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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澎湃新闻】杭州经验|历时9年,杭州“礼让斑马线”成城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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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4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杭州经验|历时9年,杭州“礼让斑马线”成城市共识澎湃新闻2016-05-13 18:05

在距离上海不远的浙江省会杭州,“斑马线礼让行人”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无论是在主城区还是在景区,“礼让斑马线”已成为当地文明的一道风景线——当行人或自行车走在斑马线上时,行驶中的机动车均会习惯性地在斑马线外停下来,等待对方通过。
曾有外地到杭州的游客在网帖中如此描述自己对那座城市“礼让斑马线”的感觉——杭州的“车让人”让自己“不习惯”,而等到回家后自己还是“很不习惯”。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根据此前杭州交通管理部门的统计,在杭州市区主要道路上斑马线前的礼让率已经达到93.91%,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率达到99%,出租车在人行横道前让行比之前提高了15%。今年3月1日起,“斑马线礼让行人”更是成为有关文明行为地方法规中的条款。
杭州的斑马线礼让之风,已然成为了杭州在全国的一张“名片”。许多人对于杭州“车让人”的情况也有大致了解,但总会有个疑问,杭州“礼让斑马线”是如何炼成的呢?
文内图均为杭州交警部门绘制推出的斑马线礼让图。
公交车首当文明先锋,引发社会跟进效仿
杭州的“斑马线礼让”最早从公交车开始,早在2007年,杭州市公交集团就制定了《公交营运司机五条规范》,其中明确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礼让”,从制度上保障“礼让”的实施。
据杭州市公交集团介绍,这项制度的出台,源起于该公司对交通事故的比对。他们分析发现,公交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斑马线前的事故率最高,且多为恶性交通事故。为了不让行人再付出生命的惨重代价,公司就从内部抓起,将“礼让斑马线”作为一项必须执行的硬制度,要求全体司机必须遵守并体现在工作中。
最初试推过程中,一线管理人员在各主要路段现场检查,一旦发现公交司机在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该车司机当月的300元“司机安全奖”就没了。“检查容易,考核难。”杭州公交集团安全生产部副经理马晓东告诉澎湃新闻,杭州市公交集团还制定了《营运司机星级评定指导意见》,将斑马线礼让情况纳入司机考核标准,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双管齐下,有效推动了安全行车、文明礼让工作的落实。
在公交车的带领下,2009年,杭州市内出租车也自发加入到了“礼让斑马线”的行动中。而到了2010年1月1日,《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考核细则》实施,规定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减速、未停车让行、未避让的,一次扣10分。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处长肖敏称,在推行过程中,通过评优等正面激励和负面的惩罚措施,让“礼让斑马线”常态化。
“礼让”成全民共识,交警为文明提供“安全阀”
而在杭州推广“礼让斑马线”过程中,2009年在杭州发生了2起机动车斑马线撞人致死的案件,更是触动了杭州市民的神经。当地民众对于“斑马线礼让行人”也达成了广泛共识。
“血的教训,让市民进一步达成了‘车让人’的共识;先前的公交车及出租车的示范,加上随后交警部门的有力整治及舆论倡导,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默契:有行人过马路,机动车就应该自觉停下。”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曾向澎湃新闻表示。
此后,杭州交警部门接连推出多项交通整治行动和系列宣传,让“礼让斑马线”更深入人心。如积极规范“车让人”行为,并引导市民养成“过马路走斑马线”习惯。
为让司机了解到斑马线前什么时候该让,应该怎么让?2011年4月,杭州市交警部门还专门绘制了多张“斑马线前礼让图”供给市民及司机参考,将道路交通“安全阀”中对于车辆让行人的相关宽泛规定,通过图解形式细致化,用以规范礼让标准。
在法律执行层面,杭州市交警部门更是为“礼让斑马线”提供了“安全阀”。2011年4月6日起,杭州交警在市区27个斑马线前现场摄像,对“斑马线前不让行”现象进行重点整治。2014年,他们又推出了新举措,专门在无信号灯斑马线前设置电子警察,截至目前已在50多条此类斑马线前启用这套电子警察设备,对未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实时录像,作为处罚依据。
对不让行的司机,杭州交警部门则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对司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文明倡议升格为地方法条款
2015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斑马线“礼让行人”首次被写入了该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杭州的“礼让行人”从最开始的文明倡导升格为地方法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除杭州外,浙江省内多个城市也开始对“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为进行集中推广及整治。如在今年3月,浙江省金华市交警部门“我‘理’让,你先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中,“理”让斑马线作为重点措施推出。
而在浙江省宁波市“2016宁波市文明出行系列活动”中,交警部门明确表明,当车辆行驶至距斑马线前100~30米时,应当减速;当有行人在非信号灯路段的斑马线上横过道路时,车辆必须根据相应情况按规定停车让行。对于车辆在斑马线前不按规定让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一律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发表于 2016-5-14 1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主要就是2009年的那几个事件太惨烈了吧。当时网上有“在杭州不过马路旅游攻略”身为杭州人也是无力反驳啊
发表于 2016-5-1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你现在又取消斑马线是杂回事
发表于 2016-5-1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公交车和行人相距两个车道,就停车“礼让”,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16-5-15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人在不允许的地方过马路,这也造成很大影响
发表于 2016-5-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人行道都取消完了更能创新高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831337 发表于 2016-5-15 03:01
行人在不允许的地方过马路,这也造成很大影响

但有时候也是方便行人的,和北京这样的道路过街设施也只有让行人少出门多开车了。
发表于 2016-5-1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公交还在“礼让”电动车,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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