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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明于

[灌水] 6楼的走不动可以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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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见到分成二字就气急败坏,那就换个说法,不要你的分成,但要你把增值拿出一部分作为损害的补偿,不可以吗?既要损人利己方便出行,又要一毛不拔独享收益,那是痴心妄想。何况,是你说过的,人是自私的,那凭什么要人家没有好处,还要受损给你方便?你家顶楼阳光充足,能不能让底楼住户来晒晒棉被,毯子啊?
发表于 2023-4-10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相公 发表于 2023-4-10 17:48
你见到分成二字就气急败坏,那就换个说法,不要你的分成,但要你把增值拿出一部分作为损害的补偿,不可以吗 ...

到底是谁在气急败坏?你有没有好好的看过我的发言?你如果觉得“一楼分顶楼成”是天经地义的那你改口做什么,应该坚持下去,二国你也觉得“一楼分顶楼成”是不合适的,那么否定这样的说法,怎么就成了气急败坏了呢?
我自始至终都是这样的观点,有要求可以提,大家公议,但是提要求不能蛮横无理,“一楼分顶楼成”,是强盗逻辑贪官逻辑。如果你也觉得“一楼封顶成”应该要改,那么你还跟我争个什么呢?我真搞不懂你了。我反反复复的说,虽然“多数人同意就立项”符合《民法典》,但是尽量的不要启动,尽量的协商尽量的大家心情舒畅,我说了这么多,你没看见过啊?
现在这里,要跟你讨论一个细节,你说“把增值拿出一部分作为损害的补偿”,这样的说法,是不严密的,如果底楼受损害了,那么顶楼哪怕不增值,仍然是要给补偿的,如果损害已经补偿,那么顶楼升值再多,也跟底楼无关,说来说去,就是不存在“分成”这个说法,补偿是补偿,分成是分成,这是二码事,就好比是会计科目,以这个科目,再多的钱也该支出去,以那个科目,再少的钱也不能支出,这不是可以含含糊糊的事情争的不是钱,争的是个道理。
发表于 2023-4-10 2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相公 发表于 2023-4-10 17:48
你见到分成二字就气急败坏,那就换个说法,不要你的分成,但要你把增值拿出一部分作为损害的补偿,不可以吗 ...

装完以后顶楼和1楼互换一下吧,这样顶楼要的方便立马就有了
发表于 2023-4-1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0 20:25
到底是谁在气急败坏?你有没有好好的看过我的发言?你如果觉得“一楼分顶楼成”是天经地义的那你改口做什 ...

叫分成也好,叫补偿也好,都是要让主张装电梯的拿出钱来给利益受损的住户做同意安装电梯的交换,总之想一毛不拔让人家受损来让你得利,想都别想。
发表于 2023-4-1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相公 发表于 2023-4-11 08:49
叫分成也好,叫补偿也好,都是要让主张装电梯的拿出钱来给利益受损的住户做同意安装电梯的交换,总之想一 ...

公共土地上加装电梯产生的收益大家都有份,理直气壮提分成好了,提了顶楼可以不同意分成的,底层也可以不同意装电梯的,这是各自的权力,谁也不能剥夺的。
发表于 2023-4-1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相公 发表于 2023-4-11 08:49
叫分成也好,叫补偿也好,都是要让主张装电梯的拿出钱来给利益受损的住户做同意安装电梯的交换,总之想一 ...

为什么不想?
老楼电梯这个事情,尽量的要协商,真的协商不通,那就走投票表决程序,如果赞成票达不到百分之七十五,就说明这个电梯本身就是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如果能够达到百分之七十五,就装了,怎么样啊?哪里来的“想都别想”?,《民法典》支持的事情,为什么不可以做?现在是清平世界,是讲法制的社会,靠蛮横,有用的啊?
发表于 2023-4-11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1 16:07
为什么不想?
老楼电梯这个事情,尽量的要协商,真的协商不通,那就走投票表决程序,如果赞成票达不到百 ...

有本事装一个看看,嘴硬屁用。就凭你在这想一毛不拔的便宜的态度,装的起来才怪。
发表于 2023-4-1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0 16:36
为什么不装?《民法典》支持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做?
认为“一楼分顶楼成”的主张有道理,可 ...

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已经不是蛮横就有便宜占的社会了。
本来,尽量的协商,底楼提出来损害补偿,也是可以适当考虑的,大家凭着诚心公议,能满足的尽量满足。但是,如果走投票表决的程序,那么大家都各自去做工作,如果有百分之七十五认为不必给底楼补偿,那么,就不给补偿,就这样建造了,又怎么样呢?不服就请去起诉好了。
现在是法治社会,大家都依法行事,但是,法不外乎人情,邻里之间的事情,能不动用司法,那就最好了,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有要求你就提嘛,都是好商量的,但是,想要横行霸道趁机敲竹杠,占山为王强收买路钱,谁怕你啊?
发表于 2023-4-1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1 16:27
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已经不是蛮横就有便宜占的社会了。
本来,尽量的协商,底楼提出来损害补偿,也 ...

法院会支持“一楼分顶楼成”?笑话!
发表于 2023-4-1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1 16:27
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已经不是蛮横就有便宜占的社会了。
本来,尽量的协商,底楼提出来损害补偿,也 ...

终于说出“不给底楼补偿”的心里话了吗?从你一贯的言论来看,你就是这个心态,。在网上嘴硬屁用,现实中你试试看?
发表于 2023-4-1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1 16:43
法院会支持“一楼分顶楼成”?笑话!

想一毛不拔占便宜?做梦!
发表于 2023-4-11 1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1 16:43
法院会支持“一楼分顶楼成”?笑话!

干嘛要法院?不是说协商嘛,不同意分成么就不去参与投票好了。

什么叫协商,新是一方提出诉求,另一方接受或不接受,不接受么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双方还是不能接受,可以再提或者一拍两散,这是双方各自的权力。

你可以不接受对方的诉求,但不能霸道到连对方怎么提诉求都要规定好的,没这个道理。
发表于 2023-4-1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3-4-11 16:27
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已经不是蛮横就有便宜占的社会了。
本来,尽量的协商,底楼提出来损害补偿,也 ...

只要人多势众就可以损人利己?这么恶心的事情让你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佩服佩服
发表于 2023-4-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子虚 发表于 2023-4-11 18:34
干嘛要法院?不是说协商嘛,不同意分成么就不去参与投票好了。

什么叫协商,新是一方提出诉求,另一方 ...

说来说去就是妄想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来不给底楼补偿,想一毛不拔占尽便宜。
发表于 2023-4-12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3-4-11 22:34
只要人多势众就可以损人利己?这么恶心的事情让你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佩服佩服

只要对他有利,再恶心的事他也照样说的冠冕堂皇。只要对他不利,再有理的事他也会觉得十恶不赦。
发表于 2023-4-1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相公 发表于 2023-4-12 09:57
说来说去就是妄想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来不给底楼补偿,想一毛不拔占尽便宜。

是的是的,其实说起来很好听要“协商”,他所谓的“协商”就是最多弄个三瓜两枣把1楼的打发了,1楼还必须要“喜滋滋”地接受,不能提出要求的。
发表于 2023-4-1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子虚 发表于 2023-4-12 12:53
是的是的,其实说起来很好听要“协商”,他所谓的“协商”就是最多弄个三瓜两枣把1楼的打发了,1楼还必须 ...

他的想法是底层住户损失了10万,他就“协商”陪你1万,再多就是红眼病,就是强盗逻辑,就是狮子大开口,就可以用“少数服从多数”一分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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