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地铁官网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4号线二期工程起点彭埠站(不含),终点西湖区紫金港路站,线路出4号线一期工程已运营终点站彭埠站后沿鸿泰路—明石路—兴业街—新天地街—东新路—沈半路—桃源街—平炼路—京杭运河—良运街—金昌路—池华街等敷设,终止于西湖区三墩紫金港路站。线路长24.1km,设车站15座,其中换乘站6座。工程设勾庄车辆段一处,大修共享蜀山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共享七堡控制中心。工程新建主变电所两处,一处位于长浜廊路站附近(新天地主变电所,3、4、5号线共享),一处位于勾庄车辆段内(勾庄主变电所,4、10号线共享)。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4号线二期工程先行段。本次4号线二期工程先行段评价范围:4号线二期工程除笕新路站(K25+600 ~K25+900)、桃源站(含)~杭钢站(含)(K35+350~K37+200)、拱康路站~储运路站区间(K38+675~K39+300)以及勾庄车辆段以外工程内容。其中,新天地主变电所已纳入《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范围,本报告不再对其评价。综上,本次评价内容涉及线路21.325km,车站12座。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征地拆迁、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车辆进出工地产生的空气污染;建筑泥浆水等施工废水;高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干扰;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施工引起交通干扰,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等。 运营期:地下车站风亭产生的噪声干扰;地下区段列车运行引起的振动对地面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振动影响;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放带异味气体对下风向居民生活的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按照文明施工等相关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避免夜间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杭州市渣土部门指定场地处置;加强与公众的沟通等。运营期对噪声超标的风亭加长消声器、优化风亭布局;对振动影响超标路段采取轨道减振措施,确保沿线环境振动达标;沿线车站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妥善处置沿线车站固体废物。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6年修订)、《杭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和《杭州市区(六城区)环境功能区划》及《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工程建成后,对城市环境和地面交通的改善将起到明显的作用。虽然本工程实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和建议的前提下,其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它 2、公众若需补充信息:可向环评机构索取(保密部分除外);索取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工程沿线关心工程建设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致电或致信给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个人如实填写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如实填写联系地址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9、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0571-86000932;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市地铁集团T2楼。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通普路中天MCC1座619(310012);联系人:虞工;电话:0571-87756627。 ③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电话0571-85085326,传真0571-85085325。 沿线环保部门:杭州市江干环保分局,电话:0571-86712374,传真:0571-86983748;杭州市下城区环保分局,电话:0571-85131210,传真:0571-85335953;杭州市西湖区环保分局, 电话:0571-88156310,传真:0571-88156310;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分局,电话:0571-89026902,传真:0571-89026922;杭州市拱墅区环保分局,电话:0571-58237037传真:0571-58237037。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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