》也是喜欢看的,看罢觉得人生满希望,到处都是好人——后来才知道,好人的确很多,不过好人和好人也不见得合得来(比如我和芙蓉蝶生活中完全可以成为朋友,但 ...


唉,非也非也.ZHENZHEN言重了!
俗话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其实呢,知己不易得,能得一旗鼓相当的对手也很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08-2-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不同而已

在生活中,和父母、朋友、同事、领导……观点很多都不同。若以此就认为对方是对手,那假想敌也太多了。:)
发表于 2008-2-1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手的意思很多,未必都是敌人

晕,想和都和不起来,那就不同也不和罢
发表于 2008-2-1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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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8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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