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决?地铁客服给出一个方案,实操却发现不太好用 律师:公约、守则都不具制约作用,《条例》应写得更明确 青年时报 主任记者 骆阳 实习记者 郑欣悦 文/摄 乘客在杭州地铁车厢里吃东西的现象并不少见。 近日,有网友爆料南京地铁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称同车的中国乘客和外国乘客都违反了地铁饮食禁令,但仅中国乘客被罚款,这引发了网友对处罚不公正的议论并探讨地铁禁食的必要性。另有媒体报道,新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增加了“在地铁车厢内严禁进食”规定,但施行两个月来情况并不乐观。 而在杭州,2012年发布的《地铁乘客守则》里,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内进食”,《杭州地铁文明公约》中也有“不饮食”这一项。那么,乘客的遵守情况如何?大家对地铁上吃东西又是什么态度?记者近日进行了蹲守调查,发现情况比较糟糕。 ●现象微素描 早高峰的地铁车厢 不少乘客旁若无人吃东西 7月17日早上6点30分,在地铁4号线钱江路站,一名黑衣女乘客手中拿着饭团,站在车厢内边吃边看手机。虽没有明显的异味,但却有一些饭粒掉在车厢里,而直至下车,该乘客也没有理会这些饭粒。 早上6点40分,在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一名头戴白帽身着白衣黑裙的女子刚进入车厢就开始啃玉米。这时,有地铁车厢巡查工作人员过来,女子立即将玉米包好放进包中。待巡查人员一过去,又重新拿出啃了起来。 早上6点52分,在地铁4号线近江站,一名身穿紫色T恤的女子在座位上吃煎饼果子,味道非常大,在她身边约3米范围内都可以闻到一股油腻的味道。女子吃煎饼的过程里,不时有残渣掉落车厢。记者提醒该女子地铁车厢里不能吃东西,却被白了一眼。 哪怕有空位也不愿坐 乘客自动远离气味大食物 仅一个早高峰,记者就发现了不少乘客在地铁车厢吃东西,食物种类五花八门,饭团、馒头、包子、煎饼、茶叶蛋等较多。记者还碰到冰淇淋融化掉在车厢内以及豆浆洒出来的情况。吃东西的有成年人,也有小孩子。有女的,也有男的。 为更多地了解情况,记者在7月18日及19日早高峰前往其他地铁线路调查,发现早上6点半到8点半,地铁4号线及2号线上,手中拎着早饭的人较多,在车厢里吃东西的现象也较多;8点半到9点半,凤起路、武林广场等站换乘客流巨大,车厢内非常拥挤,基本没有发现吃东西的现象。 乘客手里拿着的食物中,煎饼、油炸物品、茶叶蛋的气味较大,馒头、包子气味稍微淡一点,三明治面包基本没有气味。但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于拿着这些食物的乘客,尤其是当食物的味道比较大时,即使地铁车厢内较为拥挤,其他乘客也会自动远离。比如记者之前在4号线近江站遇到的那名吃煎饼果子的女乘客,虽然正值上班高峰,车厢内相对拥挤,但女子身旁的一个空位一直没人去坐。
●大家怎么看
反对者: 破坏的是整个杭州的形象 对于在地铁车厢内饮食,受访市民有着完全不同的观点。 “当然不能吃东西,有些东西味道很大,很影响我的乘车体验啊。”在市中心上班的楼先生说,不要拿上班时间紧、没时间吃东西做借口,地铁属于公共交通,在车厢里吃东西会影响很多人,这样做太自私。 李女士也反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吃东西,“杭州是一座旅游城市,市民随意在车厢内饮食,不顾他人感受,破坏的是整个杭州的形象,吃什么倒是其次。为什么其他人能遵守的规则,有人就要破坏?” 赞成者: 别有气味别掉垃圾就能接受 “我吃的面包没有气味啊,而且吃得很小心,绝不让渣掉下来,为什么不能吃?我影响别人了吗?”在一次记者提醒一名女乘客的过程中,该女乘客不高兴地反问。记者指了指车厢内“禁止饮食”的标识,该女子才将面包放进包中。 “不吃有味道的食物,不产生掉落在地的垃圾,还是可以接受的。”钱女士显得较为“宽容”。支持这一观点的市民也比较多,大家普遍认为只要不影响到自己,吃东西的人素质高些,问题也不是很大。“没必要上纲上线,人家万一是低血糖啥的呢。”钱女士说。 ●有关部门说 杭州地铁 其实是明确禁食的 据了解,北京、上海、南京、西安、厦门等国内不少城市,都明确禁止在地铁上饮食。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乘客的许多日常行为做出了约束,例如不得在车厢躺卧、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却没有和“车厢饮食”有关的规定。那么,杭州地铁上能不能吃东西?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不能! 据解释,《条例》中第三十三条说“乘客应当自觉遵守城市轨道交通文明乘车规则,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而杭州地铁文明公约已明确提出“不饮食”,也就是说杭州地铁车厢内是不能吃东西的。此外,《杭州地铁乘客守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内进食”。 按照这个说法,如果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是会受到处罚的。《条例》指出,违反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条例》同时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对违反运营秩序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运营单位的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执法证件。 地铁客服给出的方案 实操显示不太好使 关于禁食,记者也询问了杭州地铁的运营热线,客服人员表示,是不允许在列车上饮食的,发现这类情况,地铁工作人员会告知乘客并劝阻,但因为他们没有处罚权力,所以只能口头上告知、劝阻和制止,以教育为主。 这个回答与《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有些出入。对此,客服解释,地铁工作人员是没有执法证件的,只有执法部门人员才有,比如地铁公安。“地铁1、2、4、5号线每个车站都设有警务室。看到在车厢内现象我们会先制止劝阻,如果对方屡教不改,就联系当站的地铁公安进行执法。” “市民在看到这类情况时,如果自己不太好说,也不方便立刻打电话(26311111)投诉,可以关注杭港地铁微信公众号反映,反映时告知地铁具体车厢编号,工作人员看到后会在5至10分钟内赶到并制止。”该客服提醒。 但记者试验了下这个方法,却发现并不好用。记者在地铁1号线西兴站上车后,看到有一名女乘客在吃包子,可没等记者把车厢编号找到,反映内容还没打完,女子就已经吃完了。而且记者环顾了左右三个车厢,也没有看到巡视人员。很多时候,等反映结束,后台工作人员再进行处理、等地铁工作人员到达,这个时间加起来远远大于乘客吃完东西的时间。 “您作为一名乘客也可以直接和他(进食者)说,制止他的行为的,也可以找最近的工作人员反映。如果非常严重的话,可以打电话反映,我们会调最近的工作人员来劝阻。”记者第二次拨通客服电话,该客服表示,乘客吃东西的情况多的话,他们会加强巡视并制止,广播也会进行提示。“不过,一般情况下,和对摆摊、乞讨者等一样,对于吃东西这种情况,警务室工作人员也只会进行口头教育,除非这个人屡教不改,才可能会进行罚款处罚。” ●律师提建议 公约、守则都不具制约作用 《条例》中应明确写出“禁食” “我认为,《条例》中明确将禁食写出来会更好一些。”针对《条例》,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大颂如此表示。 魏大颂解释:“我们常说的《公约》,一般指在国内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带有公共性和督促性的文书。而《守则》具有约束性和规范性的特点,更多的是道德约束,需要人们自发遵守,但不具备直接的法律制约作用。《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具有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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