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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静静地享受灯火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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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段美丽的爱情把我留在了灯火,然后遇上了知心知意的云姐,然后看着年少不言不语地消失了,然后常暖人心的阳光来了又去援非了,然后就悄悄地成了灯火的斑斑。
       在这里,认识了许多有灵性的女子,并且打心里喜欢她们,爱她们,像雨花儿,风铃,淡紫姐,白姐姐,麦姐姐等等。妖承认,自己非常不喜欢男人,能让妖爱上的男子应有莲花般的心,这样的男子少之又少。所以说实话,在灯火文字好的男士很多,比如落枫、苏白、太守、冷风、郁李子等等,还有米单及抱月斋这样的高手常常来此发文,我欣赏他们的才华,但仅此而已。我最喜欢的还是小隐(小弟可别误会了,呵呵),可以当个亲人一样说一说自己的心里话。以前,还认识了蓝山,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男士。我说他正直善良,他竟然极不受用,说“我有这么老么?”可惜一件事令妖失去了这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今天不知怎么地,敲着文字心里竟有些酸酸的味道。
        妖知道自己从三月份以来很少看大家的贴子,实在是太忙了。每次回来,只是清理一下违规贴和广告,然后就匆匆下线。两件事之后,妖下定决心:只做个灯火里的小星星,一边发着自己微微的亮,一边静静地享受灯火的暖。
        一是有一天我只是将别处斑斑的贴子编缉了一下,竟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乱子。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中国的官就是这样,当官不是为了守规,而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违规。尽管斑斑还不算是个官。
        二是落枫的贴子说妖过于自我。妖猛然醒悟:是的,妖其实是个过于注重修炼自我内心的人,只有能引起妖共鸣的文字,妖才回贴,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当斑斑的。更何况妖身处异地,不能参加灯火的聚会,也少了和大家交流的机会。
        妖将退回到灯火里一个角落里,写自我的文字,欣赏各位朋友的才华,然后,静静的品味灯火里那特有的暖。妖期待着这一刻快点到来!


[ 本帖最后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9-17 21:50 编辑 ]
发表于 2007-9-17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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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小妖的文字的
多写我可以多看啊
发表于 2007-9-1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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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妖相信有你和云姐及小隐,灯火会一直暖下去的,妖会有文字让醉指点的。
白姐姐,妖下次去杭州时一定去看看你,呵呵,其实看了你们的照片,真的好想飞过去和你们在茶楼长坐,享受女子们特有的情意。

褧衣 ,非常欣赏你的文字。你的文字让我想起一个叫耶马的女子。
发表于 2007-9-18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还记得耶马呀,不知道她是否记得我们了?
发表于 2007-9-1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妖,你很称职的。不过做斑斑是很累,不做也罢。

一直喜欢你的文字和你的为人。永远是你的朋友!
发表于 2007-9-1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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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姐,她记不记得都无所谓,只要我们记得她的文字带给我们的享受就可以了。我在等消息呢。
谢谢淡紫姐,好想你们的!
风度,你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回来看看?自己觉得已经不能如从前那样有更多的精力打理灯火,做得不好从前那样好了,多谢你的肯定!
 楼主| 发表于 2007-9-2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妖很郁闷,TC不给我消息
发表于 2007-9-2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真的乐意把这个话题重新拣起来,那么——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9-17 21:34 发表
        一是有一天我只是将别处斑斑的贴子编缉了一下,竟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乱子。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中国的官就是这样,当官不是为了守规,而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违规。尽管斑斑还不算是个官。



我愿意充分表达我的意见:关键的问题不是你编辑的是谁的帖子,而是说你的编辑是基于什么目的,如果说只有你的文笔是好的,你的意见是对的,那么是否可以说,世界都用你一个腔调说话?

