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统计局 1-2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5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高于全国、全省0.9个百分点,在全省十一个地市中排名第四。按消费形态分,实现商品零售额838亿元,增长9.0%;餐饮收入96.8亿元,增长9.6%。 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2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与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3.2%,快于全市商品零售额平均增速44.2个百分点。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等一大批电商企业已经成为我市社会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力军。 多类商品增长较快。1-2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与零售企业分别实现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等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75.4亿元和44.0亿元,同比增长18.7%和61.8%。同期,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等消费升级类商品分别实现零售额27.6亿元、20.0亿元和13.9亿元,同比增长13.8%、12.6%和17.0%。 汽车市场依然低迷。1-2月我市实现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33亿元,同比下降6.2%。剔除汽车类商品,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2亿元,增长12.1%。同期,石油类商品保持稳定,实现零售额76.0亿元,增长7.7%。 贸易与外经统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