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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今日早报】公交车斑马线前让行让出“尴尬” 骑车女子与公交碰撞倒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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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交车斑马线前让行让出“尴尬”
骑车女子与公交碰撞倒地受伤


  公交车斑马线前让行让出“尴尬”
  骑车女子与公交碰撞倒地受伤
  □本报记者 华炜
  早报讯 昨天上午9点不到,在杭州凤起路大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自行车的中年女子在横穿马路时与公交车发生碰撞,随后该女子被送往医院救治。
  发生碰撞的是一辆从吴山公交站开往黄家村公交站方向的35路公交车,被撞倒的中年女子姓杨,今年50岁左右。
  事发地点正好在凤起路大树路口的斑马线上,在斑马线附近的路面上可以看到一些血迹,一辆淡蓝色的女式自行车倒在路面,车把上系着一只红色购物袋,车体无明显变形。
  为了不影响交通,交警到现场勘查情况后,自行车被放到公交车上,公交车靠边停。35路公交车所在的公交二公司五车队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现在交警正在查事故原因,当时驾驶公交车的是一名有十多年驾龄的女司机,现在司机、安全队长陪着伤者去往医院了。”李先生说,公交车体没有什么损伤,自己刚到现场,具体事故是如何发生的,还不是很清楚。
  事发后,附近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帮忙叫了120。中介公司一名员工告诉记者,当时公交车停的位置,车头刚过斑马线,杨女士仰面倒在离斑马线半米不到的路面上。
  “当时我先听到公交车一脚刹车声,然后听到碰撞声,发生碰撞后中年女子倒在地上,神志清醒的,但一动不动,公交司机就赶紧下车查看情况。”中介公司员工丁先生说,“当时公交车车速不快,因就在斑马线前。”
  丁先生和同事们还提到,这个路口平时小擦小碰挺多的,估摸着每个月都得有个三四起,希望能在路口装个红绿灯,使通行更有序些。
  在浙医二院,记者见到了戴着颈托的杨女士正在接受检查治疗,伤势暂不明。驾驶公交车的徐师傅陪在一旁,她向记者回忆了整个事发经过。
  “当时我在斑马线前让行,一波行人和非机动车刚好过完马路,我就准备起步了,结果从车头右侧突然蹿出一辆自行车,我赶紧急刹车,但还是来不及,左侧车头就和自行车撞上了。”徐师傅说。
  在医院陪杨女士接受治疗的另一名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第一要务是先让杨女士得到及时治疗,公交公司会先垫付医药费,具体事故责任的认定,目前还需要等交警的进一步调查。


发表于 2015-8-3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司机摊上事了
发表于 2015-8-3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子都动了,你自行车还冲过去不是自己找死么?比方说笼子里的老虎都要走到笼子边上了你还傻傻的将腿伸进笼子里去。唉。为毛现在的行人非机动都不怕汽车了?出了事故不管谁的责任,大损失的总是肉而不是铁啊。
发表于 2015-8-3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得去不得 发表于 2015-8-31 15:19
车子都动了,你自行车还冲过去不是自己找死么?比方说笼子里的老虎都要走到笼子边上了你还傻傻的将腿伸进笼 ...

司机肯定是有责任的,启动车辆的时候难道不用观察四周?你的意思,车子一动,撞死活该?
发表于 2015-8-3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没有说【撞死活该】。只是希望这类人别将性命寄托在别人身上,别人固然要做好工作,你眼睛里也请多注意注意危险。【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知道这个比喻可不可以用?
发表于 2015-8-3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行车难道就不应该在过去的时候多看看那辆公交车?
发表于 2015-8-3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得去不得 发表于 2015-8-31 16:07
自行车难道就不应该在过去的时候多看看那辆公交车?

自行车难道就不能等公交车过去再泰悠悠过马路
发表于 2015-8-31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弱势方,就可以赦免原罪。是谁将这类人引向歧路?
发表于 2015-8-31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有责没错,但不代表自行车就没错。再等一会好了,到底是自己生命安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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