我自觉,在灯火里与你这样的人的无聊之争,是我来灯火的一大失败。世界那么多的版主,好像只有你一个人有气质,可以这样说吗?我觉得你矫情,你做作,你无聊。
发表于 2007-9-24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版主,要求别太高了哈,都不是大作家,人家大作家也不来啊,都忙着写书赚钱赚人气呢。
作为版主,但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至于个人水平,希望理解理解再理解。

没有人能做完人,神仙也不能。但是明知不可为而为,是不智。
对妖,我除了理解,还有更多的无奈。
发表于 2007-9-24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也罢,当初你本来就想走,是因我而留,其实写字才是乐趣,其余都是累赘。我也不留你了,随心吧,我知道你一直会支持我的。你的才华有目共睹,其他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至于如果有语言攻击现象,那是别人的错,又何必拿别人的错惩罚自己呢?
 楼主| 发表于 2007-9-2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年少無知 于 2007-9-24 14:26 发表
关于版主,要求别太高了哈,都不是大作家,人家大作家也不来啊,都忙着写书赚钱赚人气呢。
作为版主,但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至于个人水平,希望理解理解再理解。

没有人能做完人,神仙也不 ...

中秋佳节来临时之际,看到年少斑斑回来,欣喜!也算是灯火里一个小小的团圆了!
一切可都好?
 楼主| 发表于 2007-9-2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漫卷云舒 于 2007-9-24 14:38 发表
不做也罢,当初你本来就想走,是因我而留,其实写字才是乐趣,其余都是累赘。我也不留你了,随心吧,我知道你一直会支持我的。你的才华有目共睹,其他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至于如果有语言攻击现象,那是 ...

妖一切都想得明白了,云姐不用担心。灯火是妖心中永远的暖!
发表于 2007-9-2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年少無知 于 2007-9-24 14:26 发表
关于版主,要求别太高了哈,都不是大作家,人家大作家也不来啊,都忙着写书赚钱赚人气呢。
作为版主,但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至于个人水平,希望理解理解再理解。

没有人能做完人,神仙也不 ...

年少,好久不久,你好!
你怎么突然冒出来啦?呵呵

斑竹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地步,大家多包容些!

还有,一个斑竹,在十个人的眼里就有十个斑竹的印象.所以说,做自己的,让别人说去吧!
发表于 2007-9-24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漫卷云舒 于 2007-9-24 14:38 发表
不做也罢,当初你本来就想走,是因我而留,其实写字才是乐趣,其余都是累赘。我也不留你了,随心吧,我知道你一直会支持我的。你的才华有目共睹,其他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至于如果有语言攻击现象,那是 ...

这才是真正的"玩家".
发表于 2007-9-24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年少無知 于 2007-9-24 14:26 发表
关于版主,要求别太高了哈,都不是大作家,人家大作家也不来啊,都忙着写书赚钱赚人气呢。
作为版主,但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至于个人水平,希望理解理解再理解。

没有人能做完人,神仙也不 ...

还是前辈斑竹英明,还是年少善解人意。
发表于 2007-9-24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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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少无知, 你好。好久不见!

发表于 2007-9-25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妖看样子TC忘记了,我已经跟他通过气了,他答应今天把你的名字去掉,怎么回事?
这样吧,如果他忘记了,你就留下,想来就来,如果他记得,那就不必说了,好么?

[ 本帖最后由 漫卷云舒 于 2007-9-26 18:0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只能做到现状:清扫灯火里的违规贴,但这样真的对不起来灯火发贴的朋友,你们几个要承担得更多一些,妖于心不忍

[ 本帖最后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9-26 17:37 编辑 ]
发表于 2007-9-26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9-26 17:35 发表
那我只能做到现状:清扫灯火里的违规贴,但这样真的对不起来灯火发贴的朋友,你们几个要承担得更多一些,妖于心不忍

没有关系,要是哪天TC突然想起来了,我想你就解脱了,我最近已经老麻烦他,不好意思打搅他了,虽然是他份内的事情,毕竟是打扰.你们接二连三的辞职,他估计晕了哈.
阳光快回来了,好不容易有个在身边的朋友了,你们都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 本帖最后由 漫卷云舒 于 2007-9-26 18:1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扁舟寻源 于 2007-9-26 23:12 发表
一场乱子不是过去了吗?你还是决定要走啊?

发生那事你居然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到现在才提出这个申请,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哈,我哪里要走,只是不当斑斑而已,工作实在太忙了。这里这很多妖舍不得的朋友。
TC不发话,妖还是要打理灯火的。
发表于 2007-9-2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有诗情画意,比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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