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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失主抓小偷反赔6.6万还被控非法拘禁 惯偷叫嚣:送我去派出所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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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一小超市内,一黑衣男因多次行窃造识破被苏磊和店员们抓住,没想到最后反赔了6.6万人民币给小偷。


黑衣男否认自己盗窃,并叫嚣“即便送到派出所我也很快就出来”。苏磊曾用手打过黑衣男两下,随后便将黑衣男带入装有监控的房间。令苏磊等人没想到的是,派出所到达后,作为受害者的他们却先进了牢房:警方认定苏磊等殴打他人且涉嫌非法拘禁,将他们刑拘。


事后,黑衣男张某要求苏磊赔偿12万补偿款。家属为了让患有慢性病的苏磊尽快出狱,便和黑衣男签订了刑事谅解书——代价则是赔偿张某6万6千元。7月2日,被羁押了90多天的苏磊被取保候审。  重庆商报

发表于 2020-7-1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道:捉贼要捉赃,捉奸要捉双。这几个人有点傻,从法律上讲,一要有证据,二要报警。稍弄一下小偷可以,非法拘禁就有问题了。
发表于 2020-7-1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是肯定查的出滴    估计是敬非勾结
发表于 2020-7-14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了小偷几下,赔了6万还被关了90天。
发表于 2020-7-1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沙克 发表于 2020-7-13 23:19
常言道:捉贼要捉赃,捉奸要捉双。这几个人有点傻,从法律上讲,一要有证据,二要报警。稍弄一下小偷可以, ...

以后抓到小偷要好酒好菜奉上,跟小偷说“您慢用,别急着走,咱们一起等警察来。”
发表于 2020-7-1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的通报与主帖的讲述大不一样。

据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针对媒体“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致其轻微伤,被索赔6.6万,且被控非法拘禁”的报道,为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3月29日12时44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乐尔乐”超市抓到小偷关在房间里殴打。民警接指令后到场处置,对自称是超市工作人员的苏某及其他在场人员进行询问,苏某等人称无人报警、也无打人情况。随后,民警进入超市监控室查看,发现疑似被殴打的张某尊,其面部有血迹、手臂有挫伤。现场处警后,民警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
经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侦查查明:3月29日“乐尔乐”超市员工苏某发现张某尊疑似在该超市盗窃,苏某便与其他员工将张某尊扣留在超市监控室一个多小时。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乐尔乐”超市监控视频已被格式化删除,经公安机关恢复数据后监控视频显示,苏某、吴某天、叶某斌等人对张某尊进行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此外,苏某等人让张某尊手持“我是小偷”字样纸张进行拍照,并以赔偿被盗损失为由,强迫张某尊通过微信支付将其账户内全部780元转入超市收银账户。4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等4人刑事拘留,4月15日以苏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经我院审查,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批准逮捕,对其余3人不批准逮捕。4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苏某等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张某尊被非法拘禁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苏某辩护律师向我院提交了4月29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谅解书”“和解协议”及6.6万元转账凭证。5月22日我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6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我院审查起诉。7月2日经我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对苏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法对“乐尔乐”超市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尊、郎某国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我院正依法对苏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案件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2日


既然苏磊认定自己那么占理,为什么要毁灭监控记录?
发表于 2020-7-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0-7-14 15:50
检察院的通报与主帖的讲述大不一样。

据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针对媒体“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 ...

现在法院还没判决,但是很显然的,公安和检察院二家,已经是相似的立场,同志们,我们不要自以为是的轻率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公安跟检察院穿了连裆裤。
发表于 2020-7-1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0-7-14 15:50
检察院的通报与主帖的讲述大不一样。

据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针对媒体“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 ...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是,即使自己是正义的,仍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仍然还是要受法律约束的,过了界线,正义就变成了不正义。
发表于 2020-7-14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莫对网友发的帖子一个个的查找出处,追究根底,引导方向的态势让杭网的版主管理员相形见绌。
发表于 2020-7-17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F道乌鸦不是一般黑
发表于 2020-7-1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市应该报警,并且在对方放弃抵抗的情况下不能继续殴打

扣留一个半小时不报警,这是违法行为无疑
发表于 2020-7-19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0-7-19 17:14
超市应该报警,并且在对方放弃抵抗的情况下不能继续殴打

扣留一个半小时不报警,这是违法行为无疑

是的。
不仅是私刑殴打,还删除视频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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