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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统治阶级和其文人,仇视太平天国,污蔑太平军为“贼”,“逆”,“粤匪”。他们说太平军到处烧,杀,淫,掠,那么真实情况怎样?
太平军的军纪,比清军好得多。而曾国蕃的湘军,纪律最差,杀人最多,抢劫最甚。
太平军有严格的法令和纪律。一旦触犯会被严厉处置。
太平军《行营规定》:“令内外强健将兵不得乱拿外小”,外小就是老百姓。“不得掳掠财物”,“不得焚烧民房”。
太平军《行军总要 禁止号令》:“不得强奸民间妇女,一经拿获,斩首示众“。
杨秀清:”凡安民家,安民之地,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入民间门口,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者,斩右脚。“法令十分严厉。
李世贤:”严禁滋扰,既未妄戮无辜,更不烧毁民屋。“
陈炳文:”现本爵率兵数万,兵士众多,恐下乡滋扰,业已严禁兵士不准下乡,倘有不遵,准尔子民捆送来辕,按法治罪。
法规是这样写的,实际情况怎样?
张德坚的《贼情汇纂》是奉曾国蕃之命,千方百计搜集太平天国情报而写的书。在这部书中说到“奸淫之禁,贼令甚严,谓之犯天条,和奸骈诛,强奸则杀行奸者。”太平军的死对头曾国藩也承认:太平军“禁止奸淫,听民耕种,民间耕获,与贼各分其半,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
在浙江,封建文人编纂的地方志也透露出太平军纪律的情况。据记载,太平军进入象山后,“治军严整,不许一人出城”,太平军进入湖州,是“封刀进城”的。何松泉奉李世贤之命镇守黄岩,“禁其下无擅杀,无奸淫,如有所违,加以军法”。
谭嗣同在天京陷落30年后到南京走访后的记载:
顷来金陵,见满地荒寒现象。本地人言:‘发匪(指太平军,按清方称谓)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湘军,而金陵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
《越缦堂日记补》作者李慈铭,在北京收到他弟弟自老家绍兴寄去的信,日记中写道“得九月初一日舍弟书,欣悉老母平安,阖家无恙,贼中尚不甚惊扰,节衣缩米,劬持饥寒,旅怀怔忡,阅此稍慰。”李慈铭,绍兴人,清时著名文学家,对太平天国是仇视的,这些话能出自他口,从中可见一斑。他还写道:“贼凡数万人,有久踞宁绍意,禁杀戮,小民贸易往来如常。”太平军攻克杭州,沈梓《避寇日记》记载:将军自刎,满营官兵自焚而死,其余官员自刎者不少,唯城中百姓不甚伤。“”因忠王有令不许伤百姓一人,故百姓并不加兵。
张鼎元《前故居行》中说:”贼众狂奔入我屋,不加搜刮不杀戮。许奉恩在《转徙余生记》中说:”见贼纷纷挨户搜妖,搜过者,予以号牌,黏于门外。越日,四贼至施家,遍搜各屋,至寝室,闻一贼问施曰:‘楼上有妖否?’,施笑曰:‘此乃卧室,楼上匿人,岂不为人所鄙。如不信,请登楼觇之’。一贼诃曰: ‘既已安民,焉得阑入姐妹卧室’。贼遂去。“一听是姐妹卧室,就不进去,这是太平军纪行严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